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契约论文-刘传刚,李楠

关系契约论文-刘传刚,李楠

导读:本文包含了关系契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古典契约理论,契约自由,关系契约理论,劳动契约关系

关系契约论文文献综述

刘传刚,李楠[1](2019)在《劳动契约关系理论新考——基于关系契约理论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劳动契约关系立法需要兼顾实现社会公平与社会经济效益的双重协调。劳动契约关系规范如何在人工智能技术时代下实现其价值目标,其前提在于将劳动契约关系本身置于何种理论框架之下进行阐释。关系契约理论采用法社会学的分析视角,重新构建起契约理论的法理基础,以"关系"为契约的核心要素,利用社会学分析方法在法哲学层面形塑了现代契约理论全新的人文价值和经济学价值目标。现代劳动契约关系的内在产生基础与关系契约理论的主张是一致的,关系契约理论为现代劳动契约关系的理论与现实困境提供了更加科学、开放的解释框架及体系。(本文来源于《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6期)

吴义华[2](2019)在《关系契约视角下美国职业体育劳资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及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职业体育劳资集体合同是美国职业体育劳资双方利益分配最主要的依据,是厘定职业体育劳资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国内外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于劳资集体合同具体制度的设计与分析,对基本法理的研究较少。法律效力是劳资集体合同法理研究的核心。本研究将着眼点放在职业体育劳资集体合同的效力这一基本法理问题上,运用文献资料法和法解释学等法学研究方法,以契约社会化背景下的关系契约理论为视角,以分析法律属性为研究起点,以美国四大职业体育联盟与其球员工会的劳资集体合同文本为例证,阐释美国职业体育劳资集体合同的效力形式和效力关系等深层次法理问题,以期对我国职业体育劳资关系的发展有所裨益。本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关系契约理论与美国职业体育劳资集体合同、美国职业体育劳资集体合同的规范效力、美国职业体育劳资集体合同的效力关系、对我国职业体育劳资关系的启示等四个方面的内容,主要结论如下:第一,美国职业体育劳资集体合同是一种关系性契约。关系契约理论产生于契约法的社会化浪潮背景之下,认为契约不仅仅指传统的协议或者合意,还包含了命令、身份、社会功能、习惯等多种社会因素与社会关系。在关系契约视角下,契约一般分为个别性契约与关系性契约,关系性契约是一种全新的契约范式,克服了传统契约理论的不足,为契约理论提供了独特的研究视野与分析工具,为分析劳资集体合同的法律属性提供了高契合度的法理阐释。关系性契约具有长期合作性与动态性、契约主体(当事人)关系的复杂性以及社会关系的高度嵌入性叁个典型特征。职业体育劳资集体合同符合关系性契约的典型特征,是一种嵌入了身份等社会因素的关系性契约第二,美国职业体育劳资集体合同具有规范效力,在行业内具有普遍意义上的强制约束力。从合同主体的角度分析,在职业体育劳资合同法律关系中,联盟和工会不仅向对方承担义务,也向对方所代表的成员承担义务,这里工会所代表的成员,不仅包括加入工会的运动员,也包括没有加入工会的运动员,体现了劳资集体合同对劳资利益主体的规范效力;从合同条款的内容和结构分析,集体合同中的许多条款的结构与法律条款的逻辑结构类似,逻辑严密,具有较强的规范性特征;从合同的效力维度分析,职业体育劳资集体合同对作为集体合同当事人的联盟与工会,以及作为集体合同关系人的俱乐部和运动员等均有约束力,具有当期效力,原则上不溯及既往,空间效力及于各职业体育内部的劳资关系,与法的效力范围的基本法理十分相似。更进一步地分析,美国职业体育劳资集体合同实际上也是一种内部劳资自治法,属于关系契约视角下的内在规范,在行业内部具有强制约束力,是调整职业体育内部劳资关系的"根本法",具有劳资立法和运动员个人工作合同无法取代的功能。第叁,美国职业体育劳资集体合同的效力关系体现为与其上位法、运动员个人工作合同以及联盟与俱乐部内部规章的效力关系。劳资集体合同应遵守作为上位法的美国劳工法的规定,集体合同的效力高于运动员个人工作合同,也高于联盟与俱乐部的内部规章。与职业体育劳资集体合同关系最密切的的上位法是美国劳工法与反垄断法,联盟与工会进行集体谈判,签订集体合同,应以劳资立法、司法判例及行政裁决为法律依据,不能与这些上位法规范相违背;运动员个人工作合同在法律性质上从属于劳资集体合同,运动员个人工作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条款及合同的履行应以劳资集体合同为依据;联盟与俱乐部内部规章的制定和修改的程序简单,成本较低,有内部垄断性特征。职业体育劳资集体合同则是劳资双方通过法定的集体谈判等一系列复杂程序达成的规则,是双方法律行为,具有规范效力,制定与修改的成本较高,有国家法律强制力保证实施,其效力高于联盟和俱乐部的内部规章,美国四大联盟与球员工会的集体合同一般都有联盟和俱乐部内部规章和规则应遵守劳资集体合同的规定。第四,目前我国职业体育实行劳资集体合同制度的时机还不成熟,但是,美国职业体育劳资集体合同的规范效力体现了私法自治和社会自治理论的意义,对现阶段中国职业体育的劳资自治有积极的借鉴意义。可赋予我国单项体育协会劳资自治权,制定劳资自治规章并明确其效力,实现行业自治与国家治理相结合的统合"共治",同时将职业运动员个人工作合同的内容与条款作为劳资自治规章的一部分,加强对个人工作合同的管理。(本文来源于《第十一届全国体育科学大会论文摘要汇编》期刊2019-11-01)

朱富强[3](2019)在《契约主义企业观的责任性文化:再论国企改革中的新型劳动关系》一文中研究指出国有企业的新型劳动关系嵌入在企业文化中,无论是利益协调机构的创设还是民主决策机制的完善都与文化有关。好的企业文化一般有这样的特征:横向上表现为公平互惠、寻求合作、同情关爱,因为共同体中所有成员在所有权地位上都是平等的,从而应该得到同等对待;纵向上表现为协商对话、各尽其责、换位思考,因为科层制的企业组织在不同岗位和等级的成员间存在行政权的差异,从而衍生出权力和责任的不平等性。从根本上说,好的文化致力于实现社会交往合理化,从而具有强烈的价值理性和集体主义倾向,这正是儒家文化的基本特质。(本文来源于《人文杂志》期刊2019年10期)

肖作平,邓春梅[4](2019)在《法律诉讼、政治关系与银行贷款契约——来自中国民营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以2010~2017年A股上市民营企业为样本,实证研究了在政治关系的调节效应下法律诉讼对银行贷款契约的影响。结果发现:(1)公司法律诉讼对银行贷款契约产生负面影响且这种影响随诉讼强度的增大而增大;(2)公司高管的政治关系对银行贷款契约产生正面影响且这种影响随政治关系强度的增大而增大;(3)高管的政治关系会减轻公司法律诉讼对银行贷款契约的负面影响,且这种减轻作用随着政治关系强度的增大而增大。与以往研究不同,本文将正式机制与非正式机制结合,一方面说明建立政治关系这一非正式机制可以作为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有效途径,另一方面为政策制定者如何通过正式机制和非正式机制博弈达到利益最大化提供参考。(本文来源于《证券市场导报》期刊2019年10期)

刘俊海[5](2019)在《区分叁类契约关系,精准弘扬契约精神》一文中研究指出加强产权保护与弘扬契约精神已成社会共识。我认为,契约精神的叁大核心内容是:契约自由、契约公平与契约严守。要全面精准弘扬契约精神,必须对多元化、立体化、网络化与复杂化的契约关系予以类型化:第一类是商事主体之间的契约关系(B2B);第二类是商事主体与消费者之(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9-10-09)

郑文力,张翠[6](2019)在《基于心理契约视角的“导师-研究生”关系构建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因高校导师与研究生之间的矛盾激化而导致研究生自杀等极端事件时有发生。通过查阅有关"导师—研究生"关系的相关文献,从心理契约理论视角出发,对学术共同体中导致"导师—研究生"之间心理契约破裂的问题进行剖析,指出学生方"求学动机多样化""学术胜任力欠缺";导师方"指导不足""功利心强""权利滥用"等是影响师生心理契约达成的具体因素,并以心理契约建立期、稳定期、违背期叁个阶段为线索,提出完善沟通机制、开设心理门诊和健全督导制度等构建"导师—研究生"良好心理契约的路径。(本文来源于《研究生教育研究》期刊2019年05期)

张高旗,徐云飞,赵曙明[7](2019)在《心理契约违背、劳资冲突与员工离职意向关系的实证研究:整合型组织文化的调节作用》一文中研究指出基于社会交换和社会情境理论,文章构建了心理契约违背、劳资冲突和离职意向之间的关系模型。通过跨层次分析方法,探讨心理契约违背对员工离职意向可能产生的影响及其影响机制。分别收集了189份企业高管与1366份员工问卷数据。研究结果显示:心理契约违背是影响员工离职意向的重要的前因变量;劳资冲突的叁个维度在心理契约违背和离职意向之间都起到中介作用,并且中介效应存在显着差异;组织文化对权利冲突、情感冲突与离职意向之间的关系都起到调节作用,但对利益冲突与离职意向之间的调节作用不显着。对转型经济条件下,员工的心理契约、劳资冲突管理以及企业文化建设具有借鉴意义。(本文来源于《商业经济与管理》期刊2019年09期)

曾日红,方兴[8](2019)在《对法律强化医患关系契约性的辨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医患关系契约性应抑制或尊重,是医改绕不开的话题。作为社会分工的产物之一,医患关系具有契约性。法律注重外在行为调整的特性,使得其主要从保障医患地位平等性、交换标的可评价性及交换具有协商功能的程序性等方面着手,来实现公平正义。法律保障因具国家强制性,其客观上会强化医患关系的契约性。医患关系契约性的强化会影响医患关系公益性的政策定位。如何在尊重医患关系的契约性并正视法律规制对医患关系影响的前提下实现医疗公益性,对于中国医改而言,是一个非常现实而又紧迫的课题。(本文来源于《医学与哲学》期刊2019年17期)

刘汝萍,范广伟,赵鑫,马钦海[9](2019)在《探究心理契约与顾客不文明行为关系的新视角:员工责任与顾客责任双向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已有顾客不文明行为的前因研究只关注了心理契约的员工责任违背对顾客不文明行为的影响,心理契约的顾客责任如何对顾客不文明行为产生影响以及员工责任与顾客责任对顾客不文明行为的影响是否存在差异却不得而知。基于社会交换理论,从员工责任和顾客责任双向视角探讨了心理契约与顾客不文明行为的关系,考察了顾客满意的中介作用及顾客公众自我意识的调节作用。通过问卷星平台进行数据收集,结果发现:员工责任与顾客责任均对顾客不文明行为有显着的负向影响;满意的中介效应显着,公众自我意识在满意与顾客不文明行为之间起到了负向调节作用。员工责任比顾客责任对满意的影响更强,顾客责任与员工责任对顾客不文明行为的负向影响无显着差异。(本文来源于《管理评论》期刊2019年08期)

孙阳春,徐安琪[10](2019)在《关系契约视角下第叁方教育评估的道德风险规避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管办评"分离体制下,高等教育评估进入委托评估阶段。在政府与第叁方机构的委托代理关系中,规避第叁方教育评估机构的道德风险成为必须要重视的问题。在以"法律条文、规章制度"等为表现形式的显性正式契约无法达到"完全"的治理效果时,非正式的关系契约通过未来合作价值、柔性的关系规范以及声誉效应等机制能够有效弥补正式契约的治理"漏洞"。建构关系契约,有力补充正式契约治理效果的不足,方能达到最大程度规避教育评估道德风险的治理效果。(本文来源于《高教探索》期刊2019年08期)

关系契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职业体育劳资集体合同是美国职业体育劳资双方利益分配最主要的依据,是厘定职业体育劳资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国内外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于劳资集体合同具体制度的设计与分析,对基本法理的研究较少。法律效力是劳资集体合同法理研究的核心。本研究将着眼点放在职业体育劳资集体合同的效力这一基本法理问题上,运用文献资料法和法解释学等法学研究方法,以契约社会化背景下的关系契约理论为视角,以分析法律属性为研究起点,以美国四大职业体育联盟与其球员工会的劳资集体合同文本为例证,阐释美国职业体育劳资集体合同的效力形式和效力关系等深层次法理问题,以期对我国职业体育劳资关系的发展有所裨益。本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关系契约理论与美国职业体育劳资集体合同、美国职业体育劳资集体合同的规范效力、美国职业体育劳资集体合同的效力关系、对我国职业体育劳资关系的启示等四个方面的内容,主要结论如下:第一,美国职业体育劳资集体合同是一种关系性契约。关系契约理论产生于契约法的社会化浪潮背景之下,认为契约不仅仅指传统的协议或者合意,还包含了命令、身份、社会功能、习惯等多种社会因素与社会关系。在关系契约视角下,契约一般分为个别性契约与关系性契约,关系性契约是一种全新的契约范式,克服了传统契约理论的不足,为契约理论提供了独特的研究视野与分析工具,为分析劳资集体合同的法律属性提供了高契合度的法理阐释。关系性契约具有长期合作性与动态性、契约主体(当事人)关系的复杂性以及社会关系的高度嵌入性叁个典型特征。职业体育劳资集体合同符合关系性契约的典型特征,是一种嵌入了身份等社会因素的关系性契约第二,美国职业体育劳资集体合同具有规范效力,在行业内具有普遍意义上的强制约束力。从合同主体的角度分析,在职业体育劳资合同法律关系中,联盟和工会不仅向对方承担义务,也向对方所代表的成员承担义务,这里工会所代表的成员,不仅包括加入工会的运动员,也包括没有加入工会的运动员,体现了劳资集体合同对劳资利益主体的规范效力;从合同条款的内容和结构分析,集体合同中的许多条款的结构与法律条款的逻辑结构类似,逻辑严密,具有较强的规范性特征;从合同的效力维度分析,职业体育劳资集体合同对作为集体合同当事人的联盟与工会,以及作为集体合同关系人的俱乐部和运动员等均有约束力,具有当期效力,原则上不溯及既往,空间效力及于各职业体育内部的劳资关系,与法的效力范围的基本法理十分相似。更进一步地分析,美国职业体育劳资集体合同实际上也是一种内部劳资自治法,属于关系契约视角下的内在规范,在行业内部具有强制约束力,是调整职业体育内部劳资关系的"根本法",具有劳资立法和运动员个人工作合同无法取代的功能。第叁,美国职业体育劳资集体合同的效力关系体现为与其上位法、运动员个人工作合同以及联盟与俱乐部内部规章的效力关系。劳资集体合同应遵守作为上位法的美国劳工法的规定,集体合同的效力高于运动员个人工作合同,也高于联盟与俱乐部的内部规章。与职业体育劳资集体合同关系最密切的的上位法是美国劳工法与反垄断法,联盟与工会进行集体谈判,签订集体合同,应以劳资立法、司法判例及行政裁决为法律依据,不能与这些上位法规范相违背;运动员个人工作合同在法律性质上从属于劳资集体合同,运动员个人工作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条款及合同的履行应以劳资集体合同为依据;联盟与俱乐部内部规章的制定和修改的程序简单,成本较低,有内部垄断性特征。职业体育劳资集体合同则是劳资双方通过法定的集体谈判等一系列复杂程序达成的规则,是双方法律行为,具有规范效力,制定与修改的成本较高,有国家法律强制力保证实施,其效力高于联盟和俱乐部的内部规章,美国四大联盟与球员工会的集体合同一般都有联盟和俱乐部内部规章和规则应遵守劳资集体合同的规定。第四,目前我国职业体育实行劳资集体合同制度的时机还不成熟,但是,美国职业体育劳资集体合同的规范效力体现了私法自治和社会自治理论的意义,对现阶段中国职业体育的劳资自治有积极的借鉴意义。可赋予我国单项体育协会劳资自治权,制定劳资自治规章并明确其效力,实现行业自治与国家治理相结合的统合"共治",同时将职业运动员个人工作合同的内容与条款作为劳资自治规章的一部分,加强对个人工作合同的管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关系契约论文参考文献

[1].刘传刚,李楠.劳动契约关系理论新考——基于关系契约理论分析[J].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2].吴义华.关系契约视角下美国职业体育劳资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及启示[C].第十一届全国体育科学大会论文摘要汇编.2019

[3].朱富强.契约主义企业观的责任性文化:再论国企改革中的新型劳动关系[J].人文杂志.2019

[4].肖作平,邓春梅.法律诉讼、政治关系与银行贷款契约——来自中国民营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证券市场导报.2019

[5].刘俊海.区分叁类契约关系,精准弘扬契约精神[N].检察日报.2019

[6].郑文力,张翠.基于心理契约视角的“导师-研究生”关系构建研究[J].研究生教育研究.2019

[7].张高旗,徐云飞,赵曙明.心理契约违背、劳资冲突与员工离职意向关系的实证研究:整合型组织文化的调节作用[J].商业经济与管理.2019

[8].曾日红,方兴.对法律强化医患关系契约性的辨析[J].医学与哲学.2019

[9].刘汝萍,范广伟,赵鑫,马钦海.探究心理契约与顾客不文明行为关系的新视角:员工责任与顾客责任双向视角[J].管理评论.2019

[10].孙阳春,徐安琪.关系契约视角下第叁方教育评估的道德风险规避研究[J].高教探索.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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