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权与公理议论文

强权与公理议论文

问:公理胜于强权的辩词
  1. 答:强权是指具有一定的政府权力背景 的官员利用国家赋予自己的权力而强行的干涉某些事情,导致非符合民意的结果.不过有些事情也需要强权进行干涉.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
    公理:是指公民大众所根据所知道或是一直遵循的道德标准所一致达成的理论共识,并不是所有公理都是合法的.但是常言: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不过据本人看,群众有时会暂时被蒙蔽.需要有人指引才能看的更真实.
    这是个自然法学派和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论战的焦点之一。
    自然法学派认为,法的效力来源于不言而喻的自然理性、来源于藏于人类最深层的普遍的公平正义准则,制定法(即主权者制定的法律)应该符合这个自然法的要求。凡是与自然法相违背的制定法都是无效的。
    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认为,法的效力来源就是主权者的命令,否认自然法的存在,提出了“法律就是主权者的命令”,“恶法亦法”的著名命题。强调只要是经主权者依合法的形式颁布的法律,就应当予以适用与遵守,而不论该法的内容如何。
    在学术上,学者们把自然法学派与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之间的这个论战称为,“公理与强权”的争斗,于是便有了双方互不相让的“公理胜于强权”和“强权胜于公理”的论证。
问:强权胜于公理的辩论赛
  1. 答:这个题目有点太大,对你有利的地方是,历史上这样的例子很多。
    对你不利的地方是,历史上很多这样的例子现在都翻案了。
    所以你在辩论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范围。
    即“在什么情况下,强权胜于公理”是在当今社会?还是历史上?还是什么?!切记切记。
    历史上的例子很多:哥白尼为什么会被烧死?是他的日心学说不对么?不是的,是他被当时的强权所压迫。为什么物理界的亚里士多德说的“力是维持物体运动的根本”这句话统治人类科学文明几千年之久?是因为当时的老派强权一直统治者人们的思想。
    今天,法治社会,还有多少冤假错案,河南的赵作海冤狱11年,湖北的余祥林……等等等等……这不都是强权压住了公理么?
    历史的教训是血淋淋的,而当今社会现实中存在的鄙陋也不容小觑。
    虽然他们的案子被翻了,可是那些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结果,就是你平反的胜利么?
    最后理智告诉我们,现实社会存在强权胜于公理的现象。我们的理想是消除这种现象。那就必须努力学习,实现共产主义。只有共产主义下,人民真的成为了主人,人民掌握了强权了,那么就不会有这种现象了。
问:公理胜于强权的辩论
  1. 答:一、公理和强权的定义;
    从狭义上来看,公理是人们普遍认同的道理,强权是某国在政治经济等方面凭借自身优势对他国的压制。如果从这个角度来看,那就要把这个辩题放在国家与国家之间来讨论。但是在辩论的时候,容易根据各自的立场对两者的定义进行扩大和缩小。比如,将公理定为正确的道理或者是如同真理的真命题,这样把一个好的事物来和一个坏的事物来进行比较,从而在感情上取得优势。又比如将强权定为具有强制力的人或集团,把贬义词中性化,从而扩展己方的立场。
    二、胜于的标准;
    我们说什么叫胜于,是从结果来判断,还是从现实影响力来判断?作为强权胜于公理的一方,他们一般会从结果来判断,胜于不是好于、优于,所以从执行的效果可以判断强权胜于公理,作为你们这方的话,我觉得从影响力和发展的角度来打会好一点,而且更适合打现场效果。
    昨晚的辩论赛决赛的辩题是大国之道重在行公理还是重在施强权。正方人文学院站在道义的立场上弘扬公理,而反方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则扮演反派播施强权。又是一个对立的黑白世界,又是一场针锋相对的唇枪舌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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