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刑法渊源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刑法渊源,行政处罚,单行刑事法规,司法解释
刑法渊源论文文献综述
王世洲[1](2019)在《刑法渊源:有资格才能有权威》一文中研究指出罪刑法定原则是现代刑法学遵循的第一原则。那么,"罪刑法定"中的"法"指的是什么?中国古代皇帝说的话是"法"吗?英美国家法官作的判例是"法"吗?刑法,也要讲资格。没有资格的"法",就没有权威。刑法渊源,简单说,就是指能作为认定犯罪和刑罚合法依据的具体表现形式。只有在刑法渊源中的"法",才能用来认定犯罪并作出刑事司法判决;只有依据刑法渊源中的(本文来源于《法律与生活》期刊2019年05期)
姚建龙,林需需[2](2018)在《多样化刑法渊源之再提倡——对以修正案为修改刑法唯一方式的反思》一文中研究指出对修正案的过度推崇混淆了刑法渊源与刑法修改方式,强化了排斥单行刑法与附属刑法的结果,固化了单一化刑法渊源立法模式,存在诸多无法弥补的缺陷。反思刑事立法理论和实践,我国目前没有必要"削足适履"维持单一刑法典立法模式。值得注意的是,世界范围内多样化刑法渊源是主流趋势,忽视现实片面追求刑法大一统的形式值得商榷。立足立法技术和社会现实,我国宜恢复单行刑法与附属刑法,重新采用多样化刑法渊源。(本文来源于《河南警察学院学报》期刊2018年06期)
黄云波[3](2017)在《中国刑法犯罪成立的立法定量模式之历史渊源考》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刑法中犯罪概念的但书规定受到了苏俄刑法中犯罪概念的附则规定以及相关刑法学说之启发,但不是对苏俄刑法规定的完全照搬。我国刑法在全面借鉴苏俄刑法的总体环境下仍然选择了不同于苏俄刑法的立法定量模式,这既是对中国古代法律传统的延续,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受到了中共政权的法制建设经验的影响,同时,还包含着稳定政权的政治考量。(本文来源于《刑法论丛》期刊2017年03期)
张伟珂[4](2017)在《刑法中“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渊源、认定及适用》一文中研究指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是《刑法》第144条的核心要素。然而,不管是刑法,还是食品安全法,都没有明确其内涵。考虑到定罪量刑标准的统一、规范,应当对"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进行规范解释,明确其和有毒有害食品之间的关系,从而规范刑事诉讼的证明内容。为此,需要对当前司法中"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认定规则进行重新建构,使处理规则更加合理、规范。(本文来源于《刑法论丛》期刊2017年02期)
幸银俏[5](2016)在《论国际刑法罪刑法定原则的合理解读——从国际刑法法律渊源的角度》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国际刑法领域,虽然也遵守罪刑法定原则,但是由于国际刑法自身的特殊性,其所确立的罪刑法定原则呈现出明显的独特性和不完整性,而这些特殊性均缘由国际刑法渊源与传统罪刑法定原则的不可调和性。本文着重介绍国际刑法渊源与传统罪刑法定原则的冲突之处,以便合理解读国际刑法中较为"泛化"的罪行法定原则。(本文来源于《中外企业家》期刊2016年09期)
汪斌,姚龙兵[6](2014)在《论我国刑法渊源》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今后对刑法的修改完善应以修正案为主要方式。鉴于社会管理深化、经济发展快速所致的行政立法、经济立法变化频繁,若将所有的新型犯罪都规定在刑法中,往往会产生刑法频繁变动或刑法规定滞后的后果。因此,附属刑法也可规定相关犯罪。概述式立法表述过于模糊,立法实践中应有所节制。单行刑法因其弊端较多,立法实践应予摒弃。判例法囿于其自身的特点和我国现实国情限制,不能成为我国刑法的渊源,但应充分发挥刑事判例在司法实践中的指导作用。(本文来源于《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4年02期)
郝东升,旺娜[7](2013)在《刑法谦抑主义的渊源及理论基础》一文中研究指出一、刑法谦抑主义的渊源所谓谦抑,系谦让抑制之意。刑法的谦抑主义,又称刑法的谦抑原则、刑法谦抑性,在欧洲又叫刑法的辅助原则。作为源流,来自于罗马法中"法官不理会琐细之事"(Minimanon curatpraetor)的刑法格言,其字面含义是法律不规定和处理过于轻微的事项,相反,只是规定和处理较为重大的事项。奴隶制刑法和封建制刑法尽管也存在着谦抑思想的火花,但是以罪刑擅断主义和严刑峻法为其主导思想,恣意性、身份性和残酷性仍是其刑法的主流。为了反对封建刑法的残酷性,启蒙主义思想家和刑事古典学派学者立足于理性主义、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提出罪刑法定、罪刑均衡、刑罚人道叁大原则,刑法谦抑性的思想(本文来源于《山西青年》期刊2013年22期)
魏东[8](2013)在《我国共犯论刑法知识的渊源考察与命题辨正——兼与陈兴良教授商榷》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共犯论逻辑体系的历史嬗变和最终形成是一种历史的文化选择,其刑法知识渊源主要有我国传统刑法知识、苏俄刑法知识和德日刑法知识叁个方面,是综合吸纳和考量既有的"自我"和"他者"刑法知识的结果,因而难以简单地以刑法知识"从苏俄化到德日化"命题来进行某种学术上的是非判定。"从苏俄化到德日化"的学术命题在本质上是某种"全盘西化"思想意义上的学术立场,其核心是主张以西方德日刑法文化为中心来审查中国现有刑法知识体系并重新建构中国未来的刑法文化,因而其本质上是某种"移植刑法学"的学术主张,难以获得正当性。我国共犯论刑法知识体系建设只能是在借鉴吸纳包括德日刑法学和苏俄刑法学等在内的他国刑法学理论的基础上改进完善自我,但绝不是丧失自我的"从苏俄化到德日化";完善方向应当是"根据中国的理想图景"建设性地审查和完善既有的我国共同犯罪理论的汉语刑法知识体系框架,以刑法知识"中国本土化汉语化"命题取代"从苏俄化到德日化"命题,科学理性地反思我国共同犯罪理论的宏观体系定位,全面深入地研讨我国共同犯罪理论的微观疑难问题,以加固我国共犯论汉语刑法知识体系的规范定型并稳中求进地实现我国汉语刑法知识增量、逻辑自洽与理论创新。(本文来源于《现代法学》期刊2013年06期)
郎士超[9](2013)在《我国《刑法》第十叁条但书渊源及含义之新探》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刑法》第13条但书在司法中适用混乱、标准不一;最近几年,在理论界有些学者也主张尽量不要适用但书,在犯罪概念与但书的关系上异议颇大,在犯罪构成与但书的关系上厘定不清。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基于已有的理论成果,以及我国刑事司法实践的需要,在我国现有的刑法体系下,重新新探讨第13条但书的渊源及含义。(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3年12期)
段丽[10](2013)在《毛泽东法律思想——我国刑法立法重要的理论渊源》一文中研究指出毛泽东法律思想博大精深,对处于特定历史时期的我国刑法立法具有重大影响;在刑法的立法原则、刑法的本质、刑法的基本原则、犯罪与刑罚等方面,毛泽东法律思想的精髓经过定型化与制度化,上升为我国刑法典的重要原则与规定,在今后的立法与司法实践中仍将发挥着重要的指导作用。(本文来源于《毛泽东思想研究》期刊2013年02期)
刑法渊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对修正案的过度推崇混淆了刑法渊源与刑法修改方式,强化了排斥单行刑法与附属刑法的结果,固化了单一化刑法渊源立法模式,存在诸多无法弥补的缺陷。反思刑事立法理论和实践,我国目前没有必要"削足适履"维持单一刑法典立法模式。值得注意的是,世界范围内多样化刑法渊源是主流趋势,忽视现实片面追求刑法大一统的形式值得商榷。立足立法技术和社会现实,我国宜恢复单行刑法与附属刑法,重新采用多样化刑法渊源。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刑法渊源论文参考文献
[1].王世洲.刑法渊源:有资格才能有权威[J].法律与生活.2019
[2].姚建龙,林需需.多样化刑法渊源之再提倡——对以修正案为修改刑法唯一方式的反思[J].河南警察学院学报.2018
[3].黄云波.中国刑法犯罪成立的立法定量模式之历史渊源考[J].刑法论丛.2017
[4].张伟珂.刑法中“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渊源、认定及适用[J].刑法论丛.2017
[5].幸银俏.论国际刑法罪刑法定原则的合理解读——从国际刑法法律渊源的角度[J].中外企业家.2016
[6].汪斌,姚龙兵.论我国刑法渊源[J].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
[7].郝东升,旺娜.刑法谦抑主义的渊源及理论基础[J].山西青年.2013
[8].魏东.我国共犯论刑法知识的渊源考察与命题辨正——兼与陈兴良教授商榷[J].现代法学.2013
[9].郎士超.我国《刑法》第十叁条但书渊源及含义之新探[J].法制与社会.2013
[10].段丽.毛泽东法律思想——我国刑法立法重要的理论渊源[J].毛泽东思想研究.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