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法制度论文-郝圆圆

医疗保险法制度论文-郝圆圆

导读:本文包含了医疗保险法制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医疗保险,先行支付制度,法律性质,法理基础

医疗保险法制度论文文献综述

郝圆圆[1](2016)在《医疗保险先行支付制度及风险性分析——解析《社会保险法》第30条》一文中研究指出医疗保险先行支付制度是《社会保险法》的亮点,对其法律性质及法理基础的分析,可以明确该制度的产生是社会法发展的必然趋势。但就我国目前社会情况而言,实施医疗保险先行支付制度存在着制度设计风险、不当得利风险及基金安全风险等问题,前途令人担忧。(本文来源于《新西部(理论版)》期刊2016年05期)

杨华[2](2014)在《医疗费用先行支付的法律制度探源——以《社会保险法》第30条、42条为中心》一文中研究指出在社会保险中,第叁人侵权情形下医疗费用支付补偿关涉多种法律制度的选择与衔接,各国立法多在规范社会保险基金补偿时,通过保险代位求偿防止被保险人双重受益和第叁人脱责。根据保险的对价平衡原则,无论有无第叁人侵权,伤病时获得社会保险基金对医疗费用支付的补偿是被保险人的当然权益;损害补偿原则禁止被保险人因第叁人侵权而双重受益,保险代位求偿制度是此逻辑的必然。先行支付是保险代位求偿权行使的要件之一,是保险代位求偿制度实施的一个必要环节,从属于保险代位求偿制度。我国社会保险医疗费用先行支付的立法特征是垫付色彩重、条件复杂,未在保险代位求偿制度框架内进行内容设计,是管理法重于权益保障法的立法表现。(本文来源于《社会保障研究》期刊2014年05期)

仇雨临[3](2011)在《从《社会保险法》看中国医疗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以1998年开始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标志,将计划经济时期的劳保医疗和公费医疗转变为社会医疗保险制度;2003年国家又启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为农民建立起基本医疗保障制度;2007年国家确立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城镇非就业人口纳入医疗保障体系。至此,我国已经通(本文来源于《中国工人》期刊2011年04期)

[4](2010)在《深入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 建设覆盖全民的医疗保险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来源于《中国医疗保险》期刊2010年11期)

贾嘉[5](2008)在《中日医疗保险法制度差异比较的法理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医疗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一个项目,在保障公民的身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展和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国医疗保险法制度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基本解决了城镇人口的看病问题。但在覆盖率、医疗保险管理体制、医疗保险金来源等方面与西方发达国家尤其是与我国一水之遥的日本相比存在着很大差距。所以,本文尝试以医疗保险法制度为主线,通过对中日两国现行医疗保险法制度的差异比较,从法理学角度分析两国医疗保险法制度产生诸多差异的原因,总结日本该制度建设的经验,借鉴日本医疗保险法制度的优势,分析我国医疗保险法制度的不足,提出完善和发展我国医疗保险法制度的建议,希望为实现中国特色的全民皆医疗保险做出微薄的贡献。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中日医疗保险法制度的比较。本部分通过对中日两国医疗保险法制度进行历史梳理,得出医疗保险法制度是随着社会发展而变化的,进而对现行医疗保险法制度从各个方面进行比较分析。第二部分是中日医疗保险法制度差异的法理学分析。任何法律制度都由立法、守法、执法的法运行过程组成,同时任何法律制度也受到该国政治、经济、法价值观等方面的制约和影响,而法理学正是从法的运行与法和社会现象的关系来考察一项法律制度。因此,本部分就试图从法理学的角度来分析两国医疗保险法制度产生差异的原因,从而得出我国医疗保险法制度不足的主要原因在于立法层次低、经济发展不足、守法状态低、行政管理机构效率低下和执法环境差,这些原因导致了我国医疗保险法制度难以发挥应有作用。第叁部分是日本医疗保险法制度建设的经验。这一部分是在总结第一、二部分两国医疗保险法制度的差异及原因分析的基础上,得出日本的医疗保险法制度成功的经验在于以国家立法为基础的完备的法律内容,科学的医疗保险管理体制和多源化的医疗保险金来源等等,而这些经验又可以为我国医疗保险法制度所吸收和借鉴。第四部分是完善我国医疗保险法制度的思考。首先,指出我国现阶段医疗保险法制度存在的问题是立法滞后,覆盖率低以及医疗保险管理落后,紧接着借鉴日本医疗保险法制度的经验,其最终落脚点在于加快我国医疗保险法制度的法制化进程,制定一部包含有科学的医疗保险管理体制、多源化的保险金来源和有效的保险费支付方式等内容的医疗保险法。(本文来源于《山西大学》期刊2008-06-01)

医疗保险法制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在社会保险中,第叁人侵权情形下医疗费用支付补偿关涉多种法律制度的选择与衔接,各国立法多在规范社会保险基金补偿时,通过保险代位求偿防止被保险人双重受益和第叁人脱责。根据保险的对价平衡原则,无论有无第叁人侵权,伤病时获得社会保险基金对医疗费用支付的补偿是被保险人的当然权益;损害补偿原则禁止被保险人因第叁人侵权而双重受益,保险代位求偿制度是此逻辑的必然。先行支付是保险代位求偿权行使的要件之一,是保险代位求偿制度实施的一个必要环节,从属于保险代位求偿制度。我国社会保险医疗费用先行支付的立法特征是垫付色彩重、条件复杂,未在保险代位求偿制度框架内进行内容设计,是管理法重于权益保障法的立法表现。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医疗保险法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1].郝圆圆.医疗保险先行支付制度及风险性分析——解析《社会保险法》第30条[J].新西部(理论版).2016

[2].杨华.医疗费用先行支付的法律制度探源——以《社会保险法》第30条、42条为中心[J].社会保障研究.2014

[3].仇雨临.从《社会保险法》看中国医疗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J].中国工人.2011

[4]..深入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建设覆盖全民的医疗保险制度[J].中国医疗保险.2010

[5].贾嘉.中日医疗保险法制度差异比较的法理分析[D].山西大学.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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