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浑江发电公司吉林省白山市134302
摘要: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纪检监察工作自觉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的重任,当好建设党内良好政治生态的践行者、推动者、维护者和示范者,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现党的政治主张上,充分发挥党和人民忠诚卫士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同样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协助党的委员会进行防腐败斗争,取得了阶段性胜利,基层的党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反腐及作风建设方面效果更加明显,如何让纪检工作继续发力,助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是我们摆在当前和今后的重要任务,建设一支队伍、履行两个责任、构建三不腐体系、防止四风问题发生是关键所在。
关键词:从严治党;纪检;反腐败;作风
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把实现共产主义作为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宗旨,这使得我们党与腐败水火不容。无论是革命战争年代,还是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时期,反腐败一直是我们党始终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
一、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面临新形势
从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到以习总书记为代表的中央领导集体,都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我们党的发展历程从一定意义上来说也是我们党不断从严治党的历程。正是依靠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我们党才在革命和建设中取得辉煌成就。当今中国处于深化改革阶段,正经历经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时期,党面临着“四大危险”“四大考验”等“命运性问题”。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担负着团结带领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新时期我们面对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尤其需要从严治党。在世情、国情、党情的新变化中不断凸显着从严治党的必要性。因此,在改革开放新时期必须坚持从严治党,只有从严治党才能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稳固党的执政根基,才能把党的建设的目标落到实处,才能更好地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国家长治久安。
二、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新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经过壮士断腕的决心,通过全覆盖、零容忍、无禁区的高压反腐,目前反腐败斗争取得了重大的阶段性成果,正在由治标走向治本,向纵深发展。但我们更要冷静清醒地看到,高压之下,腐败问题依然存在,“四风”问题远未根绝;尤其是在基层,虽在严管之中,但一些项目党组织“两个责任”落实仍然乏力,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腐败像瘟疫,正从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严重侵蚀着党员干部队伍,极大地影响着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增强。国企基础单位党组织同样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纪律规矩意识淡薄。部分干部员工对反腐倡廉的大形势没有清醒的认识,在经营管理上存在的风险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二是执行规矩力度不够。一些干部员工在制度规矩执行过程中敷衍潦草,不清楚业务怎么做是合规的,敏感问题怎么处理是合适的,有的不按规矩办事,导致出现不按程序办事、违反规定的问题,犯了错还不知道错在哪里。三是责任落实不到位,执纪不严,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一些单位的干部或者领导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不重视,认为是小事,缺乏风险意识,对出现的问题没有进行严肃问责,没有起到问责一个警示一片的作用。四是是缺乏担当精神,推诿责任。在纪检监察部门核实一些问题的过程中可以发现,有些干部、员工不担当,出现问题都往决策人、当事人身上或上级推。五是“三重一大”执行不好,同级不想监督,下级不敢监督,群众不能监督、上级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仍然存在。六是违反四风的问题依然存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没有养成,一些党员干部的思想守旧,思维方式及知识储备跟不上新时代要求。
三、从严治党需要履行好“两个责任”
(一)基层党委的主体责任
基层党委应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重点,按照“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委协调督查”的工作机制,层层分解落实工作责任。经常听取基层党支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报告,对支部和党小组基础工作的指导,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发生脱节现象。特别是把主体责任扛起来,认真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安排部署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时要全力支持纪委开展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教育,强化全体党员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要牢固树立“抓早抓小”、“严管就是厚爱”的工作理念,加大对党员干部廉洁从业情况的监督,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宣活动,突出案例和身边事例警示教育,让全体党员干部知敬畏、守底线,筑牢廉洁防线。
(二)基层纪委的监督责任
在新形势下,基层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方面应着力推进纪检工作“三转”,将纪检监察工作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业上,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应做到
1、提高站位认识,明确监督责任方向
必须认真学习习总书记的系列讲话和各时期中纪委的反腐倡廉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公司的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让这些重要精神为基层纪委贯彻落实监督责任指明方向、划出重点,逐项落实在各项工作中,才能担负起监督责任。
2、签订目标责任,明确监督责任指标
按照“两个责任”落实的精神,将“两个责任”的工作内容融入责任书中,修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岗位责任书,让责任内容更加细化、量化,明确具体业务谁主管、党风廉政建设谁负责。只有责任明确才能使公司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将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
3、加强惩防体系,明晰监督责任问题
继续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对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进行整改,坚持重大事项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党委文件下发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建立起一个系统完整的惩防体系,才能让问题更清晰,惩防有抓手。
4、紧盯“关键少数”,抓住监督责任重点
十八大以来,我们不少领导干部没有经受住考验,发现不少党员干部触碰党纪底线,受到党政纪处理,有的还触碰了法律红线,身陷囹圄。更严重的是有些地方出现塌方式腐败,有些岗位出现连续性腐败,这些同志原来都是各自岗位上的业务骨干和领导干部,走到这步处境无不后悔莫及,给自己、家庭、企业都带来了很大的损失,给党的声誉抹了黑。这些反面的案例说明党内腐败重点在党员干部这些关键少数人中,《矛盾论》告诉我们抓问题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所以我们首先要坚持抓“关键少数”,逐步达到管“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一,坚持严管与善待相统一,在管住“绝大多数”,营造从严治党良好氛围和环境的同时,紧盯“关键少数”,从领导干部严起,从领导干部抓起,保持全面从严治党的震慑力和说服力。
5、认真查办案件,保障监督责任落实
“教育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是惩治腐败、严肃党纪政纪的重要手段。基层单位纪委应根据新形势下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特点和规律,把工作重点放在查办重要部门和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的违纪违法案件上,着重查处贪污受贿、以权谋私、违反财经纪律、失职渎职等方面的案件。不断探索办案的新思路,改进办案方法,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有关部门的配合作用,提高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的能力。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要求,加强对案件的检查和审理,保证办案质量。同时,剖析案件发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和对策,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监督,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
6、运用容错机制,确保监督惩罚有度
在继续坚持反腐高压态势及严格执纪监督问责的同时,在企业发展改革决策中确保“三个区分开来”的正确实施。要注意保护那些作风过硬、锐意进取、勇于创新的干部,注意保护那些原则性强、不做“老好人”、不怕得罪人的干部。要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正确对待干部在改革创新中发生的问题。对诬告、诽谤、陷害干部的行为,要坚决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确保监督惩罚有度,提升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四、构建“三不腐”体制
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我们党干部管理的一贯方针。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起推进,这是纪检监察工作从治标为主,到标本兼治转化的重要方法。严厉惩治,形成震慑这只手,任何时候都不能软、不能丢,同时要健全法规制度,扎好制度的笼子,加强党性教育,提高思想觉悟,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同步推进、同向发力。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不断健全必须以构建三不腐为目标,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才能成为领导干部和基层公权力人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加强监督问责,约束用权行为,构建“不敢腐”的监管体系
一是基层企业实行厂务公开,坚持和完善职工群众监督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是整合监督资源,执行好基层企业的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加强协调与沟通,有效发挥纪检监察、财务、工会、审计、干部、人事、安全等部门的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效能监察、审计监督、财务监督、职工群众监督、干部监督、安全监督等。
三是以纪检监察部门为主体,拓展监督领域,扩大监督效果,特别是重点风险领域的监督工作。
四是严格监督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规定,确保公司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的规范进行,避免了个人和少数人专断,基本形成了既相互监督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有效防止了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
五是认真开展巡视巡察中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对每次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进行了扎实的整改,使得干部的职务消费、差旅费管理、选人用人、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电话费管理等方面更加规范,在巡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要适当问责,确保利剑作用的彰显。
六是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把纪律挺在前面,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的成为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少数。注重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减少腐败存量的同时遏制腐败的增量。
(二)不断健全制度,规范管理,营造“不能腐”的制度环境
基层单位应该紧密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不断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制度在企业经营管理行为中的根本性、保证性作用。一是严格执行已有的各项领导干部廉洁从业的有关制度,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二是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加强宣传教育,形成体系、形成特色;三是按照廉洁从业的有关规定,对从事人、财、物等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人员制定相应的从业规定并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严格各项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规定;四是把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制度建设的“龙头”工作来抓,形成了谁主管、谁负责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网络。让制度笼子在越扎越紧、越扎越密的同时,制度的执行力亦得到空前释放,逐步形成不能腐的防范机制。
(三)全面思想教育,文化引领,构筑“不想腐”的牢固堤坝
不能腐和不敢腐强调的是外在的约束,而不想腐则是内在的“自我约束”。从根本上治理腐败,必须从思想引领、道德规范的角度解决干部不想腐的问题。首先要思想的引领,进行思想的教育学习,把理论学习作为党员干部“必修课”让每一位党员都能明底线、知敬畏,不仅知其所以而且知其所以然,那么必须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规党纪条例,经常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主要从组织专题学习、开展关爱提醒谈心、组织党纪常规知识测试、开展廉洁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廉洁警示教育,让每一名党员干部对照岗位工作实际、对照反面案例典型的认识,提高警惕,加强自我约束,增强法制观念和自律意识,让廉洁的文化入脑入心。其次要进行道德规范的学习,特别是廉洁文化的培育,学习中国传统官德,锤炼党性修养,把真正的廉洁文化打造成价值观,变成一种自觉,形成一种文化,植根于每一名党员心中,才能让党员干部在文化的孕育中自发的生产不想腐的良好思想境界。
五、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永远再路上
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也就是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定防范和纠正什么;人民群众对“四风”不满,我们就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盯紧盯牢,持之以恒,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一要以制度为依据,确保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有制度依据,及时推进制度完善,让反对“四风”有尺度、有依据,让大家知道那些事能做,那些事不能做,明确红线,量化行为规范,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作风面貌进一步转变,逐步形成为民、务实、清廉的好风尚。
二是以问题为导向,确保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手段措施,切实转变作风要坚持问题导向,管住特殊时期的风气,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特别是节假日等特殊时段更应该提出明确要求,做到事前有纪律要求、事中有检查、事后有总结和责任追究,防止公款送礼、购买节日礼品、购买烟花爆竹、给上级发短信、拜年等不良风气。在领导干部个人及亲属涉及婚丧喜庆、乔迁等特殊事宜时,实行领导干部个人及亲属重要事项报告制度,事前进行纪律提醒,事中跟进检查,事后登记归档。
三是以正家风促进反四风,确保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文化根基,“仁义礼智信”,是中国传统文化和道德在每个家庭当中的传承。家风凝结着中国人的智慧,家风是民族精神的传承。正家风,能够在宣扬仁义礼智信传统道德观念的同时,重塑人的价值观。家庭作为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身为“一家之长”的领导干部,其言行举止无疑会对家庭成员产生重要影响。所以说正派的家风,不仅有利于党员干部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还会为家庭成员提供良好的示范警醒作用,我们就要发掘家风好的典范进行宣传,宣传到家庭每一位成员,让家庭中充满正能量,才能促进党员干部自觉抵制四风的不良习惯。
四是要以“回头看”为利剑,确保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发力,要经常开展“四风”问题整改落实,回头看基层“四风”问题没有反弹,四风问题必须经常抓,反复抓,一刻都不能放松。
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任重道远,需要多方力量,需要多方措施,更需多方思考,我们必须从基层做起,打通“最后一公里”,才能使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落地生根。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制度建设论述摘编》.
[2]《习近平谈治国理》.
[3]《党章》.
[4]《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
[5]《矛盾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