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过失论文-郑卫

无过失论文-郑卫

导读:本文包含了无过失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代理权,中铁四局,买卖合同纠纷,合同相对人

无过失论文文献综述

郑卫[1](2019)在《合同相对人在不能证明自己善意且无过失地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时主张构成表见代理的应予驳回——合肥华庆建材有限公司诉中铁四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一文中研究指出【案情】上诉人(原审原告):合肥华庆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庆公司)。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铁四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四局建筑公司)。中铁四局建筑公司因承建TCL家电(合肥)产业园A标段并向厂房土建工程项目成立中铁四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TCL家电(合肥)产业园工程项目经理部。后中铁四局建筑公司与合肥世好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工程承包协议书》,(本文来源于《《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19年第16卷 总第16卷)——上海市第叁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文集》期刊2019-11-01)

邱全俊,傅大荣[2](2019)在《福建省校方无过失责任险的反思和发展建议(英文)》一文中研究指出校方无过失责任险是校方责任险的创新,作为校方责任险的附加险,最早于2007年在我国福建省推行。因其较好的转移了学校在办学过程中的风险,很好的保障了学生的各种意外风险,因此很快在我国各省市进行了推广。截止2018年,校方无过失责任险已经实施了十一年。但在这期间,却基本没有专家学者对校方无过失责任险进行研究。为此,本课题组通过实地调研的方式,收集相关资料,对校方无过失责任险进行了理论上的探讨和实践运行的反思。文章通过分析我国校园事故的归责原则,认为校方责任险的赔偿范围包括了过错推定原则下校方承担的责任和过错责任原则下校方由于疏忽过失从而应该承担的责任,而校方无过失责任险的赔偿范围包括了公平责任原则下和无过错责任原则下学校应该承担的责任。通过对相关资料的分析,认为福建省的校方责任险经过了叁个阶段:学校分散投保阶段;通过保险经纪公司统一投保阶段;飞速发展叁个阶段。校方无过失责任险扩展了校方责任险的保险责任,减少了学校在办学过程中的风险,有力的维护了校园事故中的学生利益,提升了保险公司信誉,扩大了保险公司市场。由此课题组认为校方无过失责任险的发展是符合市场需求和保险公司利益的。为了更好的推动校方无过失责任险在转移学校风险和保障学生利益方面的作用,可以通过完善保险条款、明确保险责任,完善保险理赔、兼顾准确和效率来完善我国的校方无过失责任险。文章的创新之处主要在于对校方无过失责任险的理论基础进行了分析,对校方无过失责任险的运行进行了反思,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国内此项研究的空白。(本文来源于《2019中国保险与风险管理国际年会论文集》期刊2019-07-17)

吴英旗,汪翠凤,赵静[3](2018)在《论医疗损害无过失补偿制度的正当性》一文中研究指出针对医疗纠纷的特殊性及民事诉讼制度的保障不足,在医疗纠纷的处理上应当肯定引进无过失补偿制度作为诉讼外另一解决途径的正当性及妥适性。(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8年29期)

高牟[4](2018)在《重婚案件善意无过失相对人利益的保护》一文中研究指出基于婚姻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特殊性,民法总则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体系并不对重婚案件中重婚者的欺诈行为产生可撤销的法律效果。保护后婚善意无过失相对人的信赖利益的前提在于遵守一夫一妻制。在民法典编纂的背景下,保护后婚善意无过失相对人利益的路径应是修改婚姻法而非适用民法总则。若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因信赖法院判决或婚姻登记,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后婚存在无效事由,从而构成重婚的,准用离婚的相关规定。(本文来源于《江苏警官学院学报》期刊2018年03期)

卢西亚诺·弗洛里迪,陈鹏[5](2018)在《无过失责任:论分布式道德行为的道德责任之本质与分配》一文中研究指出分布式道德责任(distributed moral responsibility,DMR)的概念由来已久。如果将分布式道德责任的诠释彻底还原为(某些)人、个体和负道德责任的行为(morally loaded actions)总和时,那么DMR的分配,无论是赞赏和奖励或谴责和惩罚,从概念的角度而言是没有问题的,但从实际操作上则是非常困难的。然而,在分布式的环境中,代理网络、某些人类、人工体(譬如程序)和混合体(譬如基于一个软件平台在一起工作的一群人)都可能带来分布式道德行为(distributed moral actions,DMAs)。DMAs是有善恶之分(即,负载道德的)的行为,它们是由一些其自身既非善也非恶(道德中立的)的局部交互所导致的。在本文中,我将分析由DMAs而引发的DMRs,并为完全道德责任(无过失责任)默认地分配给网络中所有节点/代理提供辩护,这些节点/代理对于所探讨的DMA在因果上相关,但与其意向性无关。所提出的机制受如下叁个概念的启发,并从中汲取了相关内容:网络理论中的反向传播(back propagation from network theory)、法理学中的严格责任原则(strict liability from jurisprudence)和认识论逻辑中的常识(common knowledge from epistemic logic)。(本文来源于《洛阳师范学院学报》期刊2018年04期)

张力毅[6](2017)在《论美国汽车无过失保险制度变革及对我国交强险混合立法模式的借鉴》一文中研究指出为了解决传统汽车责任保险中侵权责任认定不易的难题并给予车祸事故受害人快速、充分的救济,从20世纪70年代起,美国部分州掀起了一场汽车无过失保险的改革,其变革的核心在于将传统的汽车责任保险改造为针对车祸事故受害人的第一方保险,同时尽量限制甚至取消受害人在侵权法上的权利。由于这场改革并不彻底,因而不但导致改革的既定目标未完全实现,此外还产生了许多新的问题。我国的交强险虽然仍是按照传统责任保险的立法模式予以构造,却也在一定程度上融入了部分无过失保险的因素,主要体现为保险给付与侵权责任认定的相对分离。由于立法者在规则设计时并未明了无过失保险制度权利置换的核心意旨,只是过分强调交强险基本保障功能,因此我国对于强制汽车责任保险的有限改造也存在大量的问题,未来有进一步变革的需要。(本文来源于《保险研究》期刊2017年12期)

刘旸,颜之宏[7](2017)在《国内首例马拉松“替跑者”猝死索赔案开庭审理》一文中研究指出2016年厦门海沧国际半程马拉松比赛中发生“替跑者”猝死事件,死者家属将赛事运营方和转让号码布者告上法庭,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开庭审理这一国内首例马拉松“替跑者”猝死索赔案件。据介绍,“替跑者”吴某某通过其同事、即法院追加参与诉讼的第叁(本文来源于《团结报》期刊2017-06-10)

周晓光,姚慧[8](2017)在《山东潍坊推校方无过失责任险》一文中研究指出学生在学校或者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活动发生人身伤亡,即使学校没有责任,学生也可以获得保险赔偿。这是山东省潍坊市在全市推行校方责任保险附加校方体育运动无过失责任保险后出现的新变化。自2016年实施该项附加保险至今,该市已经有348名(次)学生在学校或者参加学(本文来源于《中国保险报》期刊2017-06-06)

赵毅[9](2016)在《意外事件、共同过失抑或无过失?——“袁甲诉严甲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一、二审判决评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目次一、写作缘起二、一审判决"意外事件说"之辨叁、二审判决"共同过失说"之驳四、结论一、写作缘起2013年8月17日16时许,在一场临时组队的叁对叁非正式篮球比赛中,高一学生袁某被另一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严某在断球拦截中致右眼受伤(但并未构成伤残),花费医疗费若干,袁甲以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侵害为由,诉至法院(本文来源于《私法研究》期刊2016年01期)

蒋夫尔[10](2015)在《新疆中小学生有了“双保险”》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蒋夫尔)日前获悉,从9月1日开始,新疆将以每名中小学生5元的标准,为中小学校投保“校方无过失责任保险”,加上原先已经实施的每名学生5元的校(园)方责任保险,共计10元的保险费将全部由学校“埋单”。这也意味着新疆中小学生在校期间如若发生意(本文来源于《中国教育报》期刊2015-08-29)

无过失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校方无过失责任险是校方责任险的创新,作为校方责任险的附加险,最早于2007年在我国福建省推行。因其较好的转移了学校在办学过程中的风险,很好的保障了学生的各种意外风险,因此很快在我国各省市进行了推广。截止2018年,校方无过失责任险已经实施了十一年。但在这期间,却基本没有专家学者对校方无过失责任险进行研究。为此,本课题组通过实地调研的方式,收集相关资料,对校方无过失责任险进行了理论上的探讨和实践运行的反思。文章通过分析我国校园事故的归责原则,认为校方责任险的赔偿范围包括了过错推定原则下校方承担的责任和过错责任原则下校方由于疏忽过失从而应该承担的责任,而校方无过失责任险的赔偿范围包括了公平责任原则下和无过错责任原则下学校应该承担的责任。通过对相关资料的分析,认为福建省的校方责任险经过了叁个阶段:学校分散投保阶段;通过保险经纪公司统一投保阶段;飞速发展叁个阶段。校方无过失责任险扩展了校方责任险的保险责任,减少了学校在办学过程中的风险,有力的维护了校园事故中的学生利益,提升了保险公司信誉,扩大了保险公司市场。由此课题组认为校方无过失责任险的发展是符合市场需求和保险公司利益的。为了更好的推动校方无过失责任险在转移学校风险和保障学生利益方面的作用,可以通过完善保险条款、明确保险责任,完善保险理赔、兼顾准确和效率来完善我国的校方无过失责任险。文章的创新之处主要在于对校方无过失责任险的理论基础进行了分析,对校方无过失责任险的运行进行了反思,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国内此项研究的空白。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无过失论文参考文献

[1].郑卫.合同相对人在不能证明自己善意且无过失地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时主张构成表见代理的应予驳回——合肥华庆建材有限公司诉中铁四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C].《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19年第16卷总第16卷)——上海市第叁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文集.2019

[2].邱全俊,傅大荣.福建省校方无过失责任险的反思和发展建议(英文)[C].2019中国保险与风险管理国际年会论文集.2019

[3].吴英旗,汪翠凤,赵静.论医疗损害无过失补偿制度的正当性[J].法制博览.2018

[4].高牟.重婚案件善意无过失相对人利益的保护[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18

[5].卢西亚诺·弗洛里迪,陈鹏.无过失责任:论分布式道德行为的道德责任之本质与分配[J].洛阳师范学院学报.2018

[6].张力毅.论美国汽车无过失保险制度变革及对我国交强险混合立法模式的借鉴[J].保险研究.2017

[7].刘旸,颜之宏.国内首例马拉松“替跑者”猝死索赔案开庭审理[N].团结报.2017

[8].周晓光,姚慧.山东潍坊推校方无过失责任险[N].中国保险报.2017

[9].赵毅.意外事件、共同过失抑或无过失?——“袁甲诉严甲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一、二审判决评析[J].私法研究.2016

[10].蒋夫尔.新疆中小学生有了“双保险”[N].中国教育报.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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