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的新颖性论文-李斌

专利的新颖性论文-李斌

导读:本文包含了专利的新颖性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隐含公开,单向阀,技术特征,压缩行程

专利的新颖性论文文献综述

李斌[1](2019)在《评“弹性阻尼体缓冲器”案兼谈专利新颖性和创造性判断中的“隐含公开”》一文中研究指出在认定证据是否存在隐含公开时,所认定的技术特征应当与所认定的技术效果与相对应。在"弹性阻尼体缓冲器"案中,本专利的技术效果是承撞头快进慢出,与之相对应的技术特征应该是沿活塞圆周安装单向阀,压缩行程时打开单向阀,回复行程时关闭单向阀,而不仅仅是沿活塞圆周安装单向阀。(本文来源于《中国科技信息》期刊2019年21期)

任海英,邵文,李欣[2](2019)在《基于专利内容新颖性和常规性的突破性发明影响因素和研发策略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目的/意义]研究专利内容新颖性和常规性与突破性发明之间的关系,为提升专利影响力,获得更多突破性发明提供新视角。[方法/过程]以发明过程和探索/利用理论为依据,使用文本挖掘方法抽取专利的标题和摘要,构建专利知识网络并设计专利内容新颖性和常规性指标,并运用负二项回归模型研究它们与突破性发明之间的关系。[结果/结论]回归结果表明,专利内容新颖性、常规性及其交互作用都会对突破性发明产生正向影响。在此基础上对发明主体的类型进行划分,针对性地提出取得突破性发明的研发管理建议。(本文来源于《情报杂志》期刊2019年02期)

殷其亮,王薇[3](2018)在《浅谈专利审查过程中新颖性宽限期的理解与适用》一文中研究指出《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叁)项规定了专利申请过程中他人未经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申请人可以提出"不丧失新颖性"的宽限期,虽然《专利法实施细则》和《专利审查指南》对提出新颖性宽限期请求的时机和证明材料等内容进行了规定,但并未对"得知"和"他人未经同意的泄露"等概念做出详细的说明或解读,而两者正是新颖性宽限期审查的重点和难点,直接决定能够接受申请人的新颖性宽限期请求、影响权利要求的新颖性和创造性。本文尝试通过具体案例的审查思路和审查过程对相关问题进行探讨,为新颖性宽限期的审查提供参考和借鉴。(本文来源于《中国发明与专利》期刊2018年S1期)

刘睿[4](2018)在《论文发表对专利新颖性的影响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论文与专利均是科研成果的表现形式,然而论文发表可能对专利新颖性产生影响。我国专利法规定,新颖性是科研成果获得专利保护的实质条件。论文的在先发表会导致科研成果成为被公众所知的现有技术,而现有技术会对专利新颖性产生影响,导致专利保护范围缩小、甚至专利权利不被授予。因此本文通过典型案例分析,研究论文发表对专利新颖性的影响现状,探究论文发表对专利新颖性的影响机制。在梳理国内外相关文献的基础上,构建论文专利指数这一统一的测度标准;选择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作为研究样本,以Web of Science与Incopat数据库作为论文与专利数据来源;定量测度以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为代表的创新主体对论文发表与专利申请的倾向性,表明各创新主体对两者重视程度的差异;在此基础上,通过对专利审查信息的检索,获取因论文发表导致专利新颖性丧失的案件,并从案件产生概率、论文专利指数、论文专利特征等方面,分析论文发表对专利新颖性的影响现状;在分析影响现状的基础上,从论文发表内容、论文发表时机和专利新颖性宽限期制度等方面,探究论文发表对专利新颖性的影响机制。研究发现,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均存在论文发表破坏专利新颖性的情况,然而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发生该情况的概率有所不同,企业发生的概率小于高校与科研院所。这与各创新主体对论文发表与专利申请的倾向有关,企业倾向于选择申请专利,较少将科研成果通过论文发表形式产出;而高校与科研院所倾向于选择发表论文,导致其出现论文发表破坏专利新颖性案件的概率增加。通过研究论文发表对专利新颖性的影响机制发现,在论文内容方面,存在与专利的雷同,这是由科研人员对两者内容没有策略性撰写导致的;在论文发表时机方面,受组织内部论文导向的影响,存在论文抢先发表的情况;在论文发表后的救济方面,与美国和日本相比,我国现行专利法对专利新颖性的宽限期限短且允许公开形式少,专利申请难以利用宽限期制度弥补新颖性的丧失。(本文来源于《大连理工大学》期刊2018-06-15)

崔龙飞[5](2017)在《论我国外观设计专利的新颖性和创造性》一文中研究指出新颖性和创造性作为影响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重要条件应受到重视。在外观设计专利新颖性条件选择上,绝对新颖性更符合我国的现实需要,同时,作为绝对新颖性条件的补充条款,外观设计专利抵触申请的适用范围中应当加入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在外观设计专利创造性条件判断上,应使用熟悉情况的使用者这一判断主体;在判断方法和内容上,笔者建议使用虚实线相结合的方法在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提交的图片或照片中清晰表达其设计要点,明确其申请的保护内容,并应以考虑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内容为基础,对产品设计进行全面的比较,而不是集中对比产品外观设计易于观察的部分。在《专利法》第四次修改草案中,延长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年限的建议对外观设计专利新颖性条件的审查不易考虑产品类型,其次外观设计专利评估报告通过对现有外观设计专利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分析有利于维护外观设计专利权的稳定性。(本文来源于《中国计量大学》期刊2017-06-01)

陶成琳,王伟,张世玉[6](2016)在《基于专利新颖性研发组合标识图的技术机会分析——以溶栓药领域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目的/意义]识别新颖专利代替由一组关键词代表的专利空白,改善技术机会识别过于主观的缺陷。[方法/过程]利用一种基于系统流程的定量方法识别专利的新颖程度。通过基于密度的局部离群点(DLOF)算法识别出新颖专利,利用技术范围指标与同类专利数量指标构建研发组合标识图。[结果/结论 ]研究结果表明,基于专利的新颖性研发组合标识图可以准确地识别出新颖专利,为技术研发提供借鉴。(本文来源于《知识管理论坛》期刊2016年04期)

王健,温国永,龙巧云[7](2016)在《关于手性药物专利申请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发明专利审查》一文中研究指出对于分子结构中含有一个手性中心的药物分子,如果现有技术中公开了该化合物的外消旋体,一般认为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利用常规技术手段必然能够拆分得到其中的R-异构体和S-异构体,从而推定该立体异构体不具备新颖性,除非申请人能够证明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现有技术无法拆分得到其中的对映体;如果某一对映异构体的活性出乎预料的好,或者某一对映异构体与其外消旋混合物活性相当,但毒性非常低,或者某一对映异构体具有与外消旋混合物完全不同的活性时,则可认可其产生了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具备创造性。(本文来源于《中国发明与专利》期刊2016年06期)

吴菲菲,栾静静,黄鲁成,张亚茹[8](2016)在《基于新颖性和领域交叉性的知识前沿性专利识别——以老年福祉技术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目的/意义]创新驱动激励下全球专利数量激增,可学习和借鉴的专利知识日益增长,但如何快速有效地从海量专利中识别出具有知识前沿性的专利,对提高创新方向选择和创新方案决策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方法/过程]论文基于知识的新颖性和领域交叉性,提出了更具知识前沿性专利的识别方法。具体思路是:首先,利用每篇专利信息中专利引用和非专利引用时间,定义技术循环周期(TCT)指标,测度专利知识的新颖性;其次,利用国际专利分类号,定义技术领域交叉度(CI)指标,测度专利知识的领域交叉性;综合集成测度的结果,给出更具知识前沿性专利的排序。最后,以老年福祉技术为例给出了具体识别过程和结果。[结果/结论]结果表明,目前老年福祉技术更具知识前沿性专利的研发主题集中在通信、治疗和老年人行动工具。(本文来源于《情报杂志》期刊2016年05期)

孟昭君[9](2016)在《浅析实用新型专利审查中明显新颖性的判断标准》一文中研究指出对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我国采用初步审查制,初步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明显实质性缺陷审查,明显实质性缺陷审查中包括是否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即明显不具备新颖性的审查。为了避免一些明显不具备新颖性的专利申请获得专利权,国家知识产权局实用新型审查部在坚持初步审查方式的前提下,通过不断加强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明显新颖性审查,提高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质量。经过一段时间的明显新颖性审查,笔者作为一名审查员,对于实用新型专利审查中明显新颖性的判断标准有了自己的一些见解,期待和大家分享与讨论。(本文来源于《中国发明与专利》期刊2016年03期)

张辉,马秋娟,邓声菊[10](2016)在《药物晶型专利的新颖性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分析了药物晶型检测鉴定中所涉及的峰位置、峰强度、测量误差、差异峰数等,结合专利案例探讨了与之相关的新颖性问题,以及由此延及的专利侵权、专利保护等专利问题。分析表明,药物晶型的新颖性审查仍然有许多基准需要统一、完善,在无相关司法判例具体指导的情况下,药物晶型建议遵循"一晶型一专利"的保护原则,以使新颖性的审查与后续的保护相衔接,由此促进药物晶型的良性创新与保护。(本文来源于《中国新药杂志》期刊2016年05期)

专利的新颖性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目的/意义]研究专利内容新颖性和常规性与突破性发明之间的关系,为提升专利影响力,获得更多突破性发明提供新视角。[方法/过程]以发明过程和探索/利用理论为依据,使用文本挖掘方法抽取专利的标题和摘要,构建专利知识网络并设计专利内容新颖性和常规性指标,并运用负二项回归模型研究它们与突破性发明之间的关系。[结果/结论]回归结果表明,专利内容新颖性、常规性及其交互作用都会对突破性发明产生正向影响。在此基础上对发明主体的类型进行划分,针对性地提出取得突破性发明的研发管理建议。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专利的新颖性论文参考文献

[1].李斌.评“弹性阻尼体缓冲器”案兼谈专利新颖性和创造性判断中的“隐含公开”[J].中国科技信息.2019

[2].任海英,邵文,李欣.基于专利内容新颖性和常规性的突破性发明影响因素和研发策略分析[J].情报杂志.2019

[3].殷其亮,王薇.浅谈专利审查过程中新颖性宽限期的理解与适用[J].中国发明与专利.2018

[4].刘睿.论文发表对专利新颖性的影响研究[D].大连理工大学.2018

[5].崔龙飞.论我国外观设计专利的新颖性和创造性[D].中国计量大学.2017

[6].陶成琳,王伟,张世玉.基于专利新颖性研发组合标识图的技术机会分析——以溶栓药领域为例[J].知识管理论坛.2016

[7].王健,温国永,龙巧云.关于手性药物专利申请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发明专利审查[J].中国发明与专利.2016

[8].吴菲菲,栾静静,黄鲁成,张亚茹.基于新颖性和领域交叉性的知识前沿性专利识别——以老年福祉技术为例[J].情报杂志.2016

[9].孟昭君.浅析实用新型专利审查中明显新颖性的判断标准[J].中国发明与专利.2016

[10].张辉,马秋娟,邓声菊.药物晶型专利的新颖性探讨[J].中国新药杂志.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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