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多规合一的土地利用规划调整方法研究

面向多规合一的土地利用规划调整方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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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实行“多规合一”是土地利用规划调整的主要工作之一。文章主要是在分析“多规合一”工作的前提下,讨论了土地利用规划调整的要点,并阐明了“多规合一”土地利用规划调整的实际效果,然后再对改善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工作进行一下展望。

【关键词】多规合一;土地规划;调整方法

我国进入到改革开放之后,创建出了较为完善的规划制度,而且所有的规划工作对国家的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效果。不过因为各类规划工作都由不同的部门来创建的,而且在分类要求上也不一致,再加上在创建的时间以及目的上具有差别,所以在采用之后存在明显的矛盾,导致规划方案要不断的进行改进,因而无法确保规划的完善性。而想要改变这一现象,那么就要实行“多规合一”,其能够很大程度的加强规划的效果,所以一定要得到相关工作者的高度重视。

一土地规划调整方案

(一)土地规划调整的必要性

在国内的规划管理体制中,对国民经济、土地使用等方面的规划工作主要是由改委系统、国土管理部门所负责,所以在行政级别方面并没有关联性,导致在创建规划的过程中“各自为战”,从而造成各类规划在技术要求、运行体制等方面具有明显的矛盾。另外在给同个城乡进行发展的时候,很多的部门都有自己的规划理念,不过因为相互间缺少沟通,因此无法做好协调工作,这样一来难免在规划工作上形成冲突。

(二)土地规划调整的方法

(1)基本农田的调整

基本农田要把不能够满足规划需求的建设用地、未进行使用的土地和质量不达标的土地进行清除,然后再补进质量能够满足需求的基本农田;如果基本农田中,具有超过25度的坡耕地以及由于灾害而遭到破坏的耕地,那么就要在保证基本农田数量保持不变、质量加强的基础上,来适时的对基本农田的布局进行改善。

调入基本农田主要包括:城镇周边、交通沿线中还没有归入到基本农田的耕地、全新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地块连片、产量较好的农田。

此外,耕地质量超过平均水平,或属于高标准基本农田的耕地,以及与这两种耕地连片的耕地,都能够被列入到基本农田调入备选区当中。

(2)建设用地复垦区调整

目前所划分的建设用地复垦区面积和复垦比例正在进一步的得到增长。而已经归入到复垦区当中的,或者具有合法用地手续但不能够复垦的,那么就要在还没有建设用地证明的情况下,来调整复垦区的范围。和还没有进行调试的复垦区相比,调整完之后的复垦区更加的完善,且实行起来也更为的容易,全新的复垦区的地块能够纳入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的拆旧区,并最先进行复垦。

二对“多规合一”的土地规划调整的研究

(一)多规合一的工作成果

由于“多规合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所以相关部门对相关的方案,例如《林业生态红线规定》、《土地利用规划中期调整》等都进行了内容上的调整。

所构建的“1+5+1”的体系已经上交于住建部。而“1”代表的是“多规合一”文本,5代表的是城乡规划工作、最近所进行的建设规划。

(二)土地规划调整实例

(1)地类衔接

在对土地使用进行规划的过程中,其用途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分别为农用地、建设用地以及其余的用地,以及耕地、园地等。而在对建设用地相关规划的要求中,通常会把城市建设用地分成大类、中类以及小类,其中大类主要包括8项、中类包括35项,而小类一共包括43类。

在创建规划的过程中,城市以及村镇均有各自的对于用地分类的要求,这样一来便导致城乡规划在技术以及空间方面的联系具有一定的阻碍。其实,无论是城市还是乡镇,在空间边界上没有规定标准,各种用地也不能够具有各种统计途径,尤其是对于旅游景点来讲,在进行城市规划期间应纳入到建设用地的范围,但在土地规划中,则不应该算作城乡建设用地的范围。

通过土地使用规划和城乡规划的要求来看,要创建土地和城市规划用地在要求方面的差异联系标准,让这两种规划能够在进行协调的时候同时具有充足的依据。

(2)剩余空间

对用地报批、预审、调整等工作进行认真的研究,同时还要对土地复垦、创建基本农田所包括的土地使用数据进行分析,和2018年之前的土地使用的状况进行比较,把还没有采取变更的方案率先用于对建设使用地的规划当中,然后与目前所采用的由规划标准而设立的用地布局进行融合,以此来掌握建设使用地的空间状况。而在通过具体的研究后了解到,目前的空间状况为城乡建设用地所留有的规模为956.74hm2,交通水利用地所留有的规模是43.83hm2,其余的建设用地规模为300.6hm2。

(3)基本农田调整

“多规合一”中基本农田控制线要与耕地条件的实际分布情况进行融合,然后还要全面执行有关部门所安排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以此来给目前的基本农田部门采取合理的调整。

根据基本农田调出的要求,然后融合所在地的实际情况,来调走城市的建设用地边界中的基本农田,其中,需要调走的面积至少要达到62.45km2。同时也要调走所规划的基本农田当中的一部分林地,通常调走的面积是27.17hm2;接下来,还要依照一同所开展的基本农田规划工作的有关要求,来确立永久基本农田,并要对其进行有效的维护,不允许将其进行调走。

(4)建设用地布局调整

1.重点项目用地保障:规划过程中,在不超过建设使用地规模的情况下,要保证规划基础设施、现代产业、绿色等方面的工程得到顺利的开展。

2.规划建设用地复垦:如果某地区具有非常多的空心村,那么就会严重消耗建设用地资源,而且也会对农业用地的调整以及带动农业产业化造成一定的影响。所以,要对“多规合一”采取全面的研究、掌握空心村的实际情况,融合大数据,并根据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租状况以及住户的使用状况进行研究,然后找到所存在的空心村、并以此为前提,根据人口的实际情况,来对迁入村以及迁出村进行选择,这样一来就能够为确立迁村井点的位置创造出充足的依据。根据对大数据的分析结果,以及土地规划标准,来给村镇住户点的布局采取更新,这样一来农村住户复垦面积就会比之前取得大幅度的提升。

三展望

目前,“多规合一”尽管获得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不过只是利用空间方面的一致性但无法解决实质性的问题,特别是城市建设用地匮乏的问题,这样在不久的将来,目前的情况依然还不会出现。完善的“一本规划”不只是一个图纸那么简单,而是要在发展的过程中进行合理的修改、细化。在进行“多规合一”期间,要设立好耕地保护地线,并合理的确立用地范围。因为“多规合一”具有一定控制性的特点,所以其对于城市、乡镇的土地规划工作具有非常突出的效果。土地利用规划可以全面展现出基本农田的生产效果,因此在对国土空间的布局更新工作上具有相应的限制性。而在随后的工作中,要让规划工作和大数据进行融合,并给城乡建设用地适用完善的配置以及和布局。

【结束语】

规划“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乡发展边界”等控制线是“多规合一”工作的重要工作,同时所采取的规划功能做让土地利用的方向发生了实质性的改变,所以一定要给土地使用整体规划进行有针对性的改进。我们主要是利用对“多规合一”工作经验,来给土地使用整体改善工作采取详细的讨论,并以此创建出合理的规划技术方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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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梁家华,罗宏明,余雪飞.面向多规合一的土地利用规划调整方法研究[J].广东土地科学,2017,16(02):2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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