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 大力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论文文献综述)
徐杰[1](2021)在《基于要素配置效率改进的东北地区产业结构优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是现阶段东北地区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步入新常态以来,东北地区经济增速再次放缓,明显低于首轮振兴期间增长水平,此次下滑暴露出东北经济发展存在更深层次的结构性矛盾,亟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目前,东北地区依赖粗放式要素投入的经济增长模式尚未完全扭转,要素配置仍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市场在要素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还未能充分发挥,要素产业间流动仍存在制度性约束。缺乏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是导致要素在产业部门间配置低效的原因之一,进而了引发供需结构不匹配、过度投资、产能过剩等一系列问题。“结构红利假说”观点认为产业结构调整能够引致要素配置效率变化,这种要素在产业部门间有效流动引发的生产效率变化对经济增长具有贡献作用。对此,研究以要素配置效率改进为目标进行产业结构优化,对于解决当前东北地区经济衰退问题具有一定实践意义。供给侧改革作为打通经济循环堵点、提升供给体系质量的关键,是当前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主线。结合供给侧改革内容,东北地区结构调整应从供给端入手,重视生产环节供给因素对产业结构优化的影响,从根本上解决阻碍结构调整的“卡脖子”问题。为此,本文对东北地区产业结构调整问题进行研究,以经济再次下滑为问题切入点,以产业结构优化为核心内容,通过对优化目标、影响因素进行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最终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基于“问题提出-理论研究-实证分析-政策研究”的思路设计,本文结合东北地区经济发展制度背景和现实阻碍,综合运用多种方法进行研究。本文主要研究内容与结论归纳如下:(1)分析了东北地区产业结构演进历程与现状。新中国成立以来,东北产业结构演进可分为四个阶段,各阶段具有明显制度性特征,且存在偏离一般规律现象。现阶段,东北工业增长乏力倒逼经济发展对一、三产业依赖程度加深,三大产业占全国份额均呈下降态势,亟待加速产业结构优化。(2)构建了基于要素配置效率改进的产业结构优化理论分析框架。要素在产业部门间有效流动与重置,即配置效率改进能够提升经济产出效率。面对深层次结构性矛盾,产业结构优化应以要素配置效率改进为目标,合理化有助于提升要素分布聚合质量,而高度化则能通过促进要素向高层次产业部门转移,实现配置效率改进目的。进一步结合供给侧改革内容,从生产环节入手,对影响产业结构优化的供给侧因素进行研究。(3)实证检验了东北地区产业结构优化对要素配置效率改进的影响效应。采用随机前沿分析对东北要素配置效率变化FAEC进行估算,结果表明FAEC大致经历了两次“先升后降”,其对TFP增长具有明显贡献,但程度在逐渐减弱。采用长面板数据模型,运用LSDV法、“OLS+PCSE”法、IV-GMM法等估计策略实证检验产业结构优化对FAEC的直接影响,结果表明合理化程度越高越有助于要素配置效率改进,而高度化与要素配置效率改进呈显着负相关,反映出东北工业增长乏力下的被动“去工业化”导致了产业结构“虚高度化”,不利于要素配置效率改进。(4)进一步对产业结构优化的供给侧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运用GPCA构建各项供给因素的综合评价指数。同样设定长面板数据模型进行回归分析,整体来看,高质量供给因素有利于推动产业结构向合理化及高度化方向演进。综合以上研究,提出东北地区产业结构优化政策建议。与既往文献相比,本文的创新体现在以下方面:(1)本文拓宽了东北经济衰退问题研究视角。结合当前东北经济形势与振兴发展要求,提出以产业结构优化为核心的结构调整方案,对调整方向及重点予以明确。通过全面剖析东北产业结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与障碍,本文提出应以要素配置效率改进为目标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在进一步研究中,结合供给侧改革内容,探讨了产业结构优化的供给侧影响因素,为东北地区经济发展提出结构调整新思路。(2)对以要素配置效率改进为目标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进行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以往文献不乏对“结构红利假说”的检验,但从合理化和高度化双重维度定性和定量分析产业结构优化对要素配置效率改进影响的研究成果相对缺乏。因此,本文将相关研究进行扩展,不仅对理论机制进行探讨,同时,采用实证方法对影响效应进行检验,得到更加全面的研究成果。另外,在测度要素配置效率时,对传统资本存量估算方法进行有益改进,充分结合并比较已公布数据,提出永续盘存法估算标准步骤,得到改革开放以来的省际三次产业资本存量数据。(3)运用GPCA构造了供给因素综合评价指数。结合供给侧改革内容考察供给因素给对产业结构优化的影响具有一定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尝试从多角度构建以劳动力、资本、技术创新及制度创新为主的供给因素评价指标体系,运用GPCA得到各项供给因素综合评价指数及总指数,为进一步实证检验供给因素对产业结构优化的影响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
王世雪[2](2021)在《改革开放以来党关于东北振兴战略实施的政策演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东北地区是我国重要的工业基地和农业基地,解决好东北发展问题关乎国家发展大局,党中央历来重视东北发展问题。迄今为止,东北振兴已然取得了丰硕成果,东北振兴战略成为党中央关注东北地区的专有代名词。因此,在新时代的今天,探索党关于东北振兴战略实施的政策演变历程,对于明确新一轮东北振兴政策的着力点,促进政策落地生花意义重大。本文以改革开放为时间节点,以纵向梳理和横向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系统研究改革开放以来党关于东北振兴战略实施的政策演变历程,旨在深刻剖析每一阶段的政策内容和实施效能,从而揭示中国共产党东北振兴战略的演进轨迹。文章由以下六方面内容构成。第一部分主要致力于为文章整体研究奠定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区域分工协作思想和生产力平衡布局原则,中国共产党几代中央领导集体为实现国家协调发展提出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为改革开放以来党关于东北振兴战略实施的政策演变研究提供了逻辑起点。第二部分主要致力于为文章整体研究奠定现实基础,东北地区在国家发展中历来占据重要战略地位,从社会主义建设初期的“共和国长子”到改革开放后的“东北现象”,“东北振兴”为何而来?第三部分主要致力于政策演变历程研究,将其划分为三个阶段,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企业技术改进为重点的老工业城市改造,十六大以来以东北地区为重点的老工业基地经济振兴,十八大以来新一轮全面振兴东北。厘清每一阶段党中央为实现不同程度的东北振兴所出台的政策,深入挖掘不同时期东北振兴的侧重点。第四部分主要致力于政策演变特点研究,通过综合分析每一阶段的政策内容及其着力点,得出政策演变具有明显的问题导向和意识,政策发展具有由表及里、由点到面的特点,政策调整坚持传统性与创新性的统一。第五部分主要致力于政策实施效能研究,综合来看,每一阶段的东北振兴政策都产生了积极效应,但也都存在短板。十八大以前的东北振兴政策重在解决短期的经济发展问题,忽视了长期可持续发展问题,而十八大以后的新一轮东北振兴更加注重全方位振兴。第六部分主要致力于总结政策演变的现实启示,以总结性的视角宏观把控党关于东北振兴战略的经验启示,旨在为中国共产党东北振兴战略的丰富和完善提供基本遵循。
高俊娟[3](2020)在《“一五”时期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历史考察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新中国成立之后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党和政府制定实施了国民经济发展第一个五年计划。在“一五”时期,东北地区作为重点建设的工业基地,基本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重工业体系,曾为我国经济发展、人民政权的巩固做出巨大贡献。但是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世纪以来,东北老工业基地由于工业的体制机制矛盾,导致发展跟不上国家形势,在全国经济发展的能见度每况愈下。因此,党中央、国务院适时提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重大决策,吹响了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的时代号角。为了更好地贯彻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政策,有必要对“一五”时期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历史进行考察研究,因为只有了解清楚了一个事物的过去,才有可能更好的认识其现在和畅想其未来。基于此,本文的写作以“一五”时期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的进程为线索,呈现该时期东北工业建设实践情况,归纳其建设的历史成就,并总结其发展经验。本文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具体运用文献研究法、历史研究法等研究方法,首先陈述论文选题背景和选题意义、介绍当前国内外学术界对本选题密切相关的议题的研究现状;其次梳理“一五”时期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的时代背景,展现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的天时、地利、人和的历史必然性;再次梳理“一五”时期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的三大进程——起步阶段、发展阶段和基本建成阶段;最后从重工业基地、城市化进程、巩固人民政权、支援全国建设四个方面归纳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的成就,以及从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区位优势、借鉴先进经验三个方面总结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历史经验。“一五”时期是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建设的开端,是新中国工业化建设的重要一环,对“一五”时期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历史进行考察研究,有利于东北老工业基地在新时代的振兴发展和转型发展。因此,对“一五”时期的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历史考察研究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吕慧娜[4](2020)在《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文中认为“二战”后,各国都处于国内经济恢复与发展、国际上经济赶超竞赛的时代背景,面对国内区域发展不平衡的景象,各国普遍开展了以对特殊落后区域的重点开发以及对国土资源的综合性开发为主要形式的国家区域援助,在国际上形成了由国家(政府)对区域市场“失灵”进行干预的援助浪潮。国内,伴随着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和推进,欠发达地区的发展成为缩小区域差距的关键环节,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在改变欠发达地区贫穷落后面貌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是,随着援助实践的逐步开展,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甚至存在的必要性都饱受质疑。在此背景下,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价值和当代品性值得我们重新反思。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作为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益倾斜性配置的主要路径,在缩小区域差距方面仍具有现实意义;另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本身存在诸多局限,主要表现在:援助对象识别缺乏明确的标准、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因制度缺陷而大打折扣、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不完善等方面。为此,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制度上的完善,成为当下该制度突破发展困境的有力举措。域外主要国家在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援助时,多采用“立法先行”的调控模式,通过法律制度的规定性和强制性,保证了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的强制性,且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实践证明,通过法律制度保障国家区域援助的长效供给是正确的选择,这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完善提供了重要的经验启迪。当前学界提出对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加强法制保障的着述并不鲜见,但令人遗憾的是,当前关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建设的研究,要么仅停留在观点提出层面,要么止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文化和伦理等高度,呈现出模糊化的研究态势。至今尚未有从经济法独有的研究视角,将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或观念,通过具体的法律制度设计,搭建起国家区域援助法律制度框架,为国家区域协调发展的法治化提供制度理论支撑。本选题之创作初衷即源于经济学提出国家区域援助急需法制保障,而法学研究却并未跟进的现状。笔者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进一步揭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并通过法学视角为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援助方式选择和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提供些许制度理论上的参考与借鉴,并期望成果能够引起国家区域援助相关部门的关注与重视。本文除了引言与结语之外,共包括七章,内容分别为:第一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和制度要素。首先,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区域”、“援助”、“区域援助”、“国家区域援助”等进行界定。关于“区域”,区域经济学、区域地理学、区域政治学、区域社会学等学科都进行了大量的先期研究,但并未对区域的概念形成共识。法学学科中法理学、行政法和经济法等部门法对区域的界定,也是各家之言,范畴不一。为此,笔者对不同学科关于“区域”的界定进行了梳理,在借鉴各学科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将“区域”界定为“一国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关于“援助”,笔者对脱胎于国际层面发达国家或地区对欠发达国家或地区提供发展援助的援助理念进行了追溯,在此基础上,将“援助”界定为资源从一个国家或地区到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自愿转移,且这里的“资源”泛指一切能转化为生产利益的资料、资金、能源、服务、工作人员、知识或其他资产。关于“区域援助”,范围涉及到国际、国内两个视角和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而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涉及的“区域援助”主要是中观层面,即一国范围内中央政府或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分别称为“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综上,可以将“国家区域援助”界定为一国中央政府通过直接投入或政策推动的方式对其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进行的资源转移。为了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一步展开研究,笔者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要素进行了解构,并将援助前期需要明确的援助对象、援助过程中需要选择的援助方式和援助结束后需要进行的绩效评估和结果应用作为重要的制度要素,为后文研究奠定基础。第二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本章主要讨论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首先,明确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产生主要源于国家职能的演进。国家从最初的安全保障职能到后来的经济调节职能的演进,使其从以往的“守夜人”角色转变为国家宏观经济的管理者和微观经济的调节者。而随着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的加剧,使国家又肩负起“中观经济的协调者”的重任,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即是这一职责的内容之一。一般而言,国家区域援助义务是指将国家所负有的援助欠发达区域的职责进行义务化规定的一种强制性规范。从逻辑根源上看,国家所负有的对各区域进行平等保护的职责要求,正是国家对先天资源禀赋条件恶劣的欠发达区域具有区域援助义务的内在根源;对历史上作出过“特殊牺牲”的区域进行成本的延期支付或补偿,是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产生的历史根源。其次,将发展权引入区域领域,使欠发达地区获得与发达地区同样的区域发展权利。区域能否作为发展权的主体,建立在区域是否具有法律主体地位的基础之上。本文认为,区域具有法律主体地位,能够成为发展权的主体,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传统的主体制度无法有效应对区域问题;法律主体发展史表明,赋予“区域”以法律主体地位具有很大的可能性和制度空间;从法律主体意志要素、能力要素和道德要素方面分析,“区域”与法律主体要素相契合;“区域”作为区域政策等制度供给的概念主体已经普遍化,且区域合作协议显示了“区域”作为契约主体全面符合法律主体资格标准,同时,区域环保公益诉讼反向肯定了区域的法律主体地位,可见,区域主体性得到实践佐证,也是实践所需;从价值分析角度来看,赋予区域主体地位是为了区域市场秩序,实现区域正义;等等。综上,区域利益作为法律调整的对象是时代的产物,区域主体也是对法律主体扩张理论和“非法人团体或其他组织”等当代社会崭新的第三类主体类型出现的有力佐证,区域作为法律主体具有正当性法律基础。由此,发展权主体由“人”向“区域”的扩展,使得发展权的内涵发生了重大变革。从内容上来看,区域发展权应包含一系列权利,包括获得信息权、参与权、融资权、获得援助权、获得法律救济权等;同时,区域发展权应以培育和提升欠发达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为主要内容。从权利实现上看,区域发展权需要宪法保障,笔者建议在第四条之前增加一条针对“区域”的宪法保护规定,明确提出保护区域发展权,并将保护的对象区域进行列举;区域发展权实现须进行结构性分配,对于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造血式”援助能帮助其实现自我发展,对于其他不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输血式”援助仍具有现实意义。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有利于实质正义的实现。正义理论经历了从形式正义到实质正义的转变,在区域层面表现为“区域正义”。针对区域市场出现的“非正义”现象,对区域结构中的弱质主体进行法律制度上的区别对待,进而使弱质主体获取与强质主体对等的发展权利,此种实质正义的实现就是“区域正义”。要实现“区域正义”就必须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利倾斜”,而国家区域援助就是“权利倾斜”配置的有效路径。总之,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与区域发展权构成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权义架构”,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法律视域的研究和架构提供了合理性依据,同时,国家区域援助对“区域正义”的追求,充分体现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治意义和实践价值。第三章——“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本章主要讨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立法现状、政策规范及存在的法律问题。首先,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经历了从萌芽到正式形成,再到推动立法的发展过程。自建国伊始,我国区域发展层面就存在“援助”萌芽;直到改革开放初期,“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标志着我国以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为主要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体系正式形成;世纪之交以来,我国陆续实施战略性扶贫、“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地区崛起”等战略,极大地扩张了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内容,同时,由国家层面推动的区域援助立法工作也使得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逐渐走向制度化、法律化。其次,我国目前并没有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专门立法,援助理念大多散落在各部门法法律的个别条款之中。通过对我国成文法和政策法规的梳理,笔者发现,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较多问题:国家区域援助前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国家区域援助过程中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国家区域援助后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性的强制性缺失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存在的必要性、时代意义和当代品性深受诟病。本文主要针对这三个方面,从法学视角进行制度分析,以期重塑国家区域援助的制度价值。第四章——“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本章主要讨论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立法规定、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目标和原则,以及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首先,美国、日本和欧盟国家区域援助立法中都明确了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达到标准的才有权接受援助。其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是国土规划中的区域规划层面。在国土空间规划方面,我国现行的主要法规政策包括《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等,根据这些政策要求,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进行科学识别必须建立在“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要求基础之上,对现行有效的国土空间规划内容进行整合,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相衔接。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重要内容,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专项规划,具体内容包括援助对象的识别及对应的识别标准。笔者在综合分析区域经济发展历程和早期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过去存在且延续至今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边境地区、贫穷地区和实际发展中出现困难的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划定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并拟构了各援助对象识别的地域单元标准和识别标准,建议通过“基本法+单行法”的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立法规定。在与现行立法的衔接方面,区域规划相关的现行立法被统一囊括进国土空间规划中,与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相关的立法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专项规划,并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的组成部分。第五章——“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各类型援助对象区域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和区域金融支持制度。首先,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根据域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分类以及我国针对不同区域在不同历史发展时期所采用的援助方式,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了由直接援助和间接援助构成的援助方式体系,本文主要研究以财政援助、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为主构成的直接援助方式。在此基础上,笔者尝试性地构建了我国未来国家区域援助援助方式组合适用体系,以期发挥各项援助方式及相关制度的“合力”。其次,区域财政援助制度。根据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存在的立法质量不高、制度安排与制度目标自相矛盾、转移支付结构在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增长方面的作用有限、缺乏细化的用途限制、缺乏统筹安排和项目衔接调整等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完善建议:加强对国家区域财政援助的立法规定,并对现存的转移支付项目进行整合和清理,同时重视转移支付程序的立法工作;税收返还应放弃“基数法”,改采特定税种税收返还法;结构上应提高专项转移支付的比重;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的细化规定,包括资金所占项目的比例、援助资金与区域发展所需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的关系、资金的拨付时间、使用限制等方面;转移支付项目设置注重统筹协调安排,增设“转移支付调整费”用于转移支付项目的衔接和协调成本支出;等等。再次,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与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相辅相成,部分财政援助需要依靠区域税收优惠措施来实现,二者在进行国家区域援助中联系紧密,组合适用,不可分割。在借鉴美国、日本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经验的基础上,笔者对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存在的问题,诸如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多集中于发达地区、地方政府变相减免税、税制结构不合理、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定不明确等,提出了以下完善建议:通过立法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税收优惠制度的规范,进一步清理、整合混乱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赋予欠发达地区一定的税收优惠调节权;逐步增加直接税在税收体系中的比重;进一步明确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则等。最后,区域金融支持制度。我国在区域金融支持方面,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为区域金融支持法律制度供给不足;银行金融机构本身制度性原因诱发“资金外流”;统一的货币政策工具引致不同的地域意义;政策性金融“政策性”功能缺位等。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完善建议:通过完善《中国人民银行法》、在区域援助基本法或单行法中规定倾斜性区域金融支持条款,加强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法律供给;通过对“总行——大区分行——中心支行——支行”一元四级的央行组织制度在职权与职责方面进行改良,在金融机构设置与职能安排上实现区域金融支持;实施区域差异化金融,对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再贷款、利率等进行差异化安排;通过设置政策性和市场性双目标、设立区域政策性银行等路径,对政策性银行的“政策性”功能进行补强。第六章——“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主体内容及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首先,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从法制思维角度而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法律制度是对国家区域援助行为“监管的监管”;从理论依据角度而言,公共产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同时,区域财政援助绩效评估作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核心构成,存在很多问题,进而引发了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绩效评估的制度思考。其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成。在对国家区域援助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生命周期”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对评估主体、评估周期、评估指标、评估结果等“结构性构成”进行细化,搭建起以时间维度和内容维度为框架的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制度,保障了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有效性及结果的合理性。再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无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进行援助无效责任追究,并通过“资格减等”对援助主体能否获得国家在援助制度中设置的各项优惠资格及优惠的级别进行降级减等,通过“回转”实现援助力量的保存,从而把积极的鼓励促进和消极的限制禁止相结合,通过奖励和惩罚实现对区域援助行为的指引和调控;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有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通过动力机制、补偿机制、风险防范机制、激励与约束机制等,有序推进相关援助对象区域退出国家区域援助,以减轻国家财政压力。第七章——“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及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首先,域外各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考察。各国区域援助普遍“立法先行”,法律体系呈现出以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为核心、以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为实施细则的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特点,对我国进行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其次,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立法应是由多层级、多位阶立法和政策等不同法律形式构成的一套法律体系,具体包括:以法律形式为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以政策、规划等形式为内容的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第一,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制定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应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同时要重视地方参与和社会参与,满足对现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进行宏观梳理和指导的立法要求。内容方面,统筹国家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涉及到援助理念、援助原则、援助对象、援助方式和绩效评估及应用的一般性规定。第二,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在单行法体系方面,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结果,我国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老少边穷地区援助单行法和困难地区援助单行法,具体包括革命老区援助单行法、少数民族地区援助单行法、边境地区援助单行法、穷困地区援助单行法、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援助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主要方式,我国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主要包括区域财政援助单行法、区域税收优惠单行法和区域金融支持单行法。在单行法形式方面,鉴于我国当下的法制环境和区域法治实践,笔者认为以法规政策为主要形式具有正当性和可行性。在单行法层级和制定主体方面,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所涉及的援助对象区域与我国行政管理层级相对应,存在国家、省、市、县、镇(乡)5个层级,因此,国土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也应在层级上分为5个层级,针对不同层级空间区域规划进行援助的单行法也相应分为5个层级,而不同层级单行法的制定主体也分别由国土资源部法规司(跨省级)、国土资源部在省级的派出机构与省级立法部门(省级且国土资源部在该省设立派出机构)、国土资源部指定人员与援助对象区域所在行政层级立法部门(省级及以下各层级且国土资源部未在该行政层级设立派出机构)承担;如果涉及到区域援助的特定援助方式,则由该援助方式所涉主管部门参与到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的起草工作中来。在单行法内容方面,要进一步细化对象识别的标准,明确特定区域援助中适用的援助方式,并对区域财政援助、区域税收优惠、区域金融支持等主要援助方式进行特殊规定。在单行法的实施与监管方面,要加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进一步编制详细规划,充分利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并维持稳定性。
刘志宇[5](2020)在《社会主义新时代龙江振兴发展研究》文中认为黑龙江省地处北国边陲,资源丰富、工业基础雄厚,在支援解放战争和新中国初期的工业化过程中发挥了巨大作用。1952年,毛泽东称哈尔滨为“共和国长子”。然而,改革开放以来,这个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长期滞后已是不争的事实。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龙江振兴发展事业给予极大关怀,习近平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亲临黑龙江考察工作。研究新时代龙江的振兴发展问题,有助于加深对其紧迫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凝聚共识,推动龙江全面、全方位的发展振兴。本文运用文献研究、系统分析法,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基本背景,对龙江振兴发展的重要问题进行了较深入的探讨。自200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以来,黑龙江的农业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外贸在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断上升,人民生活也大幅改善。但是与南方发达地区相比,龙江振兴发展的成绩是有限的,体现在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速偏低、产业结构性矛盾突出、科技创新能力偏弱等方面。实现新时代龙江全面振兴,应该大力弘扬北大荒精神、大庆精神等优秀文化传统,深刻领会习近平龙江振兴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充分汲取现实精神力量;应在结合实际省情的基础上,科学定位龙江振兴发展的基本方向,以转变陈旧观念,调整不良结构,营造适宜营商环境为重点,精准发力;紧紧抓住外部发展的有利条件,把龙江内在优势做大做强,推动龙江振兴发展工作不断取得新的突破。
曾燕南[6](2019)在《习近平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与国企改革思想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东北作为"共和国长子",在建国初期对国家经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然而,国有企业相对集中的东北地区在改革开放过程中结构转型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境,整体经济不乐观。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政策应根据东北地区经济发展的历史特点,发挥优势,剔除弊端。当前,东北地区要把握好习近平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新一届东北振兴政策的机遇,大力加强结构性改革,提升优势产业核心竞争力,统筹工业产业发展布局,其中应重点关注国有企业改革,以提高整体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郭阳[7](2019)在《经济新常态下长春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改革开放40余年,中国改革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其中,国有企业改革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占据着重要的历史地位,纵贯改革事业的主线。在经济新常态下的背景下,把握经济发展规律,打破过分追求经济增长速度的“旧常态”,探索国有企业转型路径,是推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平稳发展的必然要求。在新阶段,唯有持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方能妥善面对“新常态”带来的挑战和机遇,消除掉历史遗留的体制问题,促使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经济新常态的提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理论的新突破,是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的丰富和发展。国有企业在改革和发展过程中需要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与实践相结合,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并将其与时代特征相结合,应用到国有企业改革之中。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指明了方向,是国有企业改革的理论基础。文章以经济新常态为背景,结合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以长春市为例展开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长春市地区经济发展缓慢,国有企业普遍经济效益低,经济增速缓慢,面临着经济下行的压力,国企改革是否深化、快速、有效,决定了长春市的经济发展速度。近年来,随着全面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实施和在多方不懈的努力下,长春的国企改革也取得了一定成效和阶段性成果,在制度建设、用人机制、创新驱动等方面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一些问题依旧存在:经济效益低、债务问题严重、自主创新意识落后、人才流失严重、政企不分等等因素影响了国有企业的发展。本文以马克思经济周期理论、产权理论和供求理论为研究基础,对长春市国有企业现状加以梳理分析,总结长春市国有企业在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探讨长春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措施和建议,为我国新一轮的国有企业改革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面对新一轮东北振兴的走势与方向,长春市国有企业要审时度势、仔细分析,精心规划,将改革进行到底。
姜帅[8](2019)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法治环境建设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03年,中央提出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区域发展新战略,开启了第一轮东北振兴。在10年时间里,东北振兴通过作规划、上项目,改善发展环境等措施,取得了比较好的增长效果。在第一轮东北振兴期间,东北三省经济增长速度超过了全国的平均水平,成为自改革开放后东北经济增长相对最好的时期。然而,自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东北地区经济适应新常态的能力明显不足,从而出现经济增长整体性的下滑,并跌落到全国的后几名。这促使中央又启动了新一轮的东北振兴。如此,一个更为突出的问题摆在东北三省的面前,就是东北发展滞后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如何找到实现东北振兴的关键点?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黑龙江省代表团审议时发表的重要讲话指出:“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着力打造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好环境。”这为新一轮东北振兴提出了一个重要的方向,也可以说是东北振兴的关键点。本文就是在这一精神的引领下进行的一项研究。研究以法治环境建设对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影响为主线,进行了历史与现实相结合、机理分析和典型考察相印证的梳理和解读。作为一个完整的分析体系,文章通过对相关文献的述评,找到了本文研究的出发点,进一步整理了相关的理论基础,分别是区域经济理论、马克思主义的法律与经济的关系理论和西方经济学和法学中关于法律与经济关系的理论。在此理论基础上,对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历史和现实困境、法治环境现状及问题、对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的影响、发达国家老工业基地的经验借鉴,提出了健全东北老工业基地法治环境的构想及对策。通过这样一个研究过程,最终得出了几个结论:第一,法治环境是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重要前提;第二,法治环境是优化东北地区营商环境的重要支柱;第三,构建良好的法治环境需要制度建设、观念转变、严格执法等环节的努力。
阎宇[9](2018)在《东北老工业基地政府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本论文遵循“理论廓清-问题分解-典型经验-对策建议”的分析逻辑,探寻东北老工业基地政府管理体制机制的核心内容、主要问题和改革路径。基于对现实重大问题的核心主体——政府管理体制机制的把握,廓清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困境的理论根源,明确东北老工业基地政府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目标,为区域发展营造良好的产业生态环境。全文共分七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部分,主要包括三个部分:一是研究缘起和研究意义。研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政府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对于破解制约东北地区改革、发展和稳定的整体性问题和体制机制障碍,促进我国区域经济转型发展与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指导意义。从学术价值看,本研究弥补了东北老工业基地体制机制改革研究中对公共管理视角关注的不足,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方面构建起优化产业生态环境的理论分析框架,推动基于产业生态环境优化的政府“软环境”建设能力的研究。从应用价值看,本研究有助于明确东北老工业基地政府在产业生态环境优化中的经济职能定位,有助于突破制约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的政府管理体制机制障碍,为寻求和探索出一条切实可行的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道路提供决策支持。二是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现有研究主要集中于区域经济发展,老工业基地发展衰退原因、振兴对策等方面。整体言之,当前研究还存在一些不足,具体体现为:第一,往往从经济学角度,或从宏观的区域经济发展的角度研究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路径,很少从公共管理的视角、从政府经济职能的角度研究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面临的政府管理体制机制问题和解决对策。第二,关于东北老工业基地经济发展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产业结构调整,对“亲清型”营商环境构建、工业化和信息化“两化融合”、“政产学研金介用”协同等体制机制问题的研究较为零散,还没有形成系统性的、宏观体制和微观机制相结合的分析框架。第三,已有研究主要关注产业结构、资源禀赋、要素配置等经济“硬实力”因素对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作用,较少关注政府优化产业生态环境这一“软实力”的研究。三是研究思路与方法。本论文围绕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中的政府管理体制机制问题及对策开展研究,在研究结构设计上,遵循“问题寻找——理论架构——经验考察——改进路径”的分析进路。研究方法包括:专家访谈法、问卷调查法、案例研究法、比较分析法、社会实验法。第一章是规划与服务:基于产业生态环境优化的东北地区政府经济职能定位。主要包括四个部分:一是基于产业生态环境优化的政府经济职能定位、主要内容及其与体制机制的内在联系。政府的经济职能由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和经济稳定三个部分组成。地方政府在行使经济职能的过程中,存在着经济职能错位的问题,主要表现为经济规划职能越位和经济服务职能缺位。这就需要调整政府经济规划职能的侧重,填补政府经济服务职能的不足,推动两个职能的协同发展,才能充分发挥政府作用,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释放改革红利。二是基于产业生态环境优化的东北老工业基地政府经济规划职能存在的问题。政府干涉国有企业的正常经营和管理活动。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程度浅、层次低。三是基于产业生态环境优化的东北老工业基地政府经济服务职能存在的问题。营商环境塑造不力,民营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居高不下。“政产学研金介用”整合力度不足、协同机制不畅。四是基于产业生态环境优化的东北老工业基地政府优化经济规划职能和经济服务职能的路径。重新设计政府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构建工业化和信息化两化深度融合机制,立足全局制定产业发展规划,进行顶层设计。同时,填补经济服务职能的不足,加大经济性公共服务的供给力度;塑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构建“政产学研金介用”协同机制。第二章是从共生到自主:国有企业依附式经营及分类改革模式探讨。主要包括四个部分:一是东北老工业基地政府与国有企业“共生”体制的基本特征,主要体现为政府干预资源配置,使国有企业从中受益;国有企业替政府分担社会职能,自身效率低下。二是东北老工业基地政府与国有企业“共生”体制的成因,如政府扮演“保护人”角色与国有企业的“依附式”经营;人员的自由调动;国有企业的“企业办社会”职能。三是东北老工业基地国有企业分类改革的推进路径,如加强公益类国有企业与功能性国有企业的信息公开,推进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市场化。四是混合所有制改革下竞争类国有企业高层领导人员治理机制的完善,需要对企业高层分类管理,内外监督“双管齐下”,采用多元化的激励机制。第三章是从疏远到亲清:民营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与亲清型营商环境构建。主要包括四个部分:一是民营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内容与特点。民营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内容主要包括:民营企业必须执行政府制定的某些规章制度时所需支出的经济成本、时间成本、人力成本、机会成本;民营企业在享受政府职能服务或职能外延服务时而支出的经济成本。政府管制是制度性交易成本产生的根源,而且,民营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形式多样、内容广泛。二是东北老工业基地民营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过高的危害在于:不利于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抑制了民营企业自身的发展;不利于构建良好的政商关系。三是东北老工业基地民营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过高的原因,如“放管服”改革不够彻底;政府部门职责交叉、重叠,部门机构有待优化;市场机制不健全。四是降低东北老工业基地民营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的路径,如构建亲清型政商关系,完善政府公共服务,完善政府监管机制,完善市场机制,为民营企业提供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第四章是从分离到衔接:智能制造的产业生态脱嵌与“两化”深度融合。主要包括五个部分:一是工业化和信息化“两化融合”的含义及条件。工业化和信息化“两化融合”是指将电子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工业生产,使信息化成为工业企业管理与发展的重要手段。大力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工业化和信息化“两化融合”的条件包括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科学技术的发展、政策层面的引导、配套设施的建设、资金人才层面的支持。二是东北老工业基地工业化和信息化“两化融合”的背景与现状。工业化和信息化“两化融合”发展指数、信息化发展指数等定量指标逐渐提高;推进“三网融合”、智能制造、“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等工作进展迅速;信息化产业的投入和产出不断增长,信息化建设稳步发展。三是东北老工业基地工业化和信息化“两化融合”进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产业布局、配套服务、产业环境、政策环境等方面。四是东北老工业基地工业化和信息化“两化融合”发展落后的原因,主要体现于产业内部、政策、企业等方面。五是解决东北老工业基地工业化和信息化“两化融合”发展问题的对策,如加强产业引领,完善产业布局;健全配套服务及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加强政策引导,完善政策环境。第五章是从碎片到整合:科技成果转化阻滞与政产学研金介用的协同。主要包括四个部分:一是“政产学研金介用”协同创新模式的形成。21世纪以来,随着“产学研”合作对资金的巨大需求和主体之间合作形式的多样化,促使金融机构和科技中介机构加入这一模式,金融机构为“产学研”之间的合作提供多样化的资金支持,中介机构则发挥着衔接各方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由此,“政产学研金介用”创新模式在新环境下应运而生。二是东北老工业基地“政产学研金介用”协同机制存在的问题,如科研成果本地转化率低;科研机构的成果与企业需求之间供需不匹配;信息平台架构简单,平台使用率低;投融资风险高,资本需求保障不足;“政产学研金介用”协同机制失衡。三是东北老工业基地“政产学研金介用”协同机制整体失衡的原因,如科技中介机构不成熟、市场环境不健全、政府配套政策不完善。四是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政产学研金介用”协同的对策建议,如完善“政产学研金介用”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投融资政策体系建设;引入第三方科技成果评价服务;完善科技成果的推介服务;推进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完善中介服务;推动政府公共政策体系创新,营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环境;加强政府培育“双创”环境的能力。第六章是结论。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主要观点。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现实层面来看,政府需要发挥经济规划和经济服务职能。通过调整经济规划职能的侧重,理顺政府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构建工业化和信息化两化深度融合机制,充分释放国有企业及制造业的活力;通过加强经济服务职能建设,塑造亲清型营商环境、构建“政产学研金介用”协同机制,有效地降低市场运营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二是创新点和不足之处。创新点主要包括:第一,从产业生态环境优化的角度,界定东北老工业基地政府经济职能的内容体系;第二,从体制机制的内涵角度,提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政府管理体制机制的具体内容体系;第三,考察东北老工业基地政府与国有企业之间“唇齿式”管理体制的特征及成因;第四,分析东北老工业基地政府与民营企业之间“偏见式”管理体制的特征及成因。不足之处主要包括:第一,需要对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政府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分别进行深入的案例研究。第二,需要对东北老工业基地产业生态环境建设状况进行客观的测量与评价。
王海州[10](2018)在《新常态下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问题研究 ——以鞍山钢铁公司为例》文中认为东北地区作为新中国工业的最早发源地,在国民经济中占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东北老工业基地面临着第二次腾飞,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既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也关系到东北亚地区战略需要。本文以鞍山钢铁公司为例,分成四个部分研究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与发展问题。第一部分为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主要包括基本概念的界定和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理论基础及相关政策。第二部分为新常态下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目标及要求,阐述了新常态下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总体目标及具体目标。第三部分为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取得的成就和面临的挑战分析,以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为例,运用资料文献分析法、调研访谈法,客观分析了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取得的历史成就;当前鞍山钢铁集团自身存在主要的问题;新的形势下鞍山钢铁集团面临的挑战,实现理论研究与工作实践相结合。第四部分为新常态下鞍山钢铁集团振兴的举措,提出了以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为己任主动适应新常态;能够在实施振兴战略过程中,彻底解决好国有企业的体制性和结构性问题;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应对市场竞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相应的对策。为我国东北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参考,助力我国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企稳向好。
二、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 大力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 大力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论文提纲范文)
(1)基于要素配置效率改进的东北地区产业结构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框架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框架 |
1.3 主要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存在的不足 |
第2章 相关理论与文献综述 |
2.1 概念界定 |
2.1.1 要素、要素配置及效率内涵 |
2.1.2 产业及产业结构优化内涵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要素配置相关理论 |
2.2.2 产业结构演进理论 |
2.2.3 产业结构优化理论 |
2.3 文献综述 |
2.3.1 要素配置及其效率研究 |
2.3.2 产业结构演进及优化方向研究 |
2.3.3 产业结构优化与要素配置效率的关联性研究 |
2.3.4 供给侧改革与产业结构优化影响因素研究 |
2.3.5 东北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与经济发展相关研究 |
2.3.6 文献评述 |
第3章 东北地区产业结构演进历程及现状 |
3.1 东北地区产业结构演进历程 |
3.1.1 计划经济体制与改革过渡时期 |
3.1.2 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初期 |
3.1.3 东北振兴“黄金十年” |
3.1.4 经济新常态时期 |
3.2 东北地区产业结构现状 |
3.2.1 地区生产总值变动趋势 |
3.2.2 第一产业 |
3.2.3 第二产业 |
3.2.4 第三产业 |
3.3 东北地区要素配置低效与产业结构调整动因 |
3.3.1 结构性产能过剩与短缺并存 |
3.3.2 资源型城市转型负担沉重 |
3.3.3 国企改革与民企发展缺乏动力 |
3.3.4 被动“去工业化”引发结构失序 |
3.3.5 沉没成本效应阻碍衰退行业退出 |
3.4 东北地区产业结构优化的障碍 |
3.4.1 要素市场化改革起步较晚 |
3.4.2 劳动力转移存在制度约束 |
3.4.3 高技术产业规模扩张缓慢 |
3.4.4 服务型政府职能转变滞后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基于要素配置效率改进的产业结构优化理论框架 |
4.1 总体思路 |
4.2 要素流动与产业间再配置的效率改进机理 |
4.2.1 要素产业间流动的理论基础 |
4.2.2 要素产业间流动的前提条件 |
4.2.3 要素配置效率改进机理分析 |
4.3 产业结构优化影响要素配置效率改进的理论机制 |
4.3.1 产业结构优化的两个维度指标构建 |
4.3.2 产业结构合理化影响要素配置效率改进的机制 |
4.3.3 产业结构高度化影响要素配置效率改进的机制 |
4.4 供给侧改革下产业结构优化的影响因素理论分析 |
4.4.1 供给侧改革的提出背景与理论逻辑 |
4.4.2 产业结构优化的供给侧影响因素类别 |
4.4.3 供给因素影响产业结构优化的机理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基于要素配置效率改进的东北地区产业结构优化效应实证分析 |
5.1 东北地区要素分布结构 |
5.1.1 劳动力要素分布 |
5.1.2 资本存量估计与资本要素分布 |
5.2 东北地区要素配置效率测度 |
5.2.1 随机前沿分析与模型设定 |
5.2.2 初始回归结果与模型修正 |
5.2.3 估算过程与结果分析 |
5.3 东北地区产业结构优化指标衡量 |
5.3.1 产业结构合理化 |
5.3.2 产业结构高度化 |
5.4 研究设计与实证检验 |
5.4.1 变量选取与描述性统计 |
5.4.2 数据检验 |
5.4.3 模型设定与实证结果分析 |
5.4.4 内生性问题讨论 |
5.4.5 稳健性检验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进一步分析:东北地区产业结构优化的供给侧影响因素实证检验 |
6.1 供给因素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6.1.1 指标体系构建原则 |
6.1.2 主要评价指标分析与说明 |
6.1.3 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
6.2 供给因素综合评价指数构造与分析 |
6.2.1 全局主成分分析 |
6.2.2 数据有效性检验 |
6.2.3 提取主成分及确定指标权重 |
6.2.4 东北地区供给因素综合评价指数分析 |
6.3 研究设计与实证检验 |
6.3.1 变量选取与描述性统计 |
6.3.2 数据检验 |
6.3.3 模型设定与实证结果分析 |
6.3.4 内生性问题讨论 |
6.3.5 稳健性检验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基于要素配置效率改进的东北地区产业结构优化政策建议 |
7.1 加强人力资本培育与积累 |
7.1.1 着力提升教育体系水平 |
7.1.2 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 |
7.1.3 完善薪酬激励机制 |
7.2 优化投资结构与存量资本布局 |
7.2.1 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力度 |
7.2.2 稳固推进存量资本调整 |
7.2.3 积极探索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 |
7.3 推动产业技术进步与科技成果转化 |
7.3.1 促进产业发展与科技深入融合 |
7.3.2 加强企业自主创新与科研协作能力 |
7.3.3 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
7.4 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与政策引领作用 |
7.4.1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
7.4.2 精准制定减税降费措施 |
7.4.3 释放产业政策引领作用 |
7.5 本章小结 |
第8章 结论与未来展望 |
8.1 结论 |
8.2 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2)改革开放以来党关于东北振兴战略实施的政策演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之处 |
一、改革开放以来党提出东北振兴战略的理论渊源 |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区域协调发展理论 |
(二)中国共产党几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区域协调发展思想 |
二、改革开放以来党提出东北振兴战略的社会历史背景 |
(一)东北地区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战略地位 |
(二)社会主义建设初期东北地区的蓬勃发展 |
(三)改革开放以来东北地区发展逐渐走向“沉寂” |
三、改革开放以来党关于东北振兴战略实施的政策演变历程 |
(一)20 世纪八九十年代东北老工业城市调整改造 |
(二)党的十六大后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启动 |
(三)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的实施 |
四、改革开放以来党关于东北振兴战略实施的政策演变特点 |
(一)政策演变具有明显的问题意识和导向 |
(二)政策演变具有由表及里、由点到面的发展特点 |
(三)政策演变坚持继承传统、推陈出新 |
五、改革开放以来党关于东北振兴战略实施的政策效能评估 |
(一)20 世纪八九十年代东北老工业城市调整改造政策实施的效能分析 |
(二)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开启后政策实施的效能分析 |
(三)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政策实施的效能分析及其未来展望 |
六、改革开放以来党关于东北振兴战略实施的政策演变的现实启示 |
(一)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
(二)必须注重系统性、整体性与协调性 |
(三)必须坚持加强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 |
(四)必须坚持精准思维和高质量发展 |
(五)必须强化地方政府的政策执行力与治理能力建设 |
(六)必须建立健全政策实施的监督机制和法治保障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3)“一五”时期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历史考察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创新点摘要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与文章结构 |
(一)研究方法 |
(二)文章结构 |
四、创新点 |
第一章 “一五”时期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的历史背景 |
1.1 相关概念界定 |
1.1.1 东北地区 |
1.1.2 东北老工业基地 |
1.2 “一五”时期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的背景 |
1.2.1 国内背景 |
1.2.2 国际背景 |
1.3 建设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决策的提出 |
1.3.1 国家首选东北作为工业建设基地原因 |
1.3.2 建设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决策的提出 |
第二章 “一五”时期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历程 |
2.1 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的起步阶段 |
2.1.1 国家对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的总体安排 |
2.1.2 苏联援建东北项目的确立及分配 |
2.1.3 工业部门中的优先重点建设 |
2.2 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的发展阶段 |
2.2.1 地区分配与原料相结合的发展特点 |
2.2.2 工业管理体制与管理方法的正规化 |
2.3 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基本建成阶段 |
2.3.1 地区工业建设整体概况 |
2.3.2 基本建设和配套设施完善 |
2.3.3 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与其他地区相比较 |
第三章 “一五”时期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成就及历史经验 |
3.1 “一五”时期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成就 |
3.1.1 基本建成了特色鲜明的重工业基地 |
3.1.2 以工业为中心的城市化水平提高 |
3.1.3 大力支援了全国建设 |
3.1.4 有效巩固和维护了新生的人民政权 |
3.2 “一五”时期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的历史经验 |
3.2.1 党的领导是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的根本保证 |
3.2.2 充分发挥区位优势是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的有力支撑 |
3.2.3 有效利用先进经验是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的重要条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发表文章目录 |
致谢 |
(4)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与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 |
第一节 区域的范畴界定 |
一、区域的语义分析 |
二、不同学科中区域的内涵剖析 |
三、本文语境下区域的涵义与边界 |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的内涵与限定 |
一、援助的内涵 |
二、区域援助的界定与体系 |
三、国家区域援助的概念与体系 |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要素 |
一、援助对象 |
二、援助方式 |
三、援助绩效评估 |
第二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 |
第一节 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 |
一、国家职能的演进 |
二、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逻辑根源 |
第二节 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 |
一、发展权的变革 |
二、区域作为发展权的权利主体 |
三、区域发展权的内容与实现 |
第三节 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 |
一、实质正义的内容 |
二、实质正义在区域层面的实现 |
第三章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 |
第一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 |
一、萌芽阶段:国家区域援助的模糊概念及实践 |
二、正式形成:以“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为标志 |
三、推动立法:以《西部开发促进法》为例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立法现状与政策梳理 |
一、成文法层面 |
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层面 |
第三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 |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 |
二、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
三、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强制性缺失 |
第四章 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 |
第一节 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及相关制度概况 |
一、美国 |
二、日本 |
三、欧盟 |
四、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特点及经验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基石 |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 |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目标 |
三、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原则 |
第三节 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 |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的识别 |
二、明确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 |
三、以法律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明确规定 |
第五章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 |
一、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 |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设计 |
第二节 区域财政援助制度 |
一、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建议 |
第三节 区域税收优惠制度 |
一、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域外规定 |
二、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建议 |
第四节 区域金融支持制度 |
一、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完善 |
第六章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与应用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 |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法制思维 |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理论依据 |
三、核心:国家区域援助财政支出绩效评估 |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建 |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全生命周期” |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结构性构成” |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 |
一、国家区域援助无效责任法律制度 |
二、国家区域援助退出法律制度 |
第七章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 |
一、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概况介绍 |
二、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内容与特点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 |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构建 |
二、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创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5)社会主义新时代龙江振兴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目的与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及创新之处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创新之处 |
注释 |
第二章 龙江振兴发展的基本背景和阶段成果 |
一、黑龙江的区域基本概况 |
(一)黑龙江的自然环境状况 |
(二)黑龙江的人文环境状况 |
(三)黑龙江的产业基本状况 |
二、黑龙江老工业基地的历史贡献 |
(一)提供重要物资保障,推动工业体系建设 |
(二)贡献经济建设经验,输送大批专业人才 |
(三)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促进经济稳步发展 |
三、龙江振兴发展的阶段成果 |
(一)农业改革成绩斐然,现代化经营水平逐步提高 |
(二)对外贸易稳中有升,经济贡献率比重不断增加 |
(三)民生工作成效突出,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改善 |
注释 |
第三章 新时代龙江振兴发展的局限性和基本原因 |
一、龙江振兴发展过程中的局限性 |
(一)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速偏低 |
(二)产业结构性矛盾突出 |
(三)外商直接投资规模偏小 |
(四)科技创新能力偏弱 |
(五)劳动力、科技人才外流现象严重 |
二、制约龙江振兴发展的自然环境因素 |
(一)深处东北边陲,气候条件恶劣 |
(二)资源优势弱化,开发深度不足 |
三、制约龙江振兴发展的思想层面因素 |
(一)思维定式和保守观念浓厚 |
(二)大众创业创新积极性较低 |
(三)法治观念和服务意识不强 |
四、制约龙江振兴发展的产业层面因素 |
(一)轻重工业结构比例失衡 |
(二)农副产品附加值较小 |
(三)高新技术产业相对较少 |
(四)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凾待提高 |
(五)民营企业发展严重不足 |
注释 |
第四章 新时代龙江振兴发展的精神力量和指导思想 |
一、新时代龙江振兴发展的精神动力 |
(一)弘扬龙江干事创业的传统精神 |
(二)吸取党中央关怀的现实精神力量 |
二、新时代龙江振兴发展的根本遵循 |
(一)习近平总书记东北振兴重要指示精神 |
(二)五大理念助力龙江高质量发展 |
注释 |
第五章 新时代深入推进龙江振兴发展的对策 |
一、准确定位龙江振兴发展的基本目标 |
(一)打造独具特色产业集群 |
(二)建设法治公平市场环境 |
(三)坚持可持续经济发展道路 |
(四)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布局 |
二、全面重塑龙江振兴发展的软环境 |
(一)打破保守思想观念,增强干事创业意识 |
(二)优化龙江法治环境,营造风清气正氛围 |
(三)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抓好“关键少数” |
三、积极培育龙江振兴发展的内在动力 |
(一)完善现代农业体系,塑造农业特色品牌 |
(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规范龙江企业集团 |
(三)发展龙江民营企业,促进多元经济格局 |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经济运行效率 |
四、充分利用龙江振兴发展的外部机遇 |
(一)借鉴转型发展经验,引进高端专业人才 |
(二)加快科技体制改革,吸引高新企业落户 |
(三)改善龙江营商环境,借助外来资金活力 |
注释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6)习近平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与国企改革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东北经济的国家战略功能和贡献 |
(一)建国前东北经济发展基础 |
(二)建国以来东北成为共和国长子,支援和带动了全国经济发展 |
(三)改革开放以来东北经济发展延缓及其原因 |
二、习近平新时代东北振兴国家战略思想 |
(一)习近平新时代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国家战略提出的背景 |
(二)习近平三次东北调研思想要点 |
1.实事求是,冲破思想观念的障碍 |
2.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实质性发展 |
三、习近平新时代东北振兴思想是东北振兴和东北国有经济振兴的行动指南 |
1.统筹工业产业发展布局,着重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 |
2.提升优势产业核心竞争力,改变传统工业缺乏高新技术支撑的局面 |
(7)经济新常态下长春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目的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及创新点 |
1.2.1 研究现状 |
1.2.2 研究的创新点 |
1.3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理论基础与相关政策 |
2.1 相关概念 |
2.1.1 国有企业 |
2.1.2 经济新常态 |
2.2 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 |
2.2.1 马克思经济周期理论 |
2.2.2 马克思主义产权理论 |
2.2.3 马克思主义供求理论 |
2.3 党和国家的方针和政策 |
2.3.1 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 |
2.3.2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2.3.3 “营改增”政策 |
第三章 经济新常态下长春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现状 |
3.1 长春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基本情况 |
3.1.1 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情况 |
3.1.2 人才使用情况 |
3.1.3 技术引进情况 |
3.2 长春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面临的问题 |
3.2.1 “政企不分”的体制弊端依然存在 |
3.2.2 债务问题严重 |
3.2.3 创新驱动力不足 |
3.2.4 人才流失严重 |
第四章 经济新常态下长春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路径 |
4.1 深化国有企业管理体制 |
4.1.1 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
4.1.2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
4.1.3 加强监管力度 |
4.2 深化国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4.2.1 有效解决债务问题 |
4.2.2 有效处置僵尸企业 |
4.2.3 降低企业成本 |
4.3 完善国有企业创新体制机制 |
4.3.1 探索产学研合作新形式 |
4.3.2 扩大创新投入力度 |
4.3.3 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
4.4 加大创新人才引进与培养力度 |
4.4.1 多种渠道引进人才 |
4.4.2 聘请专家培训企业员工 |
4.4.3 委托高校培养专业人才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法治环境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
(一) 选题的背景 |
(二) 选题的意义 |
二、相关文献综述 |
(一) 国外文献综述 |
(二) 国内文献综述 |
三、研究的主要内容与方法 |
(一) 研究的框架和主要内容 |
(二) 研究的主要方法 |
四、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一) 可能的创新之处 |
(二) 研究的不足 |
第一章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老工业基地 |
二、东北老工业基地 |
三、法治环境 |
第二节 相关理论基础 |
一、区域经济理论 |
二、马克思主义的法律与经济关系的理论 |
三、西方经济学和法学关于法律与经济关系的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历史与现实问题 |
第一节 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发展历史 |
一、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的东北老工业基地 |
二、经济体制改革时期的东北老工业基地 |
三、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时期的发展 |
第二节 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现实问题 |
一、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结构问题 |
二、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观念问题 |
三、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体制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法治环境现状及问题 |
第一节 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法律体系现状 |
一、关于东北老工业基地现有的法律体系 |
二、东北老工业基地有待完善的法律体系 |
第二节 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法治环境问题 |
一、法治文化薄弱 |
二、法治意识淡薄 |
三、法律执行困难 |
第三节 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法治环境问题形成原因 |
一、经济方面的原因 |
二、社会方面的原因 |
三、历史方面的原因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法治环境对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影响分析 |
第一节 法治环境对东北老工业基地市场体制建设的影响 |
一、法治环境对培养东北老工业基地市场主体法治观念的影响 |
二、法治环境对规范东北老工业基地市场秩序的影响 |
三、法治环境对形成东北老工业基地高效率市场的影响 |
第二节 法治环境对东北老工业基地生产要素发挥作用的影响 |
一、法治环境对营商环境的影响 |
二、法治环境对劳动力集聚的影响 |
三、法治环境对资本集聚的影响 |
四、法治环境对技术集聚的影响 |
第三节 法治环境对东北老工业基地依法行政的影响 |
一、法治环境对政府管理规范化的影响 |
二、法治环境对降低政府管理成本的影响 |
三、法治环境对管理人员行为规范化的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发达国家老工业基地改造的法治经验借鉴 |
第一节 美国老工业基地振兴改造的措施与经验 |
一、出台的法律 |
二、改造的结果 |
三、借鉴的经验 |
第二节 德国老工业基地振兴改造的措施与经验 |
一、出台的法律 |
二、改造的结果 |
三、借鉴的经验 |
第三节 英国老工业基地振兴改造的措施与经验 |
一、出台的法律 |
二、改造的结果 |
三、借鉴的经验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优化东北老工业基地法治环境的构想及对策 |
第一节 健全经济法律制度形成有效法治环境 |
一、配套完善经济法律制度 |
二、优化东北老工业基地营商环境 |
三、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 |
第二节 加强人们的法治观念 |
一、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
二、普及法治文化宣传教育 |
三、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
第三节 建立完备依法行政及监督体系 |
一、完善执法体系培育良好法治环境 |
二、完善司法体系培育良好法治环境 |
三、健全内部监督机制 |
第四节 加强东北老工业基地法治环境建设的对策 |
一、强化法律服务 |
二、加强相关法治环境建设 |
三、强化法治研究 |
四、加强法治建设的多重保障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9)东北老工业基地政府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和研究意义 |
(一) 研究缘起 |
(二) 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一) 国内研究现状 |
(二) 国外研究现状 |
(三) 述评 |
三、理论基础、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 理论基础 |
(二) 研究思路 |
(三) 研究内容与框架 |
(四) 研究目标与方法 |
第一章 规划与服务:基于产业生态环境优化的东北地区政府经济职能定位.. |
一、基于产业生态环境优化的政府经济职能定位、主要内容及其与体制机制的内在联系 |
(一) 基于产业生态环境优化的政府经济职能定位 |
(二) 基于产业生态环境优化的政府经济职能的主要内容 |
(三) 基于产业生态环境优化的政府经济职能与体制机制的内在联系 |
二、基于产业生态环境优化的东北老工业基地政府经济规划职能存在的问题 |
(一) 政府干涉国有企业正常的经营和管理活动 |
(二) 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程度浅、层次低 |
三、基于产业生态环境优化的东北老工业基地政府经济服务职能存在的问题 |
(一) 政府与民营企业之间互存歧见 |
(二) “政产学研金介用”协同机制不畅 |
四、基于产业生态环境优化的东北老工业基地政府优化经济规划职能和经济服务职能的路径 |
(一) 东北老工业基地优化经济规划职能的路径 |
(二) 东北老工业基地优化经济服务职能的路径 |
第二章 从共生到自主:国有企业依附式经营及分类改革模式探讨 |
一、东北老工业基地政府与国有企业“共生”体制的基本特征 |
(一) 政府干预资源配置,使国有企业从中受益 |
(二) 国有企业替政府分担社会职能,自身效率低下 |
二、东北老工业基地政府与国有企业“共生”体制的成因 |
(一) 政府扮演“保护人”角色与国有企业的“依附式”经营 |
(二) 政府与国有企业之间领导干部的频繁调动 |
(三) 国有企业的“企业办社会”职能 |
三、东北老工业基地国有企业分类改革的推进路径 |
(一) 加强公益类国有企业与功能性国有企业的信息公开 |
(二) 推进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市场化 |
四、混合所有制改革下竞争类国有企业高层领导人员治理机制的完善 |
(一) 企业高层分类管理 |
(二) 内外监督“双管齐下” |
(三) 构建多元化的激励机制 |
第三章 从疏远到亲清:民营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与亲清型营商环境构建 |
一、民营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内容与特点 |
(一) 民营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内容 |
(二) 民营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的特点 |
二、东北老工业基地民营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过高的危害 |
(一) 不利于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
(二) 抑制了民营企业自身的发展 |
(三) 不利于构建良好的政商关系 |
三、东北老工业基地民营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过高的原因 |
(一) “放管服”改革不够彻底 |
(二) 政府部门职责交叉、重叠 |
(三) 市场机制不健全 |
四、构建亲清型营商环境的路径 |
(一) 构建亲清型政商关系 |
(二) 完善政府公共服务: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
(三) 完善政府监管机制:规范管理,强化监督 |
(四) 完善市场机制,为民营企业提供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 |
第四章 从分离到衔接:智能制造的产业生态脱嵌与“两化”深度融合 |
一、工业化和信息化“两化融合”的含义及条件 |
(一) 工业化和信息化“两化融合”的含义 |
(二) 工业化和信息化“两化融合”的条件 |
二、东北老工业基地工业化和信息化“两化融合”的背景与现状 |
(一) 东北老工业基地工业化和信息化“两化融合”的背景 |
(二) 东北老工业基地工业化和信息化“两化融合”的现状 |
三、东北老工业基地工业化和信息化“两化融合”进程中存在的问题 |
(一) 产业布局方面存在的问题 |
(二) 配套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 |
(三) 产业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 |
(四) 政策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 |
四、东北老工业基地工业化和信息化“两化融合”发展落后的原因 |
(一) 产业内部的障碍因素:产业结构不合理 |
(二) 政府方面的因素:公共服务体系不健全 |
(三) 企业自身因素:发展动力不足 |
五、解决东北老工业基地工业化和信息化“两化融合”发展落后问题的对策 |
(一) 加强产业引领,完善产业布局 |
(二) 健全配套服务及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
(三) 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
(四) 加强政策引导,完善政策环境 |
第五章 从碎片到整合:科技成果转化阻滞与“政产学研金介用”的协同 |
一、“政产学研金介用”协同创新模式的形成 |
(一) 从“产学研”到“政产学研金介用”的演变 |
(二) “政产学研金介用”协同机制的含义、特点与实质 |
二、东北老工业基地“政产学研金介用”协同机制存在的问题 |
(一) 科研成果本地转化率低 |
(二) 科研机构的成果与企业需求之间供需不匹配 |
(三) 信息平台架构简单,使用率低 |
(四) 投融资风险高,资本需求保障不足 |
(五) “政产学研金介用”协同机制失衡 |
三、东北老工业基地“政产学研金介用”协同机制失衡的原因 |
(一) 科技中介机构不成熟 |
(二) 市场环境不健全 |
(三) 政府配套政策不完善 |
四、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政产学研金介用”协同的对策建议 |
(一) 完善“政产学研金介用”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 |
(二) 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投融资政策体系建设 |
(三) 引入第三方科技成果评价服务 |
(四) 完善科技成果的推介服务 |
(五) 推进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完善中介服务 |
(六) 推动政府公共政策体系创新,营造政策环境 |
(七) 加强政府培育“双创”环境的能力 |
第六章 结论 |
一、主要观点 |
二、创新点和不足之处 |
(一) 创新点 |
(二) 不足之处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论文 |
后记 |
(10)新常态下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问题研究 ——以鞍山钢铁公司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选题背景 |
2.选题意义 |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国外研究现状 |
2.国内研究现状 |
(三) 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1.研究方法 |
2.创新之处 |
一、相关概念及基础理论 |
(一) 相关概念的界定 |
1.“新常态”的内涵 |
2.“老工业基地”及“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含义 |
3.“PPP模式” |
4.“中国制造2025” |
(二) 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理论基础及相关政策 |
1.老工业基地振兴的理论基础 |
2.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相关政策 |
二、新常态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目标及要求 |
(一) 新常态下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目标 |
1.总体目标 |
2.具体目标 |
(二) 新常态对东北老工业基地提出的要求 |
1.为我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实现奠定坚实基础 |
2.为国民经济全面发展发挥支撑作用 |
3.为经济协调发展发挥均衡作用 |
4.为老工业基地改造发挥引领作用 |
5.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新的贡献 |
三、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取得的成就和面临的挑战—以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为例 |
(一)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取得的历史成就 |
1.促进国民经济快速发展 |
2.技术装备水平大幅提升 |
3.产品结构丰富质量提升 |
4.节能减排工作成效显着 |
5.两化融合水平明显提升 |
6.资源保障取得新的进展 |
(二) 鞍山钢铁集团自身存在主要的问题及原因 |
1.体制性、结构性等深层次矛盾有待进一步解决 |
2.企业自主技术创新能力不强 |
3.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缓慢 |
4.企业多元化经营滞后 |
5.产学研协同发展不足 |
(三) 鞍山钢铁集团面临的挑战及原因 |
1.国际市场竞争更加激烈 |
2.国内同业竞争白热化 |
3.尚未形成统一、开放、自由的市场 |
四、新常态下鞍山钢铁集团振兴的举措 |
(一) 以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为己任,主动适应新常态 |
1.主动适应新常态 |
2.认清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形势 |
(二) 加快解决振兴中的体制性、结构性矛盾 |
(三) 注重产学研协同,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
1.建立自主创新体系 |
2.加强与科研单位的联合和新兴技术的应用 |
(四) 多元化经营发展,积极应对市场竞争 |
1.彻底打破单一经营模式,多元化发展 |
2.积极应对国际、国内市场竞争 |
(五)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
1.加强对高科技人才的培养与引进 |
2.加强对工人的培训 |
3.建立一支有市场理念的管理队伍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四、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 大力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论文参考文献)
- [1]基于要素配置效率改进的东北地区产业结构优化研究[D]. 徐杰. 吉林大学, 2021(01)
- [2]改革开放以来党关于东北振兴战略实施的政策演变研究[D]. 王世雪. 东北师范大学, 2021
- [3]“一五”时期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历史考察研究[D]. 高俊娟. 东北石油大学, 2020(04)
- [4]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D]. 吕慧娜.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5]社会主义新时代龙江振兴发展研究[D]. 刘志宇. 哈尔滨师范大学, 2020(01)
- [6]习近平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与国企改革思想研究[J]. 曾燕南. 上海经济研究, 2019(12)
- [7]经济新常态下长春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研究[D]. 郭阳. 延边大学, 2019(01)
- [8]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法治环境建设研究[D]. 姜帅. 黑龙江大学, 2019(02)
- [9]东北老工业基地政府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研究[D]. 阎宇. 吉林大学, 2018(12)
- [10]新常态下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问题研究 ——以鞍山钢铁公司为例[D]. 王海州. 渤海大学, 2018(12)
标签:振兴东北论文;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论文; 东北经济论文; 产业结构理论论文; 国内宏观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