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类型论文-李庆玲,沈烈

董事会类型论文-李庆玲,沈烈

导读:本文包含了董事会类型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董事会类型,内控缺陷,内控缺陷认定标准,产权性质

董事会类型论文文献综述

李庆玲,沈烈[1](2019)在《不同董事会类型下内控缺陷认定标准的治理效应检验》一文中研究指出以2014~2016年上市公司所披露内控缺陷定量认定标准为样本,实证考察董事会制定内控缺陷认定标准方向(严格或宽松)对内控缺陷治理作用的影响,并进一步研究不同董事会类型下治理作用的差异性。研究发现:内控缺陷认定标准宽严程度与内控缺陷披露与否以及缺陷披露数量显着负相关,表明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制定标准越严格,内控缺陷披露概率越小,对外披露的缺陷数量越少,内控质量明显改善。进一步研究董事会类型的调节作用发现,当董事会类型为外部董事主导型时,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内控缺陷认定标准越严格,内控缺陷披露概率越小,对外披露的缺陷数量越少,且相比非国有企业,这种治理作用在国有企业中效果更显着一些。(本文来源于《财会月刊》期刊2019年06期)

李庆玲,沈烈[2](2019)在《董事会类型、财务专长与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一文中研究指出以2014~2016年上市公司所披露的内部控制缺陷定量认定标准为样本,实证考察董事会类型对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制定方向(严格抑或宽松)的影响,并进一步研究外部董事财务专长的调节作用。实证研究发现:当董事会类型为外部董事主导型时,董事会倾向于制定严格的内控缺陷认定标准,且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相较于非财报内控缺陷认定标准,董事会倾向于制定严格的财报内控缺陷认定标准。进一步研究外部董事财务专长的调节作用,发现不同专业背景的外部董事在制定内控缺陷认定标准的过程中发挥的职能作用不同:财务专长外部董事更多地承担咨询专家的角色,利用自己的专业特长更好地发挥咨询决策职能;非财务专长外部董事则更多地体现为"监督者"角色,借助更为严格的缺陷认定标准进行内控风险识别与防范,加强对控股股东与管理层的监督与约束。(本文来源于《财会月刊》期刊2019年02期)

王垒,刘新民,吴士健,范柳[3](2018)在《创业企业IPO后所有权类型集中度、董事会主导功能与多元化战略选择》一文中研究指出文章基于代理学派与资源基础理论学派关于董事会主导功能的争议,以创业板2009-2015年上市公司组成的非平衡动态面板数据为研究样本,实证分析了创业企业IPO后董事会主导功能的形成机理及作用于创业企业多元化战略形成的过程路径两个命题,进一步打开了创业企业IPO获得高额超募资金后股权结构安排如何影响创业企业战略形成的黑箱。研究结果表明,控制型董事会与家族持股比例正相关,与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负相关;咨询型董事会与家族持股比例负相关,与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正相关;家族持股比例越高越倾向于产品多元化战略,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越高越倾向于国际化战略;控制型董事会在家族持股倾向于产品多元化战略中起到部分中介作用,咨询型董事会在机构投资者持股倾向于国际化战略中起到部分中介作用。研究从股权和董事会双重治理角度揭示了创业企业战略形成的内部作用机理,依据资源基础理论和代理理论解释创业企业合理配置股权结构来实施多元化战略的治理实践,研究结论也为创业企业从IPO时的股权安排匹配未来的战略规划提供理论依据。(本文来源于《南开管理评论》期刊2018年03期)

李庆玲[4](2018)在《董事会类型、会计专长与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一文中研究指出内控缺陷认定标准是公司开展内控评价的一把“标尺”,也是公司高质量披露内控缺陷信息的依据和保证,更是公司提升内控质量的“法宝”。而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发布的系列政策类似,仅就内部控制缺陷分类和认定做出一般性要求,具有普适性,但并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内控缺陷认定标准的具体操作指南。由于各个企业所处行业、经营规模、发展阶段、风险偏好等存在差异,加之对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中内控缺陷认定一般性要求的解读也存在差异,因而我国资本市场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其评价信息披露不可避免地呈现出一定程度的乱象。直到2014年初证监会出台《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要求董事会结合企业自身特点,根据内控规范体系对本企业内控缺陷区分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从定量和定性两个维度,制订适用于不同缺陷等级的具体缺陷认定标准才有所改观。然而,董事会作为内部控制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从内控缺陷认定标准的制订到内控缺陷等级的认定,董事会享有内控缺陷认定与追责的“裁量权”。董事会运作过程很复杂,被视为一个“黑箱”。作为公司治理机制的核心和企业战略决策的主体,董事会更是连接股东和管理层的桥梁。理论界与实务界对董事会职能作用的认识主要集中在对董事会监督职能与咨询决策职能权衡与比较上,代理理论视角重点探讨董事会的监督职能,但也明确监督职能的履行依赖董事会咨询决策职能,资源依赖理论重点关注董事会的咨询决策职能,却也肯定咨询决策职能有助于董事会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能。鉴于不同类型董事会的监督职能与咨询决策职能发挥程度应有不同,而不同职业背景的外部董事对董事会的咨询决策职能与监督职能的影响与侧重也不同,从而对内控缺陷认定标准的制订、裁定及追责的“裁量权”的运用也会产生差异性影响,因此,探究由企业董事会自行确定并满足监管规则要求的内控缺陷认定标准选择行为背后的逻辑机理,并为内部控制评价的监管提供实证证据,乃本文研究目的所在。本文主要采用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并重,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等方法开展研究。首先介绍相关的内控缺陷认定标准制度背景与理论基础,接着在深度分析内控缺陷认定标准披露现状基础上,揭示董事会类型、会计专长影响内控缺陷认定标准的影响机理,并实证检验董事会类型、会计专长对企业内控缺陷认定标准制订及其变更的影响因素与效果,最后得出相关结论、提出对策建议。本文重点解决的问题如下:第一,多维度分析上市公司内控缺陷认定标准披露现状;第二,董事会类型、会计专长影响内控缺陷认定标准制订方向(严格或宽松)的内在机理与实证检验;第叁,董事会类型、会计专长影响内控缺陷认定标准后续调整方向(更为严格或更为宽松)的内在机理与实证检验;第四,董事会制订内控缺陷认定标准对内控缺陷治理作用的效果检验。相关结论如下:首先,通过对内控缺陷认定标准披露现状进行多角度统计与分析发现:整体上,大多数上市公司能够执行规范内控评价报告格式,并区分不同缺陷等级列示财报与非财报、定量与定性内控缺陷认定标准,但总体上呈现定量标准披露情况好于定性标准情况;内控缺陷定量认定标准度量方式上,普遍采用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上的项目作为评价指标来源,所采用的主要评价指标在不同评价期间基本保持一致,上市公司普遍采用相对率标准设定内控缺陷定量认定标准的临界值,但绝对额标准也是非财报缺陷定量认定标准临界值设定的重要方式;内控缺陷定量认定相对率标准统计层面,上市公司在设定内控缺陷定量认定标准临界值时尽量在多个评价指标之间保持标准的一致性,且各评价指标年度间变化不大;内控缺陷认定标准在不同行业大类与制造业次类间呈现出一定行业差异性,同一评价期内不同行业内差异较大,不同评价期间内差异性不大,不同行业大类间的差异性要明显大于制造业次类之间的差异性;内控缺陷认定标准变更层面,上市公司倾向于变更为更为严格的缺陷认定标准,降低相对率标准的比率阈值,且不论是标准变更频率上还是标准变更程度上,财报标准变更程度均大于非财报标准变更程度。其次,通过考察董事会类型对内控缺陷认定标准制订方向(严格抑或宽松)影响,并进一步研究外部董事会计专长的调节作用得出结论:当董事会类型为外部型董事会时,董事会倾向于制订严格的内控缺陷认定标准,且在其他条件不变情况下,相较于非财务报告内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外部型董事会倾向于制订严格的财报内控缺陷认定标准;进一步研究外部董事会计专长的调节作用,发现不同专业背景的外部董事在制订内控缺陷认定标准过程中,发挥职能作用不同,会计专长外部董事更多承担咨询专家角色,利用自己的专业特长更好地发挥咨询决策职能;非会计专长外部董事更多体现为“监督者”角色,借助于更为严格的缺陷标准进行内控风险识别与防范,加强对控股股东与管理层监督与约束。再次,通过动态视角实证考察董事会类型对内控缺陷认定标准后续变更程度(更为严格或更为宽松)影响,并进一步研究外部董事会计专长的调节作用得出结论:当董事会类型为外部型董事会时,董事会倾向于对内控缺陷认定标准的调整更为严格,且在其他条件不变情况下,相较于非财务报告内控制缺陷认定标准,董事会倾向于对财报内控缺陷认定标准的调整更为严格;进一步研究外部董事会计专长的调节作用,发现不同专业背景的外部董事在变更内控缺陷认定标准过程中发挥职能作用不同,会计专长外部董事更多承担咨询专家角色,利用自己的专业特长更好地发挥咨询决策职能;非会计专长外部董事更多体现为“监督者”角色,利用于自己专业特长更好地发挥监督职能。最后,通过实证检验董事会制订内控缺陷认定标准方向(严格或宽松)对内控缺陷治理作用的影响,并进一步区分不同董事会类型下治理作用的差异得出结论:内控缺陷认定标准制订宽严变量与内控缺陷存在与否以及缺陷数量显着负相关,表明在其他条件不变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制订内控缺陷认定标准越严格,内控缺陷发生概率越小,出现内控缺陷数量越少,内控质量明显改善。进一步研究董事会类型的调节作用,发现当董事会类型为外部型时,公司董事会制订内控缺陷认定标准越严格,内控缺陷发生概率越小,出现内控缺陷数量越少。本文的主要学术贡献如下:第一,董事会类型重构。本文在将董事通常根据其来源划分为内部董事、控股股东董事、非控股股东董事和独立董事四大类别,并依据“内部人控制”理论及调研分析结论,打破通常将控股股东董事划归“外部”来源董事的惯例,而将其划归“内部董事”类别的基础上,尝试将董事会重构为更具内在性态规律的“内部董事主导型”与“外部董事主导型”(分别简称为“内部型董事会”与“外部型董事会”)两大类别,并据此开展本文的后续理论与实证研究。第二,拓展了内控缺陷认定标准制订的影响因素,优化了相关衡量指标。不仅论述财报与非财报内控缺陷定量认定标准制订的影响因素,还论述内控重大缺陷与重要缺陷定量认定标准制订的影响因素。第叁,从代理理论与资源依赖理论视角出发,深入分析外部型董事会的监督职能与咨询决策职能在制订缺陷认定标准过程中作用机理,不仅从静态视角关注董事会类型、会计专长影响内控缺陷认定标准的制订方向,还从动态视角关注董事会类型、会计专长影响内控缺陷认定标准后续变更程度,采用动静结合的视角研究内控缺陷认定标准制订及其后续变更的影响因素。第四,本文另辟蹊径从内控缺陷认定标准的变化方向来研究不同类型董事的决策行为,探究董事会治理内控缺陷深层次机理,拓展关于验证董事会治理效率问题新的研究视角,丰富了董事会治理与内部控制评价领域相关文献。(本文来源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期刊2018-03-10)

范东梅[5](2015)在《董事会特征对上市公司审计意见类型影响的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以董事会的结构特征、激励机制和稳定性特征作为董事会的特征变量,对董事会规模、董事长兼任总经理情况、董事薪酬、董事长变更情况与审计意见的关系分别进行了理论分析。利用相关性分析和Logistic统计回归分析方法,对我国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特征与审计意见类型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结论是:董事会的规模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呈正相关关系;董事长变更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正相关;董事获得更多薪酬激励,上市公司更易收到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董事长是否兼任总经理与上市公司获取何种审计意见的相关关系并不显着。提出控制董事会成员人数、分设董事长和总经理、完善薪酬激励机制、保持董事会的稳定性的建议。(本文来源于《宿州学院学报》期刊2015年09期)

赵琳,谢永珍,张雅萌[6](2013)在《董事会与R&D投入的权变模型:控股股东类型的调节效应》一文中研究指出董事会的效应依赖于组织情境,控股股东类型是重要的情境因素之一。从权变理论视角,以2007~2011年披露R&D投入的我国上市公司为样本,采用层级回归方法,检验了控股股东类型对董事会与R&D投入的调节作用。研究发现,董事会规模、董事会持股比例、董事会会议次数对R&D投入的影响根据控股股东类型而产生权变,而独立董事比例与R&D投入的正相关关系并未随之而改变。关注了情境因素对董事会治理行为及其效果的影响,并使用权变方法整合了多种董事会理论。(本文来源于《系统工程》期刊2013年12期)

丁丽慧[7](2013)在《亲近度、信任类型与董事会职能有效性》一文中研究指出董事会和CEO作为公司治理机制的两个关键要素,针对两者关系及其对董事会职能有效性的影响日益受到公司治理与战略管理领域学者的关注。代理理论是董事会—CEO关系研究的主要理论。代理理论假设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分离会导致管理层和股东之间存在利益冲突,因此董事会的主要职能是代表股东监督管理者。董事会通过投入有效的监督对CEO的自利行为进行约束,从而起到降低代理成本、改善公司绩效的作用。在代理理论视角下,董事会有效履行监督职能的前提条件是董事会具备较高的独立性,而董事会和CEO关系过于亲近则会削弱董事会的独立性,不利于董事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然而,与董事会独立性相关的大量实证研究,并没有发现董事会独立性与董事会对CEO监督职能之间存在显着性统计关系的证据。管理实践中,董事会与CEO的关系也并不完全与委托代理理论的预期相一致。为什么实证研究结果有悖于代理理论的预期?董事会与CEO的亲近关系,会对董事会职能的发挥产生怎样的影响?Gerwin (2009)针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开创性研究,通过将信任分类的概念引入董事会-CEO关系的研究框架,在对挪威378家上市公司的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后,针对董事会和CEO之间的亲近关系及其对董事会职能有效性的影响提出了新的观点:即亲近度会产生董事会和CEO之间的两种信任(披露式信任和依赖式信任),而这两种信任类型会对董事会监督和建议职能分别产生积极和消极影响。Gerwin的这一结论为阐释董事会—CEO关系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同时,再一次以实证研究的结果证实了委托代理理论的缺陷,为今后的相关研究的拓展奠定了基础。在我国,董事会-CEO关系研究主要集中在公司特质因素、董事会社会资本、CEO人格特质等对董事会职能的影响作用。目前为止,很少有文献专门研究董事会与CEO亲近度、信任类型与董事会职能的关系。本文基于Gerwin(2009)的研究,针对我国董事会-CEO关系特点,考察了亲近度与披露式信任和依赖式信任的关系,并进一步探究这两种信任对董事会控制和建议职能的影响。本文的实证结果表明,董事会与CEO亲近关系会促进两种信任的形成,进而促进董事会控制和建议职能的发挥,支持了Gerwin (2009)等对委托代理理论的批判。但与其研究结论不同的是,本研究结果显示依赖式信任与董事会行为控制和建议咨询职能也正相关。产生这种结果的可能原因在于董事会和CEO关系受文化背景和价值观念等国别差异的影响所致。因此,未来的研究可以针对中国情境下董事会和CEO关系的特殊性进行更为深入地研究和拓展。(本文来源于《南京大学》期刊2013-05-01)

李海萍,程新生[8](2011)在《董事会监督与合作行为的约束条件效果差异研究:经理类型与权力分配》一文中研究指出经理的人性(包括机会主义或管家)选择具有一定的倾向性,并非明确的机会主义或管家,而是两种选择都不同概率的共存。本文突破以往文献中经理类型明确唯一这一前提假设,分析了经理类型的选择倾向概率对董事会监督/合作效果的约束影响,对比了经理类型对治理效果的约束作用差异,进一步地考虑了权力分配这一制度背景对这种影响的调节作用以及权力分配调节作用的差异。研究发现:(1)机会主义倾向对董事会监督效果的约束作用相对弱些,而管家倾向对董事会合作效果的约束作用较强,由此,在经理的管家倾向不是非常明显时,董事会不宜选择合作方式;(2)权力分配对董事会监督/合作效果以及效果改进都存在重要的调节作用。一方面董事会对机会主义倾向明显的经理进行监督时,经理权力较小时绩效相对较优,但绩效改进程度较小,而经理权力较大时,虽然绩效水平相对不高,但绩效改进程度较大;另一方面,董事会对管家倾向明显的经理进行合作时恰好相反,经理权力较大时绩效相对较优,但绩效改进程度较小,而经理权力较小时,虽然绩效水平相对不高,但绩效改进程度较大。(本文来源于《第六届(2011)中国管理学年会论文摘要集》期刊2011-09-24)

仲继银[9](2007)在《董事会的类型与结构》一文中研究指出"管理就是用人"。作为一间有很多股东的公众公司其首要的用人环节就是如何组建一个好的董事会。董事会具体如何构建更好,没有统一的规则我们知道"管理就是用人"。作为一间有很多股东的公众公司其首要的用人环节就是如何组建一个好的董事会。能否组建好一个董(本文来源于《董事会》期刊2007年12期)

吴芬[10](2006)在《控股类型、董事会特征与公司绩效实证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董事会治理作为一个重要内部控制工具,一直是公司治理的核心。董事会为公司的权益资本和管理雇佣契约提供了治理上的安全措施,同其亲自参与管理相比,股东将他们的决策控制权赋予其代理人,可以更有效率的控制和监督经理层的决策,近年来,各主要市场经济国家近十年来所进行的公司治理改革也大都将董事会制度的改革置于最重要的地位。那么董事会在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效率如何,是否有效的发挥其作用了呢?由于产权结构对公司治理结构存在重要影响,为了更真实我国董事会治理效率,我们以国有控股企业与民营控股企业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通过分析五个可量化的董事会特征指标——独立董事比例、董事持股比例、领导权状态、董事会规模、董事会会议频率对公司绩效的影响,分别检验了董事会在这两类企业中的治理现状。对2002-2004年深沪两市的非金融类国有控股与民营控股上市公司相关数据进行回归分析表明,董事会特征在国有控股企业与民营控股企业中对公司绩效具有不同的影响,董事会制度效率存在差异。具体表现在独立董事制度在民营企业的效果要好于国有控股企业;董事持股的激励效果民营企业要好于国有控股企业。董事会会议效率方面民营企业要好于国有控股企业。而对于两职状态,国有控股企业偏向两职分离有效,而民营控股企业偏向两职合一有效。基于控股类型考虑的董事会治理研究从一个微观视角反映了我国公司治理问题,不仅有利于国有控股与民营控股公司各自在治理方面的优势和劣势,促进相互学习和提高,同时通过对比研究,找到当前我国公司治理问题的根源所在,有利于后股权分置时代治理结构的制度性建设的同步推进,巩固股权分置改革的成果。(本文来源于《湖南大学》期刊2006-10-20)

董事会类型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以2014~2016年上市公司所披露的内部控制缺陷定量认定标准为样本,实证考察董事会类型对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制定方向(严格抑或宽松)的影响,并进一步研究外部董事财务专长的调节作用。实证研究发现:当董事会类型为外部董事主导型时,董事会倾向于制定严格的内控缺陷认定标准,且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相较于非财报内控缺陷认定标准,董事会倾向于制定严格的财报内控缺陷认定标准。进一步研究外部董事财务专长的调节作用,发现不同专业背景的外部董事在制定内控缺陷认定标准的过程中发挥的职能作用不同:财务专长外部董事更多地承担咨询专家的角色,利用自己的专业特长更好地发挥咨询决策职能;非财务专长外部董事则更多地体现为"监督者"角色,借助更为严格的缺陷认定标准进行内控风险识别与防范,加强对控股股东与管理层的监督与约束。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董事会类型论文参考文献

[1].李庆玲,沈烈.不同董事会类型下内控缺陷认定标准的治理效应检验[J].财会月刊.2019

[2].李庆玲,沈烈.董事会类型、财务专长与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J].财会月刊.2019

[3].王垒,刘新民,吴士健,范柳.创业企业IPO后所有权类型集中度、董事会主导功能与多元化战略选择[J].南开管理评论.2018

[4].李庆玲.董事会类型、会计专长与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D].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8

[5].范东梅.董事会特征对上市公司审计意见类型影响的研究[J].宿州学院学报.2015

[6].赵琳,谢永珍,张雅萌.董事会与R&D投入的权变模型:控股股东类型的调节效应[J].系统工程.2013

[7].丁丽慧.亲近度、信任类型与董事会职能有效性[D].南京大学.2013

[8].李海萍,程新生.董事会监督与合作行为的约束条件效果差异研究:经理类型与权力分配[C].第六届(2011)中国管理学年会论文摘要集.2011

[9].仲继银.董事会的类型与结构[J].董事会.2007

[10].吴芬.控股类型、董事会特征与公司绩效实证研究[D].湖南大学.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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