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应用论文-杨柳,宿广田,李梦欣

法律应用论文-杨柳,宿广田,李梦欣

导读:本文包含了法律应用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着作权法保护,版权保护问题,人工智能,版权归属,律师事务所,贝拉米,署名权,民事主体地位,我国着作权法,侵权行为

法律应用论文文献综述

杨柳,宿广田,李梦欣[1](2019)在《AI的“维权”之路》一文中研究指出2017年5月,AI(人工智能)“小冰”创作的诗集《阳光失了玻璃窗》被出版发行;2018年11月,佳士得以近50万美元的价格拍卖了由AI创作的画作《贝拉米家族的埃德蒙德·贝拉米》……当前,人工智能已经覆盖新闻写作、图片生成、视频与音乐创作等众多领域,谷歌(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9-12-27)

张蕾[2](2019)在《“应当”与“必须”在法律条文中的应用》一文中研究指出"应当"和"必须"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分别代表着对他人或自我不同程度的要求,但在法律条文这种特定的语境下,两者对程度的表述则趋于一致。为了达到法律语言简洁精确的目的,建议在法律条文中保留一个而舍去另一个。根据分析,文章认为,应该保留"应当",舍去"必须"。(本文来源于《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4期)

任文岱[3](2019)在《如何规制人脸识别技术滥用》一文中研究指出近日,南都个人信息保护研究中心人工智能伦理课题组发布《人脸识别落地场景观察报告(2019)》(下称报告)称,通过对同场景人脸识别应用线上线下调研发现,人脸识别应用落地还存在诸多问题,“技术先行,法律滞后,带来了监管的灰色地带。”有专家在报告发布当(本文来源于《民主与法制时报》期刊2019-12-12)

丁唯也[4](2019)在《酒店法律法规的发展与应用研究综述》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颁行,为旅游行业的规范、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其中,酒店作为旅游支柱之一,也受到相应规制,承担相应的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但因无正式的酒店法,酒店运营过程中仍存在很多问题被现存法律边缘化。(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34期)

陈志宏,何晓伟,刘洋[5](2019)在《基于多元化考核的任务驱动法在食品法律法规课程教学中的应用》一文中研究指出基于多元化考核的任务驱动法是以任务为驱动,以能力为导向,结合多元化的课程考核评价体系的新型课程教学方法。该文主要介绍了食品法律法规课程教学改革的必要性以及基于多元化考核的任务驱动法在食品法律法规课程教学中的应用实施方案,为更好地达到课程教学目标提供一定的参考。(本文来源于《安徽农学通报》期刊2019年22期)

郭英策[6](2019)在《浅谈应用型高校学生法律素养提升路径》一文中研究指出传统的高校法制教育培养注重课堂教育,在高校分类改革的大背景下,针对不同类型高校针对性地开展法制素养教育,可以更好地培养学生职业素养。当前应用型高校法制教育普遍存在课堂内容偏多、课外延伸拓展不足、学生自我教育不足等问题,针对这些突出问题,提出改进办法,转变应用型高校学生法制教育现状,增进应用型高校学生法律信任感,提升应用型高校学生法律素养,从而促进应用型高校学生全面发展。(本文来源于《科教文汇(下旬刊)》期刊2019年11期)

杨光,赵力嘉[7](2019)在《工程分包合同“背靠背”条款的法律效力及应用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基于我国工程建设领域分包合同中"背靠背"条款(pay-when-paid)广泛使用和争议诉讼频发的现实,本文结合司法实例,系统梳理了"背靠背"条款的内容和法律性质,分析了"背靠背"条款的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并在此基础上总结了总承包商援引"背靠背"合同条款的使用风险和责任义务,以期提高合同主体对此类条款的认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此外,希望立法机构重视对"背靠背"条款的研究论证,制定有关法律规定,统一司法审判规则,为处理工程分包合同领域相关纠纷提供统一的司法依据。(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33期)

高云昊[8](2019)在《电商平台的法律责任分析——《电子商务法》“通知-删除”规则的应用初探》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试从解释论角度出发,探讨《电子商务法》"通知-删除"规则对于认定电商平台法律责任的适用。通过对电商平台的法律内涵与电子商务活动的交易模式及电商平台法律性质的不同学说的分析,为探讨电商平台的法律责任提供理论框架支撑。并基于"商业能动性"的价值选择作出对电商平台的角色定位的分析,探讨其在"通知-删除"规则应用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浅析注意义务的学理观点、立法观点,总结电商平台在专利侵权纠纷中的注意义务。随后对"通知-删除"规则对电商平台法律责任的适用和后续制度安排作出分析。得出结论应重点把握"通知"及其效力、"反通知"及其效力等特殊定义的判断,同时应充分考虑利益平衡机制的适用,充分考虑基于"商业能动性"下电商平台对自身性质的定位,不宜扩大电商平台的注意义务的范畴,不宜作出不适当的、过度化的保护而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利益。(本文来源于《现代商业》期刊2019年32期)

陈晓宇[9](2019)在《人工智能在法律领域中的应用与主要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现代社会下,专注于法律领域的人工智能产业正在迅速发展。现有的法律人工智能产品,主要发挥法律检索、文书审查、审判协助和观点分析等功能。人工智能立足于这些特定的应用场景,并将自己的功能发挥到了人工所不能及的高水平。与此同时,人工智能在法律领域的应用同样面临着很多问题。人工智能的服务效果有着内在和外部两方面的限制,应用场景的安全问题同样不容忽视。综合来看,只有积极完善相关的法律规定,才能使全社会成员共享高质量的人工智能法律服务。(本文来源于《现代交际》期刊2019年21期)

肖鹏[10](2019)在《我国人类基因组编辑研究和应用的法律规制(英文)》一文中研究指出人类基因组编辑除基础研究外,在应用研究和临床应用层面大体分为体细胞基因组编辑和生殖系基因组编辑两类。前者用于疾病或残疾治疗/预防,对人类而言风险较小;后者包括疾病或残疾预防/治疗和基因增强,虽预期利益大,但存在技术、伦理、法律乃至社会诸方面的风险和问题,基因编辑婴儿事件在国内外掀起轩然大波即为明证。我国人类基因组编辑研究和应用的法律规制存在诸多不足,亟需借鉴域外相关立法,结合我国实际,明确立法指导思想、根据和原则,制定《人类基因组编辑安全法》以确立监管机制和相关制度,加强法律规制。(本文来源于《China Legal Science》期刊2019年06期)

法律应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应当"和"必须"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分别代表着对他人或自我不同程度的要求,但在法律条文这种特定的语境下,两者对程度的表述则趋于一致。为了达到法律语言简洁精确的目的,建议在法律条文中保留一个而舍去另一个。根据分析,文章认为,应该保留"应当",舍去"必须"。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法律应用论文参考文献

[1].杨柳,宿广田,李梦欣.AI的“维权”之路[N].检察日报.2019

[2].张蕾.“应当”与“必须”在法律条文中的应用[J].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9

[3].任文岱.如何规制人脸识别技术滥用[N].民主与法制时报.2019

[4].丁唯也.酒店法律法规的发展与应用研究综述[J].法制博览.2019

[5].陈志宏,何晓伟,刘洋.基于多元化考核的任务驱动法在食品法律法规课程教学中的应用[J].安徽农学通报.2019

[6].郭英策.浅谈应用型高校学生法律素养提升路径[J].科教文汇(下旬刊).2019

[7].杨光,赵力嘉.工程分包合同“背靠背”条款的法律效力及应用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9

[8].高云昊.电商平台的法律责任分析——《电子商务法》“通知-删除”规则的应用初探[J].现代商业.2019

[9].陈晓宇.人工智能在法律领域中的应用与主要问题[J].现代交际.2019

[10].肖鹏.我国人类基因组编辑研究和应用的法律规制(英文)[J].ChinaLegalScience.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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