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相对人的权利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外部行政约谈,程序性权利,行政过程论,良好行政理念
相对人的权利论文文献综述
陈晓龙[1](2019)在《外部行政约谈相对人的程序性权利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外部行政约谈制度在实践中缺乏对相对人程序性权利的重视与保护,主要体现在立法、执法与司法叁方面。对此,建议从行政过程论的视角出发,以良好行政理念为基础理论,建立与健全同权力结构相平衡的约谈相对人程序权利体系。具体而言,应当遵循合理分配与明确界分、行政公正与效率、公众参与等原则,按照宏观—微观约谈过程两分法,并结合阶段性的特点,对行政约谈相对人的程序性权利内容进行探析。且在探析过程中,不仅要汲取普遍性的程序性权利,更要关注拒绝权、程序抵抗权等特殊性权利。(本文来源于《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2期)
瞿兰[2](2019)在《行政相对人权利救济的研究——以行政诉讼中行政相对人所提供视听资料的采信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现代社会科技的发展以及公民的法律意识和证据保全意识不断增强,公民开始普遍使用手机拍摄、录音录像等方式来收集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在行政诉讼中,公民作为行政相对人,其所提供的视听证据仍然处于没有明确的合法地位的状态。笔者旨在论证行政相对人所提供的视听资料的合法性、合理性,主张司法实践予以采信和认可,以期对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11期)
张诗洋[3](2019)在《行政法中行政相对人义务的权利对应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法中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与义务应该是基本对应的,但立法与执法实践并非如此,有时恰好相反,行政相对人履行了义务却没有权利对应。行政相对人义务的权利对应的理据在于:公民的权利是行政权的来源,缺失权利的行政法不是行政法本身,权利的明确,行政权的行使才具有正当性,公民权的保护才能到位。行政相对人义务的权利对应的实现需要做到:权利意识的提升,相对人权利法定范围与内容的扩大,权利推定的深度承认,以及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对应的行政主体义务的强化。(本文来源于《沈阳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2期)
王子杨[4](2019)在《我国行政允诺相对人权利救济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我国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背景下,在行政事务的管理中,行政主体对新兴的行政允诺行为倍加青睐。行政允诺具备互动性、开放性、服务性等优点,不仅可以树立政府诚实信用的正面形象,提高政府的公信力,还可以充分调动了社会公众参与行政管理的积极性,使得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可以进行良性的互动,有利于建设服务型政府与法治型政府。然而由于立法的空白和基础理论研究的不成熟,行政允诺在实践中存在违法允诺、“诺而不践”、行政相对人权利救济力度薄弱等问题。其中行政允诺相对人的权利救济问题最为突出,基于行政允诺的特性,相对人的参与程度较高,就导致相对人的权利容易受到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的侵害。目前在实践中,行政允诺相对人仅可通过行政诉讼的途径进行权利救济,权利救济的途径比较单一且救济力度非常的薄弱。另外从行政复议、行政赔偿与补偿等角度而言,行政允诺的非诉权利救济制度基本上处于缺失的状态。故需要构建和完善相应的权利救济制度,扩大相对人的权利救济途径,保障行政允诺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首先,要对行政允诺行为的基本理论问题进行梳理和探究。行政允诺行为和其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应当严格区分。行政主体发布含有允诺意思表示的规范性文件并非具体的行政允诺行为,属于一般意义上的行政规定。行政允诺行为有其独立的运行逻辑,行政允诺在整体结构上应当包含单方面的允诺意思表示和履行允诺义务的行为。行政允诺在性质上应当属于行政行为,且是独立于行政给付、行政合同、行政奖励的。其次,结合司法实践中行政允诺的案例,探明在具体的诉讼中,存在着司法审查的片面化、“实体性裁判”与“程序性裁判”并存等现状。这些行政允诺权利救济的现状,从行政相对人权利救济的角度而言,可以归结为救济途径单一和救济力度薄弱两个方面的问题。如何扩大行政允诺权利救济的途径和增强权利救济的力度,是构建其权利救济制度的核心所在。最后,构建一套行政允诺相对人权利诉讼救济与非诉救济相结合的制度,应当将行政允诺明确规定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受案范围之内,明确行政允诺权利救济的法律地位,并对行政允诺运行的各个环节做全面的审查。同时多元化的复议决定与行政判决亦是必不可少的。诉与非诉相结合的权利救济制度可以扩大行政允诺相对人权利救济的途径,增强其权利救济的力度,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倒逼行政主体规范自身的允诺行为,充分发挥行政允诺的价值,造福于政府,造福于社会,造福于人民。(本文来源于《南京师范大学》期刊2019-03-22)
张淑芳[5](2019)在《行政相对人权利拓展的法治理念》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相对人权利拓展就是使行政相对人权利在宽度、广度、深度、厚度上都有所提升,包括传统权利更加实惠、新权利产生的拓展、权利实现基础的拓展、权利享受方式的拓展和权利主体多元化。其是伴随着社会矛盾、治理方略、行政功能、利益格局等一系列变化这一新的时代背景而产生的必然要求。因为行政相对人权利拓展高度契合了民主理念、生态理念、自治理念、救助理念等这些新的时代理念,它要求政府作为服务型政府不再是简单地设计社会秩序、简单地分配社会角色、简单地处置社会关系等,而是要积极主动地为行政相对人提供公共服务。(本文来源于《社会科学辑刊》期刊2019年02期)
刘明武,张宇清[6](2018)在《试论非刑事精神障碍强制医疗启动程序中相对人的权利保护》一文中研究指出《精神卫生法》确立了非刑事精神障碍强制医疗制度,但该制度在启动程序上却有待完善的地方:一是不能很好地保障被强制医疗人的人身自由和健康权;二是在具体设计上,存在决定主体有缺陷、鉴定治疗一体化不合理、未建立告知制度、先行收治缺乏正当程序和监督制度缺乏等弊端。鉴此,应统一送治主体、确立"鉴定与治疗分离"原则、建立告知制度、取消先行收治和完善监督制度,才能充分保障被强制医疗人的合法权益。(本文来源于《医学与法学》期刊2018年04期)
李恒[7](2018)在《论我国行政执法相对人的权利保护》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执法实践中仍在存在诸多执法问题,我们不仅要通过改革行政执法体制的方式入手,通过对行政执法相对人的权利保护更有利于形成行政执法问题的解决。从而促进法治政府以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建设。(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8年08期)
马金芳[8](2017)在《叁大方面仍需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日前,民政部制定的《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笔者认为,其有诸多细节仍需完善,以下主要就其在权利义务关系、法律体系统一和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关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些建议。首先,在权利、义务与责任设(本文来源于《民主与法制时报》期刊2017-12-28)
张杰绪[9](2017)在《我国反垄断执法相对人权利保护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从我国反垄断执法相对人权利保护的现状出发,分析我国反垄断执法相对人权利保护在立法、执法和司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借鉴域外特别是欧盟和美国在反垄断执法相对人权利保护方面的成功经验,提出我国反垄断执法相对人权利保护在立法、执法、司法方面的建议。充分保障反垄断执法相对人的权利,才能有利于保证个案公正又能将行政权力限制在法律授权的框架下,并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因滥用权力而对市场经济生活带来的伤害,这有赖于立法、执法、司法及各方参与人的共同努力推进法治进步。(本文来源于《暨南大学》期刊2017-09-10)
刘月凤[10](2017)在《方法论视野中行政相对人权利体系》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相对人权利体系的意图在于将众多零散权利按照特定原则联结起来,形成一个有机整体,便于人们去掌握和利用。以往学者将价值和规范分离的研究方法未能展现出行政相对人权利体系化的清晰图景。本文的努力不在于罗列各具体权利类型,而在于探寻行政相对人权利体系的价值与规范的互动逻辑,为行政相对人权利提供体系化思考的法则,以厘清行政相对人权利体系之根本,为行政相对人权利体系建构的一般原理以及体系思维作一个初步的考察。(本文来源于《理论与改革》期刊2017年04期)
相对人的权利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随着现代社会科技的发展以及公民的法律意识和证据保全意识不断增强,公民开始普遍使用手机拍摄、录音录像等方式来收集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在行政诉讼中,公民作为行政相对人,其所提供的视听证据仍然处于没有明确的合法地位的状态。笔者旨在论证行政相对人所提供的视听资料的合法性、合理性,主张司法实践予以采信和认可,以期对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相对人的权利论文参考文献
[1].陈晓龙.外部行政约谈相对人的程序性权利探析[J].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报.2019
[2].瞿兰.行政相对人权利救济的研究——以行政诉讼中行政相对人所提供视听资料的采信为视角[J].法制博览.2019
[3].张诗洋.行政法中行政相对人义务的权利对应研究[J].沈阳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4].王子杨.我国行政允诺相对人权利救济制度研究[D].南京师范大学.2019
[5].张淑芳.行政相对人权利拓展的法治理念[J].社会科学辑刊.2019
[6].刘明武,张宇清.试论非刑事精神障碍强制医疗启动程序中相对人的权利保护[J].医学与法学.2018
[7].李恒.论我国行政执法相对人的权利保护[J].法制博览.2018
[8].马金芳.叁大方面仍需完善[N].民主与法制时报.2017
[9].张杰绪.我国反垄断执法相对人权利保护研究[D].暨南大学.2017
[10].刘月凤.方法论视野中行政相对人权利体系[J].理论与改革.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