罢免程序论文-谢双阳

罢免程序论文-谢双阳

导读:本文包含了罢免程序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选民,人大代表,罢免程序

罢免程序论文文献综述

谢双阳[1](2017)在《我国人大代表罢免程序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罢免是一种典型的自力救济方式,罢免权在本质上则是一种撤换权。拥有罢免权的公民可以将由选举产生的,但不履行职责或不称职的代议机构的代表或者国家的公职人员撤换,而不用等到任期届满。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保障选民的罢免权利,促进了民主进程,保障了选民对代表的监督。然而近几年发生的罢免人大代表的案件,反映了我国人大代表罢免制度在具体的操作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如罢免案的提出要求不明确;罢免案的审查和受理存在瑕疵,对罢免案的审查和受理并没有专门的机构进行,且针对审查也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被罢免代表的申辩权未得到充分的保障等。本文试图将我国有关罢免程序的相关规定及问题进行梳理和研究,为了更好的完善人大代表罢免程序,本文对罢免程序的提出、审查和受理、被罢免代表的申辩权以及罢免的最终决定四个环节进行研究并分别提出完善建议,具体而言就是要明确罢免案的提出要求;成立罢免人大代表的专门机构;对罢免案的审查时间加以限制;充分保障被罢免代表的申辩权;建立切实可行的罢免投票制度。(本文来源于《南京师范大学》期刊2017-08-13)

谢文英[2](2012)在《对村委会成员罢免程序有待细化》一文中研究指出3月29日,北京市十叁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北京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这是该法自2000年10月1日实施以来首次作出修改。常委会组成人员对选举程序等细节问题进行了推敲。    梁伟、李昭等委员提出,(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2-04-16)

王斌,郑烁珠[3](2012)在《完善村委会成员罢免程序》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王斌 实习生郑烁珠《北京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草案)》近日首次提请北京市十叁届人大常委会第叁十二次会议审议。修订草案增加了参选村民范围,完善了村委会成员罢免程序。    为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修订草案规定,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本文来源于《法制日报》期刊2012-04-11)

吴霞[4](2012)在《选民直接罢免人大代表程序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罢免制度是我国选举制度中富有社会主义色彩的一项制度。现行法律所构建的罢免制度并没有为选民直接罢免人大代表提供一个可靠的途径。现实要求我们必须完善我国法律关于罢免程序的规定,使选民、人大、人大代表在有法可依的情况下充分参与到罢免中来,使罢免制度有效运作,发挥应有的功效。(本文来源于《湖北警官学院学报》期刊2012年02期)

李旭,陈健[5](2012)在《眉山企业家人大代表承诺:决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一文中研究指出临近春节,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再度成为社会关注焦点。1月13日获悉,今年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创新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作用,首次清查全市企业家人大代表是否有欠薪行为,并号召全市135名企业家人大代表承诺:决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为民解忧  不能只(本文来源于《四川日报》期刊2012-01-15)

[6](2011)在《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辽宁省罢免和补选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程序的规定》的决定》一文中研究指出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对 《辽宁省罢免和补选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程序的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十条第一款修改为:“罢免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代表的决议,须报送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本文来源于《辽宁日报》期刊2011-11-01)

[7](2011)在《辽宁省罢免和补选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程序的规定》一文中研究指出(1994年7月30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5年11月25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罢免和补选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程序的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7年3月28日辽(本文来源于《辽宁日报》期刊2011-11-01)

张国强[8](2011)在《罢免人大代表需备案公告》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张国强 辽宁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近日通过了关于修改《辽宁省罢免和补选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程序的规定》的决定。    据介绍,新修订的规定增加了罢免代表公告的程序。关于罢免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代表的决议,除须报上一(本文来源于《法制日报》期刊2011-10-15)

朱福惠,黄金娜[9](2011)在《论罢免与质询程序的司法性》一文中研究指出现代各国宪法往往通过赋予议会特别刑事追究权,使其追究政府高级官员的特别法律责任,保证政府的廉洁高效。议会特别刑事追究权是立法机关享有的一种特别的司法权,具有司法性。我国宪法没有采用人大特别刑事追究制度,而是设立了罢免和质询制度使人大监督政府高级官员的违法和不当行为,但由于其程序的司法性特征不够明确,监督权运行的程序与立法工作程序相同,不利于发挥人大在监督政府方面的作用。因此,加强监督程序的司法性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应当借鉴国外议会的特别刑事追究权,通过将罢免质询分为动议、调查、辩论和表决等步骤来加强其程序的司法性建构。(本文来源于《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1年04期)

孔令泉[10](2011)在《211人联名上书要求罢免人大代表》一文中研究指出选民罢免人大代表,一般都是在人大代表涉及刑事案件或被党纪政纪处分后由官方发起,属自上而下的罢免行动。而对没有有关部门“定性”的人大代表,由选民自下而上启动罢免程序操作难度大,效果难预判。    2011年3月,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新联村党(本文来源于《民主与法制时报》期刊2011-05-02)

罢免程序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3月29日,北京市十叁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北京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这是该法自2000年10月1日实施以来首次作出修改。常委会组成人员对选举程序等细节问题进行了推敲。    梁伟、李昭等委员提出,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罢免程序论文参考文献

[1].谢双阳.我国人大代表罢免程序问题研究[D].南京师范大学.2017

[2].谢文英.对村委会成员罢免程序有待细化[N].检察日报.2012

[3].王斌,郑烁珠.完善村委会成员罢免程序[N].法制日报.2012

[4].吴霞.选民直接罢免人大代表程序研究[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2

[5].李旭,陈健.眉山企业家人大代表承诺:决不拖欠农民工工资[N].四川日报.2012

[6]..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辽宁省罢免和补选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程序的规定》的决定[N].辽宁日报.2011

[7]..辽宁省罢免和补选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程序的规定[N].辽宁日报.2011

[8].张国强.罢免人大代表需备案公告[N].法制日报.2011

[9].朱福惠,黄金娜.论罢免与质询程序的司法性[J].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

[10].孔令泉.211人联名上书要求罢免人大代表[N].民主与法制时报.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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