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做好海事调查和海事预防工作的几点建议(论文文献综述)
夏贤坤[1](2020)在《广州海事局邮轮海事监管研究》文中指出2016年,广州邮轮航线首航,正式开启了邮轮旅游新时代。2019年,拥有国内最大建筑面积的广州南沙国际邮轮母港正式开港运营。自首航以来,广州邮轮旅客总量及靠港邮轮班次逐年增长,为保证邮轮进出港安全和提升旅客体验满意度,迫切需要提升广州海事局邮轮海事监管水平。本文在大量阅读文献的基础上,选取广州海事局邮轮海事监管为研究对象,运用政府管制和协同治理理论,深入分析了广州海事局邮轮海事监管现状,找出目前广州地区邮轮海事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剖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借鉴国内外邮轮海事监管先进经验,针对性的给出解决建议与对策。本文通过文献研究、实地调研、比较分析、个案研究,发现广州海事局邮轮海事监管主要还存在通航安全保障能力不足、邮轮通关时效性待提高、邮轮安全检查力度不够、邮轮应急处置准备不足等几个方面的问题,相应地给出了强化邮轮进出港通航安全保障、建设邮轮进出口岸快速通关平台、重视对进出港邮轮的安全检查以及健全应急体系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四个方面的解决对策。开发了综合风险评估可视化软件、邮轮进出口岸船员信息比对系统以及人脸识别查验功能。
刘明栋[2](2020)在《IMO公约履约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全球治理的概念一直都没有统一和明确,不同专业和领域的机构、学者都从不同的角度来研究这一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讲,国际法与全球治理的目标是一致的,其本身应当是实现全球治理的一种重要依据。国际海事公约的特点造就了国际海事公约履约机制的独特方式和机制组成,使得国际海事公约履约机制不同于其他领域国际公约的履行方式。全球治理与国际海事公约履约机制在很多方面具有一致性。研究国际海事公约履约机制,对于促进我国履约能力建设,发展我国的航运业,并提升我国在国际海事组织中的国际地位,增强我国全球治理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文章运用全球治理理论研究国际海事公约履约机制,运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将全球治理理论运用到海事条约履约实践中,国际海事公约的履约机制对条约履约机制有传承也有创新和促进,有共性也有个性。本文共有五章。文章的第一章作为入题部分,研究IMO公约履约机制的基本概念,以及较之传统国际法履约方式的不同,全球治理理论的基本内涵,分析全球治理的关键要素:主体、客体、依据和路径及其在IMO公约履约机制中的体现,为本文打下理论基础。第二、三章为核心部分,从全球治理理论的视角分析参与主体、对国际海事公约条约与全球治理理论的契合点,我们注意到国际海事公约缔约国依然在履约机制中发挥着主要作用,但也认识到IMO从国际造法者的职能身份扩展到国际海事条约履约机制的参与主体,建立了多种机制促进国际海事公约的履行。这些多种机制体现了全球治理的国际合作路径。除以上两者之外,以国际船级社协会为代表非政府间国际组织也在机制中发挥作用。国际海事公约履约机制的参与主体、主要国际海事公约对传统国际法履约机制的创新点体现在条约生效要件和参与主体多元化两方面。其中第二章以三大支柱性国际海事公约为主要研究对象,总结国际海事公约的基本特点。国际海事公约“软法”和“强行法”上的体现以及保护海洋共同利益为目的对接全球治理理论。第三章以国际海事公约履约机制确立、发展为内容,并比较国际海事公约履约机制与传统国际法履约机制的不同。第四章具体论述国际海事公约履约机制的参与主体以及运行环节,机制的参与主体和运行过程的合作化与全球治理主体 和路径相衔接。第四、五章专注于我国的国际海事公约的国内实践。第四章是对我国应对国际海事公约履约机制现状和问题分析。全球治理理论下,主权国家提升全球治理能力的对内路径是国际法与国内法的衔接。所以我国应积极补足国内海事立法与国际海事公约之间的不一致性。第五章是如何提升我国全球海事治理能力的具体落实措施。对内要加强履约立法与执法符合公约规定;对外,以南海区域港口国监督机制建立为例,提升我国海上公共产品供给能力。我国作为国际大国,始终坚持全球治理的方式参与全球问题的治理,同时作为IMO的A类理事国,也在航运界发挥着重大作用。对我国国际海事条约履约状况进行分析,发现海事立法和海事执法主体两方面的不足并提出相关建议,提高我国的履约水平,维护我国海运大国的形象,提升国际海事制度性话语权。
毕德明[3](2020)在《长江张家港段船舶污染管理研究》文中提出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也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既是航运的黄金水道又是沿岸居民的水源地,伴随大规模的航运活动导致进出港船舶数量不断增加,长江航运中的船舶污染问题也日趋凸显。船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会产生含油污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洗舱水、船舶尾气等污染物,如不妥善处置将会成为流动在长江上的污染源。一旦发生污染事故,船舶所载的燃料油或者危险货物、污染性货物很容易泄露至长江,如何有效预防船舶污染,如何在发生船舶污染事故后有效应对,把损失降到最低,直接考验着公共管理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船舶污染管理内容丰富,包括船舶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含油污水等水污染物管理、船舶尾气管理、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处置等。本文主要立足海事部门船舶污染管理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进行研究,通过文献研究法、实证分析法梳理近年来长江张家港段船舶污染物管理现状以及近年来长江和沿海发生的船舶污染事故经验和教训,查找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运用多源流等理论分析问题制约因素。研究发现,长江张家港段船舶污染管理目前仍然存在的制约因素有如下。船舶污染物管理方面:船员等航运从业主体环保意识薄弱、船舶污染缺乏规划协调和专项资金保障、部门间联动机制等治理体系尚不健全、船舶尾气检测机制尚不成熟、岸电推广使用尚处于起步阶段。船舶污染事故管理方面: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具有客观困难、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尚不健全、船舶污染海事调查处置软硬能力存在短板、媒体应对极具挑战。最后,本文从法规规范和制度修订完善、改进和提升管理能力、强化调查和应急处理能力等方面提出船舶污染管理优化建议。船舶污染物管理方面:加强船舶防污染配套保障、全链条严格船舶污染物排放管理、船舶尾气检测管理对策、持续推动船舶靠港使用岸电、适时修改和完善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等相关法规、创新举报和信用制度。船舶污染事故管理方面:规范调查制度和程序、积极履职尽责强化调查和应急处置人才培养、建立健全舆情预警和应对机制。
郭娇娇[4](2020)在《基于SIGTTO经验矩阵的LNG船员适任能力研究》文中提出随着中国、印度等新兴市场国家LNG需求和世界LNG贸易量保持较快增长,LNG船舶运输应用前景广阔,而高素质的LNG船员尤其是管理级船员,是保证海上航行安全的关键因素。鉴于中国LNG运输事业起步较晚,LNG船舶操作难度系数较高,从业人员尤其是LNG管理级船员数量较少且国内外关于LNG船员适任性相关研究较少的现状,本文选择LNG管理级船员作为研究对象,剖析其适任水平情况,为LNG船员队伍建设提供借鉴,促进LNG船员队伍的发展壮大。本文在SIGTTO经验矩阵的基础上结合STCW公约、LNG船员特殊性、所调研的A、B两家航运企业LNG船员评价体系,初步确定评价指标并邀请专家筛选指标,最终建立LNG船员适任性评价指标体系,利用问卷调查方式获取22份有效问卷。鉴于船员适任性评价具有模糊性且难以用准确定义来进行衡量的特点,采用层次分析与模糊综合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对LNG船员整体适任水平进行综合评价,运用单因素评价法分析单个指标的适任情况,以便全方位深层次剖析LNG船员适任水平情况。利用层次分析和模糊综合评价分析得知:此次调研的22名LNG管理级船员整体得分为8.1778分,整体处于非常适任水平。运用单因素评价法分析得出LNG管理级船员存在“培训”、“工作满意度”、“ESD测试及使用熟悉程度”等评价指标得分偏低以及从业者数量较少等问题。通过对标分析SIGTTO经验矩阵得知:所调研的22名LNG管理级船员服务的LNG船舶,配员满足SIGTTO经验矩阵中对于管理级船员“组合海龄”的限制条件,另外也符合SIGTTO经验矩阵中关于“个人持证职务的最低海龄”的要求。本文建立的LNG船员适任性评价指标体系可为航运企业评价LNG船员适任水平提供借鉴,也为海事主管机关改进LNG船员培养体系提供参考依据。通过对LNG船员适任性现状进行分析,为后续研究LNG船员适任性奠定理论基础,同时通过LNG船员优势、薄弱环节的剖析和建议可进一步明确LNG船员队伍建设的发展方向,以便提升LNG船员整体适任水平,最大限度保证LNG船舶安全运营。
胡鸿鸣[5](2020)在《渔船事故调查行为的行政法规制研究》文中认为我国渔业行业规模大,从业渔民众多,但对于渔船事故调查领域的研究却鲜有见闻。渔船事故虽然同其他事故一样,都会带来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但是有其自身的特性。相较于其他行业的事故而言,渔船事故更加复杂多样,危险性更高,事故现场难以维护,现场勘验困难更多,渔民文化水平普遍较低,风险高,事故多发,给事故调查带来挑战。其调查行为也很难被监督和制约,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难以维护。本文试图从行政法角度,综合运用比较分析法、文献分析法和案例分析法,借鉴其他事故研究方法及成果,结合目前渔船事故调查的实际情况和自身从事渔船事故调查工作的经验,对渔船事故调查行为进行行政法规制的研究。通过查阅文献资料,分析事故调查行为现状,梳理相关诉讼案例,并结合从事渔船事故调查工作的多年经验,指出渔船事故调查行为存在的问题。在渔船事故调查中,还存在未严格按照程序开展调查,滥用裁量的行为,回避机制不健全,监督机制形同虚设,缺少调查人员审查制度,事故调查组组成不规范,调查报告制作及送达有违规情况,对调查行为的法律性质还有争议,救济困难等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解决的对策建议,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本文主体内容包括五大部分。第一部分内容为绪论部分,主要介绍本文的研究意义、研究背景、研究创新点及研究方法,并通过梳理文献资料,整理前人的研究成果。第二部分内容为渔船事故调查行为相关理论概述,包括渔船事故调查行为及主体的界定、原则和程序、特点及法律性质,笔者通过分析相关文献,结合调查行为的特征,认为事故调查行为是准行政行为。第三部分内容为渔船事故调查制度及调查行为存在的问题,通过研究文献资料,搜集相关案例,结合实际工作经验,渔船事故调查目前存在问题。主要为渔船事故调查制度不完善、调查程序不规范及缺少救济途径。第四部分内容为渔船事故调查的行政法规制的建议,试图通过法律规制解决存在的问题,主要措施:完善事故调查相关制度,完善调查程序,完善救济途径及制度等。最后一部分部分为结论部分,总结文章的研究成果,研究不足以及对未来研究的展望。
卓海燕[6](2020)在《计算机辅助汉译《“极致号”渔船倾覆与沉没海事调查报告》实践报告》文中研究表明随着十八大“海洋强国战略目标”的提出,我国开始逐渐从航运大国向航运强国不断迈进。海上事故调查报告作为调查和研究海上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结果等的第一手材料,对预防类似海上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的借鉴、指导和研究作用。因此,认真研究英文原版海事调查报告并对其进行科学合理的汉译,不仅能够让国内海事调查官和海事相关工作者熟知英语国家的海事调查报告编写规则和流程,更能从中获取经验,帮助我国海事调查人员学习撰写标准规范的海事调查报告。本报告以英国海事调查局(MAIB)发布的一篇倾覆与沉没类海事调查报告为翻译研究文本。在对其进行汉译时,笔者发现同类事故类型的词汇、短语和句子的再现率较高,即使不是同类事故类型,也存在很大的重复性,因此选用了计算机辅助翻译软件Tmxmall对其协助翻译。通过建立翻译记忆库和术语库,并结合在线翻译以及译后编辑,提高翻译速度和译文的准确性。在译后编辑过程中,笔者主要对匹配度较低的词汇、短语以及句子进行了重点编辑,采用了形译法、增译法、合译法、分译法、引申法、转换法、语序调整法、重组法等翻译方法,从而确保译文质量,以期为今后在该领域的计算机辅助翻译技术和译后编辑的结合提供有效借鉴和参考。
胡亮亮[7](2020)在《长江船舶污染应急管理机制创新研究 ——以B海事局为例》文中研究表明船舶每年在长江水域产生约6万吨的污油,平均每一年有超过200艘船舶因各类事故的发生而沉没,部分沉船中储存的未使用完的燃油泄漏入水中。随着原油及石油制品、散装化工品的运量大幅上涨,近年来船舶污染情况也日益严峻。由于海上航行船舶受到世界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已经拥有一套相对成熟的船舶污染应急管理机制,而对于长江船舶而言,由于长江船舶吨位较小、航程较短,因此并未受到足够的重视,其应急管理机制还不够成熟,在船舶污染事故应急管理中依旧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本文主要对我国现行船舶污染应急管理机制的一般分析和B海事局辖区内船舶污染事故的案例研究并通过实地走访调研等方法发现长江船舶污染应急管理机制中存在着普遍重处置轻预防、处置过程中出现管理真空或多头管理、船舶污染造成的损失得不到足够补偿等问题,此类问题若得不到有效解决,将会使长江污染情况进一步加重,制约长江经济带的建设发展。所以作者认为应创新长江船舶污染应急管理机制,运用全流程应急管理理论和协同治理理论并结合本人工作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得出应进一步优化污染预防机制,完善船舶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和管理的制度,实现船舶污染监管的立体化,强化船舶预防污染的意识;进一步优化污染处置机制,推进责任机制法定化,推进指挥管理平台统一化;进一步优化污染善后机制,建立和完善长江船舶污染损害后评估机制,探索建立长江船舶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加强应急管理队伍的整合化;完善防污染设备生产管理的标准化等的观点。
张兆伟[8](2020)在《天津海事局海事治理现代化建设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十三五期间,中国海事事业迅速发展,特别是2018年在厦门召开的全国海事工作会议提出海事事业要进新时代,必须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党的十八届中央委员会会议要求,努力实现海事安全可靠、绿色高效、高度智能、开放融合、世界领先、人民满意的目标,推进我国海事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将高质量发展要求落实落地,有效支撑交通强国建设。在此背景下,海事管理部门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排头兵,按照“让航行更安全让海洋更清洁”的管理职责,“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然成为海事管理机构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发挥行业主管职能,加强自身建设的最终目标。如何从公共管理的视角推进天津海事治理现代化,将为海事治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升级提档产生直接的、深远的影响。本文从公共管理基层政府管理的视角出发,结合治理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知识,试图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大背景下,以天津海事局海事治理为研究对象,开展海事治理现代化建设研究。通过对比国际、国内海事管理机构的发展研究动态,结合新公共管理理论对海事治理现代化进行定位,摸索海事治理现代化的基本特征。实地调研天津海事局以及其直属的六个分支海事局“十三五”综合发展规划实施情况,分析管理现状,总结发展经验并找出存在的问题。运用新公共管理理论,提出了通过实施管理制度建设、科技智能化建设、海事文化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四个建设方向,阐述了以人才队伍、管理理念、技术应用、和文化认同为核心层面推进天津海事治理现代化的对策建议。研究对优化直属海事系统管理方式,增强海事机构的公共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天津海事治理现代化水平,突显海事管理机构在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和服务天津港智慧港口、绿色港口发展及京津冀协同发展一体化发展需求的地位和作用,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张云森[9](2020)在《A船务公司船舶维修管理策略研究》文中指出船舶维修保养管理是船舶技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如今,世界航运市场面临着船舶运力过剩、船舶运价较低的低迷局面,船舶营运成本控制已成为船舶营运企业所关注的首要问题。作为船舶营运企业现代化经营管理和营运成本控制的重要研究方向,船舶维修保养管理的过程和控制越来越受到船舶营运管理者的重视,优良的船舶维修保养不仅能保证船舶的航行安全,延长船舶的有效使用寿命,还能通过缩短维修时间和延长船舶的厂修的时间间隔期来达到提高船舶营运效率的目的,给航运企业带来更多的经济收益;与此同时,加强对船舶维修保养过程的管控,还能最大限度的压缩船舶的实际营运成本,提高航运企业的经济收益。本文秉持兼顾安全可靠性和实用经济性的船舶维修保养管理理念,针对维修保养的过程与船舶维修保养的成本控制方面提出了一些有益改进意见,认为A船务公司应该合理的制定船舶维修保养管理计划,对船舶的维护级别可以按照船舶的实际船龄做出适当的调整,并提出了确定船舶机械设备最佳的维修方式、最佳的维修时机,以及选择合理的修理方法。基于船舶营运成本控制的原则,本文强调A船务公司应该注重船舶维修保养过程的有效控制,加强船舶备件存量的有效管理,并适当地对部分船舶设备进行有益改造和备件的更新,达到在保证船舶安全营运可靠性的同时减少船舶的实际营运成本,与此同时,公司还应该注重船舶维修保养过程中的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最后,本文通过对A船务公司现行船舶维修保养管理策略的研究与分析,并有机结合相关理论及本人多年的船舶管理经验,指出A船务公司在船舶维修保养管理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几点优化船舶维修保养的管理策略。
林超明[10](2019)在《海上重大件货物拖带运输风险评价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海上重大件货物的拖带运输是海上安全风险等级较高的作业活动,由于其存在工程浩大、成本高、风险后果严重等问题,一直受到航运界的关注。在此背景下,为了更有效的评价重大件货物的拖带运输风险,给船舶提供安全指导。本文以平潭海峡公铁两用大桥S04防撞箱围堰拖带运输为实际案例,采用模糊综合评价(FSA)的方法,对重大件的拖带运输风险进行分析评价。综合考虑人员因素、船货因素、环境因素和岸基因素,并建立了 46个评价因子的评价模型,结果显示,该重大件货物的拖带运输风险较低。本文主要工作有:(1)对平潭海峡公铁两用大桥S04防撞箱围堰拖带运输所在水域进行简要概述,分析了该地区自然环境特征,其中包括气象、水文等:分析了港口、航道、锚地等港口环境特征;统计了该地区船舶交通流量、交通事故;分析了水域附近助航设施及相关海事监管机构的配备情况。(2)分析了平潭海峡公铁两用大桥S04防撞箱拖带海上运输所存在的风险隐患,从人员因素、船货因素、环境因素及岸基因素角度进行分析,阐述了各个因素可能造成的风险隐患,为后续制定风险评价指标奠定基础。(3)建立了平潭海峡公铁两用大桥S04防撞箱围堰拖带运输模糊安全综合评价模型,模型中建立了人员因素、船货因素、环境因素及岸基因素4个方面的1级评价指标,并以此进行2级和3级指标体系的分解,共建立了 11个2级评价指标和31个3级评价指标,包含了人、船货、环境、岸基管理的各个方面。计算结果表明,平潭海峡公铁两用大桥S04防撞箱围堰海上拖带运输风险综合值为79.172,介于60~80之间,但非常趋向于80,即整个运输过程处于较低危险,并且接近于低风险。本文的研究过程可以作为重大件货物海上拖带运输风险评价的参考案例,这对指导船舶运输安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保障海上运输秩序,防止海上交通事故的发生和使得船舶运输更加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做好海事调查和海事预防工作的几点建议(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做好海事调查和海事预防工作的几点建议(论文提纲范文)
(1)广州海事局邮轮海事监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2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邮轮 |
2.1.2 海事监管 |
2.1.3 邮轮海事监管 |
2.2 理论基础 |
2.2.1 政府管制理论 |
2.2.2 协同治理理论 |
3 广州海事局邮轮海事监管现状分析 |
3.1 广州海事局邮轮海事监管目前所采取的举措与成效 |
3.1.1 所采取的举措 |
3.1.2 取得的成效 |
3.2 广州海事局邮轮海事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
3.2.1 通航安全保障能力不强 |
3.2.2 邮轮通关时效性待提高 |
3.2.3 邮轮安全检查力度不够 |
3.2.4 邮轮应急处置准备不足 |
3.3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3.3.1 风险评估与管控手段有待完善 |
3.3.2 通关信息校验的技术手段落后 |
3.3.3 各方对邮轮安全检查重视不够 |
3.3.4 应急体系不健全及应急能力不足 |
4 国外与国内其他地区邮轮监管的经验借鉴 |
4.1 国外邮轮海事监管概况 |
4.1.1 美国: 推出《邮轮安全法案》 |
4.1.2 欧盟: 执行第三套海事安全措施(3MSP) |
4.2 国内其他邮轮港口海事监管概况 |
4.2.1 上海: 国际邮轮进出港全程重点关注 |
4.2.2 天津: 星级(STAR)邮轮监管模式 |
4.2.3 三亚: 邮轮进出港全程护航 |
4.2.4 厦门: 开辟邮轮海事监管“绿色通道” |
4.3 经验借鉴 |
4.3.1 注重规律研究 |
4.3.2 强化多方合作 |
4.3.3 重视政府管制 |
5 进一步加强广州海事局邮轮海事监管的对策分析 |
5.1 强化邮轮进出广州港通航安全保障 |
5.1.1 提升风险评估与安全预警能力 |
5.1.2 合理配置通航管控资源与力量 |
5.1.3 打造立体化的通航管控新模式 |
5.2 建设邮轮进出口岸快速通关平台 |
5.2.1 邮轮船员信息的快速比对方法 |
5.2.2 邮轮船舶与船员信息比对系统 |
5.3 重视对进出广州港邮轮的安全检查 |
5.3.1 编制广州邮轮港口国监督检查指南 |
5.3.2 创新邮轮港口国监督检查模式 |
5.3.3 争取各方对邮轮安检工作的支持 |
5.4 健全应急体系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
5.4.1 构建多层次的邮轮应急反应体系 |
5.4.2 全面提升广州邮轮应急处置能力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历及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2)IMO公约履约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IMO国际海事公约确定的履约机制及其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国际公约的履约机制 |
一、国际公约“履约机制”的概念 |
二、国际公约“履约机制”的发展 |
第二节 IMO公约履约机制的内涵及特点 |
一、IMO公约履约机制的内涵 |
二、IMO公约履约机制的特点 |
第三节 国际海事公约履约机制对传统国际法履约机制的创新 |
一、IMO国际海事公约关于生效要件对条约法的创新 |
二、IMO国际海事公约履约机制参与主体的创新 |
第四节 IMO国际海事公约履约机制的理论基础 |
一、全球治理的概念界定 |
二、全球治理要素在IMO公约履约机制的运用与体现 |
三、国家全球治理能力的提升 |
第二章 IMO国际海事公约之全球治理理念 |
第一节 国际海事公约及其分类 |
一、国际海事公约的内涵 |
二、国际海事公约的分类 |
第二节 IMO国际海事公约的三大支柱性公约及其结构特点 |
一、《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
二、《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 |
三、《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 |
四、三大支柱性国际海事公约的结构特点 |
第三节 IMO国际海事公约在形式、内容上与全球治理的契合 |
一、IMO国际海事公约在形式上与全球治理的契合 |
二、IMO国际海事公约在内容上与全球治理的契合 |
第三章 IMO公约履约机制的主体及运行 |
第一节 IMO公约履约机制主体的多元化 |
一、国际海事组织 |
二、区域港口国监督组织 |
三、国际海事公约缔约国 |
四、其他参与组织——国际船级社协会 |
第二节 IMO履约机制运行过程的合作化 |
一、船旗国履约和港口国监督 |
二、区域港口国监督机制 |
三、报告和通知制度 |
四、成员国审核机制 |
五、缔约国履约能力建设制度 |
第四章 IMO履约机制下我国海事法律体系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我国现有海事法律体系与国际海事主要公约 |
一、关于船舶航行的国内法与SOLAS公约 |
二、有关船舶检验、检查的国内法 |
三、有关船员能力资质的国内法与STCW公约 |
四、有关防治船舶污染的国内法与MARPOL公约 |
五、船旗国、沿海国、港口国履约措施的海事立法 |
第二节 我国应对IMO履约机制存在的问题 |
一、我国海事立法存在的问题 |
二、我国海事履约主体建设存在的问题 |
第五章 提高我国全球治理能力以更好应对IMO履约机制 |
第一节 完善我国海事立法体系 |
一、提升立法层级并清理规范性文件 |
二、建立海事立法效果评估机制 |
第二节 加强执法主体的公务员队伍建设 |
一、做好海事人力资源管理同强制审核机制的协调对应 |
二、加强各类检查官员的资格审查 |
三、持证检查官培训和知识的及时更新 |
第三节 提升海上公共产品能力: 南海区域港口国监督机制的创设 |
一、建立南海区域港口国监督合作机制的可行性与必要性 |
二、建立南海区域港口国监督合作机制的具体措施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历及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3)长江张家港段船舶污染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 |
1.2.2 国外研究 |
1.2.3 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创新点 |
第二章 船舶污染管理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船舶污染管理概念 |
2.1.1 船舶污染 |
2.1.2 船舶污染管理 |
2.2 理论基础 |
2.2.1 多源流理论 |
2.2.2 政府干预理论 |
第三章 长江张家港段船舶污染管理现状 |
3.1 船舶污染物管理现状 |
3.1.1 长江张家港段船舶水污染物管理现状 |
3.1.2 长江张家港段船舶大气污染物管理现状 |
3.2 船舶污染事故管理现状 |
3.2.1 长江张家港段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现状 |
3.2.2 长江张家港段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现状 |
第四章 船舶污染管理存在的问题和成因 |
4.1 船舶污染物管理存在的问题和成因 |
4.1.1 船员等航运从业主体环保意识薄弱 |
4.1.2 船舶污染缺乏规划协调和专项资金保障 |
4.1.3 部门间联动机制等治理体系尚不健全 |
4.1.4 船舶尾气检测机制尚有改进提升空间 |
4.1.5 岸电推广使用尚处于起步阶段 |
4.2 船舶污染事故管理存在的问题和成因 |
4.2.1 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的客观困难 |
4.2.2 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尚不健全 |
4.2.3 船舶污染海事调查处置软硬能力存在短板 |
4.2.4 媒体应对极具挑战 |
第五章 改进船舶污染管理的对策 |
5.1 船舶污染物管理改进对策 |
5.1.1 加强船舶防污染配套保障 |
5.1.2 全链条严格船舶污染物排放管理 |
5.1.3 进一步优化船舶尾气检测管理 |
5.1.4 持续推动船舶靠港使用岸电 |
5.1.5 适时修改和完善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等相关法规 |
5.1.6 创新举报和信用制度 |
5.2 船舶污染事故管理改进对策 |
5.2.1 规范调查处理和应急处置制度和程序 |
5.2.2 积极履职尽责强化调查和应急处置人才培养 |
5.2.3 建立健全舆情预警和应对机制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4)基于SIGTTO经验矩阵的LNG船员适任能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及内容 |
1.3.1 研究思路及方法 |
1.3.2 主要研究内容 |
1.4 本章小结 |
2 LNG船员适任性概述 |
2.1 LNG海上运输特点 |
2.1.1 LNG船舶特点 |
2.1.2 LNG特殊性 |
2.1.3 LNG船员现状 |
2.2 LNG船员适任性的要求 |
2.2.1 适任性的概念 |
2.2.2 公约及法规对船员适任性要求 |
2.2.3 行业协会对LNG船员适任性要求 |
2.3 航运企业LNG船员适任性评价体系 |
2.3.1 A公司LNG船员评价体系 |
2.3.2 B公司船员评价体系 |
2.4 本章小结 |
3 LNG船员适任性评价方法 |
3.1 LNG船员适任性评价方法的选择 |
3.1.1 LNG船员适任性评价特点 |
3.1.2 常用评价方法的分析与比较 |
3.1.3 评价方法的确定 |
3.2 层次分析法基本理论 |
3.2.1 层次分析法的原理及特点 |
3.2.2 层次分析法评价过程 |
3.3 模糊综合评价法基本理论 |
3.3.1 模糊综合评价法的原理及特点 |
3.3.2 模糊综合评价法评价过程 |
3.4 本章小结 |
4 LNG船员适任性评价指标体系 |
4.1 评价指标选取遵循的原则 |
4.2 评价指标选取及筛选 |
4.2.1 评价指标的选取依据 |
4.2.2 评价指标筛选情况 |
4.3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4.4 问卷有效性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5 基于SIGTTO经验矩阵LNG船员适任性评价 |
5.1 AHP法评价指标权重的确定 |
5.1.1 LNG船员适任性评价集 |
5.1.2 判断矩阵构造及一致性检验 |
5.1.3 确定权重矩阵 |
5.2 LNG船员适任性模糊综合评价 |
5.2.1 调查问卷分析 |
5.2.2 建立隶属度矩阵 |
5.2.3 模糊综合评价 |
5.2.4 单因素评价 |
5.3 评价结果分析及建议 |
5.3.1 评价结果分析 |
5.3.2 提高LNG船员适任性的对策及建议 |
5.4 本章小结 |
6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A 评价指标专家意见表 |
附录B 指标重要程度问卷 |
附录C LNG船员适任性调查问卷 |
致谢 |
作者简历及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5)渔船事故调查行为的行政法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创新点及方法 |
1.4 研究现状 |
1.4.1 国外研究现状 |
1.4.2 国内研究现状 |
2 渔船事故调查行为的相关理论概述 |
2.1 渔船事故调查行为及主体的界定 |
2.1.1 渔船事故调查行为的界定 |
2.1.2 渔船事故调查的主体 |
2.2 渔船事故调查行为原则和程序 |
2.2.1 渔船事故调查的原则 |
2.2.2 渔船事故调查的程序 |
2.3 渔船事故调查行为的特点及法律性质 |
2.3.1 渔船事故调查行为的特点 |
2.3.2 渔船事故调查行为的法律性质 |
3 渔船事故调查制度及调查行为存在的问题 |
3.1 渔船事故调查制度不完善 |
3.1.1 对事故调查人员的审查缺失 |
3.1.2 事故调查回避制度不健全 |
3.1.3 事故调查行为缺乏有效监督 |
3.1.4 渔船事故调查主体和调查方向需明晰 |
3.2 渔船事故调查程序不规范 |
3.2.1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不规范 |
3.2.2 事故调查行为存在随意性 |
3.2.3 事故调查报告制作及送达不规范 |
3.3 渔船事故调查行为的救济途径缺失 |
4 渔船事故调查行为的行政法规制 |
4.1 完善渔船事故调查相关制度 |
4.1.1 建立渔船事故调查人员培养和审查制度 |
4.1.2 完善事故调查回避机制 |
4.1.3 加强对事故调查行为的监督 |
4.1.4 明晰渔船事故调查主体和方向 |
4.2 完善渔船事故调查程序 |
4.2.1 规范事故调查组的组成 |
4.2.2 规范事故调查行为流程 |
4.2.3 规范事故调查报告的制作及送达 |
4.2.4 建立事故调查跟踪反馈制度 |
4.3 完善渔船事故调查行为的救济途径及制度 |
4.3.1 对外化后的事故调查报告及批复可进行救济 |
4.3.2 对渔船非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及责任认定进行救济 |
4.3.3 对渔船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和责任认定进行司法审查 |
4.3.4 对渔船事故调查行为可复核的救济建议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计算机辅助汉译《“极致号”渔船倾覆与沉没海事调查报告》实践报告(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翻译任务描述 |
1.1 翻译任务来源 |
1.2 翻译任务介绍 |
2 翻译过程 |
2.1 译前准备 |
2.1.1 翻译文本 |
2.1.2 Tmxmall概述 |
2.1.3 译后编辑概述 |
2.2 翻译过程描述 |
2.2.1 构建记忆库与术语库 |
2.2.2 机助翻译匹配度 |
2.2.3 译后事项 |
3 译后编辑案例分析 |
3.1 理论依据 |
3.2 案例分析 |
3.2.1 词汇的译后编辑 |
3.2.2 短语的译后编辑 |
3.2.3 句子的译后编辑 |
4 实践总结 |
4.1 总结 |
4.2 启示 |
参考文献 |
附录A 原文与译文 |
附录B 缩略语对照表 |
附录C 术语表 |
致谢 |
作者简历及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7)长江船舶污染应急管理机制创新研究 ——以B海事局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船舶污染应急管理的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第四节 、创新和存在不足之处 |
第二章 船舶污染应急管理相关概念及理论阐释 |
第一节 、概念界定 |
一、长江船舶概念 |
二、船舶污染概念 |
第三节 、相关理论 |
一、全流程应急管理理论 |
二、协同治理理论 |
第三章 我国现行船舶污染应急管理机制分析 |
第一节 、现行我国沿海船舶污染应急管理体制 |
一、应急指挥机构 |
二、领导责任制度 |
三、社会动员体系 |
四、专业清污队伍 |
第二节 、现行我国船舶污染应急管理运行机制 |
一、污染预防机制 |
二、污染处置机制 |
三、污染善后机制 |
四、应急管理资源配置 |
第四章 目前我国长江船舶污染应急管理机制中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
第一节 、B海事局长江段辖区情况 |
一、辖区特点 |
二、环境敏感水域 |
三、重要风险源 |
第二节 、B海事局辖区船舶污染应急管理案例分析研究 |
第三节 、我国长江船舶污染应急管理机制中存在的不足 |
一、普遍存在重处置轻预防的情况 |
二、船舶污染处置过程中出现管理真空或多头管理 |
三、船舶污染造成的损失得不到足够补偿 |
四、应急管理队伍发展滞后 |
第四节 、现行机制中存在不足的相关原因分析 |
一、船舶污染监管和预防不到位 |
二、船舶污染责任分管不明确 |
三、政府部门间沟通协调不顺畅 |
四、船舶污染损害评估和赔偿机制不完善 |
第五章 长江船舶污染应急管理机制创新与优化 |
第一节 、优化污染预防机制 |
一、完善船舶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和管理制度 |
二、实现船舶污染监管的立体化 |
三、强化船舶预防污染的意识 |
第二节 、优化污染处置机制 |
一、建立船舶污染综合治理机制,推进责任机制法定化 |
二、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推进指挥管理平台统一化 |
第三节 、优化污染善后机制 |
一、建立和完善长江船舶污染损害后评估机制 |
二、探索建立长江船舶污染责任保险制度 |
第四节 、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和资源的整合化 |
第五节 、完善防污染设备生产管理的标准化 |
第六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天津海事局海事治理现代化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2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海事治理 |
2.1.2 海事治理现代化 |
2.2 理论基础 |
2.2.1 新公共管理理论 |
2.2.2 新公共服务理论 |
2.2.3 治理理论 |
3 天津海事局海事治理现代化建设现状 |
3.1 天津海事局基本情况简介 |
3.2 天津海事局海事治理现代化建设举措与成效 |
3.2.1 管理制度建设方面举措与成效 |
3.2.2 文化建设方面举措与成效 |
3.2.3 科技信息化建设方面举措与成效 |
3.2.4 人才培养方面举措与成效 |
3.3 天津海事局海事治理现代化建设中出现的主要问题 |
3.3.1 管理制度不符合现代化要求 |
3.3.2 执法科技信息化水平不符合现代化要求 |
3.3.3 文化理念不符合现代化要求 |
3.3.4 人才培养不符合现代化建设要求 |
3.4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3.4.1 制度建设不健全 |
3.4.2 科研能力不足 |
3.4.3 海事文化建设不深入 |
3.4.4 人才的培养力度不足 |
4 国外与国内其它地区海事治理现代化建设的经验借鉴 |
4.1 国外海事治理现代化建设概况 |
4.1.1 美国:打造高效管理的“美国第二海军” |
4.1.2 英国:发布《海事2050战略》引领全球航运业 |
4.1.3 澳大利亚:科学高效的绩效管理模式推动海事发展 |
4.2 国内其它直属海事局海事治理现代化建设概况 |
4.2.1 深圳海事局:打造海事治理新模式 |
4.2.2 上海海事局:勇创一流打响海事品牌 |
4.2.3 广东海事局:实施精细化管理加快转变职能 |
4.3 经验借鉴 |
4.3.1 结合自身特色发挥制度优势 |
4.3.2 加强科技化智能化水平建设 |
4.3.3 形成普遍认同的海事文化 |
4.3.4 重视人才是第一资源的支撑作用 |
5 天津海事局海事治理现代化建设的对策分析 |
5.1 建立涵盖全面运行高效的制度体系 |
5.1.1 建立健全海事治理重大风险综合防控体系 |
5.1.2 丰富完善行政管理制度体系 |
5.1.3 提升政务运行效率 |
5.2 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发挥科技引作用 |
5.2.1 加强科技信息化工作体系建设 |
5.2.2 加强科学技术研究与应用 |
5.2.3 发挥科技信息化在海事治理中的作用 |
5.2.4 加强数据资源和基础设施建设 |
5.3 坚定文化自信激发海事文化活力 |
5.3.1 加大海事核心价值观的践行力度 |
5.3.2 强化模范人物引领作用 |
5.3.3 增强文化传播效果 |
5.3.4 以落地工程体系建设促进海事业务发展 |
5.4 打造海事治理现代化人才队伍 |
5.4.1 优化人才培养顶层设计 |
5.4.2 统筹推进“三支队伍”建设 |
5.4.3 强化海事专业领域资质类人才储备 |
5.4.4 树立正确人才发展导向 |
6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历及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9)A船务公司船舶维修管理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的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的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的现状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主要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2 相关理论概述 |
2.1 有关概念界定 |
2.1.1 船舶 |
2.1.2 船舶维修 |
2.1.3 船舶的维修保养方式主要类型 |
2.1.4 常用设备的维修方式的主要类型 |
2.2 SMIS系统概述 |
2.3 其它相关理论概述 |
2.3.1 库存管理理论 |
2.3.2 JIT理论 |
2.3.3 供应商管理理论 |
3 A船务公司船舶维修管理现状与问题分析 |
3.1 A船务公司简介 |
3.1.1 公司概况 |
3.1.2 公司发展概况 |
3.1.3 公司主营业务与船舶特点 |
3.2 A船务公司船舶维修管理现状 |
3.3 A船务公司船舶维修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 |
3.3.1 维修成本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 |
3.3.2 维修流程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 |
3.3.3 第三方专业公司维修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 |
3.3.4 维修材料采购与库存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 |
3.4 A船务公司船舶维修管理现状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3.4.1 维修与零部件采购随意性大造成成本不可控性 |
3.4.2 过度依赖传统供应商 |
3.4.3 维修把关不严且没有有效的追责机制 |
3.4.4 维修计划的制定偏离船舶实际状况 |
3.4.5 维修管理的信息传递方式滞后 |
4 A船务公司船舶维修管理存在问题的改进策略 |
4.1 改进的原则与目标 |
4.1.1 改进的原则 |
4.1.2 改进的目标 |
4.2 维修成本管理改进策略 |
4.2.1 调整成本分配比例 |
4.2.2 制定有效的成本控制管理规范 |
4.2.3 适度维修的管理策略 |
4.3 维修流程管理改进策略 |
4.3.1 维修流程的改进 |
4.3.2 制定维修流程的管理规范 |
4.3.3 制定合理的维修周期 |
4.4 维修材料采购与库存管理改进策略 |
4.4.1 建立供应商选择与管理机制 |
4.4.2 网络采购模式在采购中的应用 |
4.4.3 采用性价比高的维修材料 |
4.4.4 应用JIT的零部件库存控制策略 |
4.5 第三方专业公司维修管理策略 |
4.5.1 第三方专业公司的引进和运用 |
4.5.2 维修项目的打包和分包 |
4.5.3 特种维修项目的专业化运作 |
4.6 SMIS系统应用策略 |
4.6.1 SMIS系统应用目的 |
4.6.2 SMIS系统应用分析 |
4.6.3 SMIS系统应用效果评价 |
5 A船务公司船舶维修管理策略实施的保障措施 |
5.1 组织结构改进保障 |
5.2 ISM规则下的公司体系文件建立的保障 |
5.2.1 ISM规则下公司体系文件简介 |
5.2.2 ISM规则下公司体系文件的保障作用 |
5.3 人员培训保障 |
5.4 制定合理奖惩制度保障 |
5.5 第三方有效监管保障 |
6 结论与不足 |
6.1 结论 |
6.2 研究不足与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10)海上重大件货物拖带运输风险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本文的研究内容 |
2 S04防撞箱围堰运输环境分析 |
2.1 S04防撞箱围堰概述 |
2.2 S04防撞箱围堰出港运输方案概述 |
2.2.1 航线设计情况 |
2.2.2 拖带方案介绍 |
2.2.3 拖带作业条件 |
2.3 船舶因素分析 |
2.3.1 被拖船舶情况分析 |
2.3.2 拖船情况分析 |
2.4 港口交通环境分析 |
2.4.1 气象水文 |
2.4.2 港口 |
2.4.3 航道 |
2.4.4 锚地 |
2.4.5 导助航设施 |
2.4.6 碍航桥梁 |
2.4.7 交通流统计 |
2.4.8 交通事故统计 |
2.5 人员因素分析 |
2.6 岸基因素分析 |
2.6.1 船公司管理 |
2.6.2 护航协调管理 |
3 S04防撞箱围堰运输风险因素分析 |
3.1 FSA分析依据 |
3.2 运输风险因素分析 |
3.2.1 人员因素 |
3.2.2 船货因素 |
3.2.3 环境因素 |
3.2.4 岸基因素 |
4 S04防撞箱围堰运输安全风险评价 |
4.1 FSA综合安全评价 |
4.1.1 FSA评价方法介绍 |
4.1.2 FSA综合安全评价步骤 |
4.1.3 评价指标选取原则 |
4.2 风险综合评价模型 |
4.2.1 构建评价指标体系 |
4.2.2 建立评语集 |
4.2.3 问卷调查的信度分析论证 |
4.2.4 确定评价指标权重 |
4.2.5 模糊算子的选择和计算 |
4.3 S04防撞箱围堰安全运输综合评价得分 |
4.4 小结 |
5 结论与展望 |
5.1 结论 |
5.2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件1 专家调查表 |
致谢 |
作者简历及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四、做好海事调查和海事预防工作的几点建议(论文参考文献)
- [1]广州海事局邮轮海事监管研究[D]. 夏贤坤. 大连海事大学, 2020(08)
- [2]IMO公约履约机制研究[D]. 刘明栋. 大连海事大学, 2020(01)
- [3]长江张家港段船舶污染管理研究[D]. 毕德明.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20(04)
- [4]基于SIGTTO经验矩阵的LNG船员适任能力研究[D]. 郭娇娇. 大连海事大学, 2020(01)
- [5]渔船事故调查行为的行政法规制研究[D]. 胡鸿鸣. 内蒙古科技大学, 2020(01)
- [6]计算机辅助汉译《“极致号”渔船倾覆与沉没海事调查报告》实践报告[D]. 卓海燕. 大连海事大学, 2020(01)
- [7]长江船舶污染应急管理机制创新研究 ——以B海事局为例[D]. 胡亮亮. 上海师范大学, 2020(03)
- [8]天津海事局海事治理现代化建设研究[D]. 张兆伟. 大连海事大学, 2020(03)
- [9]A船务公司船舶维修管理策略研究[D]. 张云森. 大连海事大学, 2020(03)
- [10]海上重大件货物拖带运输风险评价研究[D]. 林超明. 大连海事大学, 20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