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自由心证证据制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自由心证,证据调查,直接言辞,证据推定
自由心证证据制度论文文献综述
李凤鸣[1](2017)在《论民国证据制度对自由心证的限制——以司法解释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民国时期,法官对证据的判断采取自由心证主义,这符合认知的一般规律,但是,自由并不是恣意,它还需要完善的约束机制。为此,民国政府通过司法解释的方式构建了一系列的制度,其中具有直接约束力的即为证据调查制度、直接言辞制度和证据推定制度。虽然其时的司法解释多针对具体案件,没有制度构造的主观性和体系化,但是可操作性强,指引和约束的效果非常明显,即对当前的司法实践也很有借鉴意义。(本文来源于《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7年06期)
任继蓉[2](2015)在《论自由心证证据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自由心证制度将判断证据证明力的任务交给法官,使法官在相对自由的状态下,对证据证明力的有无、大小予以认定。世界上多数国家都已在不同程度上接受了自由心证的思想。而且,无论是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其法律对法官判断证据的活动都不是毫无规制的。我国目前采用的证据制度也属于自由心证的范畴,我们强调的是实事求是原则,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且我国法官在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时确实具有很大的自由度。对证据裁判方式的再界定是我国的证据制度改革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无论采用何种改革方案,其根本目标都应该是为了提高证明活动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本文选择对自由心证制度进行研究,并就自由心证制度在我国规制和完善进行了一些反思。本文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自由心证的基本内涵。主要就自由心证的含义理解及产生与发展进程予以阐述。第二部分为自由心证的诉讼法之基础分析。理清自由心证的含义及产生与发展的脉络有利于正确、全面理解自由心证制度的理论基础,从而为全面构建自由心证制度打下良好的基础。为此,本部分从辨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经验法则与逻辑规则以及诉讼法的模糊性认识这四个角度来论述自由心证在诉讼法领域的法理基础。第叁部分主要是对两大法系自由心证证据制度进行比较研究。透过对国外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历史和规制方式之比较分析,为我国自由心证制度的规划化提供了借鉴意义。第四部分针对我国司法体制下自由心证的现实困境入手,进而分析其原因。主要从自由心证在我国的实践状况和我国构建自由心证制度存在的难题两个方面进行阐述。主要列举了自由心证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其立法现状。在此笔者主张:我们对待自由心证制度的态度,不应该是回避和拒绝,而应在予以认可的前提下进一步规制和完善这一制度适用的相关制度和机制,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自由心证制度。第五部分为我国自由心证证据制度规范化的基本思考。立足于我国当今基本国情,主要从证据模式、司法环境、具体保障措施叁个方面进行阐述,并就有关内容提出了自己的构想。主张建立自由心证制度与证据规则相结合的证据制度、主张对自由心证加以立法确认、主张完善证据规则体系以及提高法官综合素质,完善判决书理由说明制度等,为我国构建和规范自由心证证据作出贡献。(本文来源于《山东大学》期刊2015-03-16)
洪凌啸[3](2013)在《从道德慰藉迈向事实发现——法定证据与自由心证制度新论》一文中研究指出以往文献普遍认为法定证据制度取代主观自由心证制度的原因是为了抑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而客观自由心证制度替代法定证据制度与"人权法治"思想的产生关系密切。文章在考察中世纪基督教思想尤其是"血罪"观念的基础上,提出了不同的观点,即道德慰藉与事实发现两种不同功能在刑事证明程序变迁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经济(中旬)》期刊2013年04期)
何晓燕[4](2012)在《法定证据制度与自由心证制度比较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构建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宏伟目标,而和谐社会的重中之重就在于确立和谐的证据制度。无论是法定证据制度,还是自由心证制度,他们从产生之初到现在,经过了数百年的发展,仍然在现代的证据制度中大量存在,意味着其必然具有很大的优越性。本论文将题目选定为法定证据制度和自由心证制度比较研究,目的是通过对两种证据制度的比较分析,以期借鉴两种证据的优势,为我国以后证据制度的完善提供一种参照的方向。在写作过程中运用了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共分四章对法定证据制度和自由心证制度进行了比较分析。首先,文章的前两个部分厘清了法定证据制度和自由心证制度的历史起源、理论基础和主要内容等方面的问题;第叁部分从叁个方面对法定证据制度和自由心证制度进行了近一步的分析比较;第四章阐释了法定证据制度和自由心证制度各自所具有的正当性,论述了法定证据制度和自由心证制度的互相融合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本文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在采取自由心证制度的同时,适当地吸收法定证据制度的合理内核也是必不可少的,从而促使未来的证据制度达到一个最完美的状态。我国在未来的刑事证据制度改革中,无论是从全局出发,着手长远利益,还是站在微观的层面上,都可以借鉴自由心证制度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同时,也不能对证据裁判主义的规则视而不见,争取建立一个经典的、不易被社会淘汰的,糅合了两大证据制度主要优势的新型证据制度。(本文来源于《兰州大学》期刊2012-04-01)
温文,谭任杰[5](2011)在《法定证据与自由心证之抉择——以民事证据制度的选择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法定证据和自由心证是大陆法系国家采用的证据制度。这两种证据制度实际上代表了诉讼证明中两种不同的模式———法定的证明模式和自由判断的证明模式。我国民事证据制度应当从现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在抛弃两者缺点的基础上,选择法定证据与自由心证相结合的证据制度。(本文来源于《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11年02期)
孙国经[6](2010)在《浅析自由心证证据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当代各国证据制度的发展趋势是以自由心证主义为主,并进行了相应的改良。在今天的自由心证主要是指证据评价的自由性、认定事实的自由性等。我国入世后,在与国际法律接轨的新形势下,大胆地吸收和借鉴了国外自由心证制度的一系列原则和规则,初步确立了自由心证制度在中国发展的基础,但是其发展还需要进一步的规范与完善。(本文来源于《科学之友》期刊2010年21期)
肖越[7](2010)在《刑事诉讼中的自由心证证据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证据评价以及事实认定的原则和方式是证据法上的基本问题。人类诉讼史上经历了神示证据制度、法定证据制度和自由心证制度。作为一种被现代法治国家所普遍接受的证据评价制度,自由心证从产生发展至今已臻于完善。自由心证制度以人的共同认知能力为理论基础,体现了对人的普遍理性的信任与崇尚。本文从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概念入手,详细阐述了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内涵、哲学基础、自由心证制度在不同诉讼模式下的差异及其成因,以及自由心证的历史演进及在现代法治国家的现状,进而对我国构建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并对在我国如何构建自由心证制度进行阐述。本文除前言和结语外共分为五章。第一章自由心证的理论概述。介绍自由心证制度的含义,并从证据评价方式和证明标准两方面解构自由心证的内涵。指出现代自由心证制度是对传统的批判继承,是从自由到不自由的转变,它包含对证据的采纳与评价的理性自由与有罪标准的内心确信两方面,论证了现代自由心证是以证据裁判原则为前提,建立在客观证据基础上的内心确信。第二章自由心证的理性解读。通过对自由心证的哲学基础的阐述分析,论证自由心证制度的是符合人类认识规律的科学的证据评价方式;比较两大诉讼模式下的自由心证制度的差异及其原因分析。第叁章自由心证的历史演进。介绍了欧洲大陆法定证据制度及被自由心证取代的历史进程,将自由心证的雏形追溯到英国陪审制,并分析了神示证据消亡后英国证据制度之所以与欧洲大陆分野,未走向法定证据制度道路的原因。本章从两大法系的角度对主要法治国家自由心证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现状进行介绍。第四章“自由”与“规制”之间。从自由心证产生兴盛的政治环境入手,分析自由心证由“自由”到“不自由”的进化过程,自由心证制度是在“自由”与“规制”之间寻求平衡依靠人的普遍理性最大程度发现案件真相的证据制度。第五章自由心证制度在我国的构建。针对我国证据评价制度的现状,分析在我国建立自由心证制度的必要性,并对如何构建提出几点建议。(本文来源于《中国政法大学》期刊2010-03-01)
张乘祎[8](2010)在《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空间拓展》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从自由心证的涵义出发,通过分析其起源和发展、内容和特点,客观阐明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通过对其弊端的挖掘及制约措施的使用,使大家对其有全面的认识,对其在证据制度中的意义和作用有深入的了解。(本文来源于《前沿》期刊2010年03期)
陈浩[9](2008)在《浅议我国证据制度——以自由心证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证据制度是裁判者在认定证据的过程中所运用的一系列规范之和,顺次经过了神示证据制度、法定证据制度、自由心证制度叁个历史阶段。自由心证产生后,由于其强调自由裁量对作出公正判决方面所起到的关键性作用,而被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普遍采用,称为当今世界上多数国家所确立的一项诉讼基本原则。目前,就自由心证和我国目前的证据制度的关系,理论和实务界都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本文来源于《才智》期刊2008年14期)
董青,王帅[10](2008)在《刑诉证据视角下的自由心证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刑事诉讼中坚持实事求是的证据原则,同时排斥自由心证制度的使用。而现阶段出于司法公正与效率的衡量,应该在两者之间寻找契合点,通过提高法官素质、完善合议制度等措施使得自由心证制度作用能够得到最大发挥。(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08年19期)
自由心证证据制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自由心证制度将判断证据证明力的任务交给法官,使法官在相对自由的状态下,对证据证明力的有无、大小予以认定。世界上多数国家都已在不同程度上接受了自由心证的思想。而且,无论是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其法律对法官判断证据的活动都不是毫无规制的。我国目前采用的证据制度也属于自由心证的范畴,我们强调的是实事求是原则,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且我国法官在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时确实具有很大的自由度。对证据裁判方式的再界定是我国的证据制度改革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无论采用何种改革方案,其根本目标都应该是为了提高证明活动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本文选择对自由心证制度进行研究,并就自由心证制度在我国规制和完善进行了一些反思。本文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自由心证的基本内涵。主要就自由心证的含义理解及产生与发展进程予以阐述。第二部分为自由心证的诉讼法之基础分析。理清自由心证的含义及产生与发展的脉络有利于正确、全面理解自由心证制度的理论基础,从而为全面构建自由心证制度打下良好的基础。为此,本部分从辨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经验法则与逻辑规则以及诉讼法的模糊性认识这四个角度来论述自由心证在诉讼法领域的法理基础。第叁部分主要是对两大法系自由心证证据制度进行比较研究。透过对国外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历史和规制方式之比较分析,为我国自由心证制度的规划化提供了借鉴意义。第四部分针对我国司法体制下自由心证的现实困境入手,进而分析其原因。主要从自由心证在我国的实践状况和我国构建自由心证制度存在的难题两个方面进行阐述。主要列举了自由心证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其立法现状。在此笔者主张:我们对待自由心证制度的态度,不应该是回避和拒绝,而应在予以认可的前提下进一步规制和完善这一制度适用的相关制度和机制,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自由心证制度。第五部分为我国自由心证证据制度规范化的基本思考。立足于我国当今基本国情,主要从证据模式、司法环境、具体保障措施叁个方面进行阐述,并就有关内容提出了自己的构想。主张建立自由心证制度与证据规则相结合的证据制度、主张对自由心证加以立法确认、主张完善证据规则体系以及提高法官综合素质,完善判决书理由说明制度等,为我国构建和规范自由心证证据作出贡献。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自由心证证据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1].李凤鸣.论民国证据制度对自由心证的限制——以司法解释为视角[J].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
[2].任继蓉.论自由心证证据制度[D].山东大学.2015
[3].洪凌啸.从道德慰藉迈向事实发现——法定证据与自由心证制度新论[J].法制与经济(中旬).2013
[4].何晓燕.法定证据制度与自由心证制度比较研究[D].兰州大学.2012
[5].温文,谭任杰.法定证据与自由心证之抉择——以民事证据制度的选择为视角[J].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
[6].孙国经.浅析自由心证证据制度[J].科学之友.2010
[7].肖越.刑事诉讼中的自由心证证据制度[D].中国政法大学.2010
[8].张乘祎.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空间拓展[J].前沿.2010
[9].陈浩.浅议我国证据制度——以自由心证为视角[J].才智.2008
[10].董青,王帅.刑诉证据视角下的自由心证制度[J].法制与社会.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