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罪论文-袁紫莹

侵犯罪论文-袁紫莹

导读:本文包含了侵犯罪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性侵犯,空巢老人,性犯罪,监护人,法治教育,心理不健康,社会危害性,老龄化程度,精神需求,老人学

侵犯罪论文文献综述

袁紫莹[1](2019)在《老人性侵犯罪多发亟需引起重视》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及城镇化的加快,老人尤其是独居的空巢老人日益增多,虽然物质条件得到提升,但因生活空虚或心理不健康引发的强奸、猥亵儿童等性犯罪呈多发趋势,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该类案件呈现的特点。一是以弱凌更弱。性侵害对象(本文来源于《江苏法制报》期刊2019-12-16)

王一萌[2](2019)在《熟人性侵犯罪中被害人同意认定的实证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当前性侵犯罪中,熟人性侵比例已经远远超过了陌生人性侵,法院在裁判熟人性侵案件时,始终没有一个清晰的判定标准,因此在裁判时必不可免的会出现裁判错误。熟人性侵案件中的核心关键是如何判定是否违背妇女意愿,即妇女同意与不同意的识别与认定。笔者旨在通过大量案件分析与研究实际裁判等方式,归纳总结出对于同意的识别与认定,明确是否违背妇女意愿的评判标准,为今后公安、司法工作提供一个指导意见与方法,促进熟人性侵案件的裁判更加正确与公正。(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24期)

周绪平,朱丽琴[3](2019)在《治理性侵犯罪尚须有效落实从业禁止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2015年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将“从业禁止”的相关规定写入刑法。刑法第37条之一第1款规定: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9-07-06)

张荣丽[4](2019)在《性侵犯罪受害儿童心理康复治疗费应得到支持》一文中研究指出四川、广东两地人民法院于2017年和2019年就性侵犯罪被害儿童心理康复治疗所做出的裁判是落实四部门《意见》规定、引领司法实践的重要判例。尤其是广东高院根据心理专业机构对受害女童的心理现状评估报告,在判决书中明确引用四部门发布的《意见》规定内容(本文来源于《中国妇女报》期刊2019-06-26)

张晓东[5](2019)在《性侵犯罪被害人的受损权益研究——以人格权为基点》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罪和猥亵儿童罪等性侵犯罪问题突出。然而,学界以性自由的侵害为基准的性侵犯罪被害人受损权益说,在很大程度上遮蔽了犯罪的实害与本质,不利于类案的预防和治理。鉴于此,有必要从被害人论层面辩证反思学界占主导地位的性侵犯罪之"性自由的侵害说",以人格权为基点探寻新的权益保障进路,使权益保障的法治叙事切实植根于民族文化传统,顺应民众的权利诉求,更好地维护妇女、儿童等社会弱势群体的人格尊严与合法权益。(本文来源于《公安学刊(浙江警察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3期)

林中明[6](2019)在《首个省级涉性侵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出台》一文中研究指出近日,上海市政法委、市检察院、市高法、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16家单位联合发布《关于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加强对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从业人员的管理。据悉,意见共12条,从适用范围、入职审查、从业限制、执行(本文来源于《中国商报》期刊2019-06-06)

余东明,张若琂[7](2019)在《上海规定涉性侵犯罪人员从业限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余东明 实习生张若琂5月29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全国省级层面首份涉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12条,从适用范围、入职审查、从业限制、执行机制、监督管理等八个方面作出规定,要求(本文来源于《法制日报》期刊2019-05-31)

王闲乐,施坚轩[8](2019)在《本市出台涉性侵犯罪人员从业限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王闲乐 通讯员 施坚轩)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教委等16家单位昨天联合发布《关于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意见》共12条,从适用范围、入职审查、从业限制、执行机制、监督管理等八个方面作出规定,要求加强对与未成年人密切(本文来源于《解放日报》期刊2019-05-30)

李悦[9](2019)在《破窗理论下校园性侵犯罪的情境预防》一文中研究指出破窗理论与情境预防理论在犯罪学的逻辑上相互对应:破窗理论所持观点是环境会对犯罪产生影响,不良环境容易诱发犯罪;而情境预防旨在设计一个良好的环境预防犯罪。笔者试图对校园性侵犯罪环境中的各种诱因进行发掘,并相应采取情境预防的方法弥补环境中的漏洞,实现对当前校园性侵犯罪现状的有效改善。(本文来源于《产业与科技论坛》期刊2019年09期)

卢越[10](2019)在《性侵犯罪信息查询将成为教师从业前置程序》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卢越)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2月27日在做客“新时代四大检察”网络访谈时表示,最高检将联合有关部门积极推动把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查询设置为教师资格申请和教职工招聘的前置程序,促进预防性侵害制度落实。史卫忠说,建立性(本文来源于《工人日报》期刊2019-03-02)

侵犯罪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当前性侵犯罪中,熟人性侵比例已经远远超过了陌生人性侵,法院在裁判熟人性侵案件时,始终没有一个清晰的判定标准,因此在裁判时必不可免的会出现裁判错误。熟人性侵案件中的核心关键是如何判定是否违背妇女意愿,即妇女同意与不同意的识别与认定。笔者旨在通过大量案件分析与研究实际裁判等方式,归纳总结出对于同意的识别与认定,明确是否违背妇女意愿的评判标准,为今后公安、司法工作提供一个指导意见与方法,促进熟人性侵案件的裁判更加正确与公正。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侵犯罪论文参考文献

[1].袁紫莹.老人性侵犯罪多发亟需引起重视[N].江苏法制报.2019

[2].王一萌.熟人性侵犯罪中被害人同意认定的实证研究[J].法制博览.2019

[3].周绪平,朱丽琴.治理性侵犯罪尚须有效落实从业禁止制度[N].检察日报.2019

[4].张荣丽.性侵犯罪受害儿童心理康复治疗费应得到支持[N].中国妇女报.2019

[5].张晓东.性侵犯罪被害人的受损权益研究——以人格权为基点[J].公安学刊(浙江警察学院学报).2019

[6].林中明.首个省级涉性侵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出台[N].中国商报.2019

[7].余东明,张若琂.上海规定涉性侵犯罪人员从业限制[N].法制日报.2019

[8].王闲乐,施坚轩.本市出台涉性侵犯罪人员从业限制[N].解放日报.2019

[9].李悦.破窗理论下校园性侵犯罪的情境预防[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9

[10].卢越.性侵犯罪信息查询将成为教师从业前置程序[N].工人日报.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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