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大股东论文-孙宪超

控股大股东论文-孙宪超

导读:本文包含了控股大股东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转股,一致行动人,股权投资基金,叁大,不确定性风险,集中竞价,股本,证监会,股份转让,上交所

控股大股东论文文献综述

孙宪超[1](2019)在《科华控股第叁大股东终止转股 英昊资产接盘未果》一文中研究指出科华控股(603161)11月26日晚间公告,公司单一第叁大股东上海尚颀股权投资基金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尚颀一期”)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海英昊资产达成一致,决定终止实施股权转让。在此之前的4月30日,尚颀一期等与英昊资产签署协议,拟向后(本文来源于《证券时报》期刊2019-11-27)

马传茂[2](2019)在《杉杉控股入股徽商银行 有望成为第一大股东》一文中研究指出证券时报获悉,杉杉控股已于近期分别与Dragon Sound、Joy Glory、Superior Logic叁家公司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加上其持有的7.31亿股徽商银行内资股,杉杉控股最终实际控制了徽商银行19.77亿股的表决权,占该行总股本的16(本文来源于《证券时报》期刊2019-11-20)

董亮,马换换[3](2019)在《无人接盘 中超控股大股东持股流拍》一文中研究指出北京商报讯( 董亮 马换换)由于中超控股(002471)控股股东与大股东深圳市鑫腾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腾华”)之间的股权纠纷,鑫腾华所持公司6340万股股份遭到了公开拍卖。不料,中超控股11月4日晚间披露公告称,根据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本文来源于《北京商报》期刊2019-11-05)

张文湘[4](2019)在《大族激光叁季度业绩持续下滑 大族控股集团上位第一大股东》一文中研究指出10月24日,大族激光发布2019年叁季度报告。今年1月份-9月份,大族激光实现营业收入69.44亿元,同比下滑19.7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亿元,同比下滑63.7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53亿元,同比下滑281.67%。(本文来源于《证券日报》期刊2019-10-25)

重庆商报-上游新闻首席,刘勇,实习生,邓婷婷[5](2019)在《41亿 中国通用拿下重药控股大股东49%股权》一文中研究指出10月22日晚间,重药控股(000950)公告,接控股股东重庆医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健康产业公司)及其控股股东重庆化医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化医集团)通知,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确定化医集团公开挂牌转让健康产业公司49%股权项目的最终受让方,为央企中国通用技术((本文来源于《重庆商报》期刊2019-10-24)

曹倩[6](2019)在《藏格控股大股东利益侵占行为及其经济后果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2005年9月,我国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全面展开,资本市场开始进入全流通时代。但是,此次改革并未改变我国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弱势地位,控股股东“一股独大”的现象普遍存在,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事件时常发生。虽然股权集中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股东与管理者之间的冲突,降低代理成本,但是基于外部投资者与大股东信息不对称的现状,而且受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多数企业管理者由控股股东直接任命,大股东还是可利用自身优势对中小股东实施利益侵占行为。除此以外,目前我国尚不完善的监管制度使大股东违规成本较低,也为其利益侵占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内外部的有利条件为大股东的利益侵占行为创造了可能性,当其与中小股东发生利益冲突时,大股东可以利用控股权优势谋取自身利益,侵占中小股东权益,从而降低上市公司价值。藏格控股的经营危机由来已久,瑞华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2018年报表出具的保留意见书及深交所多达23项疑问的问询函,无疑是将藏格控股大股东的利益侵占行为完全暴露出来。本文采用案例分析的研究方法,选取藏格控股作为研究对象,对其实际控制人肖永明利用绝对控股地位,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利益侵占的案例进行具体研究。在本案例中,股权结构过于集中、信息披露不规范、内部控制形同虚设及中介机构不负责任是大股东进行利益侵占的内外部原因,在实际发生掏空行为时,控股股东利用巨额股权质押、粉饰财务报表、非公允关联交易等多种方式进行利益侵占,最终导致公司股价大幅下跌、超额收益率表现不佳、托宾Q值低于行业平均等严重的经济后果。针对控股股东利益侵占行为的原因和途径,本文结合实际案例,从公司治理、外部监管两个层面提出对策和建议。通过对此案例的研究,本文发现大股东进行利益侵占的方式往往隐蔽且多样化,优化股权制衡结构、扩大中小股东在公司决策层的话语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制约职能对公司治理来说非常重要,是遏制大股东利益侵占行为的关键。另外,中介机构作为公司外部监督者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摆正自身立场,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外部监管机构也应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强化中小股东的委托投票制度,引入股东代位诉讼制度,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的权益。(本文来源于《南京师范大学》期刊2019-08-31)

李思琪,叶鹏[7](2019)在《大股东退出威胁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基于新兴资本市场的实证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大股东参与公司治理,除了通过"用手投票",还可以选择"用脚投票",采用退出威胁的方式最终达到治理目的。基于新兴资本市场的公司治理特征,本文利用2003-2018年中国沪深A股上市公司相关数据,实证检验了在除控股股东之外还存在其他大股东的股权结构下,大股东的退出威胁是否可以抑制控股股东的股权质押行为,并基于股票收益率和上市公司透明度进行异质分析。研究发现:大股东退出威胁可以显着降低控股股东的股权质押行为,并在股票收益率高和上市公司透明度低的企业中更为显着。(本文来源于《商业经济》期刊2019年09期)

蔡文逸[8](2019)在《叁方混改 路在何方》一文中研究指出核心导读8月16日,国内首个汽车行业的央企、地方国企和民营企业叁方混改试点项目在南昌发布。在这个由江铃集团、长安汽车、爱驰汽车叁方达成的关于江铃控股的合资合作协议中,新江铃控股由爱驰汽车、江铃集团、长安汽车以50%:25%:25%的股比重组而成,(本文来源于《上饶日报》期刊2019-08-21)

陈克兢[9](2019)在《非控股大股东退出威胁能降低企业代理成本吗》一文中研究指出非控股大股东可以对控股股东的控制权私利行为和管理层的机会主义行为产生有效的制约。传统研究认为,非控股大股东通过监督机制和退出机制来实现公司治理,但对退出威胁机制的作用关注不足。本文以1999-2015年中国沪深A股26 485个观察样本为研究对象,分析了非控股大股东退出威胁对企业代理成本的影响机理,并考察了退出威胁在股权分置改革、股价崩盘风险和股市行情等情境下的治理效应。研究发现,非控股大股东退出威胁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的两类代理成本。平均来说,退出威胁每上升一个标准差,第一类代理成本会降低0.68个百分点,第二类代理成本会降低0.14个百分点,该结论在控制内生性问题之后依然稳健;退出威胁之所以能发挥治理作用,是因为管理层和控股股东在乎公司股价;进一步检验表明,在股权分置改革之后、股价崩盘风险越高或当股市处于熊市阶段时,退出威胁的治理效应更强。本文揭示了退出威胁机制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对监管层和投资者都有重要参考价值。(本文来源于《南开管理评论》期刊2019年04期)

[10](2019)在《东航物流递交招股书,联想控股为第二大股东》一文中研究指出东航物流近日已向中国证监会递交招股书,拟向A股冲刺。招股书显示,东航物流2018年营收破百亿,净利润达10.83亿元,同时,联想控股为其第二大股东。(本文来源于《营销界》期刊2019年30期)

控股大股东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证券时报获悉,杉杉控股已于近期分别与Dragon Sound、Joy Glory、Superior Logic叁家公司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加上其持有的7.31亿股徽商银行内资股,杉杉控股最终实际控制了徽商银行19.77亿股的表决权,占该行总股本的16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控股大股东论文参考文献

[1].孙宪超.科华控股第叁大股东终止转股英昊资产接盘未果[N].证券时报.2019

[2].马传茂.杉杉控股入股徽商银行有望成为第一大股东[N].证券时报.2019

[3].董亮,马换换.无人接盘中超控股大股东持股流拍[N].北京商报.2019

[4].张文湘.大族激光叁季度业绩持续下滑大族控股集团上位第一大股东[N].证券日报.2019

[5].重庆商报-上游新闻首席,刘勇,实习生,邓婷婷.41亿中国通用拿下重药控股大股东49%股权[N].重庆商报.2019

[6].曹倩.藏格控股大股东利益侵占行为及其经济后果分析[D].南京师范大学.2019

[7].李思琪,叶鹏.大股东退出威胁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基于新兴资本市场的实证分析[J].商业经济.2019

[8].蔡文逸.叁方混改路在何方[N].上饶日报.2019

[9].陈克兢.非控股大股东退出威胁能降低企业代理成本吗[J].南开管理评论.2019

[10]..东航物流递交招股书,联想控股为第二大股东[J].营销界.2019

标签:;  ;  ;  ;  ;  ;  ;  ;  ;  ;  

控股大股东论文-孙宪超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