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量标准论文-张玲玲

裁量标准论文-张玲玲

导读:本文包含了裁量标准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环境污染,从重处罚,环境违法行为,生态环境,水污染物,行政处罚案件,减轻处罚,情节恶劣,立功表现,行政执法

裁量标准论文文献综述

张玲玲[1](2020)在《河北出台环境污染处罚裁量标准》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张玲玲报道《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近日出台。《标准》明确了行政处罚案件的适用范围、裁量原则、裁量方式等,并对从重处罚、从轻处罚和免于处罚情形进行详细规定。《标准》规定,除有法定的加(本文来源于《中国建材报》期刊2020-01-10)

高洁[2](2019)在《警察裁量权司法审查标准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警察裁量权是指警察在行政执法中依据法律法规的原则性指导和具体性的规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自由选择如何作为的权力。历经了四次警务改革,警察裁量权已成为执法者不可或缺的权力,如何对警察裁量权的行使进行规范和制约也成为了法治社会发展的议题之一。司法控制是有效手段之一,确立相应的司法审查标准能够较好的实现对警察裁量权的规制。(本文来源于《辽宁警察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6期)

[3](2019)在《关于印发《东莞市公安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通知》一文中研究指出东公[2019]1291号各分局,局直各单位:现将《东莞市公安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本标准经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同意发布,规范性文件编号为DGSGAJ-2019-066,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1月30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文来源于《东莞市人民政府公报》期刊2019年09期)

李曼[4](2019)在《行为保全标准中“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裁量》一文中研究指出行为保全标准中"难以弥补的损害"要件存在内涵解释模糊、实践缺乏系统性指引等问题。为给予实践更加清晰、明确的指引,应从理论上深入分析和系统研究。通过本土解析和比较研究可以认为"难以弥补的损害"是指财产保全和终局裁判均不能弥补的损害。在裁量路径上,应结合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性质,将其类型化为损害赔偿无法弥补和赔偿数额难以计算两种类型。(本文来源于《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5期)

何可[5](2019)在《细化裁量标准 压缩裁量空间》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何可)9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指导意见》旨在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合法、适当地行使行政处(本文来源于《中国质量报》期刊2019-09-12)

黄子宜[6](2019)在《仲裁员质疑裁量标准初探——基于英国伦敦商事仲裁院(LCIA)仲裁员质疑数据库的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仲裁员公正性是正当程序要求的核心因素,也是仲裁作为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和私人化的司法程序的双重身份所衍生出的代表性问题之一。商事仲裁一裁终局且具有高度保密性,即使后续进入司法审查,审查范围也极为有限。因此,允许当事人通过仲裁员质疑程序将仲裁员的公正性和独立性提交仲裁机构审查便尤为重要。然而,国际商事仲裁中的仲裁员质疑程序透明度仍然较低,多数国际仲裁机构甚至不必向当事人提供其决定理由,而只有极少数如英国伦敦商事仲裁院(LCIA)的领先国际仲裁机构,将其质疑决定经过保密处理向外界公布。在此背景下,对这些公开的质疑决定进行研究梳理,将有助于当事人、律师和仲裁员增进对这一透明度较低的领域的认识。(本文来源于《法律适用》期刊2019年17期)

[7](2019)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港口行政)(修订)的通知》一文中研究指出粤交[2019]3号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根据新修订的《港口经营管理规定》《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我厅组织人员对2017年印发的《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修订)》(粤交[2017]11号)中的"港口行政"部分进行了再次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港口行政)(修订)》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附件请上"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众网"(本文来源于《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期刊2019年09期)

[8](2019)在《关于印发《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2019年修订)》的通知》一文中研究指出ZJDC64-2019-0002绍市环发[2019]4号各区、县(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现将《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2019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执行。2019年2月21日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2019年修订)一、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法增加部分)(本文来源于《绍兴市人民政府公报》期刊2019年03期)

[9](2019)在《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的通知》一文中研究指出苏水规[2019]1号各市、县(市、区)水利(务)局,厅直各水利工程管理处:《<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已经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19年2月8日起施行,请认真贯彻执行。2019年1月4日《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擅自移动、损毁、掩盖界桩、标识牌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可以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本文来源于《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期刊2019年02期)

[10](2019)在《宁波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量化参考标准(试行)的通知》一文中研究指出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10-2018-0009甬民发[2018]164号各区县(市)民政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大榭开发区民政局,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为贯彻落实《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规范居家养老服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提高居家养老服(本文来源于《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期刊2019年01期)

裁量标准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警察裁量权是指警察在行政执法中依据法律法规的原则性指导和具体性的规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自由选择如何作为的权力。历经了四次警务改革,警察裁量权已成为执法者不可或缺的权力,如何对警察裁量权的行使进行规范和制约也成为了法治社会发展的议题之一。司法控制是有效手段之一,确立相应的司法审查标准能够较好的实现对警察裁量权的规制。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裁量标准论文参考文献

[1].张玲玲.河北出台环境污染处罚裁量标准[N].中国建材报.2020

[2].高洁.警察裁量权司法审查标准研究[J].辽宁警察学院学报.2019

[3]..关于印发《东莞市公安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通知[J].东莞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

[4].李曼.行为保全标准中“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裁量[J].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5].何可.细化裁量标准压缩裁量空间[N].中国质量报.2019

[6].黄子宜.仲裁员质疑裁量标准初探——基于英国伦敦商事仲裁院(LCIA)仲裁员质疑数据库的分析[J].法律适用.2019

[7]..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港口行政)(修订)的通知[J].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19

[8]..关于印发《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2019年修订)》的通知[J].绍兴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

[9]..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的通知[J].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2019

[10]..宁波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量化参考标准(试行)的通知[J].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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