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静河南大学河南开封475000
中图分类号:G1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41-1413(2012)03-0000-01
摘要:本文运用传播学的有关知识,对中日动漫进行了比较论证,揭示出中日动漫的差异性及其原因,并浅析日本动漫传播中的优良模式和值得中国借鉴的地方,从而寻找适合中国动漫发展的有效路径。
关键词:中国动漫;日本动漫;传播
随着人们精神生活的丰富,动漫作为文化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开始进入人们的生活。它无限夸张的情节,轻松的娱乐形式和独特的艺术魅力吸引了大批受众。
“动漫作为一种艺术文化类型,是文化信息的大众传播媒介,动画片作为电影电视片种之一,是集美术,电影与一体的独特影片形式”[1]。业内人士更把动漫产业称为21世纪的朝阳产业,在有“动漫王国”之称的日本,其发展尤为成功。“日本的漫画出版物占其出版物总量的30%,每年的漫画杂志和单行本的发售高达20亿册之多,占据了全部印刷品的三分之一”[2]。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之下,国产动漫为应对日本动漫的冲击,除借鉴其成功经验外,应探索出适合自身发展的模式,打造出高质量的优秀动漫作品。
一、传播主体
1.题材取向
动漫题材是一部动漫的灵魂和骨架,是一座坚固大楼的基座。
日本动漫受众广泛,为满足受众不同的需求,其题材极为广泛,涉及日常生活及想象领域等。最常见的有魔幻、校园和推理。除此之外还有情感类、动作类、搞笑类、冒险类、科幻类、竞技类等。且日本动漫注重反映真实情感,力求从生活的真实角度出发,通过表现生活中的细节来和观众产生共鸣。如日本著名的动漫家宫歧峻的《岁月的童话》、《圣斗士星矢》,无论是生活还是魔幻作品都能让人看到了人性化的一面。
相对而言,中国动漫题材显得较为单薄,多来源于神话传说,古典文学等,而且似乎一直无法绕出这个圈子,缺乏现代生活气息,显得沉闷又缺少新意,无法满足受众强烈的求知欲。从《宝莲灯》来看,一如既往的“好人”打败“坏人”模式,而杨戬作为故事中“坏人”的角色又让人摸不着头脑,整部影片逻辑性欠缺。由于中国人对于动画的观念还只是停留在七、八十年代,动画片归为“儿童类节目”,受这种思想的禁锢,中国动画题材也一直无法获得突破与创新。
2.人物形象
动漫中的人物形象可以说是一部动漫作品的核心,人物形象塑造得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其销量,对作品来说也有着重要的意义。
日本动漫的人物形象生动,充满童趣。以《蜡笔小新》为例,片中主人公活泼好动,爱玩爱闹,这些都将人物塑造的有血有肉,引起了观众极大的兴趣。对人物表情的处理也极其特别,在人物设计上强调明暗对比分明,形成了自己的独特风格。现在日本动画影片中青春亮丽的动画形象,已经成为青年人追求的现代时尚元素。
而中国动漫人物则给人一种不真实的感觉,片中人物都鲜有缺点,作品本希望通过这种完美的榜样对受众起到良好的教育效果,但这样做往往显得与现实生活有点脱节,毕竟任何事物都不可毫无缺陷。这使得观众将人物都“神化”了,而且认为自身永远无法企及,且动画中的人物往往缺乏鲜明的个性。
3.故事结构
日本动漫将各种情感穿插于战斗场面的优秀作品很多,多表现积极向上的主流精神。而且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人物关系错综复杂,并在其中夹杂着搞笑的喜剧元素,让观众情绪变化多端,这样的作品往往更能引起观众的兴趣。
中国动漫主要是针对儿童,故事情节较幼稚,而且总希望动漫片能起到教育作用,把忠孝礼义信夹杂其中,让作品失去了其娱乐放松的作用。而且故事情节总是平铺直叙,缺少波澜起伏,其主体几乎千篇一律宣扬智慧、美德、友谊等,这种宣教性质的作品也让观众无法提起兴趣。
4.制作技术
动画片在制作中逐渐介入了电影的拍摄手法,日本动漫在这方面做得很好,片中大量运用了电影蒙太奇的表现手法,自由地叙述时空关系,使作者获得较大的创作自由,只要画出关键性的画面,就可以表达作者的思想。这些画面有全景、特写,同一情节也可采用分镜头,显得跳跃有致,主次分明,更易被观众接受。
而中国动漫的剪辑则太过圆滑,棱角不鲜明,缺乏个性,虽然总体设计风格优雅,但画面不够夸张,构图呆板,色彩单调、背景单一化,缺乏想象力,无法调动观众的激情。作为一个大国,中国加工动画的水平虽已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但其剧本、原画、人物设定等还相对落后,以至于其规模无法发展壮大。
二、传播渠道
一部好的动漫不仅自身质量高,其流通渠道一定要畅通,要让作品被受众所知,这样才能实现它的价值。
动漫在日本已经形成了自己完善的产业链,即“产—供—销—反馈”的模式。一般采用的是先创作漫画,后改编动画的模式,这样的动漫作品质量上乘,日本人气最高的几部动漫片,多通过这种形式投资制作的;日本的出版体系是强有力的,编辑作为出版的中间力量,在作者和读者之间起了桥梁的作用,且还是对文化进行选择的社会实体,对好的动漫作品极为负责,都是要求作者再三修改后才发表。“漫画编辑不仅仅是某个杂志编辑、联络员,对于漫画家而言,他们有时甚至处在一种指导者的地位”[3];“在日本漫画的销售中,有一个“再贩制度”。“‘再贩制度’包括了两个概念,一是‘统一价格’——书店由发行商处拿书,敢于尝试新书,不至于埋没市场潜力巨大的作品;另一方面也使出版社不敢放松,杜绝粗制滥造的作品”[4],销售同时又注重后期宣传。日本动漫还涉及周边产品的销售,如玩具、食品、服饰等;在日本,编辑还负责动漫后期的反馈工作,以此来决定漫画的选择方向和可取素材,而且网上还有建有动漫网为受众提供互动服务。
在中国,动漫则仍以零散为主,未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即:“动画片—电视节目播出—图书、音像—动漫品牌授权—衍生品开发—主题公园”等环节,缺乏创新性。有的甚至还采取先动后漫的方式,使得动漫产品的质量无法保证。
三、传播效果
动漫的传播效果在中日两国也存在着极大的差异性。为了满足不同受众的需求,日本动漫的受众定位较广,而且对受众进行了细分,让他们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动漫作品。动漫在日本儿童的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娱乐和消遣之外还充当生活向导。20世纪60年代,漫画开始扮演起恋爱指南、人际关系教科书等角色,影响相当广泛。如日本著名作家吉本芭娜娜,以《泡沫》成名,现已成为日本文坛上颇受瞩目的新人,其作品被译成多种语言,备受欧美读者关注。因深受漫画的影响,她的文学作品被断言是漫画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日本动漫就是这样潜移默化地熏陶着受众,赢得了广大受众的喜爱。中国动漫仅针对学龄前儿童,忽视了对其他受众群体的开发,这也决定了其发规模一直无法与日本相比。中国动画在处理宣教和娱乐关系上也无法媲美日本,因而其传播效果也无法企及日本的高度。
通过中日两国动漫传播的对比,日本的优良经验值得中国学习和借鉴。为此,我们应做出以下方面努力:(1)扩大动漫题材的范围,对作品进行精准定位,以满足不同受众群的需求,从而达到良好的传播效果。(2)人物塑造要贴近生活,能够引起受众共鸣;(3)制作技术要加入多种元素,以提高作品的可读性和可观性,让作品更吸引观众。动漫在中国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如何结合我国实际,探索出适合中国动漫发展的传播模式,发掘具有中国特色的动漫形式是当务之急。
文献参考:
[1]谭玲,殷俊.动漫产业[M].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06,21.
[2]杨伟.少女漫画女作家[M].甘肃:宁夏人民出版社,2005,2.
[3]谭琳.帷幕后的影子英雄——漫画编辑制度浅论[J].梦幻总动员,2002,(7).
[4]朱祺.中日动漫产业运营机制比较研究[J].经济生活,2008,(10).
作者简介:李静,女,生于1986年2月24日,山西省长治市武乡县人。河南大学,2009级研究生,新闻与传播学院,新闻学专业,研究方向:编辑理论与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