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国际区域自治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少数人权利,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国际盟约,领域
国际区域自治论文文献综述
陈宜[1](2012)在《论少数人权利保障与民族区域自治——国际社会领域的少数人权利保障在中国的实践》一文中研究指出一、少数民族与少数人概念辨析何谓少数人?国际社会对少数人定义的努力因各国少数人社群的差异性等原因,呈现出错综复杂的状态,直到《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盟约》第二十七条将少数人群体限定为种族上的、宗教上的及语言上的少数人,从而区别于人们习惯性理解为少数群体的社会上的弱势或劣势群体,如失业者、残疾人、同性恋等,这样也就规避了将众多社会性问题上升为政治问题所带来的不必要的麻烦。1977年,卡波托尔蒂指出,少数人是指"数量上少于其他居民的群体,不处于主导地位,其成员——作为一国国民具有不同于其他居民的种族、宗教或语言特点并显(本文来源于《民族法学评论(第九卷)》期刊2012-11-24)
任新民,沈寿文[2](2010)在《我国民族区域自治“自治权”与国际社会“地方自治权”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国际社会所谓的"地方自治权"从公权力的角度上看,是一个国家通过宪法或者法律确定,由地方自治政府为了本地方居民的利益而管理本地方公共事务的权力,这种权力可以排除上级政府或中央政府的非法干预,因此它是以国家权力纵向划分的"地方分权"制度为前提的。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下的"自治权"则是指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中央统一领导下,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拥有与一般地方政权不同的、比一般地方政权机关更为自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力,因此它不以"地方分权"为要件,而是在特定地方政权机关(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自治机关)与一般地方机关权力的横向比较基础上建构的,其与国际社会"地方自治权"在制度设计、运行机制和制度价值目标上存在着根本的区别。因此,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更有优越性。(本文来源于《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0年02期)
魏巍[3](2009)在《国家主权与国际区域自治》一文中研究指出国家主权理论是一个历史范畴,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产物,它作为一种思想,起源于欧洲。经过近代国家主权理论与现、当代国家主权理论两个发展阶段,以及数次“强化”、“弱化”思潮的洗礼后,国家主权——一国固有的处理其国内事务和国际事务不受他国干预和限制的最高权力,已成为国家独立和自主的象征。在当代,国家主权理论是国际关系理论和国际法的重要内容,在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推动世界经济融合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20世纪中叶以来,全球化、区域化的进程不断加剧,各个国家以国家利益至上为出发点,一方面积极加入全球化、区域化的浪潮中;另一方面积极探索着主权理论新的发展模式。主权有限让渡是二战后产生的一个新课题,是国家在经济全球化区域自治化的浪潮中洗炼出的一种新的措施和政策,是各国在更高层次上形成的一个利益共同体,是避免被边缘化的一种理性选择。以欧盟模式为代表的国家主权有限让渡,呈现出了“超国家”的特性:国家职能和职权向欧盟转移或让渡。当然,主权国家对是否让渡以及让渡的程度仍具有绝对的掌握。全球化和区域自治的加速扩展,是一把双刃剑:一面是机遇,一面是挑战。对东亚国家而言,如果排斥世界秩序和规则,将自己游离于外部环境之外,无疑会使自己陷入灾难之中。因此,适时抓住区域自治的历史良机,积极主动的参与到该进程当中,不啻为一个最好的办法。鉴于东亚区域自治的发展现状和遇到的主权观、政治、经济、文化等现实障碍,笔者建议,东亚区域自治可以借鉴欧洲区域自治的先进经验,却不能照搬移植。在东亚的区域自治进程中,最好的发展方式是“复合国家间规制模式”。东亚国家在面对区域自治发展的历史趋势时,非常有必要对包括国家主权观在内的内政、外交做出新的建构,在主权观、安全机制、经济、文化等多方面予以调整,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在必要时有限让渡部分国家主权。本文主要由引言、正文和结束语叁部分组成。正文共分四章:第1章:国家主权、国际区域自治的发展和理论。第一节主要回顾国家主权理论的历史演变历程;第二节主要阐述国家主权的内涵与特征;第叁节用比较的分析方法研究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国家主权理念上的分歧;第四节主要论述了国际区域自治的内涵及其与全球化的关系。第2章:国际区域自治与国家主权关系的理论分析与具体实践。第一节用唯物辩证法的方法分析了国际区域自治与国家主权之间的关系;第二节是对国际区域自治条件下国家主权可分——让渡性的法律分析;第叁节以欧盟为具体例子,从经济主权、安全主权、法律主权和文化主权等方面,探讨了国家主权有限让渡的具体实践。第3章:东亚区域自治的现状和实现中的困扰。第一节概述了东亚区域自治的时代背景与具体现状;第二节从安全主权、经济主权、文化主权等方面分析了东亚区域自治进程中因国家主权观带来的种种困扰;第叁节主要探讨了未来东亚区域自治可能的发展模式:“复合国家间规制模式”。第4章:东亚区域自治进程中国家主权问题的展望与再思考。第一节从宏观层面上分析了东亚区域自治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东亚国家必须积极投入这一历史潮流中的现实性;第二节从微观层面上提出了东亚国家在融入东亚区域自治进程中,需要从国家主权观、安全机制、经济、文化等多重方面做出相应调整的具体建议。(本文来源于《广西师范大学》期刊2009-06-30)
王允武[4](2004)在《参与国际交流 促进制度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T第二届民族区域自治国际学术研讨会于6月在瑞典乌普撒拉市举行,中国专家学者代表团出席了此次会议。 本次会议是继2001年在北京举行的由中国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中心、香港科技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本文来源于《中国民族报》期刊2004-07-16)
吴萍[5](2004)在《从国际视野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写在《西藏的民族区域自治》白皮书发表之际》一文中研究指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形式。自实施以来,在少数民族的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显示出其无与伦比的优越性。(本文来源于《西藏发展论坛》期刊2004年04期)
关凯[6](2004)在《多元文化主义与民族区域自治——民族政策国际经验分析(下)》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试图对世界上不同国家在殖民主义兴起后不同历史时期所采取的不同类型的民族政策进行整体性描述和理论分析 ,从中探讨各种民族政策对民族关系与社会整合的影响 ,同时也试图总结当今世界各国政府为解决民族问题所作的理论探索与政策尝试的规律性特点。(本文来源于《西北民族研究》期刊2004年02期)
苏钦[7](2002)在《国际人权公约中的民族自决权与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签署《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 ,表明了我国政府促进和保护人权的积极态度。两公约确立的民族自决权原则不仅是一项重要的人权基本原则 ,也是国际法上的一条重要原则。民族自决权原则与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相同之处 ,但更有本质上的区别。在“民族自决权”的问题上 ,我们应当结合我国的实际 ,根据国际法的准则作出自己的解释。(本文来源于《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期刊2002年06期)
王铁志[8](2001)在《国际视野中的民族区域自治——“民族区域自治国际学术研讨会”综述》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多民族国家中 ,解决民族问题的一个有效政策是允许少数民族实行某种程度的自治。当冷战结束后民族冲突使世界蒙受许多灾难时 ,民族自治作为保障少数民族权利、避免产生激烈民族冲突的一个重要制度 ,受到越来越多的政治家和学者们的重视。中国拥有分布广泛的众多少数民(本文来源于《世界民族》期刊2001年04期)
国际区域自治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国际社会所谓的"地方自治权"从公权力的角度上看,是一个国家通过宪法或者法律确定,由地方自治政府为了本地方居民的利益而管理本地方公共事务的权力,这种权力可以排除上级政府或中央政府的非法干预,因此它是以国家权力纵向划分的"地方分权"制度为前提的。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下的"自治权"则是指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中央统一领导下,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拥有与一般地方政权不同的、比一般地方政权机关更为自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力,因此它不以"地方分权"为要件,而是在特定地方政权机关(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自治机关)与一般地方机关权力的横向比较基础上建构的,其与国际社会"地方自治权"在制度设计、运行机制和制度价值目标上存在着根本的区别。因此,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更有优越性。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国际区域自治论文参考文献
[1].陈宜.论少数人权利保障与民族区域自治——国际社会领域的少数人权利保障在中国的实践[C].民族法学评论(第九卷).2012
[2].任新民,沈寿文.我国民族区域自治“自治权”与国际社会“地方自治权”研究[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
[3].魏巍.国家主权与国际区域自治[D].广西师范大学.2009
[4].王允武.参与国际交流促进制度完善[N].中国民族报.2004
[5].吴萍.从国际视野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写在《西藏的民族区域自治》白皮书发表之际[J].西藏发展论坛.2004
[6].关凯.多元文化主义与民族区域自治——民族政策国际经验分析(下)[J].西北民族研究.2004
[7].苏钦.国际人权公约中的民族自决权与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J].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2
[8].王铁志.国际视野中的民族区域自治——“民族区域自治国际学术研讨会”综述[J].世界民族.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