导读:本文包含了公海渔业管理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北冰洋中央区公海,渔业管理,区域渔业管理组织,北极土着民
公海渔业管理论文文献综述
张淼[1](2018)在《北冰洋中央区公海渔业管理制度建设与中国策略》一文中研究指出气候变化下北冰洋海冰消融,鱼类循北而上,未来北冰洋可能形成新的渔场。一方面,北冰洋可能成为新的资源争夺地,北冰洋中央区管理制度的缺失可能导致未来争端频发;另一方面,在全球渔业资源开发过度、某些渔业资源濒临枯竭的情形下,北冰洋作为地球最后一块尚未进行商业开发的净土,有必要采取先管理后开发的模式,以防“公地悲剧”再次上演。因此北冰洋中央区公海渔业管理制度的建设势在必行。本文从北冰洋中央区公海渔业资源管理概况入手,着重分析管理困境,紧接着探究解决困境的出路,最后对中国提出些许策略建议。依据上述思路,本文分为四章进行论述:第一章对北冰洋中央公海渔业资源管理概况进行阐述。从北冰洋中央区公海渔业资源概况出发,首先对北冰洋中央区公海区域进行界定,并对气候变化下北冰洋渔业资源概况进行了简要概述,推断出北冰洋中央区未来可能形成新的渔场。紧接着从法律规范、组织机构及其措施、利益相关国(“A5+5”)对北冰洋中央区公海渔业的管理措施这叁方面梳理了北冰洋中央区公海渔业资源的管理现状。第二章着重分析了北冰洋中央公海渔业资源管理存在的困境及深层次原因。关于北冰洋中央公海渔业资源管理的困境,本文从管理现状中探析出目前北冰洋中央公海渔业资源管理主要面临两大困境,一是泛北极公海渔业法律制度的缺失,主要体现在缺乏统一的法律规范(法律规范缺乏针对性且呈现“碎片化”),组织机构的管理存在局限(北极理事会与东北大西洋渔业组织管理职能存在局限);二是利益相关国对北冰洋中央区公海渔业资源的利益冲突,主要体现在北极8国在北冰洋中央区公海渔业资源管理问题上的利益考量与管理理念的差异。随后,本文对导致困境的深层次原因进行了分析,一是北冰洋中央区公海渔业资源发展不可预测;二是北极地区地缘政治复杂多变。第叁章探究了解决北冰洋中央区公海渔业资源管理困境的出路。从应坚持的基本原则、具体的解决路径和制度建设中应考量的因素叁方面进行论述。首先提出解决管理制度困境应坚持叁大原则——公海捕鱼自由原则、预警性原则和可持续发展原则。其次,在坚持叁大原则的基础上提出具体的解决路径,即从法律规范与组织机构入手,分步骤的达成新的泛北极公海渔业资源的国际公约,建立区域性渔业组织,并着重论述区域渔业组织的建设。最后,本文还注意到在制度建设过程中应着重考量北极土着民的权益,从考量北极土着民的权益的依据、北极土着民在渔业问题上的具体权利以及具体保护措施进行详细分析。这也是本文的一大亮点。第四章分析了中国参与北冰洋中央区公海渔业资源管理制度建设的策略建议。首先从中国参与北冰洋中央区公海渔业资源开发的意义入手,接着从国家政策、外交关系、科学研究、制度构建、学术研讨几大方面梳理了中国参与北极中央区公海渔业资源管理的实践活动,最后提出中国应至少从以下四个方面参与北冰洋中央区公海渔业资源管理制度建设:一是坚持公海捕鱼自由原则;二是推进《北极科学合作协定》实施,深化科学外交,参与北冰洋海洋生物资源科学研究;叁是加强国际渔业合作,适时制定《北极渔业多边合作协定》;四是加快修订远洋渔业法规,完善我国渔业管理体制。(本文来源于《武汉大学》期刊2018-05-01)
杨蕾[2](2018)在《北极公海渔业管理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北极海冰消融,大量鱼类种群向北迁移到达北极公海海域。在北冰洋海域,2012年的无冰区面积达到总面积的40%,而近几年北极公海区域的冰雪覆盖面积亦连创新低。北极公海区域包括挪威海的“香蕉洞”、巴伦支海的“圈洞”、白令海的“甜圈洞”以及北冰洋中央区域,其中挪威海和巴伦支海是世界较好的渔场,渔业资源丰富。但由于缺乏针对北极公海区域的统一性国际法律制度,渔业过度捕捞现象严重。白令海公海狭鳕资源于上世纪90年代已濒临灭绝,后通过《中白令海狭鳕资源养护与管理公约》方得以挽救;北冰洋公海现虽无大规模商业捕捞的条件,但在全球气候变暖的背景下,必将有大量的渔业资源迁移至此,北冰洋公海大片海域的渔业资源定会吸引越来越多国家的关注。目前可适用于北极公海渔业管理的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鱼类种群协定》《生物多样性公约》《斯瓦尔巴群岛条约》等国际条约和北极理事会、联合国粮农组织、东北大西洋渔业委员会等国际组织,但总体呈现“碎片化”和“分散式”的特点,并没有一套统一规范北极公海渔业的法律制度和专门管理该项事务的国际组织,现有条约和组织均无法全面、有效管理北极公海渔业问题。国际社会需要相互合作、共同协商制定北极公海渔业管理条约、建立专门的区域性管理组织。条约和组织的建立需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国际社会加强科研合作实现信息交换和共享,同时加强对渔船IUU捕捞行为规范,强化船旗国和沿海国的渔业资源养护义务,维持北极公海海洋生态平衡。对于未来北极公海渔业资源的开采须实行严格的限额、配额管理制度,以及有效的检查监察制度,保证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中国地理位置靠近北极,是北极公海渔业资源的利益攸关国,既享有开发利用的权利,更肩负养护管理的责任。中国第一次以官方形式参与北极事务是在1925年签署《斯匹茨卑尔根群岛条约》,获得了在条约区域的科学研究权和渔业自由捕捞权等,这为中国进一步参与北极事务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和契机。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中国才逐渐重视北极事务,签署北极事务相关条约、加入相关国际组织、进行科学考察、参与北冰洋公海渔业资源协定谈判等,2018年发布了《中国的北极政策》白皮书。未来中国需要投入更多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北极科学研究,加强与北极国家或非北极国家的国际合作,制定本国北极渔业政策,提升中国北极事务话语权,为北极公海渔业管理提出中国方案,贡献中国力量。(本文来源于《武汉大学》期刊2018-05-01)
李芳芳[3](2017)在《论北冰洋公海渔业管理国际合作制度的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气候变化背景下的北极海冰加速融化,鱼类循北而上,加之北冰洋具有适合捕鱼的地形条件,未来北冰洋公海有可能成为新渔场。一方面,北极地区因凸显的资源优势而成为国际社会的关注重点,但是由于治理机制的缺失导致在北极地区的争端频发;另一方面,全球渔业资源处于充分甚至过度开发的紧张状态,北冰洋公海作为地球上最后一块尚未被开发的潜在渔场,必须做到管理先于开发。北冰洋公海的地理属性和北极鱼类的特点,使的相关国家必须进行国际合作才能有效的实现北冰洋公海渔业的管理。首先,笔者从北冰洋公海渔业现状的现实需要和预防人类共同财产发生公地悲剧两个角度对构建北冰洋公海渔业管理国际合作制度的必要性进行了分析。脆弱的北冰洋生态系统需要保护,北冰洋公海周边渔区都曾面临渔业生态危机,构建国际合作制度有利于缓和世界各国在北极地区的矛盾。而且构建国际合作制度是为了保护作为人类共同财产的公海渔业资源,避免公地悲剧重演和破解集体行动困境的途径。其次,渔业管理国际合作制度的构建已具有一定的法律基础和组织基础,相关国家和国际组织有进行国际合作的意愿,南极海域渔业管理实践也可以提供十分有益的经验借鉴,笔者从这四个方面梳理了构建国际合作制度的可行性。再次,文章分析了现有国际制度的不足和深层次原因。一是法律基础不充分,现有国际公约和文件缺乏针对性,目前尚无专门适用于北冰洋公海的区域渔业协定。二是组织基础不完善,联合国粮农组织、东北大西洋委员会和北极理事会均不适合作为北冰洋公海渔业的管理机构。导致这些不足的深层次原因在于北极的地理环境特殊性,北冰洋公海渔业前景不明和北极复杂的地缘政治给构建国际合作制度带来了很大的挑战。最后,针对上述不足,笔者提出构建渔业管理国际合作制度的如下建议:一是国际合作方向是制定一项专门针对北冰洋公海的国际渔业协定。二是国际合作需要确立预警原则、基于生态系统渔业管理理念和互不抵触原则。叁是国际合作的内容主要集中在技术方面,将获取的科学研究信息共享和探索传统知识与现代科学技术的结合。四是国际合作的执行机构是设立成员方大会。(本文来源于《武汉大学》期刊2017-05-01)
卢芳华[4](2016)在《北极公海渔业管理制度与中国权益维护——以斯瓦尔巴的特殊性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北极公海渔业问题随着气候变暖和北冰洋冰雪消融而日益凸显出重要的战略价值。斯瓦尔巴群岛的渔业保护区紧邻北极公海,挪威依据《斯瓦尔巴条约》在保护区行驶管辖权,但缔约国从未正式承认挪威管辖权的合法性,北极公海渔业资源的战略价值必将再次引发缔约国对斯岛渔业保护区特殊性与合法性的争论与博弈。作为《联合国海洋公约》与《斯约》缔约国,中国应积极参与北极公海及斯岛渔业规则的制定进程,倡导在生态保护合作原则和预防性原则基础上,制定北极公海区域或次区域渔业管理规则,加强中国在北极公海与斯岛渔业保护区捕鱼权的双向互动,以此为突破口深度介入北极地区性、领域化的制度设计。(本文来源于《南京政治学院学报》期刊2016年05期)
唐峰华,岳冬冬,熊敏思,李励年,崔雪森[5](2016)在《《北太平洋公海渔业资源养护和管理公约》解读及中国远洋渔业应对策略》一文中研究指出北太平洋公海海域由于其特有的海洋环境和地理条件,形成了丰富的渔业资源,是中国远洋渔业重点开发利用的渔场之一。2012年2月24日经中国大陆、日本、韩国、俄罗斯、美国和中国台湾等缔约方协商制定《北太平洋公海渔业资源养护和管理公约》。本文对公约的目的、规定的范围、海域的主要渔业资源、基本原则、成立北太平洋渔业委员会的职能、及相关船旗国和港口国的主要职责等内容进行解读和分析,并结合中国在北太平洋公海相关渔业生产现状,提出相关建议与应对策略,为确保可持续和合理利用开发北太平洋公海海域渔业资源提供参考。(本文来源于《渔业信息与战略》期刊2016年03期)
邹磊磊,黄硕琳[6](2016)在《试论北冰洋公海渔业管理中北极5国的“领导者”地位》一文中研究指出2014年北极5国以北冰洋公海渔业管理"领导者"的姿态在其联盟会议上达成北冰洋公海渔业临时措施协议,并着力向国际社会推广该协议。北极5国在北冰洋公海渔业管理方面表现的"领导者"姿态由来已久,同时排斥其他利益相关方参与管理机制的构建,其单边主义行为的形成有其深刻的背景和原因。本论文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与《鱼类种群协定》为视角,论述北极5国北冰洋公海渔业管理"领导者"地位的合法性,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中国的应对。(本文来源于《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6年03期)
邹磊磊,张侠,邓贝西[7](2015)在《北极公海渔业管理制度初探》一文中研究指出气候变化下的北极渔业发展备受瞩目。由于缺乏针对性管理制度与管理组织,北极公海渔业管理面临着挑战,而北极5国在渔业管理制度构建中所表现的主导意愿使北极渔业管理更趋复杂化。虽然未来北极公海渔业管理有很多可能的模式,变幻的自然环境、复杂的北极地缘政治、北极与非北极国家之间的博弈使北极渔业管理的走向未明。但是,本着实现北极渔业资源可持续性发展的目标,北极与非北极国家之间的国际合作才是构建合理、合法北极公海渔业管理制度的前提。(本文来源于《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5年05期)
王静[8](2015)在《船旗国养护与管理公海渔业资源义务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除引言和结语之外,分四章,共两万两千余字。各国对公海渔业资源的争夺日益激烈,为了科学养护管理渔业资源,确保我国远洋渔业的顺利发展,切实维护我国的深海渔业权益,有必要对船旗国养护与管理公海渔业资源义务进行深入研究。一、船旗国养护与管理公海渔业资源义务概论。为避免公海渔业资源枯竭,国际社会一直试图建立合理的约束机制,然而单纯依靠公约框架还无法实现这一目标。后公约时期的国际法文件,如《鱼类种群协定》,体现了国际海洋法与国际环境法的融合,加强了对船旗国的管制,强调了负责任渔业的重要性。二、船旗国养护与管理公海渔业资源义务的构成和实施。船旗国是履行该义务的主体,义务的客体是公海渔业资源。船旗国其履行义务的态度应当是审慎的和负责任的,履行该义务的目的不仅要实现公海渔业资源的长期养护和可持续性发展,最终还应确保海洋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养护,维护人类的共同利益。该义务实施的关键是国际合作。叁、船旗国养护与管理公海渔业资源义务存在的问题和应对方法。问题主要包括各国之间的养护管理规定之间存在冲突、船旗国缺乏履约意愿、公约缺乏执行机制;对应的解决方法则包括加强船旗国与沿海国的合作、加强船旗国的履约能力建设、通过制定“软法”评价船旗国履行义务的表现。四、船旗国养护与管理公海渔业资源义务对我国的影响。虽然我国还未批准部分重要的国际渔业养护公约,但已经通过更新国内立法做出了积极地回应,体现了负责任的态度。目前我国的渔业资源养护管理尚未足够重视对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渔业可持续发展面临着挑战。因此我国应尽快转变传统的渔业资源管理方式,认真执行国际渔业养护管理措施。国际社会应当继续通过各方的竭诚合作以确保公海渔业养护管理措施的有效性,使国际渔业关系更加和谐,国家深海渔业利益分配更加合理,最终保证人类的共同利益得到切实维护。我国作为新兴的远洋渔业大国应不断提高可持续利用海洋渔业资源的能力,坚决维护国家深海渔业权益,做负责任的海洋强国。(本文来源于《海南大学》期刊2015-05-01)
李励年[9](2010)在《欧盟签署南太平洋公海渔业管理协议——称协议填补了全球公海渔业管理上最后一个空白点》一文中研究指出2010年7月26日,欧盟代表在新西兰首都惠灵顿签署南太平洋渔业协议,协议的全称为"南太平洋公海渔业资源保护与管理协议"。据新西兰外交与商贸部透露,签字仪式由欧盟负责海洋事务与渔业常(本文来源于《现代渔业信息》期刊2010年10期)
贺小象[10](2009)在《公海渔业管理制度法律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自古以来,海洋渔业一直是人类获取食物的主要途径之一。并且,因为海洋的浩瀚无边、富饶自由,海洋渔业资源曾一度被认为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在此认识基础之上,人们提出了海洋自由的观点,要求获得海洋的航行自由和捕鱼自由。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人物莫过于格老秀斯。他在《论海洋自由》一文中所竭力主张的海洋自由,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认可,并最终被确立为习惯国际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但是,由于人类对渔业资源需求的激增和渔业技术的空前进步,海洋渔业资源开始陷入危机,并引发了一系列问题,如海洋生态破坏问题、国家社会稳定问题等。因此,重新审视习惯国际法中的海洋捕鱼自由原则就具有了非常现实的意义。有鉴于此,国际社会逐渐在公海渔业管理和限制方面达成了一些共识,并开始付诸于实践之中。具体的表现就是区域渔业管理组织的涌现,以及一系列国际公约和区域性渔业多边条约的签订和相关渔业管理目标、管理措施的出台。所有这些,对于缓解国际渔业危机,维护海洋生态平衡,实现公海渔业活动有序化的管理目的,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不过,就目前的公海渔业管理现状而言,还存在着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主要的问题就是公海渔业管理仍以国内管辖为主,管理效果的好坏得依赖于各国的善意和诚信。国际组织在公海渔业管理方面权威性仍然不够,缺乏一个统一的立法机构和强有力的执行机构,难以确保渔业管理和执法的公正性和连贯性。此外,在公海渔业权利和义务的分配方面,国际社会还未能真正确立二者之间的对等关系,使各国常常倾向于自己的捕鱼权利,而忽视了对渔业资源的管理和养护义务,以致在国际社会形成了一种渔业大国过多享受权利而履行义务过少的不公现状。最后,在渔业管理争端的司法解决途径上,对非政府组织和个人的诉讼主体资格问题,国际法院和国际海洋法庭的重迭管辖问题,也是亟需国际社会解决的一个现实问题。对于上述问题,本文在通过对国际渔业管理机制(包括立法机制和执法机制)进行全面剖析的基础之上,采用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了个人的意见,以求为完善公海渔业管理法律体系提供一种思路和参考,为实现公海渔业管理目标尽绵薄之力。同时,针对其发展趋势,本人还指出了中国的海洋渔业可能面临到的挑战,提出了相应的应对之策,以帮助中国树立一个负责任的渔业大国形象。全文叁万余字,共分四大部分,每部分具体内容如下:第一部分首先明确了公海的范围,进而界定了公海渔业的概念,阐述了公海渔业的主要内容,确定了公海渔业活动的主体和对象。其次,厘清了公海渔业管理的概念,并依次从管理主体、管理目标和标准、管理规定和具体措施叁个方面展开论述,阐明了公海渔业管理的主要内容。第二部分主要分析了进行公海渔业管理和限制的必要性及其依据。对此,该部分先从理论和现实两个层面对公海渔业管理的必要性进行了论证,通过资源的渔业资源的稀缺性理论,渔船的经济效益理论和国际法上的公平正义理论,以及现实中的渔业生态危机和国际渔业争端频发的分析,证明了对公海渔业予以限制的迫切性。然后,又从国际法理上进一步阐明了公海渔业资源的性质,论证了实施公海渔业管理的正当性。最后,该部分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相关国际法律文件为依据,肯定了公海渔业管理的合法性。第叁部分主要分析了公海渔业管理的现状和具体的管理措施。在公海渔业管理现状方面,主要从以下两点来阐述,即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在公海渔业管理机制上,阐述了国际管理机制和国内管理机制,分别是从立法和具体的管理制度两个角度来进行论述的;在现有的公海渔业管理原则方面,则着重分析了预防性原则、非歧视原则和国际合作原则;在具体的管理措施方面,该部分从四个方面来展开论述,依次是数据的收集和资源评估、制定管理目标,渔船的准入、管理和渔获量的限制,以及渔具的管制和海洋保护区的开辟。第四部分重点探讨了公海渔业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和相应的对策,并对公海渔业管理的趋势给出了自己的预测。对现实存在的国内和国际渔业管理措施相抵触的问题、海洋渔业资源的分配问题、渔业执法问题和渔业管理争端问题,本部分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究,找出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问题的解决之策,以完善公海渔业管理法律体系。最后提出了公海渔业管理的国际化、区域化发展趋势,阐明了今后的公海渔业管理将进入一个全面管理的时代。(本文来源于《西南政法大学》期刊2009-04-10)
公海渔业管理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北极海冰消融,大量鱼类种群向北迁移到达北极公海海域。在北冰洋海域,2012年的无冰区面积达到总面积的40%,而近几年北极公海区域的冰雪覆盖面积亦连创新低。北极公海区域包括挪威海的“香蕉洞”、巴伦支海的“圈洞”、白令海的“甜圈洞”以及北冰洋中央区域,其中挪威海和巴伦支海是世界较好的渔场,渔业资源丰富。但由于缺乏针对北极公海区域的统一性国际法律制度,渔业过度捕捞现象严重。白令海公海狭鳕资源于上世纪90年代已濒临灭绝,后通过《中白令海狭鳕资源养护与管理公约》方得以挽救;北冰洋公海现虽无大规模商业捕捞的条件,但在全球气候变暖的背景下,必将有大量的渔业资源迁移至此,北冰洋公海大片海域的渔业资源定会吸引越来越多国家的关注。目前可适用于北极公海渔业管理的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鱼类种群协定》《生物多样性公约》《斯瓦尔巴群岛条约》等国际条约和北极理事会、联合国粮农组织、东北大西洋渔业委员会等国际组织,但总体呈现“碎片化”和“分散式”的特点,并没有一套统一规范北极公海渔业的法律制度和专门管理该项事务的国际组织,现有条约和组织均无法全面、有效管理北极公海渔业问题。国际社会需要相互合作、共同协商制定北极公海渔业管理条约、建立专门的区域性管理组织。条约和组织的建立需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国际社会加强科研合作实现信息交换和共享,同时加强对渔船IUU捕捞行为规范,强化船旗国和沿海国的渔业资源养护义务,维持北极公海海洋生态平衡。对于未来北极公海渔业资源的开采须实行严格的限额、配额管理制度,以及有效的检查监察制度,保证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中国地理位置靠近北极,是北极公海渔业资源的利益攸关国,既享有开发利用的权利,更肩负养护管理的责任。中国第一次以官方形式参与北极事务是在1925年签署《斯匹茨卑尔根群岛条约》,获得了在条约区域的科学研究权和渔业自由捕捞权等,这为中国进一步参与北极事务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和契机。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中国才逐渐重视北极事务,签署北极事务相关条约、加入相关国际组织、进行科学考察、参与北冰洋公海渔业资源协定谈判等,2018年发布了《中国的北极政策》白皮书。未来中国需要投入更多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北极科学研究,加强与北极国家或非北极国家的国际合作,制定本国北极渔业政策,提升中国北极事务话语权,为北极公海渔业管理提出中国方案,贡献中国力量。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公海渔业管理论文参考文献
[1].张淼.北冰洋中央区公海渔业管理制度建设与中国策略[D].武汉大学.2018
[2].杨蕾.北极公海渔业管理制度研究[D].武汉大学.2018
[3].李芳芳.论北冰洋公海渔业管理国际合作制度的构建[D].武汉大学.2017
[4].卢芳华.北极公海渔业管理制度与中国权益维护——以斯瓦尔巴的特殊性为例[J].南京政治学院学报.2016
[5].唐峰华,岳冬冬,熊敏思,李励年,崔雪森.《北太平洋公海渔业资源养护和管理公约》解读及中国远洋渔业应对策略[J].渔业信息与战略.2016
[6].邹磊磊,黄硕琳.试论北冰洋公海渔业管理中北极5国的“领导者”地位[J].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
[7].邹磊磊,张侠,邓贝西.北极公海渔业管理制度初探[J].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
[8].王静.船旗国养护与管理公海渔业资源义务问题研究[D].海南大学.2015
[9].李励年.欧盟签署南太平洋公海渔业管理协议——称协议填补了全球公海渔业管理上最后一个空白点[J].现代渔业信息.2010
[10].贺小象.公海渔业管理制度法律问题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