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权责分配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协助执行,竞买人,网络司法拍卖,法院委托
权责分配论文文献综述
刘力帆[1](2019)在《司法网拍参与主体的法律关系与权责分配》一文中研究指出网络司法拍卖"各方参与主体的权责分配,就理论上,应与网络司法拍卖制度的基本定位以及对其中各方法律关系的性质之认识相符,就功能上,应通过合理的法律责任分配,方便权利受损主体获得公平救济,也使得网络司法拍卖真正发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的效果。(本文来源于《中国拍卖》期刊2019年11期)
王英彬[2](2018)在《股票发行注册制下的权责分配》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股票市场市场化程度低的根本原因是政府对股票发行的过度干预,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就是要减少行政干预,让市场在股票发行中起决定性作用。股票发行注册制必须在良好的证券法律系统下运行,除了建立和完善以信息披露制度为核心的股票发行制度之外,还需明确股票发行注册制下法律责任制度,确定各参与主体的权利、责任。(本文来源于《广西质量监督导报》期刊2018年09期)
高小慧[3](2016)在《施工企业与项目经理权责分配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管理已成为施工项目效益挖潜的重要突破点,项目管理模式的选择是当前施工企业项目管理面临最重要的问题之一。我国的施工项目管理模式经历了叁个阶段: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生产管理模式;项目经理充分授权的项目承包管理模式;施工企业逐渐集权的法人管理项目模式,不同的管理模式表现为权责配置的不同,重点表现为项目经理被授予的权力不同,包括人事权、财务权、采购权、生产指挥权等。过度授权能够激发项目经理积极性,也容易产生项目失控现象,施工企业集权能够增加企业统一部署经营管理的能力,发挥企业规模经营效益,但同时存在被动集权的低效率。研究施工企业与项目经理权责的分配成为施工项目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文章通过理论研究、文献研究、调研访谈等方法,主要得出以下结论:(1)确定权责分配的基本思路与分配原则;施工企业项目管理权责分配的前提是明确在施工项目管理中,施工企业与项目经理功能角色定位,基本思路是以责定权,责的分配以项目管理目标为出发点与落脚点,分配原则包括应符合项目管理基本制度、规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项目管理惯例和责任承担的经济性原则。(2)构建了施工企业项目管理的责任分担体系;责任的分配以目标要素与目标管理流程为基础,分析每一个目标要素管理中的主要职责,并依据职责分配的原则进行分配,其中管理目标要素包括成本、进度、质量、安全,目标管理流程包括制定目标、目标分解、目标实施与保障、目标考核。责任分配的关键是核心责任的识别与描述,建立系统的项目管理责任体系,并对施工企业的项目管理责任明确与描述。(3)构建了施工企业项目管理的权力分享体系;项目管理权力的分配基于责任的分配,权力主要表现为对管理活动的决策权,包括建议权、执行权、审批权与监督权。权力分配的原则包括权责相符、与施工项目管理特征相符、决策经济性等。主要管理活动包括施工前项目管理、生产指挥、采购、资金调配权力的分配,其中前期经营管理权、采购权、资金调配权应主要集中于企业层面,生产指挥权应授予项目经理,同时项目经理享有部分采购权与资金调配权。(本文来源于《东南大学》期刊2016-05-01)
高静,刘国光[4](2016)在《全球贸易中隐含碳排放的测算、分解及权责分配——基于单区域和多区域投入产出法的比较》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在国际碳排放转移"消费者负责"的原则下,利用多区域的世界投入产出表对世界各国的出口碳排放量进行测算并结构分解,从碳排放技术、投入产出技术、出口结构和出口总量方面解释了同一时段影响各国出口碳排放增长路径的不同原因。利用单区域投入产出法的"国内技术假定"和多区域的世界投入产出法下不同进口国投入产出系数和碳排放系数,分别就中国对38个国家的进出口碳排放量进行测算,比较了中国与特定国家虚拟进口排放(单区域投入产出法下)和实际进口排放(多区域投入产出法下)之间的差额,并对误差额进行结构分解,同时从进口国碳排放强度差异、全球分工的嵌入程度差异等方面解释了按不同投入产出计算的碳排放差异的原因。(本文来源于《上海经济研究》期刊2016年01期)
赵晓冬[5](2015)在《多主体权责分配与大学科研评价的科学性》一文中研究指出针对权责界限不确定的多主体共享事物权责分配的科学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多主体共享权责分配方式的封闭性、序列性、均称性和关联性等概念,将同时具备一致封闭性、一致序列性、一致均称性和一致关联性作为完备型权责分配方式的条件,并以完备性作为权责界限不确定的多主体权责分配的科学性的标准。通过一系列数学论证,给出完备型权责分配方式的基本性质,得出由黄金分割法诱导出来的多主体共享事物权责的"黄金分配法"的完备性,既得到了一般多主体共享权责问题的完备型分配方式的存在性结论,也证明了武书连在《2010中国大学评价》中关于大学科研获奖成果评价计分方法的科学性。(本文来源于《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5年02期)
林鸿潮,黎静[6](2014)在《突发事件应对中的政府间权责分配与法律责任承担——“11·22”青岛中石化大爆炸事故引发的讨论》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公共应急管理中,上下级政府间权责重心的确定应当以应急响应的及时性、应对主体的能力、应急资源的配置、突发事件的信息链等作为考量标准,相关法律责任的承担也应与其权责相对应。当突发事件需要扩大响应时,必须满足事件超出法定主体应对能力的条件,并按照法定程序启动。对于2013年11月22日发生在青岛的中石化输油管道特大爆炸事故,国务院追究了石化企业、黄岛区和青岛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的法律责任,但其结论应当以上述标准加以检视和思考。(本文来源于《行政法学研究》期刊2014年03期)
陈和午[7](2014)在《收入分配改革关键要理顺“权、责、利”》一文中研究指出收入分配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2014年5月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设立是一大进步,但收入分配改革的规则细则仍然是犹抱琵琶半遮面,并未出现社会预期中的大提速。收入如何分配?改革如何推进?在笔者看来,与企业的收入分配改革明确"权、责、利"一样,我国收入分配改革要取得实质性进展,关键也是要理顺"权、责、利"关系,使国民(本文来源于《金融经济》期刊2014年13期)
郭颖华[8](2014)在《宁波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运行中主体法律责任研究——以政府、家庭和个人间的权责分配为基点》一文中研究指出为了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宁波市不断探索居家养老模式,逐渐走出了一条适合宁波老龄化发展的道路。然而由于老龄化进一步加深以及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宁波市的居家养老模式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障碍。对于这些障碍,仅凭政府单方面力量无法消除。本文旨在从法学的"权利、义务、责任"等基本逻辑起点出发,阐述当下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中政府、家庭、个人之间不同的法律关系,并围绕多元化主体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分担,试图从法律层面在基本理论和经验现象之间建立逻辑联系,以探索问题的解决思路与具体方案。(本文来源于《宁波经济(叁江论坛)》期刊2014年03期)
赵一楠,陈一鸣[9](2012)在《界限不确定的多主体权责分配的完备性数学模型》一文中研究指出针对界限不确定的多主体共享事物权责分配问题进行研究,将多主体共享权责分配方式的封闭性、序列性、均称性和差异性等数量特征作为完备性权责分配方式的条件,论证了完备性权责分配系数的数学性质,推导出2-主体黄金分割法和由黄金分割法定义的多主体分配方法都是具有最小一致差异性的完备性分配方式。(本文来源于《燕山大学学报》期刊2012年04期)
于晗[10](2012)在《河南省武术学校管理人员配备与权责分配现状分析及发展对策》一文中研究指出武术学校的出现顺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多元化发展的要求,顺应市场经济的需要,顺应武术自身发展的需要,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旺盛的生命力。在快速发展的现代社会中,高度专业化的社会分工是现代国家和现代企业建立的基础。如果管理不善,组织就会犹如一盘散沙,内耗不止还会毫无生气。对内组织的预期目标不能实现,对外与强手相比距离也会越拉越远,最终也将会被淘汰。河南省作为武术大省,武术强省,武术学校的数量和习武人数位居全国之首,其武术学校应当具有相当的代表性,亦应努力成为武术学校发展水平的标杆。以发掘和培养优秀武术人才为根本目的,重视学生工作是理所应当,但是多数武术学校都忽略了组织自身管理的重要性,忽视了一个优秀的管理团队可以对武术学校的发展起到的重要的、积极的影响。片面的追求学生的技能水平的提高,过度重视比赛成绩和学校自身的经济效益,使得武术学校的发展受到阻碍。本文主要运用发放调查问卷等方法了解到河南省武术学校人员配备与权责分配的基本现状,并进行全面综合性的分析研究,得出结论:河南省民办武术学校的组织结构不规范,管理人员的选聘、考评、培训均缺乏科学性;权责分配不均衡、集权倾向明显。针对该结论,分别就其宏观管理和微观管理提出相应的战略性发展对策:一方面期望政府加强宏观管理;另一方面,河南省民办武术学校自身须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管理意识,规范办学秩序,提高管理水平。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提高校长的管理水平;2.制定切实可行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3.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参加管理培训;4.根据自身需要,聘请高学历专业管理人才。(本文来源于《河南大学》期刊2012-05-01)
权责分配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我国股票市场市场化程度低的根本原因是政府对股票发行的过度干预,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就是要减少行政干预,让市场在股票发行中起决定性作用。股票发行注册制必须在良好的证券法律系统下运行,除了建立和完善以信息披露制度为核心的股票发行制度之外,还需明确股票发行注册制下法律责任制度,确定各参与主体的权利、责任。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权责分配论文参考文献
[1].刘力帆.司法网拍参与主体的法律关系与权责分配[J].中国拍卖.2019
[2].王英彬.股票发行注册制下的权责分配[J].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18
[3].高小慧.施工企业与项目经理权责分配研究[D].东南大学.2016
[4].高静,刘国光.全球贸易中隐含碳排放的测算、分解及权责分配——基于单区域和多区域投入产出法的比较[J].上海经济研究.2016
[5].赵晓冬.多主体权责分配与大学科研评价的科学性[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
[6].林鸿潮,黎静.突发事件应对中的政府间权责分配与法律责任承担——“11·22”青岛中石化大爆炸事故引发的讨论[J].行政法学研究.2014
[7].陈和午.收入分配改革关键要理顺“权、责、利”[J].金融经济.2014
[8].郭颖华.宁波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运行中主体法律责任研究——以政府、家庭和个人间的权责分配为基点[J].宁波经济(叁江论坛).2014
[9].赵一楠,陈一鸣.界限不确定的多主体权责分配的完备性数学模型[J].燕山大学学报.2012
[10].于晗.河南省武术学校管理人员配备与权责分配现状分析及发展对策[D].河南大学.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