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要素评序法论文-苏宏建

地质要素评序法论文-苏宏建

导读:本文包含了地质要素评序法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矿业权评估,探矿权,地质要素评序法,可比销售法

地质要素评序法论文文献综述

苏宏建[1](2011)在《矿业权评估中地质要素评序法与可比销售法的对比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我国,矿业权评估市场的发展起步较晚,至今只有十几年的时间,虽然尚有需要完善之处,但是矿业权评估仍然在矿业市场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矿业权评估是矿业权出让与转让的依据,是维护国家及矿业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其评估结果直接关系到矿业权人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矿业权市场的健康发展。目前,我国的矿业权评估主要有叁种途径,分别为收益途径、成本途径、市场途径,每一种途径都有其应用的前提与条件,在矿业权评估时,要根据特定的评估对象、评估对象的特点、评估目的,选取适当的评估途径与方法。叁种途径中,应用最为广泛的为收益途径与成本途径,因为运用这两种途径对矿业权进行评估时所需要的资料较为容易收集。一直以来,行业内部也普遍认可这两种途径,然而与市场联系紧密、更加接近市场价值的市场途径却向来极少有人问津。究其原因,主要是之前几年我国的矿业权市场发育尚不完善,存在诸多的问题,不满足运用市场途径的基本条件,久而久之,在行业内部形成了广泛运用收益途径与成本途径评估矿业权的固定模式。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矿业经济的发展,矿业权交易频繁,矿业权市场也有了长足的发展,许多地方得以完善。在此大的市场背景下,笔者认为目前我国的矿业权市场已经较为发育,已经具备运用市场途径评估矿业权的基本条件。依托于“青海省都兰县爱尔沟北多金属矿探矿权评估”项目,文章将成本途径中的地质要素评序法与市场途径中的可比销售法做了对比,并用可比销售法对该矿业权重新进行评估,力求得到一个合理的、符合市场规律的结果。与此同时,文章探讨了可比销售法在运用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地方,以及其参数的选取等问题,希望有更多的专家、学者对其进行完善,使得可比销售法能够在矿业权评估中得到广泛的应用。(本文来源于《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期刊2011-05-01)

马德蕻[2](2007)在《地质要素评序法在探矿权评估中应用问题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建立矿业权有偿取得和依法转让制度,是矿业权管理制度的一次重大变革,是我国矿业经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出让必须依法经过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进行确认或备案;非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转让时虽然没有规定必须经过评估,但矿业权由于其特殊性一般人无法对其有较客观的认识,若无评估则交易难以进行,所以矿业权评估也是矿业权转让活动中的有机组成部分,矿业权评估对改革我国矿业经济体制及运行机制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探矿权作为矿业权中重要的一种形式,其价值的确定更是由于矿产资源的勘查特性而成为世界难题,评估方法有很多,但是评估体系还不够完善,仍需在实践中不断地加强研究,建立起适用于我国国情的探矿权评估方法体系。 地质要素评序法在国外使用很谨慎,但在国内探矿权评估中应用很普遍。应用地质要素评序法评估时易受主观因素影响。如何减少主观因素的影响,让评估结论更接近探矿权的真实价值,这是本课题主要的研究方向。 本课题研究工作,是在大量阅读了国内外参考文献的基础上,总结自己以往的探矿权评估实际经验,通过综合分析,深入研究,探讨了地质要素评序法在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力图找到减少主观因素影响的方法,让评估结论更接近于探矿权的真实价值。研究成果如下: ①有效实物工作量的确定:应将勘查区附近与本矿床发现或查明资源储量有关的实物工作量计入有效实物工作量。 ②效用系数的赋值:效用系数赋值时不一定局限于“报告中所记载的地质信息和矿产信息”,应允许对原始资料重新分析处理,以提取对找矿有用的信息。 ③价值指数评判表的使用:应对不同的矿种设计不同的”地质要素分类及价值指数表” ④应分类建立不同矿种地质要素价值指数评判专家库,对专家们进行价值指数赋值的基本培训。评估机构进行探矿权评估时可以从专家库中选择参加评判的专家,并且要组织专家到待评估探矿权勘查区进行实地调查,以平抑主观风险。(本文来源于《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期刊2007-05-01)

地质要素评序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我国建立矿业权有偿取得和依法转让制度,是矿业权管理制度的一次重大变革,是我国矿业经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出让必须依法经过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进行确认或备案;非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转让时虽然没有规定必须经过评估,但矿业权由于其特殊性一般人无法对其有较客观的认识,若无评估则交易难以进行,所以矿业权评估也是矿业权转让活动中的有机组成部分,矿业权评估对改革我国矿业经济体制及运行机制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探矿权作为矿业权中重要的一种形式,其价值的确定更是由于矿产资源的勘查特性而成为世界难题,评估方法有很多,但是评估体系还不够完善,仍需在实践中不断地加强研究,建立起适用于我国国情的探矿权评估方法体系。 地质要素评序法在国外使用很谨慎,但在国内探矿权评估中应用很普遍。应用地质要素评序法评估时易受主观因素影响。如何减少主观因素的影响,让评估结论更接近探矿权的真实价值,这是本课题主要的研究方向。 本课题研究工作,是在大量阅读了国内外参考文献的基础上,总结自己以往的探矿权评估实际经验,通过综合分析,深入研究,探讨了地质要素评序法在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力图找到减少主观因素影响的方法,让评估结论更接近于探矿权的真实价值。研究成果如下: ①有效实物工作量的确定:应将勘查区附近与本矿床发现或查明资源储量有关的实物工作量计入有效实物工作量。 ②效用系数的赋值:效用系数赋值时不一定局限于“报告中所记载的地质信息和矿产信息”,应允许对原始资料重新分析处理,以提取对找矿有用的信息。 ③价值指数评判表的使用:应对不同的矿种设计不同的”地质要素分类及价值指数表” ④应分类建立不同矿种地质要素价值指数评判专家库,对专家们进行价值指数赋值的基本培训。评估机构进行探矿权评估时可以从专家库中选择参加评判的专家,并且要组织专家到待评估探矿权勘查区进行实地调查,以平抑主观风险。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地质要素评序法论文参考文献

[1].苏宏建.矿业权评估中地质要素评序法与可比销售法的对比研究[D].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1

[2].马德蕻.地质要素评序法在探矿权评估中应用问题探讨[D].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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