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受事成分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周遍,语义,双项名词句,前移
受事成分论文文献综述
李彦凤[1](2014)在《周遍性双项名词句中受事成分前移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周遍性双项名词句中的受事成分前移会产生相关语义问题,以优选论为理论指导,能够对这一问题进行较好的解释。双项名词句中的周遍成分更倾向于成为受事,又由于句首位置以受事为优选项,因此,双项名词句中的周遍成分具有位于句首充当受事的强烈倾向。(本文来源于《现代语文(学术综合版)》期刊2014年05期)
韩启振[2](2013)在《配价成分含受事的动词性成语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配价成分含受事的动词性成语包括以下五小类:能带受事宾语的,能用于"把"字句、"被"字句中的,由"对"引进受事的,只能用于一般受事主语句中的,能进入使令句中的。各类成语在语义和内部结构上的特点决定了它不同于动词的句法功能和组合功能,进而形成独特的句法结构,承担独特的表达功能。(本文来源于《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3年03期)
许红花[3](2011)在《汉语受事句子成分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现代汉语中,典型的受事具有受动性、变化性、渐成性的语义特征。在句中,它可以有句法上的成分,也可以有语用上的成分。宾语是它的基本成分,是无标记的,主语、话题等是它的派生成分,是有标记的。(本文来源于《黄冈师范学院学报》期刊2011年05期)
阮筝[4](2007)在《英汉受事成分的句法分布》一文中研究指出传统语法将一个简单句分为主语、谓语、宾语等成分。动词作为句子的核心,主语和宾语成为传统语法中除谓语动词外两个最基本的成分。而由菲尔墨创始的格语法则将谓语动词以外的其他成分依据其与动作的不同语义关系,分为施事、受事、与事等。多数情况下,格语法中的施事和受事对应传统语法中的主语和宾语,但也有很多不对应的例外情况。格语法限定的这两个概念是从语义角度出发的,施事即动作发出者,受事即动作承受者。有些语法学家如张伯江认为主语和谓语的概念并不具备普遍性,而以语义为基础的施事和受事的概念才具有普遍性。在汉语中,有些复杂句的主语和谓语就不容易区分。因此,在对比英汉两种语言的句子成分时,以施事和受事为对比基础就显得更加合理。就英汉受事成分句法分布而言,目前还未有系统完整的对比研究。就汉语而言,吕叔湘依据不同语义角色在句子中的不同位置,讨论了汉语四大句型,共十二小类。而就英语而言,施事和受事分布的研究就更为少见。因此这方面的英汉对比研究还有很大的研究空间。正是基于这种认识,本文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展开对英汉语中受事成分的对比研究。本文首先对于受事成分在英汉语中的句法分布作了详细的描述和分类,指出了叁种以动词作为句子核心成分的分布类型,即动词前受事、动词后受事和零动词受事。基于动词、施事和受事在句法中的具体位置,本文又将这叁大类分布情况细分为七种句型,即A.施事+动词+受事;B.受事+动词+施事;C.受事+施事+动词;D.施事+受事+动词;E.受事+动词;F.受事+动作名词;G.动作名词+受事。通过举例说明,作者发现受事成分在英汉语间的分布是不平衡的,也就是说,这七种句型中只有部分为英汉语所共有,其余部分则为英语或汉语独有。而共有的句型在两种语言中的使用频率也有所差别。基于英汉语中的这些异同,本文展开了对这种分布情况的研究。从最典型的受事分布,即句型A入手,逐步探索非典型的受事分布句型。分别从受事本身的语义限制、动词的限制、句中其他成分的限制、以及文化心理和语用方面等的限制探究英汉受事成分句法分布异同的深层次原因。最后,根据本文归纳的受事成分的分布情况和不同句型在英汉语中出现的限制条件,探讨除典型句型外,受事分布的其他句型在英汉语中的翻译实践。在探讨此类翻译时,本文以双语文学作品中的实例为语料,归纳了一些英汉互译技巧,主要包括前文提到的七种句型间的相互转化以及受事成分的处理。希望本文对受事成分在英汉语中分布情况的探讨以及对此类英汉互译技巧的归纳,能对英汉语中受事成分的互译实践起到一定的启示作用。(本文来源于《上海海事大学》期刊2007-06-01)
刁世兰[5](2007)在《受事成分的句法投射》一文中研究指出句法和语义的对应关系是当代语言学所关注的重要课题之一。本文的研究对象是在以“及受类”二价动作动词充当谓语核心的句子中受事成分的句法投射机制及其制约因素,旨在以受事成分的句法投射机制为线索来打通语义结构和句法结构之间的联系,找出制约受事成分句法投射方式的各种句法、语义、语用因素,最终揭示出句法、语义的对应规律以及句法、语义、语用叁个平面是如何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本文的研究由叁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基础部分,包括第一、二、叁章。本部分的主要任务是对相关研究的成果及现状进行评述,确定“及受类”二价动作动词的范围,对受事成分在句子中所占据的位置及相关句式进行全面的考察和描写,以此作为对受事成分的常规句法投射机制和非常规句法投射机制进行研究的基础。第二章重点讨论动词和以动词为结构中心的述补结构的配价的原则和方法,从而确定二价动作动词的范围,列出了“及受类”二价动作动词表。我们同意动词的“价”是一个句法语义范畴的观点,本文对动词配价的确定是建立在语义的基础上并通过形式(句法)上的验证的。一个句子的基本结构是由谓语动词的词汇语义特点所决定的,所以,对于一个句子来说,谓语动词是其句法结构和语义结构的核心,研究语义成分与句法成分的对应关系自然必须以动词的研究和分类为前提。二价动词是现代汉语动词的主体,而带有施事和受事两个语义成分的“及受类二价动作动词”是最典型的二价动作动词,最能体现二价动作动词的句法语义特点。这是我们把受事成分在以该类动词为谓词的句子中的句法配置作为研究对象的主要原因。第叁章对各种类型的“受事句”进行了比较全面的描写和解释。通过对大量语言事实的考察,我们发现,以谓语动词(我们的研究限于及受类二价动作动词)为参照点,受事成分的句法位置有动词前和动词后两大类,受事成分句法实现的不同位置构成了不同的句式,这决定了受事句的类型有“N/N施+V+N受,N施+N受+VP,N受+N施+VP,N受+VP和N受+V+N施”五种。受事成分向动词后句法位置的投射是语义成分向句法成分的常规投射,向动词前句法位置的投射则相应地应该属于语义成分向句法成分的变异投射。第二部分包括第四章和第五章。本部分依据格语法理论、论元结构理论、题元层级理论重点探讨受事成分在语用中性的情况下的常规句法投射模式,同时运用上述理论的原则方法对现代汉语中的一些特殊的句法现象进行了一定的解释。第四章在格语法理论的框架下,主要运用“透视域”理论的原则和方法探讨现代汉语中受事成分的句法投射问题,结论是:在语用中性的基础句中,施事总是优先投射为句子的主语,受事总是优先投射为句子的宾语。如果施事缺省,进入透视域的是工具和受事,那么工具格投射为主语,受事为宾语;如果特定场景中只有受事进入透视域,那么一般情况下受事投射为句子的主语,成为受事主语句。第五章参照论元结构、题元层级等国外有关句法、语义对应关系问题的理论,总结了汉语语义结构投射为句法结构的规律,具体到典型的及受类二价动作动词的固有语义角色的句法投射问题,我们得出了与第四章相同的结论:在典型的常规的基础句中,施事总是投射为主语,受事总是投射为宾语。必须说明的是,上述理论对句法语义对应关系问题的处理都是在语用中性的简单句或基础句中进行的,反映的是一种语义角色静态的常规的投射机制。因此,上述理论对在语用因素的驱动下语义角色(比如“受事”)的非常规句法投射都缺乏足够的解释力。第叁部分包括第六、七、八、九四章。本部分在受事成分静态的常规句法投射模式的基础上,从各个角度各个层面考察受事成分的非常规/变异投射机制及引发变异句法投射的各种因素,重点关注各种语义、语用因素对受事成分句法投射的制约作用,以便能够揭示出句法背后的语义、语用制约规律。第六章考察了名词性成分的指称性质对受事NP句法投射的制约,发现受事NP是否“有定”是决定其句法位置的最为关键的因素之一:投射到谓词前的受事成分通常由有定NP充当,投射带谓词后的受事成分通常由无定NP充当。第七章重点探讨了“主题化”这种语用现象对受事成分句法投射的影响,关注的重点是受事成分的变异句法投射(偏离常规的宾语位置而投射到句首位置)的语用动因以及主题化移位所受到的句法、语义等方面的约束和限制。主题化移位是“N受+N施+VP”和“N受+VP”这两种句式形成的主要原因。第八章重点探讨了“焦点化”这种语用现象对受事成分句法投射的影响,关注的重点是受事成分偏离常规的宾语位置而投射到主语之后谓语动词之前的对比焦点位置,施事成分偏离常规的主语位置而投射到句末焦点位置的语用动因以及焦点化移位所受到的句法、语义、语用等方面的约束和限制。焦点化移位是“N施+N受+VP”和“N受+V+N施”这两种句式形成的主要原因。第九章首先对“移位”的含义进行了界定,然后举例性地分析了受事成分向谓词前移位(包括向句首移位和向主语后谓词前移位)所受到的句法、语义、语用诸方面的制约条件。最后的结语部分是对全文的总结以及对论文的主要观点、研究思路以及所涉及到的一些问题的回顾和思考,同时阐述了本课题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本文来源于《华中师范大学》期刊2007-04-01)
荣晶[6](2003)在《动词后补足成分与受事位置》一文中研究指出汉语的受事成分主要位于动词谓语之后 ,但也可以在动词之前。但受事位于动词谓语之前有时是可选的 ,有时是强制的。其中动词补足成分音节的多少是促使受事前移的动因之一。本文考察结果表明 :补语的音节一旦超过两个音节 ,句子排斥受事成分在动词谓语之后。同时补语的语义越复杂 ,越排斥受事成分出现在动词谓语之后。最后对这种现象进行了解释(本文来源于《云南师范大学学报》期刊2003年04期)
陈昌来,胡建锋[7](2003)在《带受事成分的不及物动词的考察》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考察“做主、保密、当家、过目、降职、把关、帮忙、护航”等一类动词的句法语义属性 ,这类动词从语义关系上看 ,都可以带受事成分 ,但它们的受事成分又都不能做动词的宾语 ,所以是一种极为特殊的不及物动词。文中归纳出这类动词所构成的句式及其变化 ,分析了施事和受事之间的语义关系 ,重点解释了这类动词的受事成分不能做宾语的原因 ,对汉语是否有非宾格动词或作格动词等提出一点看法。(本文来源于《语言教学与研究》期刊2003年03期)
朱景松[8](1995)在《介词“给”可以引进受事成分》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北京口语中,介词"给"的用法比较复杂,除了引进交付或传递的对象外,还可以用来引进动作受益或受害的对象,引进动作的施事等成分,相当于"为、替、披、朝、向、对"。在这些用法之外,现在还可以见到"给"引进动作的受事成分的用例。下列各例引自《编辑部的故事》的《热门话题集》和《人间喜剧集》(沈阳出版社,1992),分别从四位作者的四篇作品中摘出:(本文来源于《中国语文》期刊1995年01期)
邢福义[9](1979)在《倒装成分和受事主语》一文中研究指出初中课本《语文》第六册里《句式的变换》这篇短文,有一部分题为《一般次序和特殊次序》,内容涉及成分的倒装、分句的倒装、受事主语的运用等方面。帮助学生掌握这些内容,对于提高他们的理解语言、运用语言的能力,无疑是大有好处的。本文分四个小题,谈谈有关倒装成分和受事主语的问题。(本文来源于《语文教学与研究》期刊1979年04期)
受事成分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配价成分含受事的动词性成语包括以下五小类:能带受事宾语的,能用于"把"字句、"被"字句中的,由"对"引进受事的,只能用于一般受事主语句中的,能进入使令句中的。各类成语在语义和内部结构上的特点决定了它不同于动词的句法功能和组合功能,进而形成独特的句法结构,承担独特的表达功能。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受事成分论文参考文献
[1].李彦凤.周遍性双项名词句中受事成分前移问题[J].现代语文(学术综合版).2014
[2].韩启振.配价成分含受事的动词性成语探析[J].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
[3].许红花.汉语受事句子成分分析[J].黄冈师范学院学报.2011
[4].阮筝.英汉受事成分的句法分布[D].上海海事大学.2007
[5].刁世兰.受事成分的句法投射[D].华中师范大学.2007
[6].荣晶.动词后补足成分与受事位置[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2003
[7].陈昌来,胡建锋.带受事成分的不及物动词的考察[J].语言教学与研究.2003
[8].朱景松.介词“给”可以引进受事成分[J].中国语文.1995
[9].邢福义.倒装成分和受事主语[J].语文教学与研究.1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