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法论文-陈樱琴,郭丰荣

公平交易法论文-陈樱琴,郭丰荣

导读:本文包含了公平交易法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敌意并购,公平交易,家父主义,非理性行为

公平交易法论文文献综述

陈樱琴,郭丰荣[1](2019)在《敌意并购的竞争法管制趋势——台湾“公平交易法”2017年修正》一文中研究指出企业不当合并的规制是竞争法研究的重要议题,而敌意并购更是与竞争法存在天然的关联。从经济学和法学角度审视敌意并购,能够更清晰地发展竞争法的"家父主义"倾向。唯有将经济人的理性与非理性行为综合考量,才能够在"大政府"与"小政府"之间找寻最适管制规模。(本文来源于《知识产权与市场竞争研究》期刊2019年01期)

中国价格协会赴台湾考察组[2](2012)在《台湾地区《公平交易法》第五次修改情况及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8月20~25日,中国价格协会常务理事李青带队,赴台湾地区参加台湾政治大学举办的"海峡两岸反垄断执法经验交流学术研讨会",并与台湾公平交易委员会进行了交流,了解了台湾地区反垄断立法和执法工作进展。现将台湾地区反垄断相关法律最新修改情况和有关执法案例刊发,供参考。(本文来源于《中国价格监督检查》期刊2012年11期)

刘文忠[3](2012)在《从台湾修改“公平交易法”透析其立法价值的变迁》一文中研究指出台湾"公平交易法"历经数次修订,每次修订都体现出不同的价值理念,深刻折射了社会事实、经济事实、文化传统对法律制度变迁带来的影响。台湾"公平交易法"采取统一立法体例,将反不正当竞争行为与反垄断行为结合在一起,相辅相成合一的竞争法体系,其立法与修法原则分别侧重于市场公平和市场自由,在强调市场自由的同时,加强行政干预垄断行为。从台湾"公平交易法"逐步完善的过程我们可以清晰看到政府干预、市场自由、企业社会责任的相互作用对构建一个优质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意义。(本文来源于《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期刊2012年01期)

那力[4](2011)在《转移定价问题的公平交易法与全球公式法之争——美国法院一个新近判决引起的轩然大波》一文中研究指出在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的背景下,跨国企业经营的全球化趋势愈发加强,公平交易法与全球公式法之争愈发激烈。最近,美国法院的一起判决,在世界范围内,特别是在北美与欧洲,引起了轩然大波,通过此案和对此案的热烈讨论及激烈争辩,我们又一次感到了全球公式法对国际税法冲击是必然的、实质性的,颠覆性的改变是可能发生的。这个问题对有大量资本引进来、走出去的我国来说非常重要。我们必须跟踪这个问题的发展,及早做好准备。(本文来源于《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大学学报)》期刊2011年08期)

宁立志,金根模[5](2010)在《韩国公平交易法中的专利权不当行使及其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在韩国,专利权不当行使行为起初仅受专利法的规制。1980年《韩国规制垄断与公平交易法》将专利权不当行使行为纳入反垄断法规制的框架。在实践中,韩国竞争主管当局寻求用竞争政策来规制专利权不当行使行为,并逐步形成了认定专利权不当行使行为的标准与审查原则,专利权不当行使行为也在反垄断政策上以类型化的方式表现出来。在专利权不当行使行为的反垄断法规制上,韩国与中国存在诸多相似之处,韩国的立法与实践经验可以为中国正在进行的反垄断配套立法提供有益的启示。(本文来源于《法商研究》期刊2010年05期)

刘文忠[6](2010)在《明星未尽责将负连带责任》一文中研究指出核心提示    台湾“公平交易法”将垄断行为与不正当竞争行为结合起来的立法体例,更好地适应了市场竞争的需要,构造了体系相对完善的市场竞争法;同时重在预防预期的垄断行为,规定了惩罚性的民事责任,扩大了广告代言人连带责任范围,逐步从制度上杜绝了明星代言广(本文来源于《法制日报》期刊2010-06-29)

金伯焕[7](2008)在《韩国《公平交易法》上卡特尔的构成要件》一文中研究指出卡特尔的概念从其构成要素的分析来看①前提是存在两个以上的生产、销售某产品的经营者,②是两个以上的经营者的共同行为,③参加卡特尔的经营者之间对经营活动互相加以限制为内容,④从结果上来看对该产品或服务市场起到了限制竞争的作用,一般是给参加卡特尔的经营者确保超额利润的行为。于是关于卡特尔的判断应该先对经营者的一些行为与反垄断法上规制的行为是否有关系而加以判断。(本文来源于《时代经贸(下旬刊)》期刊2008年03期)

戴凤岐[8](2006)在《关于我国公平交易法的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不公平交易现象有自己的特殊性。因此,实现公平交易,除坚持学界过去的研究成果外,我们还应从宏观层面上有新的思路,如强调国家机关的表率作用、梳理各地的优惠经济政策、制度上对一切企业“一视同仁”等,最重要的是要深入进行政治体制首先是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为治理不公平交易创造一个好的外部环境。(本文来源于《法学杂志》期刊2006年01期)

张越[9](2005)在《填补法国竞争法理论研究的空白滋养中国竞争立法暨学说的发展——评《公平交易法专论》一书》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法学在知识谱系上基本归属于大陆法系,但20世纪80年代中国的法治实践和法学理论的勃兴,受德、日影响甚巨而犹少法国法的影响。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对法国法律文献的翻译少,对法国法深入有见地的研究成果更少。竞争法领域也是如此。台湾中兴大学法律研究所教授、法(本文来源于《时代法学》期刊2005年04期)

赵嵩,余音[10](2003)在《韩国规制垄断与公平交易法施行令》一文中研究指出第一章总则第1条【目的】本法令的目的,是对《规制垄断与公平交易法》中委任的事项和有关其施行的必要事项作出规定。〈1999.3.31修订〉第2条【控股公司的基准】1.《规制垄断与公平交易法》(以下称"法")第2条【定义】第1款之2中规定的"资产总额为总统令规定的金额以上的公司",是指上一事业年度终了日(对于在该事业年度新设立的或者已经进行合并或分立·分立合并或物的分立的公司‘以下称"分立"’,各(本文来源于《经济法论丛》期刊2003年01期)

公平交易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8月20~25日,中国价格协会常务理事李青带队,赴台湾地区参加台湾政治大学举办的"海峡两岸反垄断执法经验交流学术研讨会",并与台湾公平交易委员会进行了交流,了解了台湾地区反垄断立法和执法工作进展。现将台湾地区反垄断相关法律最新修改情况和有关执法案例刊发,供参考。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公平交易法论文参考文献

[1].陈樱琴,郭丰荣.敌意并购的竞争法管制趋势——台湾“公平交易法”2017年修正[J].知识产权与市场竞争研究.2019

[2].中国价格协会赴台湾考察组.台湾地区《公平交易法》第五次修改情况及启示[J].中国价格监督检查.2012

[3].刘文忠.从台湾修改“公平交易法”透析其立法价值的变迁[J].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

[4].那力.转移定价问题的公平交易法与全球公式法之争——美国法院一个新近判决引起的轩然大波[J].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大学学报).2011

[5].宁立志,金根模.韩国公平交易法中的专利权不当行使及其启示[J].法商研究.2010

[6].刘文忠.明星未尽责将负连带责任[N].法制日报.2010

[7].金伯焕.韩国《公平交易法》上卡特尔的构成要件[J].时代经贸(下旬刊).2008

[8].戴凤岐.关于我国公平交易法的思考[J].法学杂志.2006

[9].张越.填补法国竞争法理论研究的空白滋养中国竞争立法暨学说的发展——评《公平交易法专论》一书[J].时代法学.2005

[10].赵嵩,余音.韩国规制垄断与公平交易法施行令[J].经济法论丛.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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