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失社会化论文-李思宇

损失社会化论文-李思宇

导读:本文包含了损失社会化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医疗意外,社会化分担机制,强制保险,社会救助基金

损失社会化论文文献综述

李思宇[1](2018)在《我国医疗意外损失社会化分担机制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医疗意外风险频发是引发医患矛盾的重要因素。医疗意外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或护理工作过程中,由于患者的病情或患者体质的特殊性,发生的难以预料和防范的患者死亡、残疾或者功能障碍等不良后果的行为。依据我国《侵权责任法》,因医疗意外导致的损失由受害人自行承担。由受害人独自负担医疗意外损失无法实现社会的实质正义,也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医学发展的最终目标是维护全人类的健康,使整个社会获益,因此医疗意外损失应由整个社会分担。为此,应建立医疗意外损失的社会化分担机制,以分担医疗意外受害人的损失。这种机制以分配正义、社会风险分担、社会连带、国家责任作为其理论基础。基于上述理论,医疗意外损失不仅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风险分配问题,更是社会整体所共同面临的风险问题。只有通过设立有效的机制才能救济医疗意外带来的风险,实现社会的分配正义。在我国,遭受医疗意外损失的受害人无法得到充分的救济。在涉及医疗意外损失的司法案例中,受害人独自承担着医疗意外带来的巨大损失;社会保障制度中尚无针对医疗意外损失的补偿机制,多数受害人只能从医疗社会保险获得较低水平的救济;而商业保险公司推出的医疗意外保险的参保主体少、赔偿金额低,无法给予医疗意外受害人充分的救济。国外许多国家都制定了医疗风险救济机制,其中不乏有关于对医疗意外风险社会化分担机制的设计。对比法国、新西兰、美国的相关制度,法国的侵权法规定了以过错为损害赔偿原则,该制度设计与我国相似,同时法国针对医疗过错与医疗意外所导致的风险规定了不同的社会化分担机制,正是基于这样的原因,我国有必要借鉴或参考法国的立法模式与制度设计。依据医疗意外损失社会化分担机制的法理基础和国内外现状,我国应当构建以医疗意外强制保险和医疗意外社会救助基金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医疗意外损失社会化分担机制,同时确立国家、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患者为社会化分担的责任主体,以救济医疗意外受害人的损失。(本文来源于《辽宁师范大学》期刊2018-06-01)

乔莫·桑德拉姆[2](2012)在《发展中国家需防“利润被私有化、损失被社会化”》一文中研究指出在过去30年里面,推动全球的私有化运动的主要原因是政治性的,而不是经济性的。俄罗斯在1990年代初私有化的历史档案表明,主要有叁个政治性的目标。第一个是要消除共产党的执政基础,第二个是为了获取民众的政治支持,所以搞大众(证券)(mass privatization)私有化,要私有化越快越好,目的是防止老百姓看到后果醒悟过来,或者其他力量介入以后,从而对私有化进行抵抗。(本文来源于《理论学习》期刊2012年01期)

严禄[3](2010)在《论损失责任社会化在侵权赔偿上的运用》一文中研究指出如今,损失责任社会化机制越来越受到关注,本文将通过对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的变化,其产生的社会经济背景,以及自身暴露出的不足的阐述与分析,进而明确了损失责任社会化机制产生的必然和对侵权赔偿制度的影响。损失责任社会化机制主要包含了叁方面的内容:即一般商业意外保险,责任保险和社会保障制度。本文也是从这叁方面特别是后两方面展开的论述,通过叁者互相间的对比和国内外之间的比较分析具体阐述了各自的特点,最后对我国的损失责任社会化机制的完善提出设想。全文分为前言、正文、结束语叁大部分。正文共分为五章:第一章主要是从历史演变的角度对损失责任社会化机制的简单介绍。该章分为四节:第一节主要介绍了侵权责任从个人模式到社会化模式的转变过程。第二节简单介绍了损失责任社会化机制产生的社会背景。第叁节从理论基础方面对损失责任社会化进行了阐述。第四节主要分析了损失责任社会化的实践基础即责任保险与社会保障。第二章主要探讨的是损失责任社会化与侵权责任法之间的关系和影响。社会化模式的产生势必会对以个人救济模拟为基础的侵权责任法带来深远影响。本章共分为四个小节:第一节介绍了损失责任社会化的分类。第二节阐述了损失责任社会化的功能。第叁节提出了损失责任社会化的不足。第四节分析了损失责任社会化对侵权法功能的影响,对赔偿功能与遏制功能的影响。第叁章把论述放在了国外的损失责任社会化机制上。该章共分为5个部分,第一节阐述了伴随损失责任社会化产生而产生的侵权法危机理论。第二节主要介绍了外国学者提出的一般商业意外保险替代学说。第叁节介绍了国外80年代以来的责任保险危机。第四节阐述了国外的社会保障模式的选择。第五节介绍和评析了日本学者加藤雅信的社会分担模式选择。第四章把论述重点从国外转向国内,对我国的损失责任社会化机制进行了阐述。本章共分为四节:第一节主要介绍了我国新颁布的《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和侵权责任扩张的趋势。第二节介绍了损失责任社会化机制在侵权责任法上的体现。第叁节主要介绍了我国的责任保险现状。第四节简单介绍了我国的社会保障的发展。第五章是本文的论述重点,是对我过损失责任社会化机制完善的建议。共分为叁节,第一节是对上一章的评析,借鉴国外的情况,对我国侵权责任扩张的态势可能带来的障碍进行阐述。第二节从责任保险和社会保障方面论述了当前我国损失责任社会化机制的不足。第叁节在总结的基础上对我国的损失责任社会化机制的完善提出建议。最后是文章的结束语,在此笔者对全文的内容进行了简要的概况和总结。(本文来源于《江西财经大学》期刊2010-12-01)

魏华[4](2009)在《损失的转移与分散——从加害人承担到损失社会化》一文中研究指出传统的侵权行为法规则之下,损失分配的基本模式都是加害人承担主义。但是由于侵权责任在制度上的局限,使得受害人的赔偿完全依赖于加害人的财产能力。在我国的具体实践中,传统的侵权责任制度不但承担了补偿受害人损失的责任,不少情况下还被迫承担了分散损失的重任,导致侵权责任被不适当地扩大化,其结果是产生了一系列的负面影响。在现代社会中,损害分散的思想已逐渐成为侵权法的思考方式,在侵权法之外,逐渐发展出新的损失分散机制,例如社会保障、救助基金等等,来实现损失的社会化,从而实现及时、充分地补偿受害人的目的。损失社会化的理论基础在于分配正义。用分配正义观来看待侵权责任,就不仅要考虑加害人的行为造成了损害这一事实本身,还要考虑各方当事人所处的地位和所具有的能力,责任负担的分配主要考虑加害人和受害人各方分散损失的能力。我国当前的侵权责任、社会保险、责任保险、社会救助基金、第一方保险等机制需要加以改进,以建立一个多种机制协调配合的损失分配体系。(本文来源于《吉林大学》期刊2009-04-01)

李志能[5](2008)在《美国金融危机背后的幽灵》一文中研究指出规模空前的危机最近美国金融危机披露的一系列事件,如两房两美危机,五大投行的或死或伤,AIG和华盛顿互惠银行等的破产或被接管,不过是美国金融危机冰山的一角。随着市场信心的消失,引发美国高企的资产价格重估,随时可能引爆的雷区还有很多。首(本文来源于《国际商报》期刊2008-10-13)

丁宇飞[6](2005)在《论环境侵权损失承担社会化与我国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工业化程度的提高,我国环境侵权纠纷发生的程度和规模空前。众多环境侵权受害人的权益缺乏应有的保护。本文对我国当前的环境侵权民事救济制度进行了思考,由于环境侵权的特殊性,传统侵权行为法无法对环境侵权受害人的利益做出周全的保护。为此,笔者认为必须越过传统侵权行为法“损失要么由加害人承担要么由受害人承担”的狭窄视野,走一条环境侵权损失承担社会化之路。而在损失承担社会化几种模式的选择中,环境责任保险具有其独特的优势。本文比较西方发达国家环境责任保险的发展模式,结合中国具体情况,提出了我国环境责任保险机制构建的具体构想。本文共包括五章:第一章 环境侵权的特殊性这一章对一些必须澄清的概念问题及环境侵权的特殊性进行了探讨。在对环 境、侵权行为与侵权责任、环境侵权几个基本概念进行界定后,笔者着重分析了环境侵权不同于其他侵权行为的特殊性,如其间接性、渐进性、复杂性、主体间的不可互换性、原因行为的价值性等。 第二章传统环境侵权民事救济制度的缺失与损失承担社会化这一章探讨了传统环境侵权民事救济制度在面对环境侵权特殊性时所存在的缺失。首先,传统侵权行为法由于恪守“个人自由”至上价值理念,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导致在环境侵权领域双方当事人权益的严重失衡,从而在环境侵权领域陷入困境。其次,现代侵权行为法通过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确立和原因推定理论(本文来源于《华东政法学院》期刊2005-04-20)

穆英慧[7](2004)在《论损失分担社会化对侵权行为法的影响》一文中研究指出文章通过对侵权行为法的历史演进、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的进步意义、以及其在社会变迁环境下自我调整的分析,明确了损失分担社会化的必然性及其对侵权行为法产生的深刻影响。损失分担社会化的两个领域是责任保险和社会保障,本文也正是从这两个领域,采用对比分析的方法,来具体阐述它们对侵权行为法的影响,进而明确了叁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并对如何构建我国未来的损害救济机制提出一定的制度构想,以期能对我国立法完善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全文分为前言、正文、结束语叁大部分。正文共分为五章: 第一章主要介绍侵权行为法的历史演变及产生的理论依据。该章分为四节:第一节简单介绍了侵权行为法的产生过程。第二节主要介绍了过错责任原则的产生和发展,过错责任原则是侵权行为法的指导性原则。第叁节主要分析了过错责任原则产生的经济背景,明确了其对促进经济发展所起的积极作用。第四节主要分析过错责任原则产生的理论依据。 第二章主要探讨社会变迁下的侵权行为法。随着社会环境和价值观念的变化,20 世纪的侵权行为法也发生了深刻的变革。由于传统的过错责任已无法适应复杂多变的社会现实,传统侵权行为法必须予以调整,于是无过错责任产生。该章分为叁节:第一节主要介绍无过错责任原则产生的背景。第二节主要分析无过错责任原则<WP=4>的流弊。第叁节明确了损失分担社会化的必然性。私法领域的责任保险和公法领域的社会保障是损失分担社会化的两个领域。第叁章主要探讨责任保险对侵权行为法的影响,进而明确了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该章分为六节:第一节对责任保险制度予以简要的介绍。第二节阐述了责任保险制度产生的思想基础,它建立在分配正义的基础之上。第叁和第四节着重分析责任保险的发展对侵权行为法的影响,从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两方面来阐述。第五节针对一些认为责任保险会对侵权行为法造成生存威胁的言论,来分析责任保险制度本身存在的弊端,明确了责任保险并非是彻底的社会化的损失分担机制,它对侵权行为法的支撑力是有限的。第六节经过分析明确了责任保险和侵权行为法之间相互依存的关系。最后得出结论。第四章主要探讨社会保障制度对侵权行为法的影响。该章分为五节:第一节也是对社会保障制度予以简要介绍。第二节分析社会风险理论是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依据。第叁节主要探讨社会保障制度对侵权行为法的深刻影响,甚至在某些方面动摇了侵权行为法的传统地位。第四节对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的困难进行分析,明确社会保障制度也不能在某些领域完全取代侵权行为法,不可能对侵权行为法构成根本的威胁。第五节经过分析明确了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最后得出结论。第五章主要对如何构建我国的损害救济机制进行探讨。该章分叁节:第一节是通过上文的分析及借鉴国外的制度构想,确定了我国未来损害救济机制的模式。第二节对如何构建我国损害救济机制提出了具体的制度构想和立法建议,期望能对我国的立法完善有所裨益。第叁节针对制度构建后应明确的两个问题予以简要说明。最后是文章的结束语,在此笔者对全文的内容进行了简要的概况和总结。(本文来源于《华东政法学院》期刊2004-05-10)

舒军,向晓棣[8](1998)在《二论损失承担社会化是公平解决医疗侵权赔偿矛盾的有效方式》一文中研究指出妥善解决医疗事故问题,必须同时满足叁个基本条件:第一,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第二,使受害患者得到公平的补偿;第叁,保障卫生事业的公益性性质并使其长足发展。但侵权行为法难以单独满足这叁个基本条件,因此,须建立包括医疗责任保险在内的综合性的医疗事故防范体系,使损失得到公平的分配(本文来源于《中国卫生事业管理》期刊1998年12期)

舒军,程立[9](1998)在《损失承担社会化是公平解决医疗侵权赔偿矛盾的有效方式》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人民法院判今医疗的侵权赔偿额高达数万,乃至几十万,引起社会尤其是卫生界的震惊。医疗侵权赔偿问题一时成为热门话题,对此问题,无论学术探讨,还是司法实务,法学界、司法界、卫生界乃至社会公众众说纷坛,各执一词,主要有一次性补偿说、有限赔偿说、全面赔偿说(本文来源于《中国卫生事业管理》期刊1998年07期)

损失社会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在过去30年里面,推动全球的私有化运动的主要原因是政治性的,而不是经济性的。俄罗斯在1990年代初私有化的历史档案表明,主要有叁个政治性的目标。第一个是要消除共产党的执政基础,第二个是为了获取民众的政治支持,所以搞大众(证券)(mass privatization)私有化,要私有化越快越好,目的是防止老百姓看到后果醒悟过来,或者其他力量介入以后,从而对私有化进行抵抗。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损失社会化论文参考文献

[1].李思宇.我国医疗意外损失社会化分担机制研究[D].辽宁师范大学.2018

[2].乔莫·桑德拉姆.发展中国家需防“利润被私有化、损失被社会化”[J].理论学习.2012

[3].严禄.论损失责任社会化在侵权赔偿上的运用[D].江西财经大学.2010

[4].魏华.损失的转移与分散——从加害人承担到损失社会化[D].吉林大学.2009

[5].李志能.美国金融危机背后的幽灵[N].国际商报.2008

[6].丁宇飞.论环境侵权损失承担社会化与我国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构建[D].华东政法学院.2005

[7].穆英慧.论损失分担社会化对侵权行为法的影响[D].华东政法学院.2004

[8].舒军,向晓棣.二论损失承担社会化是公平解决医疗侵权赔偿矛盾的有效方式[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1998

[9].舒军,程立.损失承担社会化是公平解决医疗侵权赔偿矛盾的有效方式[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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