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非实证研究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分析法哲学,告密者案,富勒,拉德布鲁赫
非实证研究论文文献综述
王重尧[1](2018)在《法律实证主义与法律非实证主义在告密者案中的对决——以富勒、拉德布鲁赫、哈特方案为视角的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重新审视德国二战后的告密者案,有助于澄清法律实证主义与法律非实证主义何者对于法官的裁判推理来说是有用的。富勒和拉德布鲁赫提出的两种法律非实证主义的方案,可以被法官适用于告密者案的裁判推理。而哈特对告密者案提出的备选方案,要么对于法官是毫无意义的,要么是道德上错误的。只有法律非实证主义的规范性法理学才能被法官当作裁判推理的前提,而法律实证主义者的描述性法理学对于法官应当如何裁判这个问题来说是毫不相干的。法律实证主义者应当收回他们的全部实践主张,这意味着描述性法理学是毫无现实意义的。(本文来源于《中州大学学报》期刊2018年06期)
付乾坤[2](2016)在《田野实地调查到文化的阐释:实证主义与非实证主义在民族学中的运用》一文中研究指出实证主义与非实证主义研究方法作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两种重要研究范式,它们前后相继却相互矛盾。在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等方面都存在对立,从而造成社会科学研究范式的分野。但是,实证主义与非实证主义研究范式并不是完全没有关联,在时间承继、研究目的上,它们都存在必然的联系。本文主要叙述实证主义、非实证主义的哲学发展脉络及二者在民族学研究中的运用。(本文来源于《读天下》期刊2016年18期)
徐江顺[3](2015)在《拉德布鲁赫的法律概念对当代实证主义和非实证主义之争的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哈特跟德沃金争论的问题是,法律的权威需要不需要背后的道德根基,这也是拉德布鲁赫的法律概念所要解决的问题。而拉德布鲁赫的"涉及价值的事实"的法律概念触发了哈特跟德沃金的争论。从德沃金对哈特的描述性的法律概念的批评以及二者对法律原则的地位的争论可以看出,拉德布鲁赫的法律理论启示了二战后以哈特跟德沃金关于法律概念的争论为代表的法律实证主义和非实证主义之间的论争。(本文来源于《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5年06期)
赵君,沈健[4](2015)在《实证性与非实证性哲学观下的弦论辩护》一文中研究指出弦论是当前理论物理学研究的焦点之一,由于长期未获得任何经验证据的证实,其科学性在学界历来是一个难以断定的疑难。弦论具有纯理论性、超经验性的一面,这使得科学哲学现有的实证类科学方法难以胜任评价其理论地位。戴维德将弦论内蕴的理论唯一性、理论间解释的融贯度以及与相似确证理论的关联度纳入到评估指标之内,从而揭示弦论在非实证性哲学路线上的可行性。事实上,只有将实证和非实证这两种哲学路线互补整合,才可为弦论这类纯理论性科学提供一种合理的辩护路径。(本文来源于《自然辩证法研究》期刊2015年02期)
陈永涌,霍涌泉[5](2014)在《试论心理学研究的非实证性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非实证性问题历来都是理论心理学界需要研究的重点问题。当前国际心理学的理论研究呈现出了一种苏醒和复兴的发展趋势,强实证主义的研究有所衰落,后经验主义研究日益兴盛。而我们国家的心理学仍然在不断地强化实证性研究,这必然会继续拉大与国际心理学研究水平的差距。研究心理学领域中的非实证性问题这是心理学走向成熟的标志,并为心理学的发展带来了新的生机。非实证性的心理学问题主要涉及意义问题和范式研究,其中第二次认知科学革命和后心理学理论的出现,预示了一种理论发展的转型。"后心理学理论"包括话语心理学和多元主义。"后理论"是对传统宏大叙事和"大理论"的反拨,而逐渐走向多元与解释的差异。在这个层面上,我们是离不开理论的,没有理论就没有反思性的人类生活。在"后理论时代",理论仍有着清晰的发展轨迹和走向。但总体来看,全球对于理论心理学的看法是不一致的,与实证心理学研究相比,理论分析有着相对的解释学模式。当代心理学在这个问题上的鸿沟如同柏拉图与斯金纳之间的分歧一样。即使被那种事实(超越我们当前理论范围的观点)所团团包围,理论的发展需要我们去解决现实特别的问题。如果不去这样做,科学的历史将无法被理解。对于人类来说,只顾掌握实证信息,导致系统的科学将无法得到解释。当然,拥有了组织缜密的理论时,调查事实的需求将会上升。(本文来源于《第十七届全国心理学学术会议论文摘要集》期刊2014-10-10)
高贝[6](2014)在《比较文学学科理论的两大支柱——论比较文学的实证性研究与非实证性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作为比较文学发展的第一阶段,法国学派的贡献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但长期以来,学术界对法国学派的研究大多停留在影响研究和实证的方法之上。而20世纪中叶以来,美国学派的理论则更多地体现出非实证的特点。进入新世纪以后,尽管实证性的影响研究遭受种种质疑,但无可否认的是,实证性研究并没有过时,实证性研究和非实证性研究相结合才是比较文学的正确发展方向。可以说,实证性研究和非实证性研究始终贯穿于整个比较文学学科发展的进程之中,二者共同构成了比较文学学科理论的两大支柱。(本文来源于《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4年01期)
付雅慧[7](2012)在《图书馆学研究的实证与非实证:从对立走向互补》一文中研究指出文章针对图书馆学实证研究本身存在的局限性,分析了过度推崇实证研究将导致的叁个方面的弊端: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的分离;以形式合理性代替实质合理性;以科学思维排斥人文思维。作者认为图书馆学研究中的实证方法与非实证方法之间不存在孰优孰劣的问题,应从方法一元论走向方法多元论,从方法专制走向方法民主。(本文来源于《情报资料工作》期刊2012年05期)
沈剑平,杨慧兰,操宏高,查尔斯·华菲尔德[8](2010)在《保真度——非实证项目的自适应关系以及在项目评估中的运用》一文中研究指出基于设计、实施和评估非实证项目的经验,我们提出了非常规的保真度以及项目评估的自适应关系及运用。我们发现在非实证的干预中,项目的保真性和自适应并不是对手而可以用来互相补充。这些非常规的关系扩大了项目设计和实施的评估作用。(本文来源于《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期刊2010年01期)
李补喜,杨晋[9](2009)在《上市公司锁定“大小非”实证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2008年下半年以来,以叁一重工为代表的一批上市公司主动锁定"大小非",此举有利于稳定我国股市和资本市场。但对于这些上市公司为何主动锁定"大小非",市场上众说纷纭。文章以45家锁定"大小非"的上市公司以及它们各自所在行业的830家未锁定"大小非"上市公司为样本,对其宣布锁定"大小非"前后两年(2007年~2008年)的公司业绩进行实证分析,结果发现:这45家公司的业绩在其各自行业内处于前列。因此,业绩好是这些上市公司主动锁定"大小非"的重要原因。(本文来源于《山西财经大学学报》期刊2009年S2期)
张思[10](2009)在《实证与非实证学术文章前言部分的体裁对比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叁十年来,体裁和体裁分析引起了语言学家的广泛关注。他们运用体裁分析对很多不同类型的语篇进行了分析研究。作为英语学术论文的开头部分,引言部分一共包含了叁个语步。引言写得好坏与否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这篇文章是否能被发表。虽然语言学家已经在相关领域进行了一定的研究,但是对于实证和非实证学术文章中的引言部分的语篇层面上的对比研究还非常的少。本文旨在探索从字系特征和宏观、微观结构两个角度对比分析这两种类型的学术文章中引言部分的异同之处。为进行此项研究,作者建立了由二十篇英文引言部分构成的两个语料库:实证学术文章引言语料库和非实证学术文章引言语料库。这二十篇文章取自国际着名应用语言学期刊:《应用语言学》和《特殊用途英语》。在字系特征方面,文章长度和引言长度都成为了统计的变量。总体上说本文是定量讨论与定性讨论相结合的研究。首先作者将这些变量在各数据库中出现的频率总数和其所占百分比进行统计,再通过独立样本检验来将这些难以量化的变量进行比较从而验证它们的差异显着性。结构特征方面,我们将Swales的CARS模式和语步-步骤模式分别应用于宏观和微观结构的分析上。通过对这两方面的讨论,我们总结出在字系特征上,这两类文章的引言长度存在显着性差异。同时也发现了这两类文章的宏观和微观结构上的存在许多不同之处。(本文来源于《东北师范大学》期刊2009-05-01)
非实证研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实证主义与非实证主义研究方法作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两种重要研究范式,它们前后相继却相互矛盾。在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等方面都存在对立,从而造成社会科学研究范式的分野。但是,实证主义与非实证主义研究范式并不是完全没有关联,在时间承继、研究目的上,它们都存在必然的联系。本文主要叙述实证主义、非实证主义的哲学发展脉络及二者在民族学研究中的运用。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非实证研究论文参考文献
[1].王重尧.法律实证主义与法律非实证主义在告密者案中的对决——以富勒、拉德布鲁赫、哈特方案为视角的分析[J].中州大学学报.2018
[2].付乾坤.田野实地调查到文化的阐释:实证主义与非实证主义在民族学中的运用[J].读天下.2016
[3].徐江顺.拉德布鲁赫的法律概念对当代实证主义和非实证主义之争的启示[J].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
[4].赵君,沈健.实证性与非实证性哲学观下的弦论辩护[J].自然辩证法研究.2015
[5].陈永涌,霍涌泉.试论心理学研究的非实证性问题[C].第十七届全国心理学学术会议论文摘要集.2014
[6].高贝.比较文学学科理论的两大支柱——论比较文学的实证性研究与非实证性研究[J].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
[7].付雅慧.图书馆学研究的实证与非实证:从对立走向互补[J].情报资料工作.2012
[8].沈剑平,杨慧兰,操宏高,查尔斯·华菲尔德.保真度——非实证项目的自适应关系以及在项目评估中的运用[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0
[9].李补喜,杨晋.上市公司锁定“大小非”实证分析[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9
[10].张思.实证与非实证学术文章前言部分的体裁对比分析[D].东北师范大学.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