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仲裁时效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时效中止,时效中断
仲裁时效论文文献综述
杨鑫怡[1](2019)在《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劳动争议与劳动者息息相关,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在一定程度上能决定案件的处理结果。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制度主要规定在2008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2017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中。当前的时效规定不完善也有较大的争议,如仲裁时效的起算点不明,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不够细化,规定的不完善导致在法律适用中存在同案不同判的现状,本论文指出时效规定不完善的情况并提出了完善仲裁时效制度的构想。(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27期)
廖冬云,王雪梅[2](2019)在《长期“两不找”,双方还存在劳动关系吗?》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廖冬云、通讯员王雪梅报道:张某从单位不辞而别二十余年后,又要求单位确认与其之间的劳动关系,他们之间的劳动关系是否继续存在呢?近日,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长达6年的劳动争议案件。张某要求确认与单位劳动关系的再审一案,最终被昌吉州中级人(本文来源于《昌吉日报(汉)》期刊2019-07-22)
濮云涛[3](2019)在《仲裁时效期间可约定性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仲裁时效和诉讼时效的立法价值存在差异,仲裁时效涉及的公共利益范围较窄,更注重维护当事人意思自治。约定仲裁时效期间的性质不属于附期限的仲裁协议,而是当事人对相对权的处分,这表明约定仲裁时效期间并没有超越权利行使的合理范围。约定仲裁时效期间能够克服时效法定性的瑕疵,有利于推动仲裁的高效进行。应允许当事人在一定范围内约定较短或较长的时效期间。在较短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仍然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本文来源于《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3期)
刘凤仪,任宪凤[4](2018)在《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与民事诉讼时效之衔接》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我国,劳动争议的解决机制采取特殊的"一裁两审"制,即仲裁作为我国劳动争议的必经前置程序,只有经过仲裁才能进入诉讼阶段。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性质是特殊的诉讼时效,仲裁的起算点一直是争议的焦点,显然此起算点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应当根据不同情况作具体判断。此外,随之而来的是仲裁时效与一般民事诉讼时效衔接上的诸多问题。文章认为,实践中应当在尊重一般民事诉讼时效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仲裁时效存在的必要性和特殊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经济》期刊2018年09期)
王辉[5](2018)在《仲裁时效规定多 权利行使要及时》一文中研究指出李某所在的公司因为经营困难,经常拖欠她的工资,虽然老板口头说等有钱了就给补上,可是一直都没有补发。李某辛辛苦苦地工作了5年,因为怀孕了,老板将其辞退。李某觉得委屈、无助,找到好友诉说苦衷。好友告诉李某:“公司违法解除了你的劳动关系,你可以起诉要(本文来源于《中国妇女报》期刊2018-09-05)
赵靓[6](2018)在《浅析因补缴社保引发的确认劳动关系争议仲裁时效起算点》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社会变革及经济改革深入,加之劳动者的维权意识普遍提高,近年来各类劳动争议案件急剧攀升。特别是《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等文件出台以来,劳动者补缴社保的意愿强烈,但因历史久远,部分企业合并分立重组,个别企业已吊销、注销,实际原用人单位有的名存实亡,有的已不复存在,养老保险补缴难度大、程序繁琐,导致近两年因补缴社保引发的确认劳动关系争议案件尤为凸显,今年以来,四川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已受理类似案件近40余件。针对这类争议,如何确定仲裁时效的起算点?如何更大限度的保护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已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本文来源于《四川劳动保障》期刊2018年07期)
佟昕[7](2018)在《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制度是劳动法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其对劳动者维权有着很重要的作用,但是也存在着很多的不足,成为劳动者维权的壁垒,也使裁判者在应用时无所适从。所以,对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制度进行研究就显得非常重要。本论文在结合立法现状和司法实务的基础上,总共写了四个部分。引言部分主要阐述了我国现阶段劳动争议案件的现状,国内学者对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存在问题的看法以及选题的意义所在;本论文正文的第一部分阐述了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概念以及与诉讼时效的关系,通过对概念的阐述,为下文写作奠定了基础;论文第二部分则是通过对我国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制度的立法现状进行论述,分别从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期间,起算点及中止、中断叁个方面进行评析;第叁部分是从我国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制度在实务中存在的问题的角度进行分析,并且在剖析案例的基础上提出自己对问题的看法;最后一部分指出完善我国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制度对社会发展的的重要性,并提出对完善我国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制度的几点构想;在结语的部分写了本文选题的意义,以及对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未来发展的展望。(本文来源于《内蒙古大学》期刊2018-06-14)
志杰[8](2017)在《劳动仲裁阶段未提时效抗辩的后果》一文中研究指出案例回放:张某因所在单位某设计工作室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申请了劳动争议仲裁,要求支付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仲裁支持了张某的请求。仲裁阶段,设计工作室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在一审、二审阶段,设计工作室都提出了时效抗辩,却未获支持。于是,设计工作室申请再审,称张某2015年4月10日入职,2016年11月3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2015年5月11日至2016年11月2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根据法律规定,申请仲裁的时效(本文来源于《工友》期刊2017年10期)
米现军[9](2017)在《对试用期争议 如何适用申请仲裁时效》一文中研究指出【基本案情】牛某2014年7月2日入职某科技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至2017年7月1日,双方约定试用期至2015年7月1日。劳动合同还约定试用期月工资3000元,试用期满月工资4500元。牛某于2017年4月10日提出仲裁申请,要(本文来源于《中国劳动保障报》期刊2017-09-06)
刘鹏举[10](2017)在《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争议的仲裁时效适用》一文中研究指出一、据以讨论的案件与争议李某自2006年1月1日起入职某公司工作,2013年11月31日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期间,该公司于2013年安排李某带薪休假15天,其他年度未安排年休假。李某于2014年4月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该公司支付2008年至2012年期间未休年休假工资待遇。仲裁委员会以超出仲裁时效为由驳回李某的仲裁请求,李某遂提起诉讼,法院认为,李某的主张已超过仲裁时效,对李某的请求不予支持。(本文来源于《山东审判》期刊2017年03期)
仲裁时效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报讯 廖冬云、通讯员王雪梅报道:张某从单位不辞而别二十余年后,又要求单位确认与其之间的劳动关系,他们之间的劳动关系是否继续存在呢?近日,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长达6年的劳动争议案件。张某要求确认与单位劳动关系的再审一案,最终被昌吉州中级人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仲裁时效论文参考文献
[1].杨鑫怡.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J].法制博览.2019
[2].廖冬云,王雪梅.长期“两不找”,双方还存在劳动关系吗?[N].昌吉日报(汉).2019
[3].濮云涛.仲裁时效期间可约定性问题研究[J].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4].刘凤仪,任宪凤.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与民事诉讼时效之衔接[J].法制与经济.2018
[5].王辉.仲裁时效规定多权利行使要及时[N].中国妇女报.2018
[6].赵靓.浅析因补缴社保引发的确认劳动关系争议仲裁时效起算点[J].四川劳动保障.2018
[7].佟昕.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制度研究[D].内蒙古大学.2018
[8].志杰.劳动仲裁阶段未提时效抗辩的后果[J].工友.2017
[9].米现军.对试用期争议如何适用申请仲裁时效[N].中国劳动保障报.2017
[10].刘鹏举.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争议的仲裁时效适用[J].山东审判.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