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股权利益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紫鑫药业,深交所,利益输送,所持,农商行,板块,商业实质,定价依据,医药行业,报中
股权利益论文文献综述
本报,崔小粟[1](2019)在《紫鑫药业收深交所关注函》一文中研究指出12月16日晚,紫鑫药业收到深交所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受让方成立时间较短、注册地址接近的原因;本次交易的商业实质、出售长春农商行股权的原因,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定价的合理性,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本文来源于《中国证券报》期刊2019-12-17)
张燕,邓峰[2](2019)在《创始人控制权保持、双重股权结构与投资者利益保护——基于股东异质性视角的多案例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创始人与企业融资过程中引进的外部投资者在股东利益、股东目的、股东能力等方面均存在显着差异,随着股权的不断稀释,创始人与投资方的控制权争夺时有发生。通过合理的资源配置和制度安排保证创始人的控制权是当前理论和现实中备受关注的一个问题。本文从股东异质性视角出发,以京东和阿里巴巴两家公司作为研究对象,采用案例研究法探讨双重股权结构对创始人控制权保持与投资者利益保护的作用机理,并对双重股权制度的投资者利益保护效应提供市场反应证据,以期能为面临控制权争夺风险的企业的融资选择、公司治理结构设计提供一定的实践启示。(本文来源于《财会通讯》期刊2019年27期)
徐慧玲,陈潇阳[3](2019)在《股权集中度、股权制衡与投资者利益保护——基于湖北上市公司面板数据的实证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股份制公司成为了当前主流形式。尽管我国现有许多的法律规范公司治理,然而仍然存在诸多不足。经营者侵害股东利益、大股东侵害小股东利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市场的主体是投资者,保护市场主体,有利于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也是上市公司持续发展的核心。本文从公司治理理论出发,借用前期投资者利益保护指数研究结果,在此基础上,以2015—2016年湖北省69家上市公司为样本,综合运用描述性统计、因子分析、面板回归等计量方法,对湖北省上市公司的股权集中度、股权制衡以及投资者利益保护叁者之间的关系做了较为深入的分析,研究股权集中度、股权制衡对投资者利益保护的影响。研究发现,对于湖北省上市公司而言,大多数公司虽然股权比较集中但是目前仍处于相对控股状态,股权制衡效果比较弱。投资者利益保护与股权集中度之间的关联性不大,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有正相关关系,与股权制衡之间具有负相关关系,同时资产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分别与投资者利益保护构成正相关和负相关关系。建议湖北省上市公司应该保持合理的股权集中度,加强大股东内部的股权制衡,发挥规模经济的作用,降低资产负债率,从而增强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本文来源于《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9期)
熊锦秋[4](2019)在《实施股权激励应兼顾股东利益》一文中研究指出8月5日,某公司发布《2019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83亿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总股本的3%,激励对象共计474人,授予价格为15.46元/股,约为8月5日收盘价30.81元的一半。8月6日市场对此做出反应,股价大幅下跌。(本文来源于《证券时报》期刊2019-08-08)
陈燕青[5](2019)在《伊利股份重挫近9%》一文中研究指出【深圳商报/读创讯】( 陈燕青)受股权激励价过低冲击,机构重仓的白马股伊利股份6日低开低走放量大跌,截至收盘,该股重挫近9%,成交金额高达57.9亿元。5日晚间,伊利股份发布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向包括董事、高管在内的4(本文来源于《深圳商报》期刊2019-08-07)
石慧荣,明朗朗[6](2019)在《股权信托“董事受托人”行为标准研究——公司利益与受益人利益衡量》一文中研究指出董事受托人承担着对公司与对受益人的双重信义义务。董事受托人的职责履行充斥着公司利益与受益人利益,两者并不总是对立的——引入公平义务,允许信托事务执行中的公司利益考量,充分兼顾并公平对待双方利益;两者的冲突也一触即发——承认但限制公司利益优先,最大程度保护受益人利益,寻求双方的理性而微妙平衡。董事受托人作为一种特殊的职业经理人,其行为标准的厘定具有防范未然的价值,亦满足破冰职业经理人两难困境定纷止争的现实需要。(本文来源于《河北法学》期刊2019年09期)
田斌[7](2019)在《当代中国公司法改革对股权利益的调整及其反思》一文中研究指出自改革开放以来,公司法变化的叁大主旋律为:国企改革、中小股东保护和资本制度创新。这叁个主旋律不是各自孤立而存在的,其出发点都与立法动向紧密相连,本质上是一种股权利益的调整。从近代到现代公司法改革的过程以及结果来看,公司法的变化体现出了股权利益调整策略在中国公司法改革中处于关键地位这一现实情况。如果能对这一情况进行深刻清晰地研究,将会在当代中国公司法改革的浪潮中占据一席之地[1]。当然通过立法来理清未来改革的方向,实为明智之举,而公司内部做出的这一调整就需要进一步协调好企业和国家之间的关系。(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20期)
Xu,Ke[8](2019)在《我国金融衍生品交易构造下股权利益分离问题研究(英文)》一文中研究指出Ⅰ. INTRODUCTION The innovation of financial instruments keeps bringing challenges to the market and regulation systems. Derivatives create a variety of economic benefits and obligations which may influence the traditional legal concept in commercial(本文来源于《China Legal Science》期刊2019年04期)
张漫游[9](2019)在《严打利益输送 银保监会启动银行股权、关联交易大排查》一文中研究指出近日,监管层面对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再出重拳。为严厉打击银行保险机构股东股权违规行为及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等乱象,银保监会于7月初下发《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保险机构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关联交(本文来源于《中国经营报》期刊2019-07-15)
綦敏[10](2019)在《不知情瑕疵出资股权受让方的救济困境及突破——以公司债权人与受让方利益平衡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现行《公司法司法解释(叁)》第18条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瑕疵出资股权转让之后的出资责任分配,受让方是否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关键因素在于是否知悉瑕疵出资事实。为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该条款的知情要素在实践中容易被推定为知情或应当知情,不知情的瑕疵出资股权因此陷入救济困境。为平衡受让方与公司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应在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对实缴注册资本进行登记的基础上,对外由瑕疵出资股权转让方和受让方向公司债权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内依约定优先,无约定则依登记的实缴信息分配出资补缴责任。加强对实缴资本的公示信息建设,即解决瑕疵出资股权受让方的知情问题,又为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责任划分提供依据。(本文来源于《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S1期)
股权利益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创始人与企业融资过程中引进的外部投资者在股东利益、股东目的、股东能力等方面均存在显着差异,随着股权的不断稀释,创始人与投资方的控制权争夺时有发生。通过合理的资源配置和制度安排保证创始人的控制权是当前理论和现实中备受关注的一个问题。本文从股东异质性视角出发,以京东和阿里巴巴两家公司作为研究对象,采用案例研究法探讨双重股权结构对创始人控制权保持与投资者利益保护的作用机理,并对双重股权制度的投资者利益保护效应提供市场反应证据,以期能为面临控制权争夺风险的企业的融资选择、公司治理结构设计提供一定的实践启示。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股权利益论文参考文献
[1].本报,崔小粟.紫鑫药业收深交所关注函[N].中国证券报.2019
[2].张燕,邓峰.创始人控制权保持、双重股权结构与投资者利益保护——基于股东异质性视角的多案例研究[J].财会通讯.2019
[3].徐慧玲,陈潇阳.股权集中度、股权制衡与投资者利益保护——基于湖北上市公司面板数据的实证研究[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
[4].熊锦秋.实施股权激励应兼顾股东利益[N].证券时报.2019
[5].陈燕青.伊利股份重挫近9%[N].深圳商报.2019
[6].石慧荣,明朗朗.股权信托“董事受托人”行为标准研究——公司利益与受益人利益衡量[J].河北法学.2019
[7].田斌.当代中国公司法改革对股权利益的调整及其反思[J].法制博览.2019
[8].Xu,Ke.我国金融衍生品交易构造下股权利益分离问题研究(英文)[J].ChinaLegalScience.2019
[9].张漫游.严打利益输送银保监会启动银行股权、关联交易大排查[N].中国经营报.2019
[10].綦敏.不知情瑕疵出资股权受让方的救济困境及突破——以公司债权人与受让方利益平衡为视角[J].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