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行政决策法治化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建设,加快推进
行政决策法治化论文文献综述
张华民[1](2019)在《加快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一文中研究指出为了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保证决策效率,国务院于今年5月8日公布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并已于9月1日正式施行。《暂行条例》的施行不仅是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而且也为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建设提供了实践范本,对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在贯彻落实《暂行条例》过程中,从加快推进(本文来源于《群众》期刊2019年19期)
马建刚,张志飞[2](2019)在《不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叁门峡讯(河南法制报马建刚特约张志飞)近日,叁门峡市委政法委、市直工委、市文明办、市法学会在该市文博城联合举办了叁门峡市学习讲坛(第32期)暨“双百”法治宣讲、文明执法宣讲报告会。河南工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谭波应邀作了题为《新(本文来源于《河南法制报》期刊2019-09-03)
韩春晖[3](2019)在《行政决策法治化的重要成果——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看行政决策法治化》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很多地方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不断提升,但一些地方也存在尊重客观规律不够,听取群众意见不充分,违法决策、专断决策、应及时决策而久拖不决等问题。国务院公布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是新时代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法律依据,深刻领会《条例》的立法意义、历史定位,把握立法要求,对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意义重大。(本文来源于《云岭先锋》期刊2019年09期)
杨中原[4](2019)在《我国行政决策法治化的困境与路径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我国政治体系的不断完善,行政决策也随之越发健全。社会经济的蓬勃发展,需要行政决策法治化的支持。行政法治化主要指的是政府对多数人意志及利益的保障与实现行为的规范化体现,其被视为现代政府的主要建设内容,同时我国政府的法治化建设也需要严格遵守行政决策法治化内容要求。尽管我国在行政决策法治化上有了显着的提升,但是其与新时期的法治化内容要求仍然无法进行完美接轨,因此需要面临许多严峻的挑战。(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24期)
任雨,王利雪,张海川[5](2019)在《县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建设分析——以扬州宝应县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这是新时代地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不断完善的现实需要,也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需要。文章通过对扬州宝应县行政决策制度建构情况和依法决策实践情况的调研,提出基层政府在关系本区域内重大公共利益和经济社会发展等事项进行行政决策时,须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进一步完善合法性审查、公众参与和责任追究制度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本文来源于《浙江树人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期刊2019年04期)
王玉[6](2019)在《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一文中研究指出苏报讯(王玉)6月11日,高新区召开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暨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工作会议,要求对标找差,提质增效,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化认识,规范程序,全面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2018年,高新区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强化落(本文来源于《苏州日报》期刊2019-06-13)
刘翠芳[7](2019)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法治化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是典型的“行政国家”,在行政活动中行政决策权普遍存在,制定行政决策是具体行政活动施行的前提。但在实践中行政决策失误现象频发,行政决策背后仍然存在着腐败严重的问题,又因重大行政决策比一般行政决策更具长远性、核心性、全局性等特点。因此,有必要通过立法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在程序上的运行,这不仅是政府法治化建设的需要,更是公民政治权利、社会权利以及切身利益实现的重要保障。研究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法治化,首先要对重大行政决策与一般行政决策进行区分,并对它们所特有的价值属性进行比较分析,然后才能在程序上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严格的规制,进而达到重大行政决策内容与程序的科学与民主。国务院出台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的征求意见稿对推进我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法治化有着积极的意义,不仅对重大事项进行了中央层面的统一规定,并且在程序上规定了各个阶层参与决策与审查审议决策等五个必经程序,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纳入法治化轨道,使行政机关做出决策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避免类似“一把手决策”、“拍屁股走人”等现象的出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法治化可以规制行政主体权力,避免行政机关做出重大行政决策时不负责任、不顾后果的现象发生,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法治化在一定程度上可降低因重大行政决策失误引发的重大责任事故,可减少因重大行政决策失误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此外,从程序理论意义考虑,也有助于我国统一行政程序法的出台。但反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法治化的施行过程,其中不乏存在各种问题。首先,容易导致民主价值与行政效率价值的选择冲突,程序追求的是公正民主,然而行政管理活动的要求是高效运行,二者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上很难实现兼得,这就对此项立法在价值选择上提出了考验。其次,重大与否无法进行根本性界定,只能量化而定,这就可能扩大行政机关权力进而侵犯到人大的重大事项决定权;再加上我国“党政不分”的现状,绝大多数的决策都是由党组织做出,更使得党、人大、政府叁者在决策上不能实现主体规范化。最后是程序内容规定的不甚完善及部分重要程序(如试点试行实践程序)的缺失,容易在真正发生问题时造成巨大公共利益的损失,消耗成本巨大,且损害政府信誉,造成诸多负面影响。本文通过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从一般理论到价值意义进行了细致论述,并对发展中面临的挑战做出进一步的分析研究,提出了自己粗浅的几点建议:一是最大程度上对重大行政决策在概念上和范围上进行细化区分,将抽象概念具体化,并与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范围进行严格划分。二是规范党组织的重大决策程序,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法治化的实现治标又治本。叁是规范各项程序的具体实施措施,确保程序执行到位。四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试点试行机制,并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始末进行评估,通过评估来完善决策,并对后续决策提供借鉴。五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监督问责机制,内部与外部相结合、行政与司法相结合、并加强公众监督的力度,使重大行政决策更加公平公正,程序更加趋于完善;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的责任追究程序,鞭策决策者严格按规定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本文通过提出上述建议,致力于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法治化尽绵薄之力,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可供执行的中国路径。(本文来源于《山东师范大学》期刊2019-06-05)
张维[8](2019)在《重大行政决策活动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一文中研究指出经由500多部地方立法先行先试,中央层面终以行政法规形式,完成了我国统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立法。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行政决策是行政权力运(本文来源于《法制日报》期刊2019-05-17)
朱琦[9](2019)在《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一文中研究指出昨天,苏州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暨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工作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李亚平强调,要全面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营造更加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去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强化落实行政(本文来源于《苏州日报》期刊2019-03-20)
程通,南丽军[10](2019)在《我国地方政府行政决策程序法治化建设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地方政府行政决策程序法治化是实现依法行政必须要经历的过程,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枢纽部分。2003年出台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其第11、12点分别提出"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并"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之后国务院2008年、2010年陆续出台《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等意见,不断对完善政府决策机制、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提出新目标。本文对我国地方政府行政决策程序法治化建设存在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的建议。(本文来源于《牡丹江大学学报》期刊2019年02期)
行政决策法治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报叁门峡讯(河南法制报马建刚特约张志飞)近日,叁门峡市委政法委、市直工委、市文明办、市法学会在该市文博城联合举办了叁门峡市学习讲坛(第32期)暨“双百”法治宣讲、文明执法宣讲报告会。河南工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谭波应邀作了题为《新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行政决策法治化论文参考文献
[1].张华民.加快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J].群众.2019
[2].马建刚,张志飞.不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N].河南法制报.2019
[3].韩春晖.行政决策法治化的重要成果——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看行政决策法治化[J].云岭先锋.2019
[4].杨中原.我国行政决策法治化的困境与路径分析[J].法制博览.2019
[5].任雨,王利雪,张海川.县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建设分析——以扬州宝应县为例[J].浙江树人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2019
[6].王玉.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N].苏州日报.2019
[7].刘翠芳.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法治化研究[D].山东师范大学.2019
[8].张维.重大行政决策活动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N].法制日报.2019
[9].朱琦.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N].苏州日报.2019
[10].程通,南丽军.我国地方政府行政决策程序法治化建设探讨[J].牡丹江大学学报.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