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司法解决机制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能动司法,德古,习惯法,纠纷解决
司法解决机制论文文献综述
张古哈[1](2019)在《能动司法视野下凉山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凉山彝区出现的"德古热"和"诉讼凋敝"现象表明,理论界认为国家法与习惯法的关系中习惯法处于弱势地位的观点已经滞后于凉山彝区司法实践。德古调解具有效率高、成本低、有保障、合道德的特点。在凉山基层纠纷解决实践中,已经出现了德古调解与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相互配合的典型案例。在"国家法——习惯法"二元权威结构下,最大化二者相互促进作用,减少相互消解作用,需要在能动司法理念指导下,处理好叁对关系:即平衡好民族团结的政治目标与公平正义的司法目标的关系,处理好依法裁判和德古依习惯法调解的关系,协调好司法裁判中国家法和习惯法适用的关系。(本文来源于《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期刊2019年11期)
孙航[2](2019)在《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加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湛江9月11日电 ( 孙 航)9月10日至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在广东调研。周强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9-09-12)
崔超[3](2019)在《清代贵州苗疆民族民间纠纷解决机制与司法制度的冲突表现及其成因》一文中研究指出清代贵州苗疆是一个集合多种要素的司法场域,苗人遇有民间纠纷或轻微刑事犯罪,固然有向官府告讼的情况,却由于语言不通、书写困难、缺乏费用、交通梗阻等因素,使得司法审判在贵州苗疆,尤其是"生苗区"判案不多,主要依靠民族民间纠纷解决机制调处纠纷和裁审犯罪。清代贵州苗疆的民族民间纠纷解决机制与司法制度既有冲突又有配合,共同构成该域多元复合的审判与解纠机制,二者的冲突主要表现在价值追求、裁审依据和审执程序等方面,其主要原因为经济基础、法制观念与民族文化等差异。(本文来源于《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3期)
欧阳泽堃[4](2019)在《旅游纠纷解决机制的司法实证研究——基于H省F县旅游纠纷解决机制的考量》一文中研究指出旅游纠纷解决机制关系旅游产业的发展以及司法权威。研究通过对H省F县旅游纠纷解决机制进行实证分析,发现F县现阶段旅游纠纷解决机制尚不健全,影响了F县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不利于F县打造旅游名片和推进旅游脱贫工程。完善F县旅游纠纷解决机制,应当从简化旅游纠纷诉讼程序、发布指导案例、拓宽旅游纠纷解决机制主体、建立旅游纠纷网上解决平台以及立法完善等五个层面入手。以此来节约司法资源,充分彰显旅游法庭的价值和发挥旅游法庭应有的功能,为F县游客提供全方位的司法服务。(本文来源于《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学报》期刊2019年03期)
张全连,王圆圆,施为飞[5](2019)在《江苏首个非诉讼服务中心、对接中心揭牌成立》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特约 张全连 王圆圆 施为飞)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5月29日上午,省法院、省司法厅在连云港市召开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试点工作启动会议,江苏首个市非诉讼服务中心、市中级法院诉讼与非诉讼对(本文来源于《江苏法制报》期刊2019-05-30)
孙飞[6](2019)在《江苏首个非诉讼服务中心、对接中心揭牌》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 孙飞) 昨日上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在我市召开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试点启动工作会议,江苏首个市非诉讼服务中心、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与非诉讼对接中心揭牌。省高院院长夏道虎,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项雪龙分别讲话并(本文来源于《连云港日报》期刊2019-05-30)
张杨茹[7](2019)在《我国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的司法困境及解决机制》一文中研究指出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该法的第一百六十二条对小额诉讼程序进行了规定,这意味着小额诉讼制度在我国得以建立。小额诉讼制度的出现,是我国民事审判在价值层面对于社会发展与变革进行的回应,从一个侧面反应了我国民事司法程序从无到有,从随意到规范,从规范再到分化和简化的发展历程。但是从立法条文的规定来看,所谓的“小额诉讼制度”,只不过是在适用简易程序的简单案件中,以标的额大小为标准,划出特定案件,适用一审终审。如果要充分发挥理论上小额诉讼的制度功能,需要立法或者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作出更进一步的具体规定。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在2015年出台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用13个条文对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中的重要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但这些规定并不完备,这无法从根本上扭转我国小额诉讼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尴尬处境。小额诉讼制度作为一个“舶来品”,移植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因此需要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和实际情况,在实践中不断的将该制度本土化,这样才能保持该制度的生命力,同时也能维护社会的稳定。本文主要从四个方面对小额诉讼程序进行研究:第一部分为小额诉讼概述部分,第一节介绍小额诉讼制度的概念与特征,第二节介绍我国小额诉讼程序的确立过程;第叁节是从当事人与法院的不同视角入手,对小额诉讼程序司法价值的分析;第二部分,从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两大阵营入手分析比较,阐述了国外小额诉讼制度的一些立法规定以及其特点。引用美国,日本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等多个不同法系的小额诉讼制度规定,从立法背景和司法现状两方面比较,突现出各国小额诉讼制度的特点。为更好地研究我国小额诉讼制度提供借鉴;第叁部分是对目前我国小额诉讼程序的运用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出现司法困境的成因;第四部分在立足于本国国情的基础上,借鉴域外的先进经验,提出了几点完善建议。(本文来源于《上海师范大学》期刊2019-04-01)
韩永启[8](2019)在《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 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一文中研究指出2017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出台《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该文件中规定开展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参与调解、参与取证、参与送达、参与保全、参与执行五大类。河北省虽然不是该文件中选择确定的试点省份,但也开始接触涉及司法辅助事务的公证事项。为做好此项工作,我所在的河北省石家庄市太行公证处组织青年公证员积极研究该项业务,并(本文来源于《中国公证》期刊2019年02期)
[9](2018)在《诉调衔接:速解物业纠纷》一文中研究指出物业小区纠纷,近年来不断出现新类型案件。为及时有效化解物业纠纷,市南区法院近日召开物业纠纷案件座谈会,与各有关方面共同讨论研究物业纠纷中的矛盾点以及法律适用问题。调解与诉讼的有机衔接,是依法高效化解物业纠纷、便民诉讼的重要“法宝”;市南区法院与(本文来源于《青岛日报》期刊2018-12-07)
王明珠,郑莹[10](2018)在《新市民权利的司法救济机制构建与完善——以协商纠纷解决机制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伴随着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转型升级,新市民已经成为城市发展建设的新生力量。在新市民权利保障中,依托司法救济力量,建立协商纠纷解决机制是缓解各类矛盾、高效解决问题的重要路径。通过对某基层人民法院2015年至2017年审结的涉及新市民类型案件进行实证考察,梳理出基层法院司法解决新市民诉讼案件存在的问题。依据协商解决纠纷机制的理论,提出协商解决纠纷机制原则和构建基层法院多样化的协商纠纷解决制度:构建群体性诉讼案件集体协商制;构建检察院支持协商、起诉制度;构建新市民法律援助协商制度;建立协商与诉讼转换机制;违反协商的责任及救济机制。(本文来源于《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18年05期)
司法解决机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报湛江9月11日电 ( 孙 航)9月10日至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在广东调研。周强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司法解决机制论文参考文献
[1].张古哈.能动司法视野下凉山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9
[2].孙航.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加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N].人民法院报.2019
[3].崔超.清代贵州苗疆民族民间纠纷解决机制与司法制度的冲突表现及其成因[J].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4].欧阳泽堃.旅游纠纷解决机制的司法实证研究——基于H省F县旅游纠纷解决机制的考量[J].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9
[5].张全连,王圆圆,施为飞.江苏首个非诉讼服务中心、对接中心揭牌成立[N].江苏法制报.2019
[6].孙飞.江苏首个非诉讼服务中心、对接中心揭牌[N].连云港日报.2019
[7].张杨茹.我国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的司法困境及解决机制[D].上海师范大学.2019
[8].韩永启.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J].中国公证.2019
[9]..诉调衔接:速解物业纠纷[N].青岛日报.2018
[10].王明珠,郑莹.新市民权利的司法救济机制构建与完善——以协商纠纷解决机制为视角[J].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