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赔偿责任范围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营商环境,董事责任程度,董事信义义务,董事赔偿责任
赔偿责任范围论文文献综述
王艳梅,祝雅柠[1](2019)在《论董事违反信义义务赔偿责任范围的界定——以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董事责任程度”为切入点》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现行《公司法》仅规定董事违反信义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并没有对如何界定赔偿责任的范围作进一步的规定。实际上,在公司法视阈下,违反信义义务损害赔偿责任范围的界定是重要且复杂的,通常也是诉讼中的焦点问题。世界《营商环境报告》对中国"董事责任程度"的评价表明,我国董事责任程度在国际评价中处于较低位置,为了改善我国营商环境,应当完善董事信义义务制度以回应公司利益理论。具体而言,当董事违反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时,授权公司可以在公司章程中限制或免除董事损害赔偿责任;董事违反忠实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时,在明确对公司积极利益的归入之外,还应明确消极利益的界定以及赔偿责任的限制与免除。(本文来源于《北方法学》期刊2019年02期)
柳姗姗,王鹤飞[2](2017)在《工作时与工友争执身亡,单位担责吗?》一文中研究指出工作时因与工友起争执致死,用人单位要担责任吗?吉林省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向介绍了这样一个典型案件。2010年9月27日,赵某在长春市某建筑公司工地,因早餐费与工友王某发生争执。王某表弟吴某听说后赶到现场,在双方争执时,捡起一根木方猛击赵某头部后逃离。赵(本文来源于《工人日报》期刊2017-09-23)
赵振屏[3](2017)在《监狱管理机关怠于监管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一文中研究指出监狱管理机关在执行刑罚的过程中,因违法行使职权造成受害人生命健康权损害的,依法应当承担国家赔偿责任。司法实践中,监狱管理机关因违法作为行为致人损害,引起的国家赔偿责任,责任判定和范围问题比较容易确定,但对于怠于履行监管职责的不作为行为能否纳入违法行为范围,以及如何界定怠于履行监管职责行为,则容易引发争议。一、怠于履行监管职责的不作为行为属于国家赔偿范围学术界通说认为,产生国家赔偿(本文来源于《人民司法(案例)》期刊2017年08期)
何雯雯,石绪[4](2015)在《不动产登记错误赔偿责任与范围》一文中研究指出不动产登记错误赔偿不宜作为国家赔偿,应当划入民事侵权赔偿。在承担责任时,应当以过错推定为原则,基于损害产生的原因,对单独过错和共同过错进行具体分析。对于赔偿范围,应当包括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但需要加以一定限制,并通过保险和专项基金制度的引入加以解决。(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5年06期)
席斌[5](2013)在《不动产瑕疵登记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及赔偿范围》一文中研究指出不动产瑕疵登记赔偿责任为民事侵权责任,应采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其构成要件包括:瑕疵登记之存在;瑕疵登记损害之存在;瑕疵登记与损害之因果关系;主观要件。不动产瑕疵登记的损害赔偿范围为:在赔偿直接损失的前提下,在预期利益损害赔偿上加以上限。其责任承担应依主观要件的不同分别处理。(本文来源于《湖北警官学院学报》期刊2013年11期)
胡兴成,谢玉军[6](2013)在《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和赔偿范围》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机动车数量的增多,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数量正呈现逐渐上升的趋势,所造成的人身伤亡与财产损失事故也日益增加,给人们生命财产都带来巨大灾难。因此交通事故中损害赔偿责任限定和赔偿范围等问题也逐渐成为了人们所关注的焦点。本文结合实际,详细分析和阐述了我国道路交通事故中在赔偿责任和赔偿范围方面的重难点问题。(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中旬刊)》期刊2013年09期)
肖伟志,梁辰,谭茜茜[7](2013)在《论劳动者履职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和法律依据》一文中研究指出劳动者因履行职务或执行工作任务的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上的损害,劳动者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但仅限于"与劳动者履职过失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财产损失"。因劳动关系的复杂性,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是多元的,如果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中关于此种责任的承担有明确的约定,劳动者履职损害赔偿责任就可归入"合同责任"的范畴,法院则应该分别根据单一合同与集体合同应该满足的实体和程序要求来判断"责任约定"的合法性。否则,法院可依据《侵权责任法》的第6条第1款的规定判断劳动者是否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3年11期)
张毅[8](2012)在《详解邮件损失赔偿责任范围》一文中研究指出《邮政法》第45条对邮件损失赔偿责任范围作出了区别适用的规定,即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内的邮件的损失赔偿,适用《邮政法》的有关规定;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也就是说,《邮政法》关于损失赔偿的规定仅适用于邮政普遍服务(本文来源于《中国邮政报》期刊2012-11-10)
莫积斌,陈东泉,谭铭会[9](2012)在《车辆未投交强险 车祸赔偿车主扛》一文中研究指出日前,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受害者家属获赔各项损失共计13万多元。令人警醒的是,肇事车辆未投交强险,肇事车车主因交通事故被法院判令在第叁者强制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再按双方过错分担民事赔偿责任。手持判决书,(本文来源于《广西法治日报》期刊2012-09-15)
吴洪,李霄敏[10](2012)在《清算义务人赔偿责任理论依据及范围》一文中研究指出公司清算是公司注销登记的前提,是公司在解散过程中了结公司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结束与公司有关的一切法律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公司清算涉及众多利益群体,如果清算义务人不及时选任清算人(清算组)、启动清算程序,甚至借解散之机逃避债务,不仅将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2-08-22)
赔偿责任范围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工作时因与工友起争执致死,用人单位要担责任吗?吉林省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向介绍了这样一个典型案件。2010年9月27日,赵某在长春市某建筑公司工地,因早餐费与工友王某发生争执。王某表弟吴某听说后赶到现场,在双方争执时,捡起一根木方猛击赵某头部后逃离。赵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赔偿责任范围论文参考文献
[1].王艳梅,祝雅柠.论董事违反信义义务赔偿责任范围的界定——以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董事责任程度”为切入点[J].北方法学.2019
[2].柳姗姗,王鹤飞.工作时与工友争执身亡,单位担责吗?[N].工人日报.2017
[3].赵振屏.监狱管理机关怠于监管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J].人民司法(案例).2017
[4].何雯雯,石绪.不动产登记错误赔偿责任与范围[J].法制博览.2015
[5].席斌.不动产瑕疵登记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及赔偿范围[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3
[6].胡兴成,谢玉军.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和赔偿范围[J].法制博览(中旬刊).2013
[7].肖伟志,梁辰,谭茜茜.论劳动者履职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和法律依据[J].法制与社会.2013
[8].张毅.详解邮件损失赔偿责任范围[N].中国邮政报.2012
[9].莫积斌,陈东泉,谭铭会.车辆未投交强险车祸赔偿车主扛[N].广西法治日报.2012
[10].吴洪,李霄敏.清算义务人赔偿责任理论依据及范围[N].人民法院报.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