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集贸市场存在的火灾隐患及监管对策

浅谈集贸市场存在的火灾隐患及监管对策

(克拉玛依市公安消防支队新疆克拉玛依834000)

【摘要】本文结合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实际,针对集贸市场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详细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加强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监管对策。

【关键词】集贸市场;火灾隐患;消防安全;监管对策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8544(2017)24-0236-02

集贸市场主要是由农副产品市场、日用工业品市场和综合市场组成,市场内门面比较集中。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和人均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集贸市场也迎来了繁荣发展,给个体经营商户带来可观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大大方便了城乡居民生活。但是集贸市场由于基础设施建设缺陷、消防设施器材缺乏、消防安全监管薄弱、单位管理层和个体经营商户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等诸多因素,致使其火灾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例如2012年3月7日、14日、16日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集贸市场10天内共发生3次火灾,烧毁几家商铺。2016年2月2日6时29分许,位于克拉玛依市前进路35号的万利有限责任公司城东市场发生火灾,过火面积2328.64平方米,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872175.06元,火灾原因系民主小区21栋一层由东至西第五间商铺外,一临时拉接的白炽灯长时间通电掉落在堆放可燃物的货架上,烘烤可燃物引发火灾。为此,研究和探讨集贸市场存在的火灾隐患及监管对策已经成为当前公安消防安全监管部门的一项紧迫而重要的课题。

1.集贸市场存在的火灾隐患分析

(1)建筑本身存在“先天性”火灾隐患。集贸市场除统一兴建的大型市场以外,中小型或老式集贸市场多数为棚顶市场、临街市场等,有的集贸市场是在原有建筑的基础上改扩建而成的,在建造时未经公安消防机构消防审批,致使这些集贸市场遗留下诸多“先天性”火灾隐患。比如建筑耐火等级偏低、建筑简陋易燃、防火间距不足、缺乏防火分隔、安全疏散通道和出口宽度不够、灭火设施器材不足以及商品分布未考虑防火灭火要求,摊位柜台密度过大、间距不足等问题。

(2)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严重不足,且维护管理不善,完好率低。一些集贸市场室内消火栓不能正常使用,瘫痪故障频繁,要么没水,要么压力不足;一些集贸市场没有依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的要求配置灭火器。有的虽然配备了一定数量的灭火器,但是位置摆放不正确,不便于发现和取用,有的灭火器型号与灭火场所的配置要求不相符,配备的灭火器在火灾情况下不能有效发挥作用。

(3)市场内用火、用电、用气量大,火灾隐患突出。集贸市场内的商铺,除日常照明、夏季排风等用电外,广告橱窗内的霓虹灯,商铺内的吊灯、壁灯、台灯,节日或展销期间的彩灯,以及商铺人员烧水煮饭用的电热器具,都离不开用电;有的市场商铺内使用液化气灶具;不少市场皆为前店后库,店中有店,商务洽谈、生活起居混于一室,用火、用电、用气点多量大,严重存在着“三合一”现象,极易引发火灾事故。

(4)集贸市场内可燃商品多,个体经营商户消防安全意识淡薄。集贸市场的商品除鲜湿农副产品外,其余商品如服装、鞋帽、塑料制品、交电、文具、工艺美术、家具等,均属可燃商品。有些商品如油漆、气体打火机用的丁烷气瓶等化工制品属于易燃危险品。而个体经营商户由于缺乏消防安全知识,自我消防安全管理意识淡薄,遇突发性火灾往往束手无策。

(5)消防安全管理薄弱。根据《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集贸市场的消防安全应由其主办单位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协助。但是不少集贸市场由于主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有关部门配合协调不够,没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处于失控漏管状态。

2.加强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监管对策

(1)严把建筑消防设计审核关,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严格依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01)的要求对集贸市场建筑进行规范化设计和管理。对于新建或改扩建的集贸市场必须按照国家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同时递交市场总平面设计图,单体建筑的平、立、剖面图,电气、给、排水设计图,依照规范要求:集贸市场与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厂房、仓库和易燃易爆可燃材料堆场要保持5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集贸市场不得阻塞消防车通道和影响公共消防设施的使用,消防车道的设计应符合规范的要求。

(2)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并严格落实到位。依据《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原则,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并严格落实到位。集贸市场由政府牵头,并由相关职能部门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领导组织机构,统一管理,明确责权,并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要将责任落实到每位个体经营商户。同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建立健全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日常防火巡查制度,实行24小时全天候消防安全保卫巡查,定期召开会议,并向广大个体经营商户分析通报火灾形势;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分清轻重缓急,分批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集贸市场内消防安全。

(3)完善消防设施器材,加强维护保养工作。针对集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摊位门市密集、客流量大的特点,严格要求各单位、各市场经营的门市、仓库、商户和柜台,配置固定灭火器和移动灭火器材,对营业面积达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防火分区的集贸市场一定要设置自动喷淋装置,设置区域防火分区,对现有的消防设施器材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证其完好有效。

(4)加大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依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消防部门要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以制度促规范,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突击检查等形式,严肃查处各类火灾隐患。发现问题要采取果断措施,及时下达整改意见书,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定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养患成灾,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的优势,对消防违规违法等问题进行曝光,以社会舆论监督推动火灾隐患整改,进一步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5)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提升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水平。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是同火灾作斗争的重要工具,要根据消防法律法规,运用广播、标语、板报及发布手机短信等形式对广大个体经营商户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把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内容贯穿于宣传教育之中,增强广大个体经营商户防火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防火、灭火及逃生自救能力。同时公安消防监管部门还要大力开展加强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活动,每年至少组织2次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防火、灭火及应急安全疏散演练,促使其单位管理者及全体个体经营商户达到“四懂四会”,以便进一步筑牢单位消防安全防火墙。

参考文献

[1]邢生文.集贸市场火灾隐患及整改对策[J].武警学院学报,2007年06期.

[2]杜梅.浅谈集贸市场的火灾危险性及防火对策[J].安防科技,2010年09期.

作者简介:朱庆楼,男,新疆克拉玛依市公安消防支队克拉玛依区大队技术11级助理工程师。

标签:;  ;  ;  

浅谈集贸市场存在的火灾隐患及监管对策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