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德国合作金融的发展特点(论文文献综述)
周永锋,张晓宁,李天峰,齐晓雪[1](2021)在《国外农村合作金融发展对我国的启示》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与新兴金融机构的兴起,为传统合作金融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学习和对比国外农村合作金融先进的管理模式,对促进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本文通过对德国、法国、美国等欧美发达国家和日本、印度等亚州国家农村合作金融发展模式的分析和特点的总结,结合我国主要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发展情况,提出了推动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合作金融发展、进一步明确农信社省级联社职能定位、建立完善保险体系防范农村合作金融风险的启示和建议。
水恒光[2](2021)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法人治理模式的路径研究》文中指出文章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的核心——"三会"制度为研究对象,指出其中的不足,通过借鉴美、德、日三国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制度的成功经验,提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建议和启示。文章认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的核心是"三会"制度的构建,即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之间的利益制衡与激励约束机制,但现有"三会"制度缺陷较为明显,提出从内、外两条路径完善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新的构想。
于海鹏[3](2021)在《河北农村合作金融研究(1996~2015)》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古人云:民以食为天。过去、现在、将来均如此。农业自古以来就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我国作为农业大国,至今农村经济依然比较落后和三农问题仍然很严峻。资金缺乏是困扰新农村建设的最大难题,就目前中国的体制和小农经济形态来说,合作经济才是中国农业实现现代化的成功之路。发展好合作经济根源在于发展农村合作金融,中国农村拥有合作金融存在和发展的土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液”。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农村金融仍然是个老大难问题,解决这个问题关键是要在体制机制顶层设计上下功夫,鼓励开展农民合作金融试点,建立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金融体系”。农村合作金融道路现在已经成为世界很多国家普遍存在且发展很成功的选择。河北是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发祥地,建国以来河北地区乃至全中国一直为农村合作金融事业而探索,目的就是解决三农问题。但是,河北乃至全中国农村合作金融事业发展一直很缓慢,农村合作金融背离合作制发展方向,指导思想存在偏差,名不副实,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和新型农村合作金融都出现了异化,这并不能证明我国不需要合作金融和没有合作金融发展的条件,而是各种其他因素限制了其发展。河北省是农业大省,河北省三农问题关乎精准扶贫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农村合作金融问题已经成为河北乃至全中国解决三农问题的重点、难点、热点,发展农村合作金融势在必行。直到1996年,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与农业银行脱钩,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走向独立发展道路,也标志着河北农村合作金融进入了独立发展的新阶段。农村合作基金会曾作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重要补充、填补了农村金融空白。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不断进行改革深化,从名称中删除了“合作”二字,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兴起。到2015年,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初步完成了股份制改革,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逐步走向商业化和股份制,成为向农村商业银行和股份制联社方向发展的走向异化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农村金融体系中,商业性金融成为主体,政策性金融发展不足,合作性金融逐步消失。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兴起,非正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大量存在,形成了以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为主,多样化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共同发展的局面。首先对农村合作金融进行了概念的界定,把河北农村合作金融分为独立发展、探索发展和快速发展三个历史阶段,探讨了河北农村合作金融发展历程,进行了正面和负面分析,分析了存在问题及原因和发展特点等问题。
周昌发[4](2020)在《乡村振兴战略下的农村合作金融制度改进》文中研究表明目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农民、农户及农业经营主体受信贷约束,金融需求很难充分满足,制约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农村合作金融体现了农村内部成员的互帮互助,对于缓解城乡金融资源配置失衡、促进乡村振兴建设有重要价值。而我国农村合作金融一直都是在政府主导下推进,游走在"自主管理"、"官办"和"准官办"的循环怪圈之中,立法上的缺失导致其发展受限。通过立法将零落分散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升为《农村合作金融法》,把长期以来探索实践的经验和有效机制法定化,彰显合作金融的自我服务和民主管理,让合作金融组织有法可依、合法经营,促进农村金融资源聚于农村、用于农村和惠于农村,为乡村振兴提供金融制度保障。
王莉[5](2020)在《普惠金融理念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法律规制研究》文中认为在新时代发展普惠金融的国家战略号召下,多年来,农合机构以其只占全国银行业资产10%的规模,承担起了超过70%的涉农贷款,成为农村地区发展普惠金融的主力军。本文在现有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以及普惠金融研究资料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律规制状况的分析研究,全面的展示普惠金融理念下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法律规制状况,并提出具体的对策建议,以期能进一步推进我国农合机构的法制化建设。本文第一部分为理论基础,主要介绍本文研究背景研究意义、普惠金融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界定及其与普惠金融之间的关系。本文第二部分为第三章,通过对普惠金融理念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法律规制的现状进行分析,概括出合作制法律法规不足、风险防范法律规制可操作性不强、相关规范性文件存在冲突、农合机构法律法规执行力弱等四个方面问题。本文第三部分为文章第四章,通过对国外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以及我国台湾地区农合机构的立法状况和法制现在进行分析,以期能够起到对国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法律规制的借鉴作用。本文第四部分为第五章,通过文章前三部分分析和论述,提出在普惠金融理念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法律规制构建中应当注重农合机构法制的特殊价值需求、明确参与主体权利区分、改进规范性文件审查方式、实施差异化金融监管模式、培育农合机构从业人员法律素养等具体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李丹[6](2019)在《J市农村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机制优化研究》文中指出完善的公司治理是商业银行稳健运营的基础,也是商业银行改革和发展的根本。我国商业银行开展公司治理起步较晚,虽然经过了多年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形似而神不似”的问题仍然较为突出。近期发生的一些标志性金融风险事件,无不折射出我国商业银行在公司治理方面的缺陷。如今国内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外部环境又极其错综复杂,在公司治理方面我国商业银行必然会遇到一些新的问题。与国内其他类型的银行相比,农村商业银行在公司治理方面的欠账不用说就更加多了。当前中小银行的上市进程明显提速,随着多家农村商业银行成功登录A股市场,监管层面对于农村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关注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2001年,江苏省在全国率先开展农信社股份制改革,J市农村商业银行就是全国首批三家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之一。本文以J市农村商业银行作为研究对象,具有一定的代表性。J市农村商业银行自改制以来,认真探索、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在服务乡村振兴、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较好地发挥了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目前,J市农村商业银行已经建立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为主要内容的“三会一层”公司治理结构,并逐步完善董事会、监事会及下设委员会的机构和人员设置、不断促进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运行和沟通机制。但是通过对J市农村商业银行实际运行过程进行跟踪考察,可以看出J市农村商业银行在公司治理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有待解决。本文结合J市农村商业银行的实际问题,参考国外发达国家农村合作银行公司治理的经验,确定了优化J市农村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机制的总体思路,并制定了J市农村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机制的优化方案,提出了优化J市农村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完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监督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以及改善农村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外部制度环境等具体措施,对于当前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和完善农村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杨肖婷[7](2018)在《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完善研究》文中认为我国农村合作金融兴起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发展至今,有近百年的历史。其发展经历了人民公社管理、成为农业银行的基层分支机构以及与农业银行脱钩等历史过程。受“计划经济”、“金融工具主义”以及“实践模式”的影响,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并没有发挥其应有作用,同时还伴随着法律性质定位不明确、立法理念严重滞后、产权制度不明晰、民主管理制度缺失、市场准入与退出制度不合理以及监管制度乏力等系列问题。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政策的实施以及农村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的逐步推进,客观上要求对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法律对策,以解决农业资金短缺、投入不足、农民和农村中小经济组织融资难以及农村金融法制化水平较低等问题。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的完善也应当围绕这个中心。从这个角度而言,就必然要将“普惠金融”理念融入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建设的全过程。应在“普惠金融”理念的指导下,以符合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需要为原则,将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确定为特殊的社会团体法人。在实行产权与管理权适度分离的前提下,允许社会团体、精准扶贫结对单位成为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产权主体,扩大资金来源范围。采取分类规制的立法框架制定统一的农村合作金融法,并在立法过程中将“金融公平”和“服务民生”作为优先的立法价值取向。同时,确立市场调节理念,合理确定政府干预范围,重视农民金融权利保护。以地域限制和从事产业性质为基础,确定社员取得资格,并采取全程留痕技术措施保障社员充分享受权利和行使权利。根据各地区不同条件,合理、差异化地确定注册资本并放宽社员退出条件,以确保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灵活性。以实现监督的民主与独立为目的,建立多元化主体、多渠道方式的监督机制,整合政府权力监督部门,建立统一的权力监督部门,形成监督合力,赋予非社员投资主体监督权,利用其不参与盈利分红、不享受借贷服务而具有的中立性特点,最大限度发挥其监督作用。建立严格的问责和追责机制,对实施违背农村合作金融组织设立目的和操作程序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追究其法律责任。随着我国“三农”政策持续推进,农民的合作、互助意识不断地增强,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前景可期,这就需要我们加快完善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为其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易威[8](2017)在《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法律促进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作为一种全新的农村金融合作机构,农村资金互助社产生于“三农”问题的大背景下。其将是未来农村合作金融的主要展现形式,它的研究及建设水平直接影响到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就目前而言,其性质上属于一种全新的农村银行业金融组织,主要由农民及当地企业基于自愿而成立,其目的是为了服务入股社员,并通过民主的方式进行管理。在国内,其起源于2004年7月成立的吉林省梨树县闫家村百信资金互助社。本文旨在通过从法律促进的角度研究如何完善农村资金互助社制度,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过程中存在着农村资金互助社准入门槛高、融资难、监管过严、政府扶持不足等方面的问题,通过研究农村资金互助社制度,我们发现,完善农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不但能促进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发展,同时还能发展我国农业生产力、降低农村信贷风险、构建新型农村金融体系。本文将立足我国的具体情况,借鉴德日美三国的农村合作金融法律促进经验,通过总结国内外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历程,经验及教训,从以下四方面重点论述了农村资金互助社法律促进的建议。其一是降低准入门槛。其二,构建内外部融资制度。其三,适度放松监管,其四,加大对其的政府扶持。
韩悦,赵英杰,钱东平[9](2016)在《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国际经验与借鉴——兼论江苏省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发展方向》文中指出本文通过对部分国家和地区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监管机制、运营特点等进行比较和分析,针对江苏省农民资金互助社规范发展工作提出一些思考和建议,一方面希望能够有助于解决农民资金互助社行业目前面临的困难,另一方面希望能够为完善农民资金互助社行业监管提供有益的思考。
周永航[10](2016)在《农村合作金融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调查研究 ——以山东荣成为例》文中研究表明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使我国的农业经济发展取得了瞩目的成就,但同时,农业的进一步发展遇到了瓶颈,传统的经营方式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要求。通过农民合作,将合作社这一载体作为产业链发展的“中间层”,形成“企业+合作社+农户”发展模式,促进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户形成合作共赢,构建全产业的发展目标,既能够有效促进小农(little scale farmer)对接市场,同时也能通过合作整合资源,形成在种养殖环节上的适度规模化经营;更能够有效降低交易成本和组织运营成本,有助于农业发展。荣成市是山东省的农业大市,特别是近几年来合作社发展使得当地农业产业化和品牌化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先后成功申请了“荣成大花生”、“荣成无花果”、“荣成砂梨”、“荣成大樱桃”、“荣成绿茶”、“荣成苹果”等农产品地理标识,相继成立一批具有特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截止2014年,荣成市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676家,注册资金7.8亿元,入社社员6.6万人,占农户总数30%,带动农户6.8万人,占农户总数30.9%。2014年全市合作社实现销售收入13.6亿元,合作社社员户均增收2000元,带动周边农户增收1000元。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当前的农业产业化发展大背景下,要想获得生存与发展空间,必须立足于在农产品供应链体系中的每一节点形成规模效益与产业主导地位,通过在某个或几个重要节点上的做大做强,才能够形成向产业链上下游环节的拓展,而这一切的实现都和金融体系紧密相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中,几乎很难从商业银行体系中获得融资,更没有形成合作社内部的有序融资环境,这又造成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种养殖方面无法通过资本运作来扩大规模,无法实现在产业链上游的主导,进而使其缺乏向产业链下游拓展的动力。农村金融发展的落后,日益成为制约农民专业合作发展的瓶颈。合作金融的兴盛将会帮助合作社获得适度规模化经营和产业化发展的资金源泉;而合作社又是合作金融的得以发展的一种有效载体。本研究将对农村合作金融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进行机理分析,探析以合作社金融创新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实现合作金融发展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相互促进发展的可行性,这将对解决“三农问题”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以荣成市合作社与合作金融发展为例,介绍荣成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现状、主要政策。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荣成市农村合作金融、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和影响的主要因素,提出了荣成市农村合作金融促进合作社发展的对策。
二、德国合作金融的发展特点(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德国合作金融的发展特点(论文提纲范文)
(1)国外农村合作金融发展对我国的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一、国外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主要模式 |
(一)欧美发达国家(德国、法国、美国) |
1. 德国模式 |
2. 法国模式 |
3. 美国模式 |
(二)亚州国家(日本、印度) |
1. 日本模式 |
2. 印度模式 |
二、国外农村合作金融的特点 |
(一)运作管理模式逐步向股份制和职业经理人方向演变 |
(二)采用“三级架构、两级管理”的运行体制 |
(三)通过建立保险体系防范化解风险 |
(四)追求利润最大化并按资分配 |
三、我国主要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发展历程 |
(一)正规合作金融 |
1. 试办探索阶段(1951年—1978年) |
2. 调整优化阶段(1979年—2002年) |
3. 深化改革阶段(2003年至今) |
(二)准正规合作金融发展历程 |
1. 农村资金互助社 |
2. 农村合作基金会 |
3. 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 |
4. 社区型资金互助会 |
(三)非正规合作金融发展历程 |
1. 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会 |
2. 民间组织帮扶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 |
四、对我国的启示 |
(一)要与时俱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合作金融发展 |
(二)进一步明确农信社省级联社职能定位 |
(三)建立完善的保险体系防范农村合作金融风险 |
(2)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法人治理模式的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文献综述 |
二、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法人治理存在的问题 |
(一)合作制模式下的法人治理问题 |
(二)股份制模式下的法人治理问题 |
(三)股份合作制模式下的法人治理问题 |
三、国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的实践及经验借鉴 |
(一)多元复合式体制模式的法人治理———以美国为例 |
(二)金字塔式体制模式的法人治理———以德国为例 |
(三)依附于农合组织体制模式的法人治理———以日本为例 |
(四)国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的经验总结 |
1. 坚持合作制原则 |
2. 明晰产权关系 |
3. 多层次的组织体系 |
4. 多层次的风险防范体系 |
四、修正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法人治理模式的路径选择 |
(一)修正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的内部路径 |
1. 推进产权制度改革 |
2. 完善“三会”法人治理结构 |
(二)修正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的外部路径 |
1. 完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法律制度环境 |
2. 重构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管理体制 |
3. 完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体系 |
4. 完善农村合作金融的政策扶持体系 |
五、结语 |
(3)河北农村合作金融研究(1996~2015)(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绪论 |
一 选题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理论意义 |
二 学术史回顾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 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一)研究方法 |
(二)创新点 |
四 研究对象的基本说明 |
第一章 农村合作金融概念的界定 |
第一节 合作经济的产生与发展 |
一 现代合作思想的发展 |
二 现代合作经济的发展 |
第二节 合作金融概念的界定 |
第三节 现代中国的农村合作金融 |
第二章 河北农村合作金融独立发展阶段 |
第一节 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 |
一 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背景 |
二 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走向独立发展 |
三 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独立发展阶段分析 |
第二节 农村合作基金会 |
一 农村合作基金会产生背景 |
二 农村合作基金会发展历程 |
三 农村合作基金会发展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河北农村合作金融探索发展阶段 |
第一节 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全面深化改革 |
一 正面分析 |
二 发展问题分析 |
第二节 新型农村合作金融 |
一 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发展背景 |
二 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开展的资金互助 |
三 其他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河北农村合作金融快速发展阶段 |
第一节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改制 |
一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 |
二 河北省农村商业银行 |
三 石家庄汇融农村合作银行 |
四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正面分析 |
五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发展问题分析 |
第二节 新型农村合作金融 |
一 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快速发展 |
二 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整顿规范 |
第五章 河北农村合作金融发展分析 |
第一节 正面分析 |
一 肩负了三农的历史责任和支持三农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
二 推动了河北农村金融体制改革 |
三 推动了城市化和工业化,为河北省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
四 促进了农村金融市场的储蓄动员 |
五 做出了很大的社会贡献 |
第二节 发展问题分析 |
一 正规农村合作金融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
二 农村合作金融体系畸形发展 |
三 新型农村合作金融难以承担三农历史重任 |
四 农村合作金融历史问题复杂 |
五 农村合作金融供给不足 |
第三节 发展特点分析 |
一 具有明显的阶段性 |
二 政府在其中扮演着关键性角色 |
三 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占主要地位 |
四 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特点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4)乡村振兴战略下的农村合作金融制度改进(论文提纲范文)
1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历史实践 |
1.1 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沿革 |
1.2 农村合作金融与农村政策性金融的关系 |
1.3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变革的特点 |
2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立法探索 |
2.1 计划经济时期 |
2.2 市场经济体制酝酿期 |
2.3 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后 |
2.4 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共存期 |
3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立法缺陷 |
3.1 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地位不清 |
3.2 农村合作金融民主管理缺位 |
3.3 政府在农村合作金融中的角色尴尬 |
4 国外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经验借鉴 |
4.1 国外农村合作金融发展概览 |
(1)美国 |
(2)德国 |
(3)日本 |
4.2 国外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借鉴与启示 |
(1)以立法促进农村合作金融发展 |
(2) 明确政府定位 |
(3)凸显农村合作金融的“合作性” |
5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制度改进的建议 |
5.1 制定农村合作金融基本法 |
5.2 完善农村合作金融具体法律制度 |
5.3 创新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形式 |
5.4 厘清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与政府的关系 |
(5)普惠金融理念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法律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现状综述 |
1.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及重点 |
第二章 普惠金融与农合机构概述 |
2.1 普惠金融概念及理念要素 |
2.1.1 普惠金融概念 |
2.1.2 普惠金融理念要素 |
2.2 普惠金融的理论基础 |
2.2.1 金融发展权理论 |
2.2.2 法律正义价值理论 |
2.2.3 金融公平价值理论 |
2.3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概念范围界定 |
2.4 普惠金融理念对农合机构法律规制的新要求 |
第三章 普惠金融理念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法律规制现状及问题 |
3.1 农合机构的法律规制现状 |
3.2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法律规制问题 |
3.2.1 合作制法律法规不足 |
3.2.2 贷款风险防范法律规制可操作性不强 |
3.2.3 农合机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冲突 |
3.2.4 农合机构法律法规执行力度弱 |
第四章 域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法律规制经验借鉴 |
4.1 发达国家农合机构法律规制研究 |
4.1.1 美国农村合作银行法律规制 |
4.1.2 德国合作金融机构法律规制 |
4.1.3 日本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法律规制 |
4.2 发展中国家农合机构法律规制研究 |
4.2.1 印度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法制 |
4.2.2 孟加拉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法制 |
4.3 台湾地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法制 |
4.4 域外法律规制经验小结 |
第五章 普惠金融理念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法律规制构建 |
5.1 注重农合机构法制的特殊价值需求 |
5.2 明确农合机构各参与主体权利区分 |
5.2.1 农合机构各参与主体范围 |
5.2.2 明晰参与主体权利 |
5.3 改进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方式 |
5.3.1 建立联合审查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沟通机制 |
5.3.2 严格开展自上而下的实践调研模式 |
5.4 实施差异化金融监管模式 |
5.5 培育农合机构从业人员法律素养 |
5.5.1 农合机构人员法律素养培育的必要性 |
5.5.2 农合机构从业人员法律素养培育路径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6)J市农村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机制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农村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理论基础 |
2.1 公司治理与农村商业银行公司治理释义 |
2.1.1 公司治理的概念 |
2.1.2 农村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概念 |
2.2 农村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机制的概念与框架 |
2.2.1 农村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机制的概念 |
2.2.2 农村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机制的框架 |
2.3 公司治理的理论基础 |
2.3.1 产权理论 |
2.3.2 两权分离理论 |
2.3.3 委托代理理论 |
2.3.4 利益相关者理论 |
2.4 农村商业银行建立公司治理机制的必要性 |
第三章 J市农村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机制的现状分析 |
3.1 J市农村商业银行基本概况 |
3.1.1 J市农村商业银行历史沿革 |
3.1.2 J市农村商业银行经营状况 |
3.2 J市农村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机制现状 |
3.2.1 J市农村商业银行股权结构 |
3.2.2 J市农村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 |
3.2.3 J市农村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机制运行情况 |
3.3 J市农村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机制存在的问题 |
3.3.1 决策机制不完善 |
3.3.2 执行机制不完善 |
3.3.3 监督机制不完善 |
3.3.4 激励约束机制不完善 |
3.4 J市农村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机制不完善的成因分析 |
3.4.1 J市农村商业银行的先天不足 |
3.4.2 自身公司治理意识不足 |
3.4.3 外部制度环境不健全 |
第四章 国外农村合作银行公司治理的经验借鉴 |
4.1 德国农村合作银行公司治理 |
4.2 美国农村合作银行公司治理 |
4.3 日本农村合作银行公司治理 |
4.4 国外农村合作银行公司治理经验的启示 |
4.4.1 理顺产权关系是完善公司治理的关键 |
4.4.2 有效的监督管理体系是完善公司治理的基础 |
4.4.3 政府的大力支持是完善公司治理的外部保障 |
第五章 优化J市农村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机制的方案设计与保障措施 |
5.1 优化J市农村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机制的目标、原则和总体思路 |
5.1.1 优化的目标 |
5.1.2 优化的原则 |
5.1.3 优化的总体思路 |
5.2 J市农村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机制的优化方案 |
5.2.1 优化股权结构 |
5.2.2 完善决策机制 |
5.2.3 完善执行机制 |
5.2.4 完善监督机制 |
5.2.5 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
5.3 优化J市农村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机制的保障措施 |
5.3.1 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建设 |
5.3.2 加强合规风险管理 |
5.3.3 实施人才发展战略 |
5.3.4 培育良好的公司治理文化 |
5.3.5 改善外部制度环境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完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主要研究内容 |
(一)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的基本理论 |
(二)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面临的现状及问题 |
(三)国外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考察与启示 |
(四)完善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的对策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创新之处 |
(一)学术观点创新 |
(二)研究方法创新 |
第一章 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的相关理论 |
第一节 农村合作金融的界定 |
一、合作金融和农村合作金融的内涵 |
二、农村合作金融的主要类型 |
第二节 农村合作金融的法律特征 |
一、互助合作性 |
二、社员资格限制性 |
三、合作法人性 |
四、非营利性 |
第三节 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关系构成 |
一、以外部管理为核心的行政法律关系 |
二、以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内部运行为核心的法律关系 |
三、以社员主体权利义务为核心的民事主体法律关系 |
四、以服务对象为核心的民事借贷法律关系 |
第四节 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的功能 |
一、有利于保障农村弱势者基本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 |
二、有利于保障农村弱势者的金融发展参与权 |
三、有利于克服农村金融机构脱农异化现象 |
四、有利于推进农村金融法制创新 |
第二章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的现状与问题 |
第一节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的现状 |
一、农村信用合作社法律制度现状 |
二、农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现状 |
第二节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
一、立法理念滞后 |
二、农村合作金融法律性质定位不明确 |
三、立法不完善 |
第三节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问题的成因 |
一、农村合作金融实践“自上而下、城市中心”的线性思维模式 |
二、普惠包容理念缺失 |
三、激励约束机制缺位和利益配置失衡 |
第三章 国外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的考察与启示 |
第一节 国外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的考察 |
一、德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分析 |
二、美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分析 |
三、日本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分析 |
四、印度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分析 |
第二节 国外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的启示 |
一、坚持用法治利器保障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 |
二、坚持合作制基本原则 |
三、制度构建应坚持“平衡、实用”原则 |
四、强化农民金融保护权利 |
五、重视农村合作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构建 |
第四章 完善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的建议 |
第一节 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完善的目标及动力 |
一、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完善的目标 |
二、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完善的动力 |
第二节 创新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的立法理念 |
一、融入普惠金融理念 |
二、确立市场调节理念,合理确定政府干预范围 |
三、重视保护农民金融权利 |
第三节 制定统一的农村合作金融法 |
一、制定统一的农村合作金融法的必要性 |
二、立法模式与基本原则 |
三、立法框架 |
第四节 完善农村合作金融主要制度 |
一、完善产权制度 |
二、完善治理制度 |
三、完善社员准入与退出制度 |
四、完善监管制度 |
结束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学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8)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法律促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及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述评 |
三、研究方法 |
四、研究的主要内容 |
第一章 我国农村资金互助法律促进概述 |
第一节 农村资金互助社的界定 |
一、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定义 |
二、农村资金互助社的法律性质与功能 |
三、农村资金互助社的特征 |
第二节 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历史沿革 |
一、起源 |
二、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的产生与发展 |
三、典型案例分析 |
第三节 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法律促进的意义 |
一、有利于发展我国农业生产力 |
二、有利于降低农村信贷风险 |
三、有利于构建新型农村金融体系 |
第二章 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设立中存在的问题 |
一、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设立条件 |
第二节 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融资中存在的问题 |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设计的融资制度缺乏可操作性 |
二、《农村资金互助社暂行规定》中融资制度的缺陷 |
第三节 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
第四节 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政府扶持中存在的问题 |
第三章 域外合作金融法律促进考察 |
第一节 德国农村合作金融的法律促进 |
一、农民合作银行的发展及其基本框架 |
二、相关法律制度 |
三、农民合作银行及其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 |
第二节 日本农村合作金融的法律促进 |
一、日本农业协同组合的发展及其基本框架 |
二、相关法律制度 |
三、日本农协及其法律制度的基本特点 |
第三节 美国农村合作金融的法律促进 |
一、美国农业互助信贷组织的发展及其基本框架 |
二、相关法律制度 |
三、美国农业信贷组织及其法律制度的基本特点 |
第四节 德日美农村合作金融法律促进的启示 |
一、通过健全法律体系,保证合作金融组织的平稳、健康的发展 |
二、坚持合作制的基本原则 |
三、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 |
四、注重风险预防机制建设 |
五、采取多种方式加强监管 |
六、政府的大力扶持 |
第四章 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法律促进的建议 |
第一节 降低农村资金互助社准入门槛 |
一、降低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 |
二、降低营业场所的要求 |
三、将审批制改为注册制 |
四、加快立法确保资金互助社的合法地位 |
第二节 构建农村资金互助社内外部融资制度 |
一、建立与商业银行的合作机制 |
二、建立央行再贷款机制 |
三、制定《合作金融法》以完善农村资金互助社法律体系 |
第三节 适度放松对农村资金互助社的监管 |
一、明确监管主体 |
二、健全监管机制 |
第四节 加大对农村资金互助社的政府扶持 |
一、加强财税扶持力度 |
二、健全风险保障机制 |
三、加强政府培训引导与宣传工作 |
四、建立专项资金入股农村资金互助社 |
五、加强商业银行、信用社与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合作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9)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国际经验与借鉴——兼论江苏省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发展方向(论文提纲范文)
一、部分国家和地区农村合作金融发展分析 |
(一)德国 |
1. 基本情况 |
2. 运营特点 |
(二)日本 |
1. 基本情况 |
2. 运营特点 |
(三)印尼 |
1. 基本情况 |
2. 运营特点 |
(四)中国台湾地区 |
1. 基本情况 |
2. 运营特点 |
二、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发展经验与特点 |
三、江苏省农民资金互助社发展概况 |
(一)近几年发展的基本情况 |
(二)存在问题 |
(三)原因分析 |
四、规范发展农民资金互助社的总体思路 |
(一)建立监管机制 |
(二)稳妥推进“转籍” |
(三)完善制度建设 |
(四)实施联网运行 |
五、推动我省农民资金互助社健康发展的建议 |
(10)农村合作金融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调查研究 ——以山东荣成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 |
1.2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的目的 |
1.2.2 研究的意义 |
1.3 研究的基本思路 |
第二章 国内外研究的相关综述 |
2.1 国内的研究 |
2.2 国外的研究 |
第三章 农村合作金融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关系 |
3.1 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求农村合作金融提供金融供给 |
3.2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开展农村合作金融 |
3.3 农村合作金融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良性可持续发展 |
第四章 其他国家或地区合作金融的比较 |
4.1 德国农村合作金融 |
4.1.1 德国农村合作金融的构成 |
4.1.2 德国农村合作金融的特点 |
4.1.3 德国农村合作金融的监管 |
4.2 日本农村合作金融 |
4.2.1 日本农协(合作金融)的构成 |
4.2.2 日本农协的特点 |
4.2.3 日本农协的监管 |
4.3 韩国农村合作金融 |
4.3.1 韩国农协(合作金融)的构成 |
4.3.2 韩国农协的特点 |
4.3.3 韩国农协的监管 |
4.4 我国台湾地区农村合作金融 |
4.4.1 我国台湾地区农村合作金融的构成 |
4.4.2 台湾农村合作金融的特点 |
4.4.3 台湾农村合作金融的监管 |
4.5 各国、地区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特征及对我国的启示 |
4.5.1 各国、地区农村合作金融的共同点 |
4.5.2 对新时期我国改革发展农村合作金融的启示 |
第五章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 |
5.1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主要形式 |
5.1.1 农村信用社 |
5.1.2 农村合作银行 |
5.1.3 非正规的农村合作金融 |
5.2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
5.2.1 建国前的合作化发展 |
5.2.2 建国初期至改革开改前的合作化发展 |
5.2.3 改革开放后的合作化发展 |
5.2.4 二十一世纪的合作化发展 |
第六章 荣成农村合作金融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
6.1 荣成市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 |
6.1.1 农村信用社改革 |
6.1.2 村镇银行及民间资本的发展 |
6.1.3 官办非正规农村金融互助 |
6.1.4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
6.2 荣成市农村合作金融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SWOT分析 |
6.2.1 优势分析 |
6.2.2 劣势分析 |
6.2.3 机会分析 |
6.2.4 风险分析 |
第七章 荣成市农村合作金融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现实案例 |
7.1 问卷调查 |
7.1.1 问卷调查设计 |
7.1.2 问卷样本情况 |
7.1.3 走访调研流程 |
7.1.4 调研结果 |
7.2 合作金融助推荣成市三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案例 |
7.2.1 荣成市北和春茶叶种植专业合作社的合作金融发展模式 |
7.2.2 荣成市虎山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的合作金融发展模式 |
7.2.3 荣成市永鑫苹果种植专业合作社的合作金融发展模式 |
7.2.4 荣成市三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发展道路对比 |
7.3 农村合作金融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的问题 |
7.3.1 农村合作金融存在的问题 |
7.3.2 农村合作金融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 |
7.3.3 农村合作金融促进合作社发展存在问题的原因 |
第八章 总结和建议 |
8.1 总结 |
8.2 政策建议 |
8.3 研究的创新点与不足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附表:调查问卷 |
致谢 |
四、德国合作金融的发展特点(论文参考文献)
- [1]国外农村合作金融发展对我国的启示[J]. 周永锋,张晓宁,李天峰,齐晓雪. 西部金融, 2021(09)
- [2]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法人治理模式的路径研究[J]. 水恒光. 市场论坛, 2021(05)
- [3]河北农村合作金融研究(1996~2015)[D]. 于海鹏. 河北师范大学, 2021(12)
- [4]乡村振兴战略下的农村合作金融制度改进[J]. 周昌发. 科学决策, 2020(12)
- [5]普惠金融理念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法律规制研究[D]. 王莉. 兰州大学, 2020(01)
- [6]J市农村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机制优化研究[D]. 李丹. 江苏大学, 2019(05)
- [7]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完善研究[D]. 杨肖婷. 吉首大学, 2018(02)
- [8]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法律促进研究[D]. 易威. 湖南师范大学, 2017(01)
- [9]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国际经验与借鉴——兼论江苏省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发展方向[J]. 韩悦,赵英杰,钱东平. 金融纵横, 2016(12)
- [10]农村合作金融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调查研究 ——以山东荣成为例[D]. 周永航. 烟台大学, 20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