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商业秘密的特征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商业秘密,秘密性,实用性,严格解释
商业秘密的特征论文文献综述
刘梦茜[1](2019)在《论刑法上商业秘密的构成特征》一文中研究指出刑法上的商业秘密具有以下几个客观要件:第一,商业秘密是一种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其载体可以是文字、图像也可以是实物甚至是一种操作方式;第二,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悉知的,其仅限于小部分人所知;第叁,商业机密能为权利人带来一定的利益,使得权利人的利益增加;第四;商业机密具有一定的实用性,能够运用于实际操作中;第五;商业秘密经由权利人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24期)
翟云岭,周琳[2](2012)在《商业秘密威胁性侵害之特征化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商业秘密威胁性侵害是一种虽未发生现实侵权但却对商业秘密构成一种将被必然侵权的威胁,在概念界定、行为表现、法律特征及性质认定等方面都有着显着的特征。对商业秘密威胁性侵害在上述方面的特征化研究,就是希望能认识到其特殊性,并对处于此情况下的商业秘密予以针对性的保护。(本文来源于《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期刊2012年06期)
王东勤[3](2012)在《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基本特征及其相互关系》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它们虽然都是秘密信息,但是由于自身特征的差异和作用的不同,对它们的定义和规范就有很大的差异,实际上它们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关联性,而且相互之间可以转化。(本文来源于《2012·学术前沿论丛——科学发展:深化改革与改善民生(下)》期刊2012-12-01)
周铭川[4](2008)在《论刑法上商业秘密的构成特征》一文中研究指出刑法上商业秘密应具备秘密性、价值性、实用性和管理性四要件,其中,秘密性暗含新颖性要求,价值性为实用性所限制。由于罪刑法定原则的限制,对这四个要件只能进行严格解释,故刑法上商业秘密的范围小于知识产权法上商业秘密的范围。(本文来源于《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08年01期)
周铭川[5](2008)在《论刑法上商业秘密的构成特征》一文中研究指出刑法上商业秘密应具备秘密性、价值性、实用性和管理性四要件。其中,秘密性暗含新颖性要求,价值性为实用性所限制。由于罪刑法定原则的限制,对这四个要件只能进行严格解释,故刑法上商业秘密的范围小于知识产权法上商业秘密的范围。(本文来源于《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期刊2008年01期)
张艳霞[6](2007)在《商业秘密权的权利特征及权利限制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保护商业秘密是各国立法所关注的问题,对商业秘密这一权利的相关研究由来已久,国内外学者众说纷纭,可以说是见解各异。商业秘密应定位于知识产权范畴,商业秘密权主要有相对专有性、权利保护期限的不确定性、事实上的独占性、权利保护的风险性等特征。对商业秘密权的限制主要有他人合法权益对商业秘密权的限制和来自社会公共利益的限制。(本文来源于《山东经济》期刊2007年02期)
张艳霞,魏连[7](2004)在《浅析商业秘密权的权利特征及其权利限制》一文中研究指出保护商业秘密是各国立法所关注的问题 ,对商业秘密这一权利的相关研究由来已久 ,国内外学者众说纷纭 ,可以说是见解各异。本文主要基于其应定位于知识产权范畴的观点 ,从商业秘密权的权利特征及其权利限制两方面进行了分析探讨 ,以期相关单位对其商业秘密有足够的认识(本文来源于《现代情报》期刊2004年06期)
程永顺[8](2002)在《探析商业秘密的法律特征》一文中研究指出在信息时代,商业秘密作为对权利人的生存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这类信息,越来越受到社会的重视,当前,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已成为国际性问题,在Trips协议中作了专门规定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了对商业秘密加以保护的条款以来,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商业秘密案件每(本文来源于《工人日报》期刊2002-11-16)
滕肇洪[9](2002)在《浅析商业秘密的法律特征》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中,首次正式使用了“商业秘密”这一法律术语。“商业秘密”应当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对这两个概念的定义和特征进行详细的论述尤为重要。(本文来源于《重庆叁峡学院学报》期刊2002年01期)
张蕾[10](2001)在《商业秘密法律特征及法律属性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文章从商业秘密的主义和范围入手 ,详细论述了商业秘密的保密性 ,实用性和经济价值性等特征 ,最后在评析商业秘密属性的各种观点的基础上提出了商业秘密属于知识产权属性。(本文来源于《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01年02期)
商业秘密的特征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商业秘密威胁性侵害是一种虽未发生现实侵权但却对商业秘密构成一种将被必然侵权的威胁,在概念界定、行为表现、法律特征及性质认定等方面都有着显着的特征。对商业秘密威胁性侵害在上述方面的特征化研究,就是希望能认识到其特殊性,并对处于此情况下的商业秘密予以针对性的保护。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商业秘密的特征论文参考文献
[1].刘梦茜.论刑法上商业秘密的构成特征[J].法制博览.2019
[2].翟云岭,周琳.商业秘密威胁性侵害之特征化研究[J].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
[3].王东勤.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基本特征及其相互关系[C].2012·学术前沿论丛——科学发展:深化改革与改善民生(下).2012
[4].周铭川.论刑法上商业秘密的构成特征[J].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
[5].周铭川.论刑法上商业秘密的构成特征[J].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
[6].张艳霞.商业秘密权的权利特征及权利限制探析[J].山东经济.2007
[7].张艳霞,魏连.浅析商业秘密权的权利特征及其权利限制[J].现代情报.2004
[8].程永顺.探析商业秘密的法律特征[N].工人日报.2002
[9].滕肇洪.浅析商业秘密的法律特征[J].重庆叁峡学院学报.2002
[10].张蕾.商业秘密法律特征及法律属性研究[J].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