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托蒽醌与阿霉素治疗淋巴瘤的临床治疗效果观察

米托蒽醌与阿霉素治疗淋巴瘤的临床治疗效果观察

(1.沭阳仁慈医院血液科江苏沭阳223600;2.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肿瘤科江苏淮安223002)

摘要:目的评价淋巴瘤患者行米托蒽醌和阿霉素药物治疗的效果。方法选入我院于2015年12月–2016年12月期间所接收的中晚期淋巴瘤患者共40例,将其按照就诊时间均分为研究组和参照组,每组各为20例。研究组患者行CNOP方案化疗(环磷酰胺+米托蒽醌+长春新碱+泼尼松),参照组患者行CHOP方案化疗(环磷酰胺+阿霉素+泼尼松)化疗,以3周为一化疗周期,对比两组患者12周后的临床效果。结果研究组中,总有效率为85%;参照组中,总有效率为75%,研究组患者经过治疗后的总有效率以及完全缓解率较比参照组,无显著差异性,其不良反应对比差异性不存在(p>0.05),研究组的脱发情况低于参照组,差异性显著(p<0.05)。结论将米托蒽醌和阿霉素应用于淋巴瘤病症的治疗中,缓解率相似,但相对来说,米托蒽醌的毒作用更低,可以作为化疗首选药物。

关键词:米托蒽醌;阿霉素;淋巴瘤;效果分析

当人体的免疫功能出现异常、微生物的侵害感染以及家族遗传因素都有可能造成非霍奇金淋巴瘤病症的发生。作为治疗非霍奇金淋巴瘤的主要方法,化疗手段不仅仅能够对病症的发展进行控制,同时能够对患者的生存时间进行延长,提升患者的生活质量。根据此,本文将分析米托蒽醌以及阿霉素应用于此病症中的治疗效果,评价临床用药安全性。

1资料与方法

1.1临床数据

在2015年12月–2016年12月期间,我院共接收中晚期淋巴瘤患者40例,所有患者和家属对本次研究知情,且签署同意书。依据患者的就诊时间将其平分为研究组(n=20)和参照组(n=20)。研究组患者中,男性12例,女性8例,最大年龄75岁,最小年龄54岁,中位年龄(52.23±8.10)岁;在参照组患者中,男性10例,女性10例,最大年龄76岁,最小年龄53岁,中位年龄(52.20±8.05)岁。其中中期患者45例,晚期患者35例。对两组患者的临床数据如年龄以及性别等比较,呈现为p>0.05的无差异性。

所有患者均依据美国发布的《非霍奇金淋巴瘤治疗指南》中的诊断标准选取,在对患者进行治疗前予以评分,分数大于60分,生存时间预估大于60日。

1.2方法

两组患者入院后行辅助性诊断,对患者的基础情况进行了解,对化疗禁忌症予以排除后,采用化疗方案进行。研究组患者行CNOP方案化疗,第1日行注射用环磷酰胺(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32020857)治疗,静脉滴注,650mg/m2;米西宁(盐酸米托蒽醌注射液四川升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0mg/m2,注射用硫酸长春新碱(VincristineSulfateforInjection),静脉滴注,1.4mg/m2。在第一周行醋酸泼尼松片(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33021207)治疗。参照组患者行CHOP方案,将研究组的米托蒽醌换成阿霉素注射液(国药准字:H14023143生产企业:山西普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治疗,50mg/m2。

1.3效果判定标准

依据实体瘤效果判定标准进行效果评价,其中病灶全部消失,新病灶未出现,判定为完全缓解;病灶较比治疗前有所缩小,幅度大于50%,判定为部分缓解;病症面积小于50%,判定为稳定;进展期为:病灶较比之前增大大于50%。总有效率为完全缓解+部分缓解。

1.4统计学分析

本次进行研究的40例患者临床数据均行SPSS17.0软件处理,其中两组患者的临床疗效对比和毒性反应发生率对比用率(%)的形式表示,行卡方检验,数据对比呈现为p<0.05的差异性时,判定为统计学意义存在。

2结果

两组患者临床总有效率的比较中,研究组的总有效率和参照组相对比,无显著差异性,详情见表1。

表1两组患者临床总有效率对比

两组患者毒性反应发生率比较,研究组患者的脱发人数为3例,参照组为9例,组间对比差异性存在。

3讨论

作为临床常用的非霍奇金淋巴瘤化疗的主要方案,CHOP的应用概率极高,且它所起到的完全缓解程度和部分缓解程度能够达到45%以上。但是根据多项临床数据实验报道证实,CHOP方案的运行会造成心脏毒性反应、脱发以及骨髓抑制等不良反应的出现,强化化疗风险的几率,阻碍了临床应用[1-2]。因此由本次结果可知CNOP方案和CHOP方案对非霍奇金淋巴瘤的治疗效果是无差异性的,但是CNOP的毒性反应要低于参照组患者。

在本次研究中,对两组患者的临床总有效率对比,研究组中,完全缓解为60%、部分缓解25%,总有效率为85%;参照组中,完全缓解50%、部分缓解25%,总有效率为75%。由此证明两种化疗方案效果无显著差异性。

米托蒽醌的效果相对于阿霉素来说,米托蒽醌不具有氨基糖结构,未出现自由基,从而对脂质的过氧化作用进行抑制,所以对心脏毒性反应的发生进行控制。阿霉素作为一种抗肿瘤的物质[3],可以对RNA以及DNA合成进行抑制,从而对各类型生长周期的肿瘤细胞进行消除[4]。因此米托蒽醌和阿霉素都可以对病症进行治疗,作为化疗方案的主要药物。但由于本次研究选取的病例数有所限制以及时间较短,所以需要临床进一步的研究以及对病症进行干预[5]。

综上所述,米托蒽醌和阿霉素均对淋巴瘤治疗有一定的效果,但相比来说,米托蒽醌所产生的毒副反应更低。

参考文献

[1]王志刚,刘丽梅.米托蒽醌与阿霉素治疗淋巴瘤的效果[J].中国老年学杂志,2015(24):7098-7099.

[2]王琛,夏堪冀,王玲等.氟达拉滨联合米托蒽醌、地塞米松治疗惰性淋巴瘤的临床观察[J].重庆医学,2010,39(12):1520-1521.

[3]惠燕红.FND方案治疗非霍奇金淋巴瘤的疗效及可行性分析[J].中国伤残医学,2015(7):145-146.

[4]陈冉,姜立彩.含氟达拉滨的联合化疗对淋巴瘤合并溶血性贫血患者预后的影响[J].临床和实验医学杂志,2015(23):1949-1951.

[5]朱宇宏.使用FND方案治疗恶性淋巴瘤的效果分析[J].当代医药论丛,2017,15(7):116-117.

标签:;  ;  ;  

米托蒽醌与阿霉素治疗淋巴瘤的临床治疗效果观察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