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力营销服务与运营管理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010020)
摘要:电价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它能有效发挥电价的杠杆作用,有利于调节电力供需矛盾,优化配置资源,促进电力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作用的发挥。基于此,本文分析蒙西地区电网企业电价机制改革,以期为电网企业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电价;机制;改革策略
1导言
电力体制改革进程中,电价改革已成为最瞩目的话题。随着宏观经济环境、电力供求关系以及市场结构的变化,电价体系不断深化改革,适应新的经济环境和经济发展的需要。电价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对建立和培育电力市场、优化电力资源配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国家电价相关文件
2.1国家基础电价文件
水利电力部《一九七六年电热价格》(水电财字[1975]67号):由于各类用电价格按照目录形式列式,因此统称为目录电价。包含:照明电价、非工业电价、普通工业电价、大工业电价、农业生产电价、趸售电价以及省、市、自治区电网间互供电价。
水利电力部、国家物价局关于颁发《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的通知(水电财字[1983]第215号):客户的实际功率因数高于或低于规定标准时,在按照规定的电价计算出客户当月电费后,再按照“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表”所规定的百分数计算减收或增收的调整电费。
2.2居民阶梯电价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617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523号)。
2.3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973号)。
2.4两部制电价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完善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6]1583号)。
3蒙西地区电价相关文件
3.1居民阶梯电价文件
关于我区试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12]1357号):自2012年7月1日起,蒙西电网对“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电户试行阶梯电价:第一档:月用电量为170度及以下,用电价格维持不变;第二档:月用电量为171度-260度,用电价格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电提高5分钱;第三档:月用电量在261度及以上,用电价格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电提高3角钱;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电价水平按居民电价平均提价水平调整,每度电提高1.2分钱。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民政厅关于完善我区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14]842号)。
3.2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文件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14]1373号):对销售电价分类结构调整依据、调整方向,各类销售电价适用范围进行了明确,原则上要求销售电价分类结构调整5年左右落实到位。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降低蒙西地区企业用电成本有关事宜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17]1474号):适当扩大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政策的范围。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电价政策执行有关事宜的批复(内发改价字[2018]343号):凡列入市政工程的城乡绿化、美化、园林等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适当扩大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政策的范围。
3.3两部制电价文件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完善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16]1246号):对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选择变更周期、合同最大需量核定值申报变更周期以及减容、暂停的期限要求都不同程度放宽。
3.4输配电价文件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蒙西电网实施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15]1299号)。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蒙西电网输配电价执行有关事宜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17]1628号)。
3.5其他电价文件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降低蒙西地区企业用电成本有关事宜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17]1474号):1474号文件替代了2017年初110号文件。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蒙西地区农牧业生产与农业排灌用电并价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18]17号)。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蒙西地区清洁供暖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17]1560号):清洁供暖电价是目前蒙西地区唯一的峰谷电价。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我区自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18]355号):自2018年1月1日起,对接入公司的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减半收取政策性交叉补贴及系统备用费。
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自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应税销售业务税率由原17%降至16%。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我区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18]432号):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措施分两批次落实,自4月1日起,一般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4分为第一批降价措施,第二批降价措施待国家发展改革委明确具体政策后予以出台。
4我国电价形成机制存在的问题分析及改革策略
4.1上网电价方面
上网电价不能反映价值规律,还涉及其他因素,如承受能力、产业政策甚至扶贫这样的财政转移支付职能,电企业的上网电价往往是由政府与企业一对一谈判达成的。应适当提高水电上网电价以充分体现生态、移民安置等开发成本,建立规范化的可再生能源电价管理机制。研究与节能发电调度相配套的电价政策,使节能发电调度与电力市场有机结合,促进电力工业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与环保效益。
4.2输配电价方面
我国输配电价比重不合理,输配电价占销售电价比重偏低,且电网企业电力销售利润率很低,导致电网环节价格水平偏低。如果上网电价不断攀升、销售电价又得到严格控制,则电网经营的合理收益无疑将得不到保证,这会使得电网企业无力新建电网项目,输配电网薄弱的状况难以改善,从而不利于电网的正常发展。最终需要开放电力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允许非国有投资者进入输配电市场、供电市场和零售终端市场。
4.3销售电价方面
目前我国电价结构东高西低分布的态势比较合理,但销售电价中的用户分类差价却不合理,与用户对系统造成的成本耗费不相符。建立科学的电价形成机制,对居民用电逐步推行阶梯式递增电价,以促进节约用电。健全电价调整机制,均衡煤电产业链中各环节的利益分配,并保障电网公司的合理利益。
4.4电价监管方面
当前电价形成机制和电价管理体制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地方政府由于现有电价政策有的不明确,不完善,因而造成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电力改革过程中,贯彻政府定价与市场定价相结合以及电价调控与供需调节相结合的电价管理体制,并加强价格主管部门在电价调控与监管方面的职能协调。增加定价过程的透明度与公众参与电价决策的程度,积极开展信息披露工作,由独立的审计部门组织实施各电价环节的成本监审,使电价在电力价值链中能合理反映真实成本,使电价监管尽快走上法制化、科学化与民主化的轨道。
5结语
总之,新电价机制改革对于电网企业而言,既是难得的历史机遇,也是一次严峻的挑战。在市场化运作的背景下,新的改革措施必将对电网企业的经营理念、盈利模式和客户服务等方面产生深远的影响。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R].2015(1).
[2]张粒子.我国电价机制市场化改革路径探讨[J].2014.
作者简介:
张月圆,男,1987年9月,内蒙古呼和浩特,工程师,大学本科,主要从事电力营销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