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立法论文-陈润

司法立法论文-陈润

导读:本文包含了司法立法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五个,人大常委会,司法工作,执法检查,衡阳市,工作汇报,副主任,备案审查,从严治党,内司委

司法立法论文文献综述

陈润[1](2018)在《以“五个坚持”打造人民信赖的人大机关 努力推动就业工作迈上新台阶、新水平》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陈润) 4月17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周农率调研组莅衡调研内务司法、立法以及就业工作。他强调,人大工作要做到“五个坚持”,把衡阳市人大机关真正建设成为政治可靠的政治机关、人民群众信赖的权力机关。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推动就(本文来源于《衡阳日报》期刊2018-04-18)

[2](2012)在《开拓创新 努力做好内务司法立法和监督——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2011年工作回眸》一文中研究指出认真做好相关立法工作,提高法规起草和审查质量起草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草案。为了进一步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支持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根据常(本文来源于《海南人大》期刊2012年02期)

李泽[3](2011)在《司法立法模式在中国法治进程中的意义》一文中研究指出司法立法模式在中国法治进程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它是司法制度改革中司法与立法交叉、衔接的重要环节。这种模式在中国法治实践中一定范围地存在着,但它的价值尚未在理论界获得合理的认同,面临着很多困境。但是,中国的社会发展、法治建设都为司法立法模式的存在、实践和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因此,在法治秩序的建构过程中应超越困境,推进中国法治进程。(本文来源于《求索》期刊2011年12期)

王保民,张燕[4](2010)在《英美法系国家的司法立法》一文中研究指出司法立法是英美法系国家一种普遍存在的实践,其以对立法的补充作用和在实践中应用灵活的特点,已经突破了英美法系的范围,在世界范围内有了长足发展,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认可。这种实践有何独特之处,是如何发展起来的,以及其存在有哪些局限等问题已进入法学者的研究视野。理清这些理论问题,既有利于合理发挥司法立法的作用,维护法律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又可以避免其超出一定限度,造成司法权力的滥用和对立法权的侵害。(本文来源于《河北经贸大学学报(综合版)》期刊2010年04期)

郭小冬[5](2009)在《对“司法立法化”的反思——以民事诉讼法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在以审判独立为研究对象的领域,学者普遍提到了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审判活动的干预,特别是强调了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对下级法院法官审判意志的干涉。除此之外,也有观点认为我国的司法解释就其性质而言已经严重超出了"解释"的范围,构成了对立法权的侵害。这种观点主张去除或限制(本文来源于《司法改革论评》期刊2009年00期)

陈志文[6](2008)在《司法立法现象之批判》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首先交待研究目的和背景以及研究的基本方法。从而提出为什么要对现行的司法立法现象进行批判,以及主要运用法律解释学的方法进行研究。第二部分主要论述司法立法现象与现行刑事诉讼法的冲突与违背之处;这部分将从法律解释的一般方法如文义解释、体系解释、扩张解释等角度指出目前司法立法化的诸多表现。第叁部分主要反思司法立法现象存在的原因及消除该现象的对策。司法立法化现象在我国出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立法不完善,需要司法进行“二次立法”,但最关键的还是法律解释的权力化观念,针对存在的现象,进一步提出解决的方法。(本文来源于《上海交通大学》期刊2008-12-08)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游伟[7](2008)在《司法、立法可以与民众达成互动吗》一文中研究指出广州许霆盗窃ATM机财物案在司法界和法学理论界引起了广泛关注与强烈反响,就该案法院裁决而言,民众舆情对我国司法乃至立法的影响或许具有一定的偶然性,但这一案件的处理过程,也暴露出我国相关立法和司法过程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引发我们对一些更深层次社会关系问题的思(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08-09-18)

詹翊[8](2008)在《论我国司法立法的可行性》一文中研究指出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呈现出了准立法的属性。这种司法立法现象发挥着弥补制定法缺陷,发展续造法律以适应现实社会状况等独特的功能,因而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但是由于与我国的立法体制和结构相悖,又缺乏民主性等原因,其存在的正当性受到质疑。实际上,只要采取适当的措施和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完全可以趋利避害,在有效发挥司法立法的独特功能的同时,消除对司法立法正当性的质疑。(本文来源于《市场周刊(理论研究)》期刊2008年04期)

杨威[9](2007)在《美国商标反淡化理论的发展及司法、立法实践》一文中研究指出美国商标反淡化理论有着广泛的影响,美国的司法、立法实践均受到其影响。在大部分州依据商标反淡化理论制定各自的州反淡化法后,美国于1995年制定了《联邦商标反淡化法》,并且先后于1999年和2006年对《联邦商标反淡化法》进行了修正。本文以历史的角度观察美国商标反淡化理论的发展及司法、立法实践,以期为我国完善相关司法、立法提供参考和借鉴。(本文来源于《湘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07年05期)

丁山[10](2007)在《美司法立法机构介入房贷危机》一文中研究指出3月28日,美国国会参议院专门就次级房屋抵押贷款问题,对美联储主席伯南克和财政部长鲍尔森进行了质询。  次级房屋贷款是专门为信用记录不佳或者资金不足的贷款人提供的一种短期内低息、中长期高息的房屋贷款品种。根据美联储的数据,2005年次级抵押贷款占美国(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07-04-02)

司法立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认真做好相关立法工作,提高法规起草和审查质量起草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草案。为了进一步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支持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根据常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司法立法论文参考文献

[1].陈润.以“五个坚持”打造人民信赖的人大机关努力推动就业工作迈上新台阶、新水平[N].衡阳日报.2018

[2]..开拓创新努力做好内务司法立法和监督——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2011年工作回眸[J].海南人大.2012

[3].李泽.司法立法模式在中国法治进程中的意义[J].求索.2011

[4].王保民,张燕.英美法系国家的司法立法[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综合版).2010

[5].郭小冬.对“司法立法化”的反思——以民事诉讼法为视角[J].司法改革论评.2009

[6].陈志文.司法立法现象之批判[D].上海交通大学.2008

[7].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游伟.司法、立法可以与民众达成互动吗[N].检察日报.2008

[8].詹翊.论我国司法立法的可行性[J].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08

[9].杨威.美国商标反淡化理论的发展及司法、立法实践[J].湘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

[10].丁山.美司法立法机构介入房贷危机[N].检察日报.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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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立法论文-陈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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