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民事特殊地域管辖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民事特殊地域管辖,缺陷,完善,权利滥用之规制
民事特殊地域管辖论文文献综述
万小永[1](2008)在《论我国民事诉讼特殊地域管辖制度的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特殊地域管辖制度是民事诉讼程序中不可或缺的保障性程序,其设置目的在于有利于当事人参加诉讼和法院审判,以求达到诉讼的经济。当事人或案外人程序利益或实体利益受到侵害时,为当事人提供完善的管辖规则,确保维护当事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是民事诉讼法的重要任务之一。但是由于现行立法对特殊地域管辖制度的规定尚有诸多缺陷,还远远未达到我们所要达到的目的,故有研究之价值,完善之必要。本文第一部分介绍了特殊地域管辖的基础理论,即先分析了特殊地域管辖的概念、特征,接着分析特殊地域管辖现状,包括立法上的缺陷及司法实践中的混乱,后又分析了产生上述混乱、缺陷的原因。第二部分着重从如何确立我国民事诉讼特殊地域管辖制度的指导理念与原则,第叁部分详细分析当前民事特殊地域管辖制度的完善。笔者认为现行特殊地域管辖制度有叁个问题:其一,特殊地域管辖制度在整个管辖制度中并无其他制度可以代替和兼容,自有其存在的价值和必要性。其二,界定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之间的关系。其叁,以合同管辖的完善为契机,促进我国民事诉讼程序选择权的发展,进而影响我国当事人诉讼主体地位的充分确立,也不失为是一件有益的尝试。第四部分针对我国现行特殊地域管辖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混乱,提出除了完善特殊地域管辖规则之外,我们还有必要对滥用管辖选择权(包括当事人的滥用选择和法院的滥用权力)的行为作出必要的规制。(本文来源于《苏州大学》期刊2008-10-01)
康晓珍[2](2008)在《论民事诉讼特殊地域管辖的改造》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关于特殊地域管辖制度的规定繁杂、含糊不尽合理,叁种地域管辖关系混乱,导致司法实践中当事人无法正确选择管辖法院,法院之间也时常发生管辖争议。因此本文在科学界分叁种地域管辖的关系基础上,对我国民事诉讼特殊地域管辖存在的缺陷进行必要的改造。(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08年22期)
杨从训[3](2008)在《论不方便法院原则在我国国内民事诉讼特殊地域管辖中的借鉴》一文中研究指出国内许多学者认为,不方便原则应在我国的涉外民事诉讼管辖中加以规定。本文认为,我国国内民事诉讼管辖制度中仍有一些不尽人意的规定,特别是在特殊地域管辖上,管辖权基础的宽泛性和管辖规则的僵硬性时常会引起案件管辖的不合理或不方便,管辖权冲突时常出现,以至诉讼公正和效率价值难以实现。对此,适当借鉴不方便法院原则是不无裨益的。(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08年09期)
张力[4](2007)在《我国民事诉讼法特殊地域管辖制度的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一)、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合同履行地规则在民事诉讼的特殊地域管辖中,合同履行地是合同纠纷案件的重要管辖联结点,针对审判实践中出现的混淆和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先后颁布大量的司法解释和个案批复来规范各类合同履行地的认定,但实际效果并不理想,究其原因(本文来源于《中国科技信息》期刊2007年09期)
民事特殊地域管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关于特殊地域管辖制度的规定繁杂、含糊不尽合理,叁种地域管辖关系混乱,导致司法实践中当事人无法正确选择管辖法院,法院之间也时常发生管辖争议。因此本文在科学界分叁种地域管辖的关系基础上,对我国民事诉讼特殊地域管辖存在的缺陷进行必要的改造。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民事特殊地域管辖论文参考文献
[1].万小永.论我国民事诉讼特殊地域管辖制度的完善[D].苏州大学.2008
[2].康晓珍.论民事诉讼特殊地域管辖的改造[J].法制与社会.2008
[3].杨从训.论不方便法院原则在我国国内民事诉讼特殊地域管辖中的借鉴[J].法制与社会.2008
[4].张力.我国民事诉讼法特殊地域管辖制度的完善[J].中国科技信息.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