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进口加拿大动物源性食品解禁(论文文献综述)
宋燕玲[1](2020)在《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1995年乌拉圭回合通过了《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并正式生效,随着协议的执行,发达国家的SPS通报已经成了发展中国家农产品出口的主要障碍。我国作为农业大国,自2002我国加入WTO以来,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外贸出口额也不断增加。但随着SPS措施的实施,关税壁垒在降低的同时,非关税壁垒也在不断拔高,新型的SPS和TBT等非关税壁垒已取代关税成为阻碍贸易的主要因素。由此,深入研究SPS措施的内容和实施情况,并结合当前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现状和受阻情况,分析典型农业贸易伙伴国的SPS实施对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很有必要。本文采用经典的供给需求分析理论,以定性的方法来探究SPS措施对我国农产品出口额贸易效应的影响与福利效应。同时,在实证分析中,假设价格指数的变动会影响消费者剩余,同时SPS措施也会在长期和短期对我国农产品出口额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借鉴引力模型的建模思维并加以改进,将静态地理距离转化为动态经济距离变量,同时借鉴前人对于技术性贸易壁垒系数的研究,量化SPS贸易壁垒,以此来构建多元回归模型,最后以面板校正标准误的回归方法来衡量SPS措施对我国农产品出口在长期和短期的影响程度。研究结果表明,由于我国还是发展中国家,入世以来,对于SPS措施的应对还存在很多不足,加上自身SPS通报体系还尚未完善,导致在短期和长期SPS措施都起到了抑制农产品出口的作用。值得注意的是,发达国家GDP增速已较为缓慢,因此虽然进口国GDP对我国农产品出口有较大的拉动作用,但未来并不是促进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主要动力,因此对于如何应对SPS措施来促进我国出口,这变成了值得探讨的话题。最后上述研究,本文根据研究结论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为我国农产品出口如何应对SPS措施带来的影响来建言献策。
周广亚[2](2020)在《国内市售猪肉和食用植物油危害因素的风险评估研究》文中提出我国是全球最大的猪肉和食用植物油消费国。近年来,猪肉和食用植物油安全事件频发,给人们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带来诸多不良影响。风险评估是国际公认的一种有效评估食品安全风险的方法,在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中发挥着巨大作用。因此,本文采用概率暴露评估、综合评价、数据挖掘等风险评估方法,构建了猪肉和食用植物油中相关危害因素的风险评估模型,并在此基础上设计实现了猪肉和食用植物油安全风险评估系统,旨在为猪肉和食用植物油的安全监管提供支持,以降低猪肉和食用植物油安全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和结论如下:1市售猪肉中化学性危害因素和致病微生物的风险评估(1)市售猪肉中化学性危害因素的风险评估:基于不同国家猪肉中兽药残留标准的差异,建立了进口猪肉中兽药残留的风险评估模型。结果表明,美国、巴西、泰国、澳大利亚和俄罗斯猪肉中兽药残留的潜在风险较低。采用地理信息系统(GIS)方法对2015-2019年中国发生的猪肉兽药残留安全事件的分布、聚类情况进行研究,结果显示我国猪肉中兽药残留安全事件在时空上呈聚集分布,且热点聚集区域多分布在我国西南地区。通过构建暴露评估模型对国产猪肉中铅、砷、镉、汞的健康风险进行评估,结果表明猪肉中的砷对2到4岁年龄段人群的致癌风险超出可接受水平。采用故障树分析法探究了猪肉供应链中导致化学性危害事件发生的薄弱环节,结果表明预防我国猪肉化学性危害事件发生的关键是加强政府部门的监管和进一步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2)市售猪肉中致病微生物的风险评估:通过构建定量风险评估模型对进口猪肉传入非洲猪瘟病毒和猪水泡病病毒的风险进行评估,结果表明来自加拿大、美国、巴西、德国、西班牙的进口猪肉传入非洲猪瘟病毒和猪水泡病病毒的风险均较低。采用模块化过程风险模型法构建了国产猪肉中大肠杆菌的风险评估模型,结果表明影响国产猪肉中大肠杆菌风险的主要因素是售卖时猪肉中大肠杆菌的污染水平、购买后常温下的储存时间和储存温度。通过分析猪肉供应链中沙门氏菌浓度的变化,建立了猪肉中沙门氏菌的定量风险评估模型。结果表明,每1万人中约有51人因食用猪肉而罹患沙门氏菌病。2食用植物油中化学性危害因素的风险评估(1)食用植物油中苯并芘、黄曲霉毒素B1和重金属的风险评估:通过分析花生油、大豆油和菜籽油中苯并芘的污染情况,评估了3种食用植物油中苯并芘的致癌风险。结果表明,三种食用植物油中苯并芘的致癌风险均处于可接受水平。使用暴露限值法和数学模型法对花生油中黄曲霉毒素B1的健康风险进行评估,结果表明花生油中黄曲霉毒素B1具有较高的健康风险。基于食用植物油中铅、砷、镉、铬的污染水平,构建了食用植物油中重金属的膳食暴露风险评估模型。结果表明,食用植物油中重金属铬的致癌风险超出最大可接受水平。(2)食用植物油中化学性危害因素的综合风险评估:建立了基于风险矩阵的食用植物油中化学性危害因素的风险等级评估模型。结果表明,2018年山东、黑龙江两省食用植物油的安全状况整体较好,但两省都需加强对食用植物油中苯并芘、黄曲霉毒素B1和特丁基对苯二酚的风险管理。进一步采用灰度关联法结合解释结构模型法(GRA-ISM)构建了食用植物油中化学性危害因素的风险等级评估模型。研究结果表明,影响食用植物油安全的主要化学性风险因素是苯并芘、砷、酸价和二丁基羟基甲苯。另外,使用熵权层次分析法集成BP神经网络算法构建了食用植物油化学性危害等级预测模型,模型的十折交叉验证及独立测试的决定系数R2分别达到0.994和0.992,预测模型拟合效果较好。3、猪肉和食用植物油安全风险评估系统的构建基于本文建立的猪肉和食用植物油安全风险评估模型,本研究采用MVC分层开发模式,设计并开发了一套猪肉和食用植物油安全风险评估系统(http://www.biotechshu.com:8080/porkandoil),该系统可以为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和普通消费者进行猪肉和食用植物油的安全风险管理提供辅助。
江虹[3](2017)在《《SPS协定》下自由贸易与食品安全协调的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认为国际社会各国存在生产要素和资源禀赋的差异,各自拥有生产产品和提供服务的比较优势,国际贸易由此产生。随着经济全球化与贸易自由化的发展,原本局限于一国国内的食品安全问题具有了国际影响。各国政府为保障本国国内居民生命健康与食品安全而采取安全措施,然而这些措施逐渐异化为自由贸易壁垒。WTO框架下《SPS协定》既允许各成员国为保护人类生命健康与食品安全采取必要的措施,又要求这些措施对自由贸易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不构成对自由贸易的变相限制,这二者如何协调始终是一个需要权衡的问题。文章分为四个部分展开研究:第一章是关于自由贸易与食品安全冲突的阐述。首先概述自由贸易理论与食品安全含义的演变与基本内涵,进而阐述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自由贸易与食品安全冲突的产生与表现。自由贸易与食品安全之间存在冲突,但同时也存在相互促进关系,基于此,分析自由贸易与食品安全冲突协调的可能性。第二章是关于《SPS协定》下自由贸易与食品安全协调规则与实践的阐述。《SPS协定》的目的在于实现贸易自由化与食品安全、公共健康之间的平衡与协调。《SPS协定》制定了一整套规则规范各国食品安全措施的合理运用,核心规则包括第2条科学证据规则、第3条国际协调规则、第5条风险评估与适当保护水平规则。基于此,分析(WTO争端解决机构处理的)成员国食品安全贸易争端实践总体概况与典型案例,食品安全贸易争端解决实践反映了协定协调规则的适用与实效。第三章是关于《SPS协定》下自由贸易与食品安全协调中的问题与原因分析。《SPS协定》协调规则自身存在模糊性,一些关键性概念与规则规定不够具体明确;科技发展带来预防原则能否在协定下适用的问题;食品安全国际标准协调作用有限。这些问题的存在与《SPS协定》缔结时成员国的认识局限有关,同时也折射出多边自由贸易体制与成员国国家主权间的冲突以及成员国间贸易利益与食品安全管制权的冲突。此外,法典标准制定中逐渐显现出的问题导致其可信度受到质疑从而限制其协调基准作用的发挥。第四章是关于促进《SPS协定》下自由贸易与食品安全协调的对策与启示。《SPS协定》对自由贸易与食品安全的协调应坚持“以人为本”、食品安全优先的基本理念。这一理念符合WTO宗旨、GATT1994例外条款以及《SPS协定》的基本定位与价值。协调冲突需要明确的协调规则,通过WTO争端解决机构的“司法”解释澄清协定中的模糊规则,通过部长会议及总理事会的“立法”解释明确预防原则的法律地位与适用条件,从而更加明确成员国的权利义务内容、化解分歧与纠纷。同时,完善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法典标准的制定与监督,更加充分有效发挥国际标准的协调作用。《SPS协定》下食品安全贸易争端解决实践表明科学证据与风险评估规则、预防原则的重要性,基于此,中国既要善用例外条款、保障食品安全,又要善用协调规则,挑战绿色壁垒、促进自由贸易,促进食品安全与自由贸易更好的协调。
郭上时[4](2016)在《SPS视野下完善中国进出境动物检疫法律体系的思考》文中研究表明文章首先介绍了SPS视野下完善中国进出境动物检疫法律体系的研究进展和研究课题的来源和内容,理论和实践意义;其次,说明了《SPS协定》产生的背景、主要内容和主要特点;总结了其他国家和区域组织SPS视野下进出境动物检疫立法的主要特点,如透明度极高的检疫立法传统,等效应用,风险分析的基础性作用和适当动物卫生检疫保护水平(ALOP)的确定,预防机制的有效运用,充分接轨国际的的检疫安全标准体系,动物疫病控制的区域化策略等。再者,通过介绍中国进出境动物检疫法律体系的历史,分析中国进出境动物检疫法律制度的现状,指出在SPS视野下,中国进出境动物检疫法律体系构建原则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如进出境动物检疫法律顶层设计缺陷,预防机制的适用范围偏窄,与国际标准的衔接协调不够,检疫监管体系等效应用不足,风险分析活动的基础作用不突出,立法活动透明度不足等。基于上述问题,相关进出境动物检疫制度有待完善和创建。最后,建议将《SPS协定》相关要求渗透到中国进出境动物检疫法律之中,提出了完善中国进出境动物检疫法律体系的总体原则、基本思路和具体构想。即保障国门生物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着重关注完善进出境动物检疫法律顶层设计,扩大预防机制的适用范围,加大与国际标准的衔接协调,探索检疫监管体系等效性问题,确保风险分析的基础性作用,提升立法活动透明度。努力推动检疫准入体系制度,风险分析制度、风险预警制度、境外动物检疫措施评议制度,标准化制度、区域化管理制度、注册企业管理制度、检疫处理制度和处罚制度等建设。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为基础,开展对进出境动物检疫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性文件和双边协议的废改立工作,创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进出境动物检疫法律体系。
马苏[5](2015)在《我国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的现状及趋势》文中研究指明动物源细菌耐药性涉及全球性公共卫生,受到国内外高度关注,已经成为兽医和人类健康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目前,发达国家已陆续建立了抗菌药物耐药性监测系统,其监测数据的运用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改善耐药性状况产生了积极的作用。本文系统梳理了我国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现状,并研究了丹麦、美国等发达国家细菌耐药性监测方面的经验,分析了我国当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对2008年~2014年我国动物源沙门氏茼、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大肠杆菌的耐药性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并与丹麦(DANMAP)、美国(NARMS)监测数据进行比较,结果表明我国动物源细菌耐药性问题严重,不同动物对不同类型抗菌药物的耐药性不同。调查1992株沙门氏菌对9大类13种抗菌药物的耐药性检测数据显示,猪源沙门氏菌的耐药性明显高于鸡源沙门氏菌。猪源沙门氏菌对四环素、磺胺类、氨苄西林的耐药性较高,而对头孢噻呋的耐药率最低;鸡源沙门氏菌对多粘菌素E、磺胺类药物的耐药率较高,对氧氟沙星、氟苯尼考最敏感。调查1638株金黄色葡萄球菌对8大类13种抗菌药物的耐药性检测数据显示,猪源、牛源金黄色葡萄球菌对β-内酰胺类耐药率最高,对大环内酯类和磺胺类药物次之,对头孢类(头孢西丁、头孢噻呋)和糖肽类(万古霉素)敏感。调查18805株大肠杆菌对9大类13种抗菌药物的耐药性检测数据显示,猪源、鸡源大肠杆菌对磺胺类、四环素类和p-内酰胺类的耐药性最高,其次是氟苯尼考和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对头孢类和多粘菌素类敏感。通过调查研究发现2008年~2013年间,丹麦猪源沙门氏菌、猪鸡源大肠杆菌对四环素、氨苄西林、磺胺类药物的耐药率逐年上升;2008年~2011年间,美国猪源沙门氏菌耐药率逐年降低,鸡源大肠杆菌耐药率变化不大。我国猪、鸡源大肠杆菌对这些药物的耐药率处于高水平状态,变化不明显。3个国家对不同类型抗菌药物耐药率变化趋势相似,但与丹麦和美国相比,我国动物源沙门氏菌、大肠杆菌的耐药率处于较高水平。为借鉴发达国家细菌耐药性监测的做法和经验,本文选取了丹麦、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对其细菌耐药性监测管理体系进行了对比分析,研究表明虽然抗菌药物耐药性监控系统在许多国家已经实施,但只有少数国家拥有全国监控网络,能实现定期、及时报告耐药性和抗菌药物使用趋势。这些国家的监测系统开展工作的范围和规模各不相同。部分在国家层面、部分在地区层面,部分国家实现了跨国合作。大部分国家均监测鸡、猪、牛,美国和丹麦还对火鸡进行监测。多数国家监测的细菌为致病菌和指示菌两大类,包括沙门氏菌、弯曲杆菌、大肠杆菌、肠球菌等。美国每年根据具体情况调整监测抗菌药物的种类,2010年对沙门氏菌监测的抗菌药物包括16种。丹麦监测的抗菌药物共有29种,其中对沙门氏菌监测18种。本研究通过调查比较美国、丹麦等国家和我国的动物源细菌耐药性情况和监测体系发现,我国的动物源细菌耐药性问题相对严重,尤其沙门氏菌和大肠杆菌对兽医临床常用的药物如p-内酰胺类、四环素类和磺胺类药物耐药率较高。我国的耐药性监测体系建设起步较晚,尽管近年来有一定发展,但在监测范围、区域合作、资金投入、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差距。本文基于我国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现状,结合国外发展经验,认为需要着重在建立健全耐药性监测法规制度、落实管理和监测职能、优化监测网络、科学制定监测计划、正确运用监测结果和保证工作经费等方面加强工作,提高我国细菌耐药性监测水平,为指导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促进健康养殖和保障食品安全提供基础数据和理论依据。
质检总局[6](2015)在《质检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和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文中提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5年第78号为全面建设法治质检,提升质检系统依法行政的水平,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25号)的要求,质检总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本次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027件。清理结果:截至2014年12月底,质检总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849件,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33件。现予以公布,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废止。国家认监委、标准委和中国纤维检验局报送质检总局备案有效规范性文件145件。
王薇[7](2015)在《动物疫情公共危机政府防控能力建设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畜牧业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已经成为世界上畜牧养殖数量最大的国家,畜牧业也成为中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目前我国动物疫情防控形势越来越严峻复杂。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关系国家食物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是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是农村农业工作的重要内容。2012年5月2日,《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发布实施。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指导全国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综合性规划,是我国动物疫病防治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进入了规划引领、科学防治的新阶段。本论文在此背景下,从政府管理的角度出发,依据《规划》的基本理念,研究影响我国动物疫情政府防控能力的基本要素,对于我国制定合理的防控政策、创新防控组织体系建设、防控技术推广以及促进、社会防控资源整合有着很强的迫切性和现实性。本文在公共管理学、危机管理学、农业推广学、社会学、经济学等多学科视角下,综合运用公共危机管理理论、风险理论、脆弱性分析、动物卫生经济学理论以及系统管理理论对动物疫情公共危机政府防控能力建设进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依据《规划》提出的四个能力建设的基本保障,提出我国动物疫情公共危机政府防控能力建设的四大基础要素:法制规范、组织体制、科技支撑和条件保障。分章对此四大基本要素在我国建设的基本概况、存在的基本问题、问题引发的原因、国外的基本经验及做法以及可能的改进方向和做法进行了综合分析,旨在提升我国政府提高动物疫情公共危机防控能力。本文通过理论分析、文献探讨和实证昀方法对动物疫情防控能力建设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具体分析,得出了一系列重要的观点与结论。首先,改变观念,建立系统化的动物疫情防控法律体系。其中需要改变观念,从动物卫生安全的高度看待动物疫情公共危机防控立法;健全动物防疫组织立法,防止动物疫情防控立法碎片化;树立动物疫情风险意识,健全动物卫生风险评估机制。其次,突破限制,建立开放型的动物疫情防控体制框架。需要从专业性出发设立常规性指挥机构;以任务为中心建立复合式组织结构;以政府为中心的多元主体参与共治。再次,创新科技,构建有机性的动物疫情防控科技支撑。需要做到接轨国际标准,加强科技支撑基础条件建设;抓住核心技术,做好科技支撑沟通平台建设;注重社会需求,完善科技支撑能力评价机制;重视技术应用,科学研究与防控实践相结合。最后重视投入,建立稳定性的动物疫情防控条件保障。需要在条件保障上重心前移,加大和稳定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建立多元化的动物疫病防控资金分摊机制;对动物疫病防控重点领域进行合理分派;合理安排重大动物疫情应急资金和物资储备。本文借鉴相关研究成果及通过案例的实地调查和大量的统计数据来进行我国动物疫情公共危机政府防控能力建设研究,可能在两方面具有创新:一是基本研究思路的创新性。文章突破单纯的从畜牧兽医学的角度来探讨动物疫情防控问题,而是从人类社会公共管理的角度来考察人类社会的管理行为如何削弱或消减动物疫情公共危机的发生的风险。二是计量研究方法具有创新性。本项目采用回归分析对现阶段我国动物疫情防控的基本情况进行实证分析,找出目前影响防控能力的关键性要素,对我国短期内的防控政策的制定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米娜莎[8](2015)在《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体系现状与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重金属、添加剂、环境污染物等危害已成为引发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主要风险因素,引起广泛的社会关注。在此背景下,我国各级监管部门更加重视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性,但在实际的工作中却缺乏一些科学监管的技术支撑。以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风险交流为要素的风险分析,作为一种基于科学的实践方法,近年来在我国食品质量安全管理领域得到迅速推广,成为指导政府和行业开展科学监管的重要依据。但目前风险分析在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应用还处于起步阶段,无论是在风险分析体系建设还是相关理论的实际应用方面都存在诸多不足之处。鉴于此,深入开展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体系建设及应用研究,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以科技为支撑,实施科学高效监管,同时降低企业科学管理和政府部门监管成本,建立生产、监管、消费等多方信息交流路径,这对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提高行业监管能力,顺应国际水产品质量管理潮流,提升我国水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本文运用文献研究法和对比分析法,系统阐述了风险分析框架的起源和发展过程,对相关国际组织在各自专业领域实施的食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的内容及特点进行了深入分析,对目前国际上主要通用的两大风险分析框架进行了比较研究;并从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全面研究和比较了美国、欧盟、日本和加拿大等国家和地区的食品安全风险分析体系。研究结果表明,各国际组织及水产业发达国家都将风险分析作为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基础,将风险评估与风险管理相分离,并注重与利益相关方的沟通。各国根据本国国情特点,也对水产品风险分析实施时的重点进行了规范,如美国、加拿大重视风险管理,而欧盟和日本更重视风险评估和交流等。以上研究可对进一步完善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体系建设提供借鉴经验。论文同时运用理论分析法以及案例与经验结合的方法对近年来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工作情况进行了系统总结。深入分析了机构设置、运行机制以及制度建设方面的现状,重点针对水产品领域风险分析理论应用情况、实际工作开展方面的不足之处以及未来发展趋势进行了研究。同时以“海蜇中铝的限量标准制定”案例为背景,阐述了风险分析在我国标准制修订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只有将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风险交流三者有机结合才能保障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工作更加科学高效。根据风险分析在国内外水产品领域应用的现状及特点,本文提出了构建和完善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体系的具体建议。在制度建设上,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的专门性实施细则,就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的主体,风险评估实施过程、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中应解决的问题以及三个阶段如何开展联动等方面给出相应的规定,为建立良好的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运作机制提供完备的法律基础。在组织机构设置上,建议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明确其独立性,并就如何完善其运行机制等相关问题提出了建议;在风险分析运作过程上,建议我国可以借鉴美国、欧盟和日本的成熟做法,结合我国国情建立合理的工作机制,促进各利益相关方的交流和互动,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三个过程的有序联动,即学术界开展风险评估,政府在评估结果的基础上权衡各种影响因素并基于成本-收益提出风险管理措施,在整个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过程中贯穿各利益相关方的沟通与交流,以此推动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工作的跨越式发展。最终使风险分析理念被水产品生产者、监管部门、消费者以及社会各方广泛接受,成为促进水产行业健康发展,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由应急管理向风险管理转变的重要技术工具。山东半岛是我国水产养殖业发达地区,也是我国出口水产品的主要来源地。本文最后对该地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质量安全控制体系的现状以及目前存在的问题通过收集文献及专家问卷调研等方式进行了实证研究,运用层次分析法及模糊集理论,构建了基于风险评估的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效果评价体系,并针对山东半岛水产养殖业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风险管理措施建议,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体系提供了有益参考。
郭俊芳[9](2015)在《非关税措施对中国禽肉出口的影响研究》文中指出随着贸易自由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和多边贸易体制的兴起,特别是1994年结束的乌拉圭回合在市场准入方面取得的重大进展,全球范围内的关税水平大幅度降低,关税壁垒的限制作用大大减弱。与此同时,在WTO框架下,许多非关税措施也被逐渐规范。但由于非关税措施缺乏必要的行为准则及其作用的隐蔽性,使之对贸易的影响难以被量化,被越来越多的国家作为贸易保护工具。对中国具有一定比较优势的禽肉产品而言,近些年频繁遭遇发达国家的非关税措施,出口受到严重影响。因此,本研宄着眼于量化分析非关税措施对中国禽肉出口的影响,主要有四方面的内容:(1)中国禽肉出口及面临的非关税措施现状;(2)判断影响中国禽肉出口的非关税措施是否属于贸易保护;(3)非关税措施对中国禽肉出口的贸易流影响;(4)非关税措施对中国禽肉出口的福利影响。基于统计数据,对中国禽肉出口的现状分析表明,中国作为禽肉生产大国因进口国实施的非关税措施,出口产品结构和地区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鲜冻禽肉逐年减少,出口欧盟和日本的禽肉减少。技术性贸易壁垒(TBT)和动植物检验检疫措施(SPS)是中国禽肉出口面临的主要非关税措施》基于美国农业局农兽药残留数据库以及WITS数据库的统计数据,使用非关税措施保护指数方法,计算比较了禽肉主要进口国家的非关税措施保护指数。结果表明,中国主要的出口目的国或地区如日本、南非、新加坡等国家都表现出较高的保护指数,属于贸易保护。利用面板数据,通过引力模型从贸易效应的角度测算非关税措施对中国禽肉出口的影响。选取兽药最大残留标准本身和标准虚拟变量作为度量指标,分析非关税措施对贸易流量的影响;选取进口国SPS通报数量作为度量指标,分析非关税措施对贸易的长期影响和短期影响。研宄结果表明,进口国家非关税措施越严格,中国禽肉出口越少;从动态角度而言,在短期,非关税措施对中国禽肉出口表现为限制作用,而在长期非关税措施会促进中国禽肉出口。利用时间序列数据,通过构建局部均衡模型,以中日禽肉贸易为例估算非关税措施的关税等值及引起的福利变化。研宄结果表明,在不同的年份,因为不同的进口量和采取的不同措施,关税等值有较大差异;同时对本国产品的偏好和本国产品与进口产品之间替代弹性两个参数的变化,对关税等值有显着影响;日本对来自于中国的禽肉实施非关税措施,会导致整体福利的降低。基于以上研究结论,提出以下政策建议:完善禽肉产品相关法规和标准体系,建立禽肉产品可追溯制度,加快和规范“无疫区”建设,针对禽肉重点出口伙伴国建立跟踪体系,加强与国外信息交流和技术合作。
白云[10](2014)在《技术性贸易壁垒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今天,作为新兴经济体的中国日益成为世界瞩目的焦点。随着全球贸易自由化进程的推进,在美国的次贷危机与欧盟区的欧债危机波及全球,各国实体经济陷入衰退的大背景下,再次兴起的贸易保护主义将矛头直指新兴的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中国。形形色色的以保护国家安全、保护环境、保护人类与动植物生命健康的非关税技术性贸易措施开始粉墨登场,碳关税、气候、劳工标准等貌似与贸易联系不紧密的问题也开始出现在发达经济体限制产品输入原因的名单上。而中国在2001年加入WTO后,努力履行自己的相关入世承诺,TBT领域,中国要根据TBT,SPS过渡性审议机制(Transitional Review Mechanism,简称TRM)的规定,前8年每年均要接受WTO对中国实施《TBT协议》和(SPS协议》情况的审议,在第10年或总理事会决定的较早日期接受最终审议。现在,中国入世承诺已经全部履行完毕,中国的市场更为开放,洋垃圾及有害成分超标产品的进口也给中国消费者和动植物的生命健康带来风险,甚至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而国外的技术性贸易措施正在日新月异的更新,中国产品频频被阻挡在其他国家国门之外,毫不夸张的说,面对TBT的问题,中国市场可谓是腹背受敌。我们对TBT的研究也更显迫切,国内外同类的研究成果首先以国际贸易或经济等非法学专业的研究成果为主,过于专业性和技术性,国内法学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技术性贸易协议与应对方面,相关研究简介偏多论证偏少。论文关于TBT法律问题的研究是这样一个新的尝试,研究将充分考虑理论与实践的联系,主要运用比较分析法和案例分析法从国际研究到国别研究,先介绍规则本身再分析WTO/DSB对规则的运用,先对比各主要发达国家后落脚国内的先后顺序,从国际法角度对TBT问题进行研究。通过对国际和国别的研究,借他山之石,在对中国遭遇TBT背后原因剖析的基础上,针对中国如何利用WTO规则处理与TBT有关的国际争端,如何通过投资和RTA/FTA来消减中国对外贸易中的TBT,提出自己一些粗浅的看法和思路。论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研究框架如下:导论,主要陈述了论文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国内外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研究状况、论文的框架结构安排及研究方法。第一章,技术性贸易壁垒一般理论的概述。主要是从技术性贸易壁垒内涵的界定、产生原因入手,指出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正当性和限制性的性质,并对此进行了简单分析。第二章,WTO框架下技术性贸易壁垒规制的研究。首先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中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三种表现形式和协议的原则做了全面的剖析,分析其存在的缺陷使其实效性受损的原因。其次对WTO框架下与TBT有关的诸协议,如GATT1994. WTO协议、GATS. TRIPS. SPS协议中涉及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规定做了详略不同的介绍,其中对SPS协议的介绍花了稍稍多的笔墨。再次,对TBT的争端概况、WTO/DSB报告中对TBT协议的援引和GATT与TBT/SPS适用的规则做了宏观上的研究,对WTO争端实践的挑战进行了简要分析。第四,以韩国牛肉案、美国汽油标准案、石棉案、墨美金枪鱼案、美国虾案为主线,对GATT第20条B款和G款中的一些模糊的术语分析了专家组和上诉机构报告对其的解读。最后是以美国汽油标准案、石棉案、美国虾案和2012年上诉机构裁决的墨美金枪鱼案、美国丁香烟案和美国原产地标签案为主线,对TBT协议中的技术法规、第2.1条、第2.2条中的一些术语进行了解读。以此为基础,探析了WTO/DSB争端实践中对贸易自由和贸易限制的态度的转变及其新动向。第三章,主要贸易伙伴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的研究。本章分六节对主要贸易伙伴美国、欧盟、日本、加拿大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管理机构、技术法规体系、标准体系、合格评定程序、预警机制分别进行分析研究,以此为基础,对它们技术性贸易壁垒呈现出的共性和新特点作了分析和归纳,阐释了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化、强制化的特点;技术性贸易壁垒制定和执行呈现与发达国家经济周期互动的特点;气候问题、劳工标准、碳关税等新问题也被用作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特点;RTA/FTA驱动下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区域化的发展特点。第四章,技术性贸易壁垒对中国的影响及其应对研究。首先使用商务部网站2013年最新国别报告中的数据,分国别和地区介绍其技术性贸易措施对中国对外贸易的总体影响,接下来对欧盟、美国、日本近年新实施的、对中国对外贸易影响比较大的技术法规、指令等以列举的形式分别介绍对中国相关产业的影响。其次分六个方面剖析中国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内因,并重点对中国政府发展RTA/FTA的问题进行了阐述。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并在对中国在WTO中与TBT和SPS有关的争端实践进行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中国运用多边贸易规则的正确思路。结论,是对论文内容的一个总结和概括。分四个部分对论文的研究思路和研究内容作了总结。学习研究WTO诸协议、欧美等发达国家相对成熟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和预警机制,对于深受TBT困扰的中国而言意义重大,也是完善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的重要步骤。
二、我国进口加拿大动物源性食品解禁(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我国进口加拿大动物源性食品解禁(论文提纲范文)
(1)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框架与主要内容 |
1.3.1 研究框架 |
1.3.2 主要内容 |
第2章 国内外文献综述 |
2.1 技术性贸易壁垒对出口贸易的影响 |
2.2 SPS措施对农产品出口贸易影响 |
第3章 SPS措施及其理论依据 |
3.1 SPS措施概念及内容解析 |
3.1.1 SPS措施的由来 |
3.1.2 SPS协定的内容解析 |
3.2 SPS措施实施的理论依据 |
3.2.1 需求层次理论 |
3.2.2 信息不对称理论 |
3.2.3 博弈中的占优理论 |
3.3 SPS措施的贸易和福利效应分析 |
3.3.1 SPS措施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贸易效应分析 |
3.3.2 SPS措施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福利效应分析 |
第4章 我国农产品出口以及遭受SPS通报的现状 |
4.1 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现状 |
4.1.1 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总量 |
4.1.2 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产品结构 |
4.1.3 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市场结构 |
4.2 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遭受SPS通报的现状 |
4.2.1 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遭受SPS通报的概况 |
4.2.2 美、日、欧的SPS管理体系及制度 |
4.2.3 我国遭受美、日、欧SPS通报措施概况 |
4.2.4 我国农产品出口受阻原因分析 |
第5章 SPS措施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实证研究 |
5.1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
5.1.1 引力模型 |
5.1.2 模型构建 |
5.1.3 样本选取 |
5.2 计量结果分析 |
5.2.1 单位根检验 |
5.2.2 模型检验 |
5.2.3 结果分析 |
第6章 政策建议与研究展望 |
6.1 政策建议 |
6.1.1 补短板,倒逼出口规范升级 |
6.1.2 聚合力,培养行业龙头企业 |
6.1.3 引人才,积蓄行业软硬实力 |
6.1.4 强协会,构造政企锦囊智库 |
6.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国内市售猪肉和食用植物油危害因素的风险评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文献综述 |
1 猪肉和食用植物油安全问题的概述 |
1.1 猪肉安全问题的概述 |
1.2 食用植物油安全问题的概述 |
2 猪肉和食用植物油安全风险评估的现状 |
2.1 猪肉安全风险评估的现状 |
2.2 食用植物油安全风险评估的现状 |
2.3 猪肉和食用植物油安全风险评估的常用方法 |
3 风险评估系统开发涉及的计算机技术 |
3.1 Java EE技术 |
3.2 Java Web开发技术 |
3.3 MVC开发模式 |
4 本研究的意义和主要内容 |
第二章 市售猪肉中化学性危害因素和致病微生物的风险评估 |
1 数据与方法 |
1.1 数据准备 |
1.2 计算方法 |
2 结果与分析 |
2.1 市售猪肉中化学性危害因素的风险评估 |
2.1.1 进口猪肉中兽药残留的风险评估 |
2.1.2 国产猪肉中兽药残留的风险评估 |
2.1.3 国产猪肉中重金属的风险评估 |
2.1.4 基于故障树的国产猪肉中化学性危害因素的风险评估 |
2.2 市售猪肉中致病微生物的风险评估 |
2.2.1 进口猪肉传入非洲猪瘟病毒和猪水泡病病毒的风险评估 |
2.2.2 国产猪肉中大肠杆菌的风险评估 |
2.2.3 国产猪肉中沙门氏菌的风险评估 |
3 讨论 |
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食用植物油中化学性危害因素的风险评估 |
1 数据与方法 |
1.1 数据准备 |
1.2 计算方法 |
2 结果与分析 |
2.1 食用植物油中苯并芘、黄曲霉毒素B1和重金属的风险评估 |
2.1.1 食用植物油中苯并芘的风险评估 |
2.1.2 花生油中黄曲霉毒素B1的风险评估 |
2.1.3 食用植物油中重金属的风险评估 |
2.2 食用植物油中化学性危害因素的综合风险评估 |
2.2.1 基于风险矩阵的食用植物油中化学性危害因素的风险等级评估 |
2.2.2 基于GRA-ISM的食用植物油中化学性危害因素的风险等级评估 |
2.2.3 食用植物油中化学性危害等级的预测 |
3 讨论 |
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猪肉和食用植物油安全风险评估系统的开发 |
1 材料与方法 |
1.1 风险评估系统的开发环境 |
1.2 风险评估系统的结构设计 |
2 结果与分析 |
2.1 系统主界面模块的实现 |
2.2 参数输入和结果显示模块的实现 |
2.3 业务控制模块的实现 |
2.4 猪肉和食用植物油安全风险评估模块的实现 |
2.4.1 进口猪肉中兽药残留的风险评估模型的实现 |
2.4.2 猪肉中大肠杆菌的风险评估模型的实现 |
2.4.3 食用植物油中苯并芘的风险评估模型的实现 |
2.4.4 食用植物油中化学性危害等级预测模型的实现 |
3 讨论 |
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全文总结 |
附录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作者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所参与的课题 |
致谢 |
(3)《SPS协定》下自由贸易与食品安全协调的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简要评述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一章 自由贸易与食品安全的冲突 |
第一节 自由贸易与食品安全冲突的产生 |
一、自由贸易理论的演进与基本内涵 |
二、食品安全含义的变迁与基本内涵 |
三、自由贸易与食品安全冲突的缘起 |
第二节 自由贸易与食品安全冲突的表现 |
一、自由贸易加剧食品安全问题全球化 |
二、异化的食品安全措施阻碍贸易自由化 |
第三节 自由贸易与食品安全冲突协调的可能性 |
一、自由贸易与食品安全协调的理论基础 |
二、自由贸易与食品安全协调的现实基础 |
第二章 《SPS协定》下自由贸易与食品安全协调的规则与实践 |
第一节 《SPS协定》的产生与目的 |
一、《SPS协定》的产生 |
二、《SPS协定》的目的 |
第二节 《SPS协定》协调自由贸易与食品安全的核心规则 |
一、科学证据规则 |
二、国际协调规则 |
三、风险评估与适当保护水平规则 |
第三节 食品安全贸易争端解决实践 |
一、食品安全贸易争端解决概况 |
二、食品安全贸易争端典型案件 |
三、食品安全贸易争端争议焦点 |
第三章 《SPS协定》下自由贸易与食品安全协调中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SPS协定》协调规则模糊 |
一、风险评估概念不清晰 |
二、风险评估审查标准不具体 |
三、国际协调规则不明确 |
第二节 科技发展带来预防原则适用的难题 |
一、科技发展引发预防原则的适用问题 |
二、成员国对适用预防原则的分歧 |
三、争端解决机构对适用预防原则的回避 |
第三节 食品安全国际标准协调作用有限 |
一、食品安全国际标准法律地位的变化 |
二、食品安全国际标准约束力不强 |
三、食品安全国际标准缺乏有效监督 |
第四节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SPS协定》缔结时成员国的认识局限 |
二、贸易自由化与食品安全管制主权之间的冲突 |
三、成员国经济发展不平衡与消费文化的差异 |
四、食品安全国际标准可信度不断受到质疑 |
第四章 促进《SPS协定》下自由贸易与食品安全协调的对策与启示. |
第一节 明确《SPS协定》下自由贸易与食品安全协调的理念 |
一、“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 |
二、人权优于贸易的价值理念 |
三、WTO/SPS协定下食品安全优先的理念 |
第二节 通过“司法”解释澄清《SPS协定》中的模糊规则 |
一、“司法”解释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二、“司法”解释澄清国际协调规则 |
三、“司法”解释明确风险评估审查标准 |
第三节 通过“立法”解释明确预防原则的法律地位与适用 |
一、“立法”解释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二、“立法”解释明确预防原则的法律地位 |
三、“立法”解释明确预防原则的适用条件 |
第四节 完善国际食品法典标准的制定 |
一、国际标准的协调作用 |
二、完善国际食品法典标准的制定程序 |
三、加强对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制定的监督 |
第五节 对中国的启示 |
一、明确自由贸易与食品安全的关系 |
二、善用例外条款保障食品安全 |
三、善用协调规则挑战绿色壁垒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4)SPS视野下完善中国进出境动物检疫法律体系的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本研究课题的学术背景及理论与实际意义 |
1.2 SPS视野下完善中国进出境动物检疫法律体系的研究进展 |
1.3 本研究课题的来源和内容 |
第2章 《SPS协定》产生背景和具体内容 |
2.1 《SPS协定》产生背景 |
2.2 《SPS协定》的主要内容 |
2.2.1 总则 |
2.2.2 基本权利和义务 |
2.2.3 动植物检疫措施协调一致 |
2.2.4 动植物检疫措施等同对待(等效) |
2.2.5 风险分析和适当动植物卫生检疫保护水平的确定 |
2.2.6 病虫害非疫区和低度流行区的适用条件 |
2.2.7 动植物卫生检疫法规的透明度 |
2.2.8 控制检验和批准程序 |
2.2.9 技术援助 |
2.2.10 特殊和差别待遇 |
2.2.11 磋商和争端解决 |
2.2.12 管理和实施 |
2.2.13 最后条款(发展中国家延期执行条款) |
2.3 对《SPS协定》的解析 |
2.3.1 对《 SPS协定》的总体评价 |
2.3.2 《SPS协定》主要特点 |
第3章 SPS视野下其他国家和区域组织进出境动物检疫立法的主要特点 |
3.1 SPS视野下澳大利亚/新西兰进出境动物检疫立法的主要特点 |
3.1.1 风险分析是进境动物检疫立法的基础 |
3.1.2 适当动物卫生检疫保护水平界定较高 |
3.1.3 动物检疫措施的等效应用 |
3.1.4 动物疫病区域化控制法规行之有效 |
3.1.5 协调一致的检疫安全标准体系 |
3.2 SPS视野下美国进出境动物检疫立法的主要特点 |
3.2.1 检疫立法中科学性的基础作用 |
3.2.2 风险分析在检疫立法活动中不可或缺 |
3.2.3 经由协调“美国理念”全面渗透国际标准 |
3.2.4 完善的境外SPS措施国内审议评价机制 |
3.2.5 检疫立法的两面性 |
3.3 SPS视野下欧盟进出境动物检疫立法的主要特点 |
3.3.1 风险分析的实用性和独立性 |
3.3.2 等效应用——完善的出口国检疫监管体系评估考察机制 |
3.3.3 预防机制的立法体现——预警原则的建立 |
3.4 SPS视野下哥伦比亚进出境动物检疫立法的主要特点 |
3.5 小结 |
第4章 中国进出境动物检疫法律体系的历史和现状 |
4.1 进出境动物检疫法律体系的历史和现状 |
4.1.1 进出境动物检疫法律体系历史 |
4.1.2 现行的进出境动物检疫法律体系 |
4.2 SPS视野下中国进出境动物检疫法律体系需完善之处 |
4.2.1 构建原则存在的问题 |
4.2.2 检疫制度存在的问题 |
第5章 SPS视野下完善中国进出境动物检疫法律体系的对策 |
5.1 完善进出境动物检疫法律体系的总体原则 |
5.2 完善进出境动物检疫法律体系的基本思路 |
5.3 完善进出境动物检疫法律体系的具体构想 |
5.3.1 建议保留的法律法规规章 |
5.3.2 建议废止的规章 |
5.3.3 建议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 |
5.3.4 建议制定的规章 |
5.3.5 标准的制修订 |
5.3.6 规范性文件的梳理 |
5.3.7 双边协议(包括检疫证书)的重新评估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我国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的现状及趋势(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中英文对照缩略词表(Abbreviations) |
第一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1.1 背景 |
1.1.2 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的影响 |
1.1.3 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的现状 |
1.1.4 我国兽用抗菌药物发展现状 |
1.1.5 我国兽用抗菌药物生产情况 |
1.1.6 我国兽用抗菌药物经营情况 |
1.1.7 我国兽用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 |
1.2 选题意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2.1 选题意义 |
1.2.2 研究思路 |
1.2.3 研究方法 |
1.2.4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我国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现状分析 |
2.1 我国人源细菌耐药性监测现状 |
2.1.1 中国细菌耐药性监测协助组(CHINET) |
2.1.2 卫生部全国细菌耐药监测网(Mohnarin) |
2.1.3 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 |
2.2 我国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管理现状 |
2.2.1 组织机构 |
2.2.2 监测和检测机构 |
2.2.3 耐药性监测计划 |
2.2.4 监测的细菌和药物类型 |
2.2.5 工作流程 |
2.3 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管理相关规定 |
2.3.1 法律依据 |
2.3.2 标准和技术规范 |
2.3.3 农业部令及公告 |
2.4 2008~2014年我国动物源细菌耐药状况分析 |
2.4.1 我国动物源沙门氏菌耐药状况分析 |
2.4.2 我国动物源金黄色葡萄球菌耐药状况分析 |
2.4.3 我国动物源大肠杆菌耐药状况分析 |
2.4.4 2014年不同细菌多重耐药状况分析 |
2.5 我国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中存在的问题 |
2.5.1 监测管理职责不明确 |
2.5.2 缺乏相关法规制度 |
2.5.3 兽用抗菌药物管理不严格 |
2.5.4 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不全面 |
2.5.5 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数据运用不够 |
2.5.6 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工作经费不足 |
2.6 小结 |
第三章 国外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现状分析 |
3.1 丹麦 |
3.1.1 丹麦抗菌药物耐药性监测国家系统 |
3.1.2 耐药性监测的细菌及动物 |
3.1.3 细菌耐药性监测结果 |
3.2 美国 |
3.2.1 国家抗菌药物耐药性监测系统 |
3.2.2 细菌耐药性管理机构 |
3.2.3 细菌耐药性监测结果 |
3.3 韩国 |
3.3.1 韩国国家抗菌药物耐药性计划 |
3.3.2 韩国国家抗菌药物耐药性监测 |
3.3.3 细菌耐药性管理机构 |
3.4 澳大利亚 |
3.4.1 细菌耐药性管理机构 |
3.4.2. 成立耐药性管理委员会 |
3.4.3 澳大利亚农药与兽药管理局耐药性的管理 |
3.4.4 其他细菌耐药性监测相关机构和系统 |
3.5 加拿大 |
3.5.1 加拿大抗菌药物细菌耐药性整合监测计划(CIPARS) |
3.5.2 细菌耐药性管理机构 |
3.5.3 成立细菌耐药性管理委员会 |
3.6 英国 |
3.6.1 细菌耐药性管理机构 |
3.6.2 细菌耐药性监测状况 |
3.7 德国 |
3.7.1 联邦风险评估研究所(BfR) |
3.7.2 联邦消费者保护与食品安全局(BfR) |
3.8 日本 |
3.8.1 兽用抗菌药物耐药性监控系统的建立背景及目标 |
3.8.2 兽用抗菌药物耐药性监控系统的职责框架 |
3.9 其他国家情况 |
3.10 欧盟耐药性管理及监测状况 |
3.10.1 细菌耐药性管理机构 |
3.10.2 细菌耐药性管理工作组 |
3.10.3 细菌耐药性监测结果 |
3.10.4 欧洲反抗生素耐药性行动计划 |
3.11 国际组织针对抗菌药物耐药性管理相关工作 |
3.12 小结 |
第四章 国内外细菌耐药性监测比较分析 |
4.1 管理机构及监测体系比较 |
4.2 我国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数据与丹麦和美国的比较 |
4.2.1 2012年丹麦监测数据和我国的比较 |
4.2.2 2010年美国监测数据与我国的比较 |
4.2.3 2008-2013年丹麦和美国部分监测数据与我国的比较分析 |
4.3 小结 |
第五章 我国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的趋势及建议 |
5.1 我国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工作的优化建议 |
5.1.1 建立健全耐药性监测法规制度 |
5.1.2 落实管理和监测职能 |
5.1.3 成立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专家委员会 |
5.1.4 建立全国耐药性监测网络 |
5.1.5 科学制定监测计划 |
5.1.6 正确运用监测结果 |
5.1.7 保证工作经费 |
5.2 我国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工作的发展趋势 |
5.2.1 开展兽用抗菌药物使用监测 |
5.2.2 开展细菌耐药性风险评估 |
5.2.3 实施耐药性管理战略规划 |
5.2.4 建立国家动物源细菌耐药性菌种库 |
5.2.5 统筹全国细菌耐药性监测工作 |
5.3 其他强化措施 |
5.3.1 提高监测检验的能力和技术水平 |
5.3.2 规范我国兽用抗菌药物的生产经营 |
5.3.3 规范我国兽用抗菌药物使用管理 |
5.3.4 强化耐药性宣传教育工作 |
5.3.5 加大新型兽药研发力度 |
5.4 小结 |
第六章 结论与创新 |
6.1 结论 |
6.2 创新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介 |
(7)动物疫情公共危机政府防控能力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危机防控能力研究 |
1.2.2 动物疫情公共危机的研究 |
1.2.3 动物疫情公共危机防控研究 |
1.2.4 对已有研究的评述 |
1.3 研究问题与内容 |
1.4 本文研究框架与方法 |
第2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公共危机 |
2.1.2 动物疫情公共危机 |
2.1.3 危机防控能力 |
2.1.4 能力建设及其基础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公共危机管理理论 |
2.2.2 风险管理与脆弱性研究 |
2.2.3 动物卫生经济学 |
2.2.4 系统管理理论 |
第3章 我国动物疫情公共危机能力建设基础及其形成 |
3.1 能力基础之一:法制体系建设情况 |
3.2 能力基础之二:管理体制建设情况 |
3.3 能力基础之三:科技研发支持情况 |
3.4 能力基础之四:条件保障建设情况 |
3.5 综合能力形成:应急响应实施情况 |
第4章 动物疫情公共危机防控法制体系建设 |
4.1 我国动物疫情公共危机防控法制体系建设 |
4.1.1 我国动物卫生法律体系建设概况 |
4.1.2 我国动物疫情公共危机应急管理法规建设情况 |
4.2 我国动物疫情应急法制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
4.2.1 立法文本及内容自身存在的问题 |
4.2.2 法律文本与实践工作存在脱节 |
4.2.3 应急法律体系的操作性存在欠缺 |
4.3 其他国家动物疫情防疫法律体系建设经验借鉴 |
4.3.1 美国:1+N系统化动物卫生法律体系 |
4.3.2 澳大利亚:风险监控为主的动物疫情防控立法 |
4.3.3 加拿大:体系健全覆盖面广的疫情防控立法 |
4.3.4 欧盟:规范化、人性化的动物卫生立法体系 |
4.4 我国动物疫情防控立法的改进方向 |
4.4.1 健全动物防疫组织立法,防止立法碎片零散 |
4.4.2 树立动物疫情风险意识,健全风险评估机制 |
4.4.3 改变动物疫病防控观念,做好系统规范立法 |
第5章 动物疫情公共危机防控管理体制建设 |
5.1 构建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的理论基础 |
5.1.1 应急管理组织结构设计的原则 |
5.1.2 公共危机组织结构的特点 |
5.2 我国动物疫情公共危机管理体制建设现状 |
5.3 我国动物疫情公共危机管理体制建设的问题及原因 |
5.3.1 动物疫情常态应急机构尚未建立 |
5.3.2 危机管理指挥联动系统尚且缺乏 |
5.3.3 官方组织缺乏与社会力量的整合 |
5.3.4 重大动物疫情区域合作机制缺乏 |
5.4 动物疫情公共危机防控管理体系的改进 |
5.4.1 专业性、常规性指挥机构的设立 |
5.4.2 以任务为中心建立复式组织结构 |
5.4.3 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相协调 |
第6章 动物疫情公共危机防控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
6.1 动物疫病公共危机防控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现状 |
6.1.1 我国动物疫病防控科研机构发展现状 |
6.1.2 我国动物疫情防控科技成果研发情况 |
6.1.3 我国动物疫情防控科技成果运用情况 |
6.2 我国动物疫情防控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的问题 |
6.2.1 防控科技人力资本待遇较低、队伍不稳 |
6.2.2 防控技术研究投资不足、应用水平偏低 |
6.2.3 防控科研项目立项及管理处于无序状态 |
6.2.4 科技成果鉴定评价机制忽视了实践需求 |
6.2.5 科研成果推广缓慢,不能满足社会需求 |
6.3 制约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的主要因素分析 |
6.3.1 缺乏与时俱进的科学劳动价值评价机制 |
6.3.2 缺乏全面、完整、连续的经费资助机制 |
6.3.3 缺乏国家层面统一的科技管理服务平台 |
6.3.4 缺乏科技需求方主导的制度化评价机制 |
6.3.5 缺乏与社会转型相适应的成果转化机制 |
6.4 我国动物疫情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的途径 |
6.4.1 优化薪酬结构,尊重科技人才价值 |
6.4.2 改善投资机制,加强基础条件建设 |
6.4.3 抓住核心技术,做好管理平台建设 |
6.4.4 注重社会需求,完善鉴定评价机制 |
6.4.5 重视技术应用,科研与防控相结合 |
第7章 动物疫情公共危机防控条件保障建设 |
7.1 我国动物疫病财政支持政策概述 |
7.1.1 我国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的历史演变 |
7.1.2 我国动物疫病防控条件保障基本理念的形成 |
7.2 我国动物疫病财政支持存在的问题 |
7.2.1 财政支持总量尚显不足 |
7.2.2 财政支出结构不够合理 |
7.2.3 财政支持的持续性不够 |
7.3 我国动物疫病财政支持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7.3.1 财政投入理念存在差距 |
7.3.2 财政分摊机制并未健全 |
7.3.3 财政支出方式过于单一 |
7.4 美国和澳大利亚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的基本经验 |
7.4.1 财政支持总量充足力度较大 |
7.4.2 财政支出结构动态均衡变化 |
7.4.3 多元主体共同平衡分摊费用 |
7.4.4 疫病消灭计划占据较大比重 |
7.5 改进我国动物疫病防控条件保障的建议 |
7.5.1 加大和稳定动物疫病危机防控财政支持 |
7.5.2 建立多元化动物疫病防控资金分摊机制 |
7.5.3 对动物疫病防控重点领域进行合理分派 |
7.5.4 合理安排动物疫情应急资金和物资储备 |
第8章 政府动物疫情公共危机防控的应急响应 |
8.1 动物疫情公共危机防控应急响应的理论框架 |
8.2 Matlab回归分析理论模型 |
8.3 我国动物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的实证研究 |
8.4 提升动物疫情公共危机防控的应急响应的路径选择 |
第9章 基本结论与政策建议 |
9.1 改变观念,建立系统化的动物疫情防控法律体系 |
9.2 突破限制,建立开放型的动物疫情防控体制框架 |
9.3 创新科技,构建有机性的动物疫情防控科技支撑 |
9.4 重视投入,建立稳定性的动物疫情防控条件保障 |
第10章 研究不足与展望 |
10.1 防控能力建设基础的综合性研究 |
10.2 防控能力基础条件的精细化研究 |
10.3 防控能力建设效果的全面性评估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历 |
读博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8)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体系现状与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3.1 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 |
1.3.2 食品质量安全理念的演进 |
1.3.3 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发展历程 |
1.3.4 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进展 |
1.4 研究思路及框架 |
1.4.1 主要研究内容 |
1.4.2 主要研究方法 |
1.4.3 研究逻辑框架 |
2 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基础理论 |
2.1 风险理论的起源 |
2.2 食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的概念 |
2.3 食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理论框架 |
2.3.1 风险评估 |
2.3.2 风险管理 |
2.3.3 风险交流 |
2.4 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的意义 |
2.4.1 为制定水产品质量安全政策提供科学建议 |
2.4.2 为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预警体系提供支持 |
2.4.3 为解决水产品国际贸易争端提供依据 |
2.4.4 为提高国民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提供平台 |
2.4.5 为国际技术合作交流提供机会 |
3 国际组织风险分析框架研究 |
3.1 联合国粮农组织(FAO) |
3.1.1 FAO有关生物风险分析 |
3.1.2 FAO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的特点分析 |
3.2 食品法典委员会(CAC) |
3.2.1 CAC食品安全风险分析 |
3.2.2 CAC食品安全风险分析的特点分析 |
3.3 WTO/SPS |
3.3.1 WTO/SPS进口风险分析框架 |
3.3.2 WTO/SPS进口风险分析的特点分析 |
3.4 风险评估框架比较 |
3.5 小结 |
4 发达国家水产品风险分析体系运行情况 |
4.1 美国 |
4.1.1 机构情况 |
4.1.2 运行机制 |
4.1.3 制度建设 |
4.2 欧盟 |
4.2.1 机构情况 |
4.2.2 运行机制 |
4.2.3 制度建设 |
4.3 日本 |
4.3.1 机构情况 |
4.3.2 运行机制 |
4.3.3 制度建设 |
4.4 加拿大 |
4.4.1 机构情况 |
4.4.2 运行机制 |
4.4.3 制度建设 |
4.5 各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体系比较和分析 |
4.5.1 机构设置方面 |
4.5.2 运行机制方面 |
4.5.3 制度经验方面 |
5 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体系运行情况 |
5.1 体系建设现状分析 |
5.1.1 法律制度建设情况 |
5.1.2 组织及机构设置情况 |
5.1.3 运行机制方面 |
5.2 风险评估工作进展及趋势分析 |
5.2.1 应用现状 |
5.2.2 问题分析 |
5.2.3 发展趋势分析 |
5.3 风险管理工作进展及趋势分析 |
5.3.1 应用现状 |
5.3.2 问题分析 |
5.3.3 发展趋势分析 |
5.4 风险交流工作进展及趋势分析 |
5.4.1 应用现状 |
5.4.2 问题分析 |
5.4.3 发展趋势分析 |
5.5 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风险交流的交互作用 |
5.5.1 风险评估与风险交流的交互作用 |
5.5.2 风险管理与风险交流的交互作用 |
5.5.3 风险评估与风险管理的交互作用 |
5.5.4 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的三者联动 |
6 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体系运行优化建议 |
6.1 风险分析法律制度建设 |
6.2 风险分析组织机构建设 |
6.2.1 风险评估机构 |
6.2.2 风险管理机构 |
6.2.3 风险交流机构 |
6.3 风险分析运行机制 |
6.3.1 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的启动阶段 |
6.3.2 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过程 |
6.3.3 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过程 |
6.3.4 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交流过程 |
6.4 小结 |
7 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效果评价实证研究 |
7.1 山东半岛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状况 |
7.2 构建基于山东半岛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效果评价体系 |
7.2.1 风险管理效果评价方法的确定 |
7.2.2 风险管理效果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7.2.3 风险管理效果评价模型的构建 |
7.3 山东半岛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果评价结论 |
8 结语 |
8.1 研究结论 |
8.2 创新之处 |
8.3 不足之处 |
8.4 下一步工作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缩略词表 |
致谢 |
个人简历 |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9)非关税措施对中国禽肉出口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图表目录 |
第一章 导论 |
1.1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研究目标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4 内容结构 |
1.5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6 研究的特色与创新说明 |
第二章 理论基础 |
2.1 贸易壁垒:关税与非关税措施 |
2.2 WTO的相关规定 |
2.3 非关税措施对禽肉贸易的作用机制 |
2.4 非关税措施对中国禽肉贸易的限制和转移效应 |
2.5 非关税措施对禽肉生产企业的微观影响 |
2.6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国禽肉出口及其面临的贸易壁垒 |
3.1 中国禽肉贸易发展 |
3.2 中国禽肉出口面临的贸易壁垒 |
3.3 主要禽肉产品的生产成本和竞争力比较 |
3.4 中国禽肉出口面临非关税壁垒的特征和发展趋势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禽肉出口面临非关税措施的测算 |
4.1 非关税措施的定量计算方法 |
4.2 禽肉产品非关税措施的测算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非关税措施对中国禽肉出口的贸易影响 |
5.1 引力模型相关理论 |
5.2 非关税措施对中国禽肉出口影响的实证分析 |
5.3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中日禽肉贸易非关税措施的关税等值及贸易扭曲效应 |
6.1 关税等值及进口国国内福利变化的分析框架 |
6.2 日本对来自中国的禽肉实施的非关税措施 |
6.3 关税等值及贸易扭曲效应实证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欧盟关税配额的实施对中国禽肉出口的影响 |
7.1 欧盟对来自于中国的禽肉实施的贸易壁垒 |
7.2 欧盟与主要禽肉贸易伙伴国的贸易 |
7.3 欧盟关税配额的实施对中国禽肉出口影响的经验估算 |
7.4 中国应该采取的对策 |
7.5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主要禽肉出口国应对非关税措施的经验与启示 |
8.1 非关税措施引发的禽肉贸易争端 |
8.2 主要禽肉出口国应对非关税措施的经验 |
8.3 主要禽肉出口国应对非关税措施的启示 |
8.4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结论及政策建议 |
9.1 研究结论 |
9.2 政策建议 |
9.3 研究不足及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个人简历 |
(10)技术性贸易壁垒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创新点及不足 |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和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外有关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研究状况 |
二、国内有关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研究状况 |
第三节 论文的研究框架与研究方法 |
一、论文的研究框架 |
二、论文的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一般理论 |
第一节 技术性贸易壁垒概述 |
一、技术性贸易壁垒内涵的界定 |
二、技术性贸易壁垒产生的原因 |
第二节 技术性贸易壁垒性质分析 |
一、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正当性 |
二、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限制性 |
第二章 WTO法律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规制 |
第一节 《TBT协议》规定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形式及其原则 |
一、《TBT协议》规定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形式 |
二、《TBT协议》的主要原则及执行情况 |
三、《TBT协议》的缺陷分析 |
第二节 WTO框架下其他协议有关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规定 |
一、GATT1994与《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 |
二、WTO诸协议有关TBT的规定 |
三、《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 |
第三节 WTO/DSB有关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争端实践 |
一、技术性贸易壁垒争端概述 |
二、WTO/DSB的报告中对《TBT协议》的引用 |
三、GATT和TBT/SPS协议的适用问题 |
四、与《TBT协议》第14.2条有关的实践 |
五、WTO争端解决机制在处理此类争端中的挑战 |
第四节 GATT第20条B款及G款的实践解读 |
一、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关于GATT第20条B款“必需”(necessary)的解读 |
二、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关于GATT第20条G款的解读 |
三、GATT第20条序言和B款、G款的两段审查法(two-tier test) |
四、以GATT第20条B款、G款为依据的措施域外效力问题 |
五、GATT和WTO不同时期对第20条解释规则和法律渊源的态度变化 |
第五节 《TBT协议》下的争端解决实践解读 |
一、专家组和上诉机构有关确定“技术法规”标准的实践 |
二、专家组和上诉机构有关《TBT协议》第2.1条的实践 |
二、专家组和上诉机构有关《TBT协议》第2.2条的实践 |
三、《SPS协议》下的争端解决实践 |
四、有关技术性贸易壁垒争端实践的动向 |
第三章 主要贸易伙伴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 |
第一节 主要贸易伙伴技术性贸易壁垒管理机构 |
一、美国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管理机构 |
二、欧盟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管理机构 |
三、日本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管理机构 |
四、加拿大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管理机构 |
第二节 主要贸易伙伴的技术法规体系 |
一、美国的技术法规体系 |
二、欧盟“一个市场计划”下的技术法规体系 |
三、日本和加拿大的技术法规体系 |
第三节 主要贸易伙伴的标准体系 |
一、美国的标准体系 |
二、欧盟统一的标准化体系 |
三、日本的标准体系 |
四、加拿大的标准体系 |
第四节 主要贸易伙伴的合格评定程序 |
一、美国的合格评定体系 |
二、欧盟的合格评定程序和CE认证 |
三、日本的合格评定程序 |
四、加拿大的合格评定程序 |
第五节 主要贸易伙伴的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机制 |
一、美国技术性贸易壁垒通报与预警机制 |
二、欧盟的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机制 |
三、日本“三位一体”的TBT应对机制 |
四、加拿大WTO/SPS快速反应机制 |
第六节 主要贸易伙伴技术性贸易壁垒述评 |
一、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技术性贸易壁垒客观存在差异 |
二、发达国家或地区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存在共性 |
三、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发展新特点 |
四、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区域化发展特征 |
第四章 技术性贸易壁垒对中国的影响及其应对 |
第一节 中国受主要贸易伙伴TBT措施影响概述 |
一、欧盟技术性贸易措施对中国商品的影响 |
二、美国技术性贸易措施对中国商品的影响 |
三、日本技术性贸易措施对中国商品的影响 |
第二节 中国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问题分析 |
一、中国企业和产品自身存在问题分析 |
二、中国技术法规、标准和认证体系自身存在问题分析 |
三、中国行业协会自身存在的问题分析 |
四、中国缺乏有效的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机制分析 |
五、中国企业海外投资以绕过相关国家和地区的TBT限制分析 |
六、中国政府发展RTA/FTA对消减TBT的作用分析 |
第三节 中国有关TBT/SPS的争端实践分析 |
一、中国有关TBT/SPS在WTO/DSU中的争端实践分析 |
二、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要重视合理利用WTO诸协议赋予的权利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专着及译着 |
二、期刊论文 |
三、外文文献 |
四、相关网站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 |
后记 |
四、我国进口加拿大动物源性食品解禁(论文参考文献)
- [1]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研究[D]. 宋燕玲.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2020(08)
- [2]国内市售猪肉和食用植物油危害因素的风险评估研究[D]. 周广亚. 上海大学, 2020(02)
- [3]《SPS协定》下自由贸易与食品安全协调的法律问题研究[D]. 江虹. 湖南师范大学, 2017(01)
- [4]SPS视野下完善中国进出境动物检疫法律体系的思考[D]. 郭上时. 湖南大学, 2016(06)
- [5]我国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的现状及趋势[D]. 马苏. 中国农业大学, 2015(05)
- [6]质检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和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J]. 质检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15(25)
- [7]动物疫情公共危机政府防控能力建设研究[D]. 王薇. 湖南农业大学, 2015(08)
- [8]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体系现状与问题研究[D]. 米娜莎. 中国海洋大学, 2015(07)
- [9]非关税措施对中国禽肉出口的影响研究[D]. 郭俊芳. 中国农业大学, 2015(09)
- [10]技术性贸易壁垒法律问题研究[D]. 白云. 武汉大学, 2014(06)
标签:进口税论文; 食品安全论文;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论文; 规划论文; 风险评估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