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法律援助制度,运行情况,完善建议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论文文献综述
陈思泽[1](2015)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法律援助制度运行情况的调查报告》一文中研究指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法律援助制度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机构及法律服务人员,为了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各项权利的实现,对符合援助条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服务并减免法律服务费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此项制度的首要意义在于维持控辩平衡,维护司法公正,体现着“保障人权”的更深层次的宪法价值内涵。另外,此项制度对于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有着重要作用,在维护他们诉讼权益的同时,能够帮助他们更为彻底地认识并改正自身错误,促使其早日回归社会。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以及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均增加了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规定。此次对于此项制度的重要完善,是我国近年来司法制度改革所取得的重要成果之一,也为我国将来对整个法律援助制度进行持续的深化改革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本文采用调查报告的形式,以G省M市法律援助中心为考察样本,针对现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运行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获得相关数据,进而进行调研数据的归纳与分析,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研究实际运作中存在的问题,最终提出完善该制度的建议与思考。本论文的正文内容分为叁个部分进行论述。第一部分为调研情况说明,这部分首先从理论层面,明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概念内涵。其次是调研背景,说明新刑诉法及相关法规对该项制度的修改情况,以及当前整体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总体情况。再者是调研意义,阐述了该项制度对于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诉讼权利所具有的重要意义。最后笔者说明了选取M市作为调查对象的原因,以及列举本次调查报告所用的调研方法。第二部分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运行情况。这是本文的重点,也是难点。为了能够尽可能全面、深入地了解该制度在当地的实施情况,反映该制度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真实问题,笔者结合实际调研的情况,从中依次选取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情况、刑事法律援助全程化、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法律援助针对性措施、刑事法律援助经费与个案补贴情况、法律援助案件监督与评价情况等角度去采集资料和数据。第叁部分为调研结论与完善建议。首先是对于第二部分中调查所得数据,进行归纳与总结,得出具体的调查结论。其次是根据调查结论,结合国内外法律援助的实践经验,提出了拓宽法律援助经费来源,落实并完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刑事法律援助的针对性措施,落实并完善法律援助案件监督与评价体系、建立法律援助奖惩制度的叁点改进建议,希望能够为该制度的继续完善提供帮助。(本文来源于《西南政法大学》期刊2015-03-26)
纪学良[2](2012)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益保护》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几年我国经济不断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但随之而来的是犯罪率也不断呈现上升趋势,这其中又以未成年犯罪率最为突出,我们经常会看到很多关于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报道。在为这些未成年人感到惋惜的同时,我们也不禁反思为何近几年未成年犯罪率会增长的如此迅猛,未成年犯罪又折射出哪些社会和法律问题。在对未成年犯罪进行思考和研究中,我们发现很多未成年案件中存在忽视和侵害未成年人诉讼权益的问题。于是,如何保护和加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益就成为现今学界普遍关注的一个课题。近几年国家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诉讼权益不断对现有的法律、法规进行修正和完善,而且新增了相应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更是将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单独作为一个章节,可见国家对未成年犯罪的预防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高度重视。正是基于这样的大背景,选取了生活中一个真实的侵害未成年人诉讼权益的案例,案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是非常具有代表意义的。未成年人作为诉讼程序中一类特别的主体,基于对其身心特点的考虑,法律应当比照成年人犯罪制定更为特殊的规定,在惩罚未成年罪犯的同时还要注重对未成年罪犯的教育和改造,体现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就是要赋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更多的保护性权利,同时还要让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在诉讼过程中积极有效地参与进来。另一方面,对于未成年罪犯的刑罚要采取较成年罪犯更为温和的手段,以达到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目的。文章通过分析总结了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和保护未成年人诉讼权益的意义,并结合案例指出了现行法律规定和实践中对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不足。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和保障法律公平正义的实现,有针对性的从立法和司法两个层面上提出了构建和完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益的想法,并分别提出了几点具体的改善建议,以期望于在今后的实践中能对未成年诉讼权益保护的改进做出有益的推动。(本文来源于《黑龙江大学》期刊2012-10-30)
刘义辉[3](2008)在《浅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的适用与控制》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的比例较低,各地也不平衡,被羁押的未成年人在较为漫长的诉讼程序中所受到的负面影响相对较大,现状非常令人担忧。规范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的适用,有助于对未成年犯罪人的改造和自新。(本文来源于《湖南省犯罪学研究会第八次学术研讨会优秀论文集》期刊2008-11-01)
刘立霞[4](2008)在《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研究——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查是未成年人刑事司法试点项目的重要内容,本文借鉴国外的立法与司法实践,从人格行为理论及再社会化理论和未成年人的特点等方面论证了该制度产生的理论基础,以及在我国的立法与司法解释中的依据,并分析了构建我国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的设想。(本文来源于《青少年犯罪问题》期刊2008年04期)
江涌[5](2007)在《缺损与完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律师辩护权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律师辩护对于嫌疑人、被告有着明显的价值。应该加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的律师辩护权。但是,我国律师辩护权的行使存在着诸多的制度障碍,由于未成年人的律师辩护权没有与通常的律师辩护权进行区分,所以同样存在许多问题。其中的原因十分复杂。可以考虑制度创新来逐步改进、完善未成年人的律师辩护权。(本文来源于《青少年犯罪问题》期刊2007年03期)
叶青[6](2002)在《中英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保释之比较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的规定》(《北京规则》)规定:“少年司法制度应强调少年的幸福,并应确保对少年犯作出的任何反映与罪犯和违法情况相称。”对未成年罪犯在审判前慎重适用强制措施即是此一规则的司法要求,被包括中国在内的绝大多数国家所认可。一、中国对未成(本文来源于《青少年犯罪问题》期刊2002年03期)
孙兰[7](1999)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告知》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以及《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诉法》)的修订,刑事诉讼各阶段中,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保护问题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对诉讼参与人,尤其是对刑事诉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保护,是当今世界刑事诉讼发展的总趋势,同时也成为衡量一(本文来源于《青少年犯罪问题》期刊1999年01期)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近几年我国经济不断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但随之而来的是犯罪率也不断呈现上升趋势,这其中又以未成年犯罪率最为突出,我们经常会看到很多关于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报道。在为这些未成年人感到惋惜的同时,我们也不禁反思为何近几年未成年犯罪率会增长的如此迅猛,未成年犯罪又折射出哪些社会和法律问题。在对未成年犯罪进行思考和研究中,我们发现很多未成年案件中存在忽视和侵害未成年人诉讼权益的问题。于是,如何保护和加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益就成为现今学界普遍关注的一个课题。近几年国家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诉讼权益不断对现有的法律、法规进行修正和完善,而且新增了相应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更是将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单独作为一个章节,可见国家对未成年犯罪的预防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高度重视。正是基于这样的大背景,选取了生活中一个真实的侵害未成年人诉讼权益的案例,案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是非常具有代表意义的。未成年人作为诉讼程序中一类特别的主体,基于对其身心特点的考虑,法律应当比照成年人犯罪制定更为特殊的规定,在惩罚未成年罪犯的同时还要注重对未成年罪犯的教育和改造,体现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就是要赋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更多的保护性权利,同时还要让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在诉讼过程中积极有效地参与进来。另一方面,对于未成年罪犯的刑罚要采取较成年罪犯更为温和的手段,以达到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目的。文章通过分析总结了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和保护未成年人诉讼权益的意义,并结合案例指出了现行法律规定和实践中对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不足。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和保障法律公平正义的实现,有针对性的从立法和司法两个层面上提出了构建和完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益的想法,并分别提出了几点具体的改善建议,以期望于在今后的实践中能对未成年诉讼权益保护的改进做出有益的推动。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论文参考文献
[1].陈思泽.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法律援助制度运行情况的调查报告[D].西南政法大学.2015
[2].纪学良.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益保护[D].黑龙江大学.2012
[3].刘义辉.浅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的适用与控制[C].湖南省犯罪学研究会第八次学术研讨会优秀论文集.2008
[4].刘立霞.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研究——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视角[J].青少年犯罪问题.2008
[5].江涌.缺损与完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律师辩护权探析[J].青少年犯罪问题.2007
[6].叶青.中英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保释之比较研究[J].青少年犯罪问题.2002
[7].孙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告知[J].青少年犯罪问题.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