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元土地制度论文-乔科豪,史卫民

二元土地制度论文-乔科豪,史卫民

导读:本文包含了二元土地制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土地制度,城镇化,城乡融合发展

二元土地制度论文文献综述

乔科豪,史卫民[1](2019)在《从城乡二元土地制度破除论城乡融合发展》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以政策和法律的形式确立了城乡二元土地制度,该制度最初的设计目是服务于计划经济、发展国家重工业战略。现今却致使城乡土地流转、保护和发展不平等,农村和城市间的差异逐渐扩大,制约我国城乡进一步发展。城乡融合发展具有独特内涵,不等于新农村建设。城乡融合发展路径选择应是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农地承包权有偿退出制度,放开宅基地使用权入市流转,加快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建设,以此推动乡村振兴,最终达到城乡互惠共生、融合发展。(本文来源于《云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期刊2019年05期)

张云华[2](2019)在《论城乡二元土地制度的融合》一文中研究指出城乡二元土地制度是城乡二元制度的主要方面,是掣肘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环节。其二元性的本质是土地所有制的二元性,主要表现是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收益权的二元性。立足于此,城乡二元土地制度融合的思路是保持土地的所有权差别、融合土地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差别,淡化土地的城乡二元属性和所有制二元属性、强化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实行城乡统一的土地制度。城乡二元土地制度融合的重点在于城乡建设用地制度的融合,关键在于从规划、管理、使用、入市、收益分配等五方面统一土地制度。(本文来源于《发展研究》期刊2019年06期)

洪名勇[3](2018)在《城乡二元土地制度:逻辑起点、演进与未来改革》一文中研究指出城乡二元土地制度是城乡二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实现中国对发达国家的赶超所进行的一种必然抉择。从城乡二元土地制度运行的情况看,历史上这一制度安排确实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环境的变迁,其存在土地增值收益不能实现城乡共享、使城乡居民收益差距越来越大等四大缺陷,增加了整体经济社会运行的成本,成为可持续发展的羁绊,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深化城乡二元土地制度改革,关键在于:形成共享发展成果的城乡土地制度体系;建立两种所有制土地权利平等的制度安排;构建城乡统一的土地产权权利体系;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和构建城乡统一的宅基地产权制度等。(本文来源于《经济研究参考》期刊2018年38期)

张云华[4](2018)在《打破二元土地制度壁垒,打开制度通道,构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制度框架》一文中研究指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需要进一步打破二元土地制度壁垒,打开制度通道,构建统一的市场交易体系,建立集体土地入市与土地征收并行的建设使用土地来源渠道,制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税收政策,完善抵押融资办法和配套体系,拓宽入市土地类型,制定使用权到期后的指导意见,(本文来源于《中国经济时报》期刊2018-02-05)

刘守英,熊雪锋[5](2018)在《二元土地制度与双轨城市化》一文中研究指出1990年代开始,中国城市化进入快速发展通道,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1990年的26.41%增长到2016年的57.35%,年均增长3.03%。在二元土地制度下,中国的城市化呈现明显的双轨特征:一条轨道是政府依靠强制低价征收和土地一级市场垄断主导的城市化,解决了城市化进程中的资本来源和公共品提供,也导致城市蔓延、效率低下、结构失衡、政府财政和银行金融风险;另一轨道是农民自发在"城乡结合部"或"城中村"聚集的城市化,农民集体组织提供公共服务,也造成法外之地蔓延、基本公共服务提供能力不足、外地人与本地人的权利不平等、以及治安事件集中发生等城市治理问题。分析了中国二元制度导致双轨城市化的机制,政府主导城市化和农民自发城市化的特征和问题,提出了改革土地制度实现城市化并轨的政策建议。(本文来源于《城市规划学刊》期刊2018年01期)

姚凯奇[6](2017)在《“国家—市场”二元划分视角下我国土地利用法律制度的发展路径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土地利用合理与否,归根结底取决于生活在这片土地之上的人们是否能够公平的享有这片土地的财产收益。我国土地利用法律制度,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理论渊源,它要求土地资源的管理应当吸纳社会共同体多数成员甚至全体成员的意志,土地利用收益应当兼顾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但从“国家权力——市场权利”相互博弈的角度来看,我国当前的土地利用法律制度存在着“强国家权力——强市场权利”的总体特征。这种特征在没有完善的民主制度和宏观调控制度加以约束和调整的情况下,极易导致土地利用收益被土地管理权力者和其他市场强势主体所攫取,以致扭曲公民应当依靠劳动致富的价值取向,也挤压了城市化主体——外来务工人员的生存发展空间,造成社会严重的不公平和土地资源的不合理利用。因此,在上述土地利用特征及其危害之下,本文提出,我国土地利用法律制度未来的发展路径,应是通过土地利用民主程序的完善,使得政府土地管理权力的行使能够最大程度上与“公意”保持一致;同时,要完善并提高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扭转当前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上所出现的“马太效应”,实现土地增值收益为社会共同体成员共享。(本文来源于《中国矿业大学》期刊2017-06-15)

卞靖[7](2017)在《破除城乡二元土地制度 促进城乡土地要素平等交换》一文中研究指出土地制度是国家的基础性制度,由于历史文化、社会环境、发展水平等各种原因共同作用,我国形成了在产权制度、使用制度、增值收益分配制度等方面均有所差异的城乡二元土地制度。从而造成土地交易成本较高、损害农民合理权益、未来政策预期不稳、用地效率总体较低等一系列问题,城乡土地要素难以实现平等交换。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文章在回顾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演变历程的基础上,提出了以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要素市场为目标,以破解城乡二元土地制度、降低农村土地交易成本为核心的总体思路,并进一步在完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形成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优化农民土地流转利益保障机制、营造良好市场交易环境等方面提出具体政策建议,力求最终形成科学合理、公平高效的城乡土地平等交换体制机制。(本文来源于《当代经济管理》期刊2017年05期)

迟福林[8](2017)在《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焦点在城乡二元土地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农村改革是从解决农民与土地关系开启的。当前,城乡二元结构矛盾聚焦在城乡二元土地制度上:一是城乡收入差距较大的矛盾主要集中在财产性收入;二是农民土地财产权缺失限制农民工市民化的能力;叁是农民土地财产权缺失制约农业现代化进程,造成土地闲置和资源浪费。从现实需求看,尽快落(本文来源于《农村工作通讯》期刊2017年06期)

赖丽华[9](2016)在《基于“叁权分置”的农村土地经营权二元法律制度构造》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现行"集体所有,农户承包"的"两权分离"农村土地制度,尽显其无法满足城镇化需求的土地流转僵化性。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叁权分置"的构想,缺乏相应的经营权法律制度配套,阻碍了现实中土地的有效流转。"叁权分置"的农村土地权利法律制度构建,重心在于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法律逻辑结构与现实国情,将土地经营权从承包权中独立出来,构造物权化和债权化并置的二元农村土地经营权制度。法律上明确,经过登记公示的为物权性土地经营权,未登记公示的为债权性土地经营权。(本文来源于《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期刊2016年11期)

桂华[10](2016)在《城乡建设用地二元制度合法性辨析——兼论我国土地宪法秩序》一文中研究指出将土地国家所有与集体所有两种权属形态与城乡两类主体结合形成我国土地二元制度结构。法律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造成城镇建设必须通过征收集体所有土地完成,显示城乡建设用地权利不同制度属性。按照物权平等原则批评城乡建设同地不同权,是忽视土地作为基本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属性。我国土地制度的最高宪法原则是消灭土地食利阶层并实现土地"涨价归公",其具体实现形式是国家垄断土地一级市场获得城镇化带来的土地自然增值收益。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中存在不同利益主体,现行制度将土地自然增值收益转化为公共财政收入并让大多数人分享,基本符合"地利共享"理念。作为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两种代表形式,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和"小产权房"建设在实践中都是让少部分农民受益,不能实现土地增值收入在全社会中的公平分配。中央提出建立城乡建设用地统一市场的改革目标,是为更有效配置土地资源和更公平分配土地增值收益,在探索出具体操作办法之前,现行制度不宜简单抛弃。(本文来源于《法学评论》期刊2016年01期)

二元土地制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城乡二元土地制度是城乡二元制度的主要方面,是掣肘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环节。其二元性的本质是土地所有制的二元性,主要表现是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收益权的二元性。立足于此,城乡二元土地制度融合的思路是保持土地的所有权差别、融合土地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差别,淡化土地的城乡二元属性和所有制二元属性、强化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实行城乡统一的土地制度。城乡二元土地制度融合的重点在于城乡建设用地制度的融合,关键在于从规划、管理、使用、入市、收益分配等五方面统一土地制度。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二元土地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1].乔科豪,史卫民.从城乡二元土地制度破除论城乡融合发展[J].云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19

[2].张云华.论城乡二元土地制度的融合[J].发展研究.2019

[3].洪名勇.城乡二元土地制度:逻辑起点、演进与未来改革[J].经济研究参考.2018

[4].张云华.打破二元土地制度壁垒,打开制度通道,构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制度框架[N].中国经济时报.2018

[5].刘守英,熊雪锋.二元土地制度与双轨城市化[J].城市规划学刊.2018

[6].姚凯奇.“国家—市场”二元划分视角下我国土地利用法律制度的发展路径研究[D].中国矿业大学.2017

[7].卞靖.破除城乡二元土地制度促进城乡土地要素平等交换[J].当代经济管理.2017

[8].迟福林.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焦点在城乡二元土地制度[J].农村工作通讯.2017

[9].赖丽华.基于“叁权分置”的农村土地经营权二元法律制度构造[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6

[10].桂华.城乡建设用地二元制度合法性辨析——兼论我国土地宪法秩序[J].法学评论.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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