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表决制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副中心,求进,全域,区域中心,综合收入,旅游兴市,府副,入境游
表决制度论文文献综述
,张斯炜[1](2019)在《中共乐山市委七届九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举行》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张斯炜)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和全省区域中心城市、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的关键时期,昨(27)日,中共乐山市委七届九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举行。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本文来源于《乐山日报》期刊2019-12-28)
莫洁妍[2](2019)在《类别股表决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类别股表决制度是类别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保护类别股股东的合法权益,抑制类别股制度的负面作用。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出现了类别股种类逐步增加的趋势,为类别股表决制度的研究提供了新的经济基础和制度基础,也增加了开展相关研究的紧迫性。本文选题着眼于当前阶段研究成果较少的类别股表决制度,具有现实意义。本文结合法学基本理论与行为经济学理论,深入分析了类别股表决制度的功能;以我国现实问题为导向、以域外有益经验为借鉴,对类别股表决制度的实体规范和程序机制进行了分析探讨,并将我国当前刚刚出现的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股的相关实践纳入讨论范围,提出了明确、可行的制度改进建议。本文总共分五个部分。在第一部分,本文首先简要梳理了我国资本市场以及经济发展对于类别股制度的紧迫需求,说明了引入类别股制度的必要性;而为了更好地保护类别股股东的合法权益,抑制类别股制度可能带来的消极影响,应当加强对类别股表决制度的研究与制度建设,明确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和研究价值。随即,本文对类别股表决制度的基本框架进行了简要概括,划定了本文的研究范围包括实体规范和程序机制两方面的内容,并且提出了制度构建应当遵循类别股东权益保护以及公司运营效率之间的价值平衡。接着,本文介绍了我国类别股表决制度的实践现状,提出了类别股表决制度存在理论基础分析薄弱、现行制度中存在的实体规范和程序规范不明确、不统一的掣肘,明确了本文要讨论及解决的问题。第二部分,从理论出发,本文分别从平等、自治以及效率叁个角度对类别股表决制度的正当性予以讨论,为类别股表决制度的构建奠定理论基础。首先,类别股表决,维护了不同股份间权利义务的总体平衡,有利于实现股东间的实质公平,符合股东平等原则。其次,从公司合同理论出发,类别股表决事项涉及类别股合同的变更,应当由合同当事人对变更事项做出意思表示。再次,类别股表决制度的设立,有利于对公司代理人形成内部监督机制,并与外部机制相联动,减少代理成本,促进公司治理机制有效运行。第叁部分,本文通过与域外的经验分析比较,研究了类别股表决制度的实体规范。在类别股份的划定标准上,本文提出应当以“权利内容”为标准,更加符合我国的实践现状。在类别表决事项范围上,应采取宽泛解释的类别权利变更作为类别表决事项范围的划分标准,对有损类别股股东权利保护的类别表决事项应当加以限制,限于法律明确列举或章程规定。第四部分是对类别股制度程序规范的讨论。为了兼顾保护类别股股东利益的公平性以及公司运营效率,建议设立一并召开、分类表决的会议召开模式,在会议的召集权上授予一定持股比例的类别股东召开会议的权利。在会议的出席要件和表决要件的设置上,建议采取设定法定出席数、但是经二次通知可以召开、表决比例为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多数通过的制度设计。类别股股东会决议的瑕疵救济可以分类适用公司决议可撤销以及不成立之诉。第五部分是结论部分,总结了本文的研究脉络和研究成果,并提出了依据实践不断完善类别股表决制度的希冀。(本文来源于《北京交通大学》期刊2019-06-01)
索安才让[3](2019)在《青海农牧区行政村“叁议一表决”制度的探析——X乡Y村考察》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海东市更多的好政策倾向于农牧区发展,农牧民群众争取自身利益愿望正在不断提高,从而使村级民主管理中的矛盾和问题日益突出,这严重影响着农牧区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近几年为了更好地解决基层群众自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广大农牧民群众中推行"叁议一表决"制度,并调动了更多农牧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村民自治过程中。同时,通过"叁议一表决"制度满足了更多农牧民群众的利益诉求。本文从新制度主义中的历史制度主义分析方法和视角,对"叁议一表决"制度的产生、变化以及其发展作为顺序进行探析(本文来源于《农村牧区机械化》期刊2019年01期)
朱慈蕴,神作裕之,谢段磊[4](2019)在《差异化表决制度的引入与控制权约束机制的创新——以中日差异化表决权实践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公司制度属于生产关系范畴,对生产力的促进主要体现在为生产力发展开拓空间。因此,当新经济时代到来,企业若要成功地实现快速发展壮大,不仅依赖于其拥有的不断创新的高科技手段,而且需要有巨额融资的支持。为了解决企业巨额融资对创始人控制权稀释的风险,在公司中引入差异化表决制度成为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公司制度与资本市场规则的不二选择。而构建差异化表决制度的核心应当在于如何防范差异化表决权架构引发的公司控制权与公司经济利益或现金流的背离,以及在这种背离下产生的代理成本和滥用控制权的风险。本文将结合中日两国对差异化表决权的实践,讨论怎样使失衡的类别股股东利益再度平衡,怎样防止表决权弱势股东不受高表决权股东滥用权利的伤害,以追求实质意义上的股东平等与公司正义。(本文来源于《清华法学》期刊2019年02期)
蒋辉宇[5](2018)在《税收债权组对破产重整计划草案表决通过制度的优化设计——以破产重整程序中的税收优惠实施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税收债权组对破产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主要以税收债权人对债务人的税收优惠为核心审核内容,税收债权组的表决权意志基于税收债权的特殊性而应受到法律的适度限制。当前,我国尚存在未建立针对破产重整企业的税收优惠制度、法律未明确界定税收债权人代表、各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的分组同时表决机制未充分考量税收债权的特性等问题。对此,本文建议可通过建立针对破产重整企业的税收优惠制度、明确以税种为标准确定税收债权人代表以及建立税收债权组后置表决规则等措施,有效解决以上实体性与程序性法律问题。(本文来源于《税务研究》期刊2018年12期)
陈德豪[6](2018)在《内地与香港业主投票表决制度设计的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内地业主投票表决制度的双"1/2"和双"2/3"通过标准设计,主要目的是确保通过的表决结果能代表大多数业主利益,有利之处是通过的决议决定有民意基础,易于执行。内地与香港物业管理的社会基础、发展阶段、市场化程度、行政管理方式及法律渊源等不同,因此,物业管理法律制度的制定在很多方面差异较大。以业主投票表决制度的设计为例,总体来说,大陆是高门槛,力图保障业主集体(本文来源于《中国物业管理》期刊2018年09期)
宋春萌[7](2018)在《我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计划表决法律制度完善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上市公司重整计划表决程序在重整计划各阶段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是连接重整计划制定和执行程序的纽带。上市公司重整是一个牵涉面极广的经济和法律过程,涉及的利益相关者众多,不仅有普通的债权人,还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债权人。其社会关注度也与日俱增,在学界和实务中成为热点。为了维护重整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实现破产重整的公平正义,法律必须赋予重整关系人表决权,完善表决方式和规则,并保障表决前所披露的信息完整充分。自2007年6月1日我国《企业破产法》实施以来,上市公司重整的案例从未间断,因表决主体、表决规则、表决方式和信息披露制度的不完善而导致的问题亦层出不穷。本文通过对《企业破产法》实施以来的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例进行分析,从应然到实然,两者相结合,针对我国重整计划表决阶段存在的实际问题,探寻我国上市公司重整计划表决法律制度的内涵,对比国外的相关法律制度进行查漏补缺,进而提出完善建议。正文第一部分介绍重整计划表决的基本理论。该部分首先对契约本质论和动态博弈本质论进行阐述,对比两种理论存在的优缺点,探寻重整计划表决的本质,再分析重整计划表决的实体价值和程序价值,对重整计划表决的基本理论进行概述。第二部分探讨我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计划表决法律制度现状以及在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该部分从表决权主体、信息披露、表决分组、表决方式和表决规则五个方面进行探究,并结合实际案例指出上市公司在重整计划表决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第叁部分分析重整计划表决问题的法律制度并与案例相结合。该部分首先从权力是否被削减的角度分析表决权主体的确认资格,指出债权人与大规模侵权债权人的表决权,然后分析信息披露应当具有何种内容以及披露应当达到何种程度,最后论述债权人组以及出资人组的表决规则。第四部分主要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计划表决的法律制度现状,通过对美国、德国、法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重整计划表决法律制度进行论述,进一步了解国外及我国台湾地区的相关制度,以此进行借鉴。第五部分回归我国重整计划表决法律制度的实然探讨,结合前文提出的相关缺陷提出重构建议:赋予特殊债权人和出资人表决权,构建和完善我国的信息披露制度,细化重整计划表决前的分组,明确债权人和出资人行使表决权的方式。(本文来源于《昆明理工大学》期刊2018-05-01)
陈丽平[8](2018)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叁十叁次会议闭幕》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北京2月24日讯 陈丽平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叁十叁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今天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张德江委员长主持闭幕会。常委会组成人员155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本文来源于《法制日报》期刊2018-02-25)
王比学[9](2018)在《人大常委会第叁十叁次会议在京闭幕》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北京2月24日电 (王比学)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叁十叁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24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张德江委员长主持闭幕会。常委会组成人员155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本文来源于《人民日报》期刊2018-02-25)
王比学[10](2018)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百一十五次委员长会议举行》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北京2月24日电 (王比学)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百一十五次委员长会议24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张德江委员长主持。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乔晓阳作的关于审议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修订草案建议表决稿情况的汇报、关于审议(本文来源于《人民日报》期刊2018-02-25)
表决制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类别股表决制度是类别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保护类别股股东的合法权益,抑制类别股制度的负面作用。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出现了类别股种类逐步增加的趋势,为类别股表决制度的研究提供了新的经济基础和制度基础,也增加了开展相关研究的紧迫性。本文选题着眼于当前阶段研究成果较少的类别股表决制度,具有现实意义。本文结合法学基本理论与行为经济学理论,深入分析了类别股表决制度的功能;以我国现实问题为导向、以域外有益经验为借鉴,对类别股表决制度的实体规范和程序机制进行了分析探讨,并将我国当前刚刚出现的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股的相关实践纳入讨论范围,提出了明确、可行的制度改进建议。本文总共分五个部分。在第一部分,本文首先简要梳理了我国资本市场以及经济发展对于类别股制度的紧迫需求,说明了引入类别股制度的必要性;而为了更好地保护类别股股东的合法权益,抑制类别股制度可能带来的消极影响,应当加强对类别股表决制度的研究与制度建设,明确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和研究价值。随即,本文对类别股表决制度的基本框架进行了简要概括,划定了本文的研究范围包括实体规范和程序机制两方面的内容,并且提出了制度构建应当遵循类别股东权益保护以及公司运营效率之间的价值平衡。接着,本文介绍了我国类别股表决制度的实践现状,提出了类别股表决制度存在理论基础分析薄弱、现行制度中存在的实体规范和程序规范不明确、不统一的掣肘,明确了本文要讨论及解决的问题。第二部分,从理论出发,本文分别从平等、自治以及效率叁个角度对类别股表决制度的正当性予以讨论,为类别股表决制度的构建奠定理论基础。首先,类别股表决,维护了不同股份间权利义务的总体平衡,有利于实现股东间的实质公平,符合股东平等原则。其次,从公司合同理论出发,类别股表决事项涉及类别股合同的变更,应当由合同当事人对变更事项做出意思表示。再次,类别股表决制度的设立,有利于对公司代理人形成内部监督机制,并与外部机制相联动,减少代理成本,促进公司治理机制有效运行。第叁部分,本文通过与域外的经验分析比较,研究了类别股表决制度的实体规范。在类别股份的划定标准上,本文提出应当以“权利内容”为标准,更加符合我国的实践现状。在类别表决事项范围上,应采取宽泛解释的类别权利变更作为类别表决事项范围的划分标准,对有损类别股股东权利保护的类别表决事项应当加以限制,限于法律明确列举或章程规定。第四部分是对类别股制度程序规范的讨论。为了兼顾保护类别股股东利益的公平性以及公司运营效率,建议设立一并召开、分类表决的会议召开模式,在会议的召集权上授予一定持股比例的类别股东召开会议的权利。在会议的出席要件和表决要件的设置上,建议采取设定法定出席数、但是经二次通知可以召开、表决比例为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多数通过的制度设计。类别股股东会决议的瑕疵救济可以分类适用公司决议可撤销以及不成立之诉。第五部分是结论部分,总结了本文的研究脉络和研究成果,并提出了依据实践不断完善类别股表决制度的希冀。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表决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1].,张斯炜.中共乐山市委七届九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举行[N].乐山日报.2019
[2].莫洁妍.类别股表决制度研究[D].北京交通大学.2019
[3].索安才让.青海农牧区行政村“叁议一表决”制度的探析——X乡Y村考察[J].农村牧区机械化.2019
[4].朱慈蕴,神作裕之,谢段磊.差异化表决制度的引入与控制权约束机制的创新——以中日差异化表决权实践为视角[J].清华法学.2019
[5].蒋辉宇.税收债权组对破产重整计划草案表决通过制度的优化设计——以破产重整程序中的税收优惠实施为视角[J].税务研究.2018
[6].陈德豪.内地与香港业主投票表决制度设计的思考[J].中国物业管理.2018
[7].宋春萌.我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计划表决法律制度完善研究[D].昆明理工大学.2018
[8].陈丽平.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叁十叁次会议闭幕[N].法制日报.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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