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卫制度论文-耿殿龙

厂卫制度论文-耿殿龙

导读:本文包含了厂卫制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锦衣卫,绣春刀,明成祖,《绣春刀》

厂卫制度论文文献综述

耿殿龙[1](2019)在《从《绣春刀》看明朝的厂卫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一提到明朝,很多人会想到锦衣卫和东厂,近两年《绣春刀》系列电影更是引起了大家对锦衣卫的好奇,也引起了我的兴趣。鉴于影视剧直观、生动、形象的特点,我将结合《绣春刀》系列电影对厂卫制度做一介绍,以丰富教学内容。一、明帝国的建立及其制度建设公元1368年,朱元璋在南京应天府称帝,国号大明,这是中国古代史上汉族建立的最后一个王朝。明朝历经十六帝,而这十六帝里面,明太祖和(本文来源于《中学历史教学参考》期刊2019年12期)

陈伟[2](2015)在《厂卫体制:一个成功的内审制度创新》一文中研究指出厂卫体制并不是明朝二代皇帝们昏庸无能的产物,而是建国初期明太祖和明成祖这两个雄才大略皇帝在顶层精心设计的结果。从管理学视角看,厂卫体制本质上就是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中国的家族企业一般把内部审计看成是财务管理行为,认为内审部是第二财务部。因此,大多数家族企业将内审部的设立视为多余。实际上,内审部不仅是一个财务管理部门,而且是一个监察部门。明朝厂卫机制不能简单地被视为"特务统治",而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对外朝职业官僚和整个政府运行的监察和内部风险控制职能。厂卫体制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也就具备了合法性,这就是为什么在明朝历史上,那些职业官僚只能对某个宦官的行为正当性提出质疑,但没有人能够对厂卫体制的合法性提出质疑和反对。"内部人控制"涉及的是职业经理人给企业家族带来的企业控制风险,这一风险的防范在明朝是通过司礼监与内阁的批红票拟体制来加以解决。而"自利行为"涉及的是职业经理人给企业家族带来的经营风险,这一风险在明朝则是通过厂卫体制来加以解决。(本文来源于《北大商业评论》期刊2015年08期)

王艳[3](2014)在《明代特务机构制度——厂卫制度的产生及影响》一文中研究指出明朝特务机构的形成是我国封建社会君主专制以及中央集权发展的产物。特务机构中的厂卫是明朝东厂、西厂、内行厂、锦衣卫的合成,本文针对明代特务机构制度——厂卫制度的产生及影响进行研究分析。(本文来源于《兰台世界》期刊2014年35期)

廖世杰[4](2014)在《并存与对抗》一文中研究指出厂卫制度作为明朝特殊的司法制度有其独特性。它不同于前朝的任何一个时代。厂卫制度有着自己的一套体系和行事方式,其权力之大可谓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它在整个明朝历史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的权力范围已经渗透到了整个王朝的方方面面,自然也对在皇权国家中起着重要支柱作用的法制有着十分重大的影响。厂卫制度作为一个与传统司法有着明显对立关系的特殊司法体系,对明代的法制有极强的破坏作用,它吞噬者整个司法体系的司法权力,使得法令不行,社会极不稳定。通过对厂卫制度的研究,可以更全面的看待明朝的法制,可以更加深入了解厂卫制度的本来面目,认识封建专制体制下法制的本质。厂卫的特殊司法体系与传统司法体系的并存与对抗是明朝一代司法的特色所在,这种现象的存在有着深厚的社会历史根源。厂卫制度诞生于废除丞相后的明朝,强化皇权的需要催生了厂卫的产生与存在。这是封建专制极端化的历史必然。在历史上,法制一直是维护国家稳定的最有效的手段,然而明朝厂卫制度的出现使得一千多年的法制陷入了绝境,究竟是怎样的力量使得法制也必须低头?这个问题值得我们去探讨。本文从叁个部分描述和解释了明代厂卫司法体系与传统司法体系的并存与对抗,试图分析厂卫制度对于传统司法体系的巨大破坏作用。第一个部分重点描述厂卫制度与传统司法的并存关系,考察厂卫司法体系产生与发展的基本脉络,厂卫拥有的司法权力,厂卫与传统司法的关系、厂卫之间的关系以及厂卫本身所具有的性质,以此说明厂卫制度与传统司法的并存。在整个明朝历史中厂卫司法体系与传统司法体系一直并存,厂卫从整体上具有司法权力上的优势。通过对第一部分厂卫性质的描述,可知厂卫不仅仅是与传统司法并存的司法系统,而且它的性质决定了其在与传统司法的并存中又存在着明显的对抗的关系,而且在对抗中,厂卫长期处于上风,充当了传统司法的破坏者角色。因此,第二部分主要通过对厂卫剥夺法司权力现象的描述,分析厂卫作为一个破坏者是如何破坏传统司法的。第叁个部分以前两部份的分析为基础,进而探析厂卫对法制的危害以及厂卫横行背后的社会历史原因,更进一步的剖析在这些现象背后的深层次的根源,使得我们更加全面的认识厂卫制度作为专制集权极端化的产物对法制的危害,从中得到一些历史的警示。(本文来源于《西南政法大学》期刊2014-03-25)

张疏桐[5](2014)在《论明代厂卫制度与社会政治秩序维护》一文中研究指出厂卫制度是封建专制中央集权发展到巅峰的产物,是皇帝为维护其专制统治秩序,对抗官僚集团而建立的直接听命于自身的特务组织。长期以来由于其特务统治臭名昭着,使得学者在研究厂卫的时候更多关注其特务统治的残酷性、恐怖性,而并不注重对其产生的背景、本质职能以及为何会导致特务恐怖的研究。本文从厂卫设立的初衷——皇权专制秩序维护入手,通过了解厂卫制度建立的历史背景和职能,分析其产生的历史必然性和本质,进而阐述其如何实现自己的本职。同时提出,由于厂卫制度自身存在缺陷,使得其必然由秩序维护发展成为特务统治的恶果。本文除引言部分外共分4个部分,约2万4千字。第一部分为文献综述。主要介绍国内学者对于厂卫的研究状况,了解各个学者从哪些学科的角度对厂卫制度进行分析和研究,进而对这些研究给予整体上的评价。第二部分为厂卫制度概述。主要介绍厂卫制度所包括的锦衣卫、东厂、西厂、内行厂的建立及相关职能。第叁部分为本文的核心部分,提出了本文的核心观点,即厂卫制度的本质职能是秩序维护,其所维护的秩序为封建专制中央集权下的皇权专制统治秩序。而厂卫制度由于其自身缺陷,必然会由秩序维护走入特务统治的歧途。第四部分为结语。对厂卫制度这样一个具有“特别司法权”的情报机构做了历史评价。厂卫制度是实现皇权专制统治秩序的政治工具,其为乱而不能为变。但其背离皇权初衷发展为特务统治的结果则体现了专制主义社会下皇权与官僚政治不可调和的矛盾,预示着传统社会即将解体产生新的变革。(本文来源于《西南政法大学》期刊2014-03-19)

霍玢[6](2013)在《明代厂卫制度干涉司法初探》一文中研究指出明代的中央集权制度高度强化,权力集中在了皇帝一人手中,作为皇权在体制外的延伸——厂卫组织在社会各个领域扩张,表现在司法领域上就是在常态法律之外滥用职权,破坏了正常的司法秩序,侵夺了明代政府的司法权。本文就厂卫制度干涉司法的表现和对社会产生的影响经行了初步的归纳总结,突出明代封建社会的衰落。并进一步探讨厂卫组织干涉司法的实质,反映了当现有社会制度不足以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又不甘退出历史舞台时,便以畸形模式存在,但最终要以毁灭的结果回归的历史必然。同时也惊醒后人,司法的公平,公正,公开是社会稳定至关重要的因素。(本文来源于《黑龙江史志》期刊2013年17期)

周冉[7](2012)在《明末厂卫制度集大成者 最文艺的太监和最猖狂的太监》一文中研究指出史家认为,明之亡,实亡于万历而非崇祯帝。从万历朝开始,明末的历史舞台上不乏引人瞩目的宦官,其中有两个不得不说,一个是亦师亦臣的皇帝"大伴"冯保,一个是大奸大恶的九千岁魏忠贤。他们同为辅佐幼帝,却有迥然不同的结局(本文来源于《文史参考》期刊2012年04期)

崔航[8](2010)在《厂卫系统与明代监察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厂卫系统是明代独有的一套特务系统,更是明代监察制度中极为重要的一环,在明代监察制度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本文简略的介绍了厂卫系统的来历,设置,以及在明代监察制度中的作用和地位,并由此简单分析了由厂卫这样的特务系统行使监察权的利弊。(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0年07期)

天水师范学校,邓子杰[9](2008)在《浅析明朝厂卫制度及其产生的影响》一文中研究指出年初湖南卫视独家播放电视剧《大明王朝--嘉靖与海瑞1566》,拍摄场面宏大,人物众多,故事情节错综复杂。值得一提的是在该剧众多人物当中,始终有锦衣卫、东、西厂的人出现,让人眼花缭乱,分不清哪个是“卫”的人,哪个是“厂”的人,而且他们的权力大得惊人。人们不(本文来源于《天水日报》期刊2008-09-25)

徐璘[10](2008)在《明代厂卫制度简析》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自秦以后逐步发展的皇权专制下的官僚政治体制,经过一千多年的起伏跌宕,不断发展成熟,明代是这种政治体制发展的最高峰。为实现皇权的绝对权威,消除官僚政治带来的影响和制约,除采取“废相”、“分权”等形式瓦解官僚体制以外,更将厂卫制度这种单一暴力管束的形态引入政治体制之中。皇权依靠厂卫制度限制内阁权力,进而限制整个官僚体系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甚至以厂卫取代官僚机构,代行国家职能。本文结合皇权与官僚政治体制斗争的过程,以厂卫制度在明代各时期的地位和作用为主线,分析厂卫制度的合法性危机,阐述明代政权组织形态的变革和权力运作模式的理论依据。(本文来源于《苏州大学》期刊2008-09-01)

厂卫制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厂卫体制并不是明朝二代皇帝们昏庸无能的产物,而是建国初期明太祖和明成祖这两个雄才大略皇帝在顶层精心设计的结果。从管理学视角看,厂卫体制本质上就是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中国的家族企业一般把内部审计看成是财务管理行为,认为内审部是第二财务部。因此,大多数家族企业将内审部的设立视为多余。实际上,内审部不仅是一个财务管理部门,而且是一个监察部门。明朝厂卫机制不能简单地被视为"特务统治",而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对外朝职业官僚和整个政府运行的监察和内部风险控制职能。厂卫体制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也就具备了合法性,这就是为什么在明朝历史上,那些职业官僚只能对某个宦官的行为正当性提出质疑,但没有人能够对厂卫体制的合法性提出质疑和反对。"内部人控制"涉及的是职业经理人给企业家族带来的企业控制风险,这一风险的防范在明朝是通过司礼监与内阁的批红票拟体制来加以解决。而"自利行为"涉及的是职业经理人给企业家族带来的经营风险,这一风险在明朝则是通过厂卫体制来加以解决。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厂卫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1].耿殿龙.从《绣春刀》看明朝的厂卫制度[J].中学历史教学参考.2019

[2].陈伟.厂卫体制:一个成功的内审制度创新[J].北大商业评论.2015

[3].王艳.明代特务机构制度——厂卫制度的产生及影响[J].兰台世界.2014

[4].廖世杰.并存与对抗[D].西南政法大学.2014

[5].张疏桐.论明代厂卫制度与社会政治秩序维护[D].西南政法大学.2014

[6].霍玢.明代厂卫制度干涉司法初探[J].黑龙江史志.2013

[7].周冉.明末厂卫制度集大成者最文艺的太监和最猖狂的太监[J].文史参考.2012

[8].崔航.厂卫系统与明代监察制度[J].法制与社会.2010

[9].天水师范学校,邓子杰.浅析明朝厂卫制度及其产生的影响[N].天水日报.2008

[10].徐璘.明代厂卫制度简析[D].苏州大学.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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