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元首制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马来西亚,国家元首制度
元首制度论文文献综述
张孝芳[1](2018)在《马来西亚的国家元首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在东南亚乃至整个世界,马来西亚以拥有复杂的种族混合体着称。无论是从组织和程序存在的时间长短还是从领导人换代的次数来衡量,马来西亚国家元首制度在其建国60年来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发生巨变的情况下都展示了显着的适应性。学者张孝芳认为,尽管马来西亚国家元首制度总体上是君主立宪制,但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君主立宪制相比,马来西亚(本文来源于《文化纵横》期刊2018年03期)
张孝芳[2](2018)在《马来西亚国家元首制度:历史制度主义的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马来西亚国家元首制度在一般的分类标准上可以归为君主立宪制,但其最高元首作为特定族群特权守护者和宗教领袖的特殊身份、选举轮任的产生方式则是一般君主立宪制下的国家元首所没有的。这一独具特色的国家元首制度和马来西亚在族群关系、政教关系、立法—行政关系与中央—地方关系上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之间具有相当的互补性,从而使其在变迁的环境中能够保持相对的稳定性和强大的适应性。马来西亚国家元首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古代马来亚地区的王权。这种王权历经15世纪初马六甲王国的伊斯兰化、1874年《邦咯条约》后苏丹的虚君化和1946年马来亚联盟计划失败后马来人特权的宪法化这叁个关键节点,才演化为今天的"选举轮任的马来伊斯兰君主立宪制"。(本文来源于《东南亚研究》期刊2018年02期)
刘文沛[3](2016)在《比较视域下中苏国家元首制度的“虚”与“实”》一文中研究指出现代国家元首制度分为"个体元首制"和"集体元首制"。中苏国家元首在形式上具有制度相似性,都属于集体元首制度;在实质上新中国"五四宪法"的政制设计更突出了国家元首的个人化色彩,强调国家主席的个人权威及其对国家安全的制度保障。中共从中国现实政治需要出发,借鉴苏联的制度经验,将社会主义国家元首制中的"虚"与"实"进行了制度上的统一,成为国家主席建构的内在逻辑。国家主席制度是中国党国一体化的制度延续,这种特殊的党国关系决定了社会主义国家元首制度具有内在的一致性。(本文来源于《西北人文科学评论》期刊2016年00期)
贾丽[4](2016)在《中国国家元首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国家元首之于主权国家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是一个国家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任何一个完善的政治体制所不能或缺的。国家元首制度之于我国,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一直以来都十分重视国家元首制度的建设,但是由于历史背景、政治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我国的国家元首制度经历了曲折的变迁历程,实现了由集体元首制到个体元首制、由实位元首制到虚位元首制的重大变革。我国现行宪法确立的国家元首制度总体上来说是符合我国国情和宪政规律的,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完善之处。例如,现行宪法未对国家主席的法律性质加以明确,对国家主席职权的规定还不够完善;当前实践中的“叁位一体”的国家元首制度模式尚未实现法制化,潜伏着宪法危机;国家主席行使职权仍需一定程度的机动性和灵活性等等。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提出一系列完善我国国家元首制度的建议和构想,具体包括:首先,通过修宪或者宪法解释的方式,对国家主席的性质和职权加以明确界定和补充。例如,应详细解释外交权中“国事活动”的具体范围等,以便进一步明晰国家主席的职责。其次,本文尝试着对“叁位一体”的国家元首制度模式进行界定和完善。最后,在国家主席的权力范围内,赋予其职权更多的灵活性和空间。因此,立足我国实际,从而完善我国国家元首制度,对于充分发挥我国国家元首的重要作用,推动我国的宪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来源于《河北大学》期刊2016-06-01)
张朋[5](2014)在《马来西亚国家元首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国家元首制度是一个国家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改革与发展对一国政治经济文化影响深远。马来西亚拥有复杂的人口构成和政治经济环境,研究其国家元首制度的历史沿革与发展趋势,可以为研究复杂人口及宗教构成的东南亚国家元首制度及宪政研究提供重要参考。马来西亚的传统王权统治,可以根据马六甲王国的建立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在马六甲王国建立之前,马来半岛的早期王权统治相对松散,缺乏稳固的财政基础,并带有浓重的宗教色彩。而马六甲王朝的建立,成为马来封建君主制度的开端,早期孱弱的王权统治实现了向强大的专制主义的过渡。当英国殖民者进入马来地区后,马来苏丹的权力被殖民当局通过多种方式逐渐削弱,并在二战的日据时代达到谷底。战后,马来苏丹成为民族独立力量所结盟的对象,实现了形式上的短暂复兴,并在马来西亚现代政治制度构建过程中最终实现了向立宪君主的转变。马来西亚国家元首制度确立的过程中其受到了宗教、殖民统治以及联邦制的地方制度等因素的综合影响。独立后的马来西亚以君主立宪制为政体,其在独立之初制定的《马来西亚联邦宪法》从产生、罢免、普通权力与特权、等诸多方面详细规定了当代马来西亚国家元首制度的构成和运作。深厚的历史传统以及较为完整的宪法规定使马来西亚国家元首制度得以在其当代政治制度中发挥重要作用。而独特的历史经历,以及宗教、民族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不仅造就了马来西亚国家元首制度异于其他君主立宪制国家的特点,也决定了其未来的走势和命运。(本文来源于《湖南大学》期刊2014-04-24)
喻中[6](2014)在《国家元首更替制度的比较透视》一文中研究指出国家元首更替制度问题既是一个宪法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同时,它还是一个具有现实意义的问题。从类型化的角度来看,国家元首的更替制度主要包括禅让制、世袭制、民主选举制。抽象而论,这叁种制度都有自己的优势,但也有各自的弊端。在现代社会,无论是禅让制还是世袭制,都很难作为主导性的国家元首更替制度,民主选举制具有更大的比较优势。民主选举国家元首的具体方式是一个技术性问题,需要从技术的角度予以论证。(本文来源于《文史哲》期刊2014年02期)
赵力蓥[7](2013)在《新中国国家元首制度沿革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阐述了国家元首制度的重要意义,介绍了中国国家元首制度在不同时期的发展,分析了其沿革发展的特点和趋势。指出我国的国家元首制度始终坚持的是:国家元首并不享有最高权力,而是从属于最高国家权力机构,服从于国家权力机关的最高权威,这是我国宪政体制的一个显着特点。从发展的角度而言,国家元首制度的沿革体现了两个趋势:一是国家元首呈现专职化趋势,其代表性功能逐步增强;二是国家元首权力呈现分散化趋势。体现了我国宪政体制的日渐成熟。(本文来源于《新西部(理论版)》期刊2013年19期)
钱宁峰[8](2012)在《“国事活动”与元首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一"国事活动"入宪:一个新的宪法学课题"国事活动"这一说法在日常政治活动中较为常见,从整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来看,从来没有作为一个固定的组合概念出现在宪法文本中。尽管"国事活动"入宪得到了认可,但是宪法学界对这一概念的讨论似乎仅限于元首外交的需要这个层面。然而,若置于新中国元首职权的变迁过程之中,可以发现其具有自身的特点。(本文来源于《环球法律评论》期刊2012年06期)
韩津[9](2012)在《浅论西方元首宣誓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元首宣誓制度是西方国家普遍采用的一项以宪法形式确立下来的元首制度,此制度在西方政治生活中发挥了很重要的实质和象征性的作用。本文对元首宣誓制度进行了介绍,并通过分析国外元首制度现存在优进步和不足之处,探究该制度对我国的启示意义。(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2年18期)
芦俊杰[10](2012)在《《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国家元首制度的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性质的宪法性文件,是一部具有历史意义的宪法,它结束了在我国统治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提出了要建立民主共和的构想。开启了我国民主政治的新时代,引领我国逐步走进现代法治。一直以来,对《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争议最大的莫过于对其工具性宪法的论述,也就是它并不是一部完善的国家根本大法,而只是立宪阶级为了防止大总统可能出现的专权而做的一个法律牢笼,妄图用这一纸空文去约束将来上位的大总统,而约法中国家元首制度的法条规定很好的发映出了立宪阶级的这一良苦用心。因此,本文着重从约法中国家元首制度的角度入手,对国家元首制度的一系列法条规定进行剖析。全文在逻辑上大致由以下五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绪论。这一部分主要介绍目前国内外对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国家元首制度的研究现状,以及本文的选题意义、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全文所要采用到的研究方法、本文的创新与不足。为本文后面四大部分的研究打下基础。第二部分是《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背景。法律是时代的产物,尤其是宪法,它一定反映的是当时社会的主要构成以及统治阶级内部各政治势力的妥协,要研究一部法律,对其背景的介绍必不可少。而本文这一部分主要从社会背景、政治背景、思潮背景以及文本渊源四个方面来解析当时的时代背景。第叁部分是国家元首制度的简释。这一部分主要是对国家元首以及国家元首制度中一些概念的介绍,并简要阐释了国家元首以及国家元首制度目前的几大主流分类。给本文后面的研究做一些铺垫。第四部分是《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国家元首制度的条文解释。这一部分着重从法条入手,对约法中涉及到的国家元首权力规定、行使和约束等多方面进行分析,试图理清它们之间的关系,是本文的分析部分。第五部分是《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国家元首制度的多层面透视。这是本文的重中之重,从正反两个反面对约法中国家元首制度进行剖析,在肯定其贡献的同时对其局限性也不吝笔墨,最后以小见大辩证的看《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这一部历史上争议最大的宪法性文件。(本文来源于《江西师范大学》期刊2012-05-01)
元首制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马来西亚国家元首制度在一般的分类标准上可以归为君主立宪制,但其最高元首作为特定族群特权守护者和宗教领袖的特殊身份、选举轮任的产生方式则是一般君主立宪制下的国家元首所没有的。这一独具特色的国家元首制度和马来西亚在族群关系、政教关系、立法—行政关系与中央—地方关系上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之间具有相当的互补性,从而使其在变迁的环境中能够保持相对的稳定性和强大的适应性。马来西亚国家元首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古代马来亚地区的王权。这种王权历经15世纪初马六甲王国的伊斯兰化、1874年《邦咯条约》后苏丹的虚君化和1946年马来亚联盟计划失败后马来人特权的宪法化这叁个关键节点,才演化为今天的"选举轮任的马来伊斯兰君主立宪制"。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元首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1].张孝芳.马来西亚的国家元首制度[J].文化纵横.2018
[2].张孝芳.马来西亚国家元首制度:历史制度主义的分析[J].东南亚研究.2018
[3].刘文沛.比较视域下中苏国家元首制度的“虚”与“实”[J].西北人文科学评论.2016
[4].贾丽.中国国家元首制度研究[D].河北大学.2016
[5].张朋.马来西亚国家元首制度研究[D].湖南大学.2014
[6].喻中.国家元首更替制度的比较透视[J].文史哲.2014
[7].赵力蓥.新中国国家元首制度沿革探析[J].新西部(理论版).2013
[8].钱宁峰.“国事活动”与元首制度[J].环球法律评论.2012
[9].韩津.浅论西方元首宣誓制度[J].法制与社会.2012
[10].芦俊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国家元首制度的研究[D].江西师范大学.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