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
南方歌舞团有限公司
在我们歌唱艺术中,“声情并茂”作为中国人耳熟能详的成语,已有了悠久的历史。在我国古代的唱论中,“声情并茂”一直作为歌唱艺术的两项最基本的要求和标准。据查阅白居易的诗作《问杨琼》中“古人唱歌兼唱情,今人唱歌唯唱声”的诗句,充分证实了在我国唐代以前,人们就把“声”和“情”作为表现歌曲美的基本内容了。
千百年来,人们对歌唱艺术中“声情并茂”美学追求的标准始终如一。但伴随着岁月沧桑的流失,人们的审美观也在不断的变革和发展中,由于审美文化的历史积淀和时代精神的交融,特别是声乐美学的构建,为我们声乐表演中的“声情并茂”已积累了更为深厚的意蕴。
一.民族声乐演唱中的“声”
(一)民族声乐演唱中人“声”的人性化
歌唱中人“声”的个性化,从自然现象来说,声音是人体声带振动后,从喉咙里发出的声波,如果说人“声”原本是一种无生命的听觉物质,一但进入到人的歌唱活动领域后就赋予了生命的活力,成为客观存在和主观反映相结合的产物,也就蕴含了物质与精神交融的哲学意识。
(二)民族声乐演唱中人“声”的色彩性
我们进行声乐训练,首先对各种音色进行巧妙的处理,创造出能集中反应其本质特征的听觉现象,才能体现声乐艺术独特的审美价值。歌唱者先天条件良好,且歌唱方法正确,其所发出的声音大都有音色清脆、嘹亮、圆润、纯美等特征。
(三)民族声乐演唱中人“声”类型化
虽然人“声”具有反映客观规律的总体审美标准,但是不同嗓音类型的声音给人的审美感受是不同的:男高音的声音高亢、俊美;女高音的声音灵巧、华美;男中音的声音厚实、雄壮;女中音的声音平实、柔美;男低音的声音低沉、浑厚;女低音的声音浓重,俊美,他们分别给听众带来的感受是不同的。
(四)民族声乐演唱中人“声”的个性化
正如人的面孔千差万别一样,人的嗓音由于发声器官的构造不同,发声方法有异,因而所发出的声音的音质、音色是截然不同的。加上每个人的个性特点不同,审美情趣不同,对音色的喜好也会有所差异。人的声音,正是因为具有了这种个体本质和个性喜好,才呈现出万紫千红,千姿百态的“多样美”。而这种“多样美”的声音,既然是一种客观存在,它又必然要表现出符合美感标准的普遍性的美,即美学上说“美的共性寓于个性之中,个性则表现美感的共性,二者是辨证统一的”又正是这种普遍美和个性美并存,才使的我们声乐艺术的发展即有章可循又百花齐放。
二.民族声乐表演中“情”
“情”是声乐表演艺术的灵魂,是让歌唱能够感染人,鼓舞人,教育人的根源所在。声乐作为一门表演艺术,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原动力就是要抒发情感,激发情感,交流情感,通过情感的纽带把审美对象和审美主体紧紧的联系在一起,让声乐艺术产生“潜移默化”的审美效应。
音乐本身是没有形象的,但和歌词结合转化为歌声后就可以通过联想、想象等心理活动产生特有的艺术形象,而这种艺术形象的实质就是情感的宣泄。所有艺术都是对社会生活的反映,都有情感的表达。歌唱艺术是通过人声来表现的艺术,歌唱的情感来自歌曲作品的内涵,源于丰富多彩的现实生活。“情”是对客观事物的有感而发,而不是游离思想之外的无病呻吟,因此,作为歌唱者必须做到“以声传情”。
由于那些具有审美价值的歌曲都是把对生活的深刻感受、对歌词的心领神会融化为情真意切的音乐语言,为歌唱者提供了表情达意的特定作用。歌唱毕竟是二度创作,对歌曲情感的表现从本质来说,是一种艺术美的创作,歌曲的审美价值只有通过声乐途径注入情感的再度创作,才能得以实现。“情”是歌曲的内涵,是歌曲艺术美的精髓。
(一)歌唱中“情”的真实性的掌握
歌唱的感情表现必须真实,准确。它要求我们歌唱时的情感必须要和歌曲的情感一致相吻合,不能脱离作曲家赋予作品特定的内容。歌唱者的情感必须发自内心,不能虚情假意,矫揉造作。准确,真实的情感是是声乐的艺术生命所在,是感动听众的必备条件。歌唱的情感是具有审美价值的艺术情感,它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
(二)歌唱中“情”的典型性的凸显
歌唱者塑造的“艺术情感”具有个别性和概括性相统一的特点,它以鲜明而独特的声音形象地展现出来,同时深刻的揭示了社会生活中某方面的本质和规律,二者结合得越完美,典型性就越高。所谓的“典型性”专指的那些身怀绝技者在歌曲中所创造的“声情并茂”并给后人们留下深刻影响的歌声形象。
(三)歌唱中“情”的多样性的体现
这是我们声乐艺术繁荣的标志之一。它是由社会生活的绚丽多彩,人们的多方面审美需求,以及作曲家歌唱家的世界观、人生观,生活经验和创作个性的千差万别因素决定。当代声乐题材的广泛开拓,为歌唱者提供了表达内心感情的广阔天地。表达各种各样情感的作品接连出现,这就要求我们歌唱者具备较高的审美素养,善于观察,体验各类情感的内涵,能准确的分辨声乐作品中隐含的各种情感,将歌曲中喜、怒、哀、乐、忧、思、惊、恐、吓等多种情绪色彩丝丝入扣、淋漓尽致的表现出来。
(四)情的气质个性的表现
歌唱表演中,气质被称为风度、台风等,它是透过声乐技巧,面部表情与随意动作等外化出来,给人以“即在歌中,又出歌外”的感觉。气质是作为一位成熟艺术家艺术风格的一种特征。同样一首抒情声乐作品,不同气质的人所表达出的情感就会有所差异。因此,作为一个歌唱者,应不断发扬气质的优点用于声乐表演中。
从事歌唱表演艺术的人,作为一个完整的高级生命体,他的深情歌唱必然是全身心投入的结果。歌唱者进入歌曲意境后的心理活动,不仅支持着歌声和情感的表达,而且也及其自然地出现了面部和整个形体的情感协同反应,既喜、怒、哀、乐的面部表情及自然产生的手势动作等。歌唱艺术是情感的艺术,情感是歌唱的动机和源泉,是歌唱表达的最终目的。
结论
作为一个歌唱者要想感动别人,首先感动自己。因此,当我们在用歌声表达某些事物和某种情绪的时候,一定要先在内心想到和看到这些事物,即一定要做到言之有物、曲之有情、以情带声、以声传情的“声情并茂”的歌唱。当我们确立了“声情并茂”的美学思想构建和掌握了相应的演唱技巧后,我们声乐表演这一艺术学科必将攀登新的艺术高峰.
参考文献
[1]《美学》第三卷上册黑格尔著,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
[2]《声乐艺术美学》余笃刚著,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
[3]《艺术特征论》汪流等编,文化出版社1986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