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地方规范性文件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宅基地置换补偿,征收置换,协议置换,地方规范性文件
地方规范性文件论文文献综述
喻文莉[1](2019)在《宅基地置换补偿的现实图景与制度回应——基于地方规范性文件的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根据宅基地置换是否触及土地所有权的变动,可以将其区分为征收置换和协议置换两种形态。为了弥补宅基地置换国家立法的不足,各地地方规范性文件就置换补偿对象、补偿标准和补偿协议的签约主体等事项作出了相关规定。这些规定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征收置换补偿涵盖政府与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使用权人以及房屋所有权人之间叁类法律关系。《土地管理法》赋予集体经济组织基于公共利益需要而行使土地回收权,这是宅基地协议置换的逻辑起点。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宅基地所有权行使主体应是征收置换补偿对象;作为宅基地置换补偿对象的农民应当以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为限。宅基地置换补偿标准应当以被置换的宅基地和房屋面积为基准,结合考虑农户成员数量予以核定。宅基地征收置换补偿协议的签约主体应当是地方政府、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协议置换补偿协议的签约主体以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为限。(本文来源于《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6期)
薛小蕙[2](2019)在《地方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文本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法律文本主要集中在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中。从备案审查的标准、方式和纠错机制叁个维度检视我国31个省级行政区划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立法状况,暴露出审查标准和审查方式不统一,以及纠错机制疲软等突出问题。备案审查制度作为监督法规范性文件的重要方式之一,应当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治化道路上发挥其应有的功能期许,明确审查标准,完善审查程序,落实纠错程序,做好与其他制度的有效衔接,努力打破依法行政"最后一公里"的阻碍。(本文来源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期刊2019年05期)
曾庆辉,王永杰[3](2019)在《完善地方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法律监督的重要手段,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党的十八届叁中、四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对备案审查工作均提出了明确要求。修改后的《立法法》进一步健全了备案审查相关制度、强化审查刚性并加大审查力度(本文来源于《中国社会科学报》期刊2019-06-12)
杨梅[4](2019)在《我国地方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当前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时期,完备而周密的立法体系是其前提和基础。“一元两级多层”的立法体制已经在我国确立,并且随着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立法法》)的修改,地方立法主体由先前“较大的市”扩大为“设区的市”,多元化地方立法主体的存在已是不争的事实。地方立法权在行使的过程之中可能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如追求地方利益最大化,而导致地方立法出现偏离合法合理要求的情况。立法的不规范必然会破坏我国法制的统一,威胁到公民的权利,所以建立有效的地方立法监督机制十分必要。地方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是目前我国主要的地方立法监督机制,但是此制度建立的时间并不长,各方面还不成熟,使其在实践中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本文由引言、正文、结语叁部分组成,而正文则分为四章:第一章主要对地方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相关概念和此制度的历史发展进行了阐述。第二章则是在第一章厘清概念等基本理论的基础之上,对地方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意义进行了讨论,此制度的意义就在于完善了人大制度并强化人大的监督职能,维护了法制的统一,实现权力制衡保障依法行政,有力的保护了公民的权利。第叁章分析了地方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审查机构力量薄弱、审查范围和标准不确定、缺乏完备的追责机制、缺乏有力的监督机制。第四章提出了完善地方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具体对策,主要有加强审查机构能力建设、明确审查范围、细化审查标准、设定适格的法律责任、健全备案审查监督机制(包括公众参与机制和公开机制)。(本文来源于《河北大学》期刊2019-06-01)
刘政[5](2019)在《全面清理不符合政府投资条例的现行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刘政报道 国务院近日颁布的《政府投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国政府投资领域第一部行政法规,《条例》将于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日前,国家发改委印发通知,要求全面清理不符合《条例》的现行制度,加快《条例》配套制度建设,做好投融资体制改革(本文来源于《中国改革报》期刊2019-05-13)
成立文[6](2019)在《地方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备机制的规范化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地方党内规范性文件是党内规范性文件的一种,与党内法规共同构成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核心,但又同党内法规、党的主张、党的纪律等概念存在本质区别。自2013年被称为"党内立法法"的《制定条例》与《备案规定》公布实施以来,地方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备工作日益成为地方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点,各地党委结合自身特点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但仍存在不尽完备之处,有待进一步的研究探讨。(本文来源于《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2期)
查云飞[7](2019)在《国家保护义务视角下的顺风车规制——以35份地方规范性文件为分析对象》一文中研究指出与网约车不同,平台化的顺风车业务并非经营性客运,无须设定行政许可对其准入条件进行规制。但顺风车平台在与驾驶员、合乘者之间构建民事法律关系时,仍呈现出一定的权力距差,平台通过格式条款确定了权利义务,无论作为顺风车信息服务使用主体还是作为客运服务合同和居间合同订立者,驾驶员、合乘者都须受平台格式条款的约束。顺风车平台一方面通过抽取信息中介费用营利,另一方面将顺风车业务与网约车业务整合以达成规模效应,在利益驱动之下容易忽视用户的权利。国家有义务在私主体之间势力不均衡时提供主动保护,该种保护可通过基本权的客观价值得到证立,但应注意保护不足与保护过度的问题,各地方现有规定普遍存在这两方面的瑕疵。(本文来源于《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期刊2019年01期)
陈雪艳,林菲菲[8](2019)在《完善地方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微探》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加强地方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规范对加快构建内容协调、程序严密的党内法规体系有着重要意义。目前地方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有着制定主体与审查主体相同,审查批准通过环节与备案环节民主基础范围较小,备案程序和实施后评估机制不完善等问题。针对实际情况与问题,对地方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必须遵循程序原则与合法性审查制度,完善制定地方党内规范性文件的辅助支持机制,增强其审查阶段的民主性,建立完善评估机制。(本文来源于《环渤海经济了望》期刊2019年01期)
王善平,张新文[9](2019)在《法治化治理视野中精准扶贫地方规范性文件的效用、问题及对策——兼评湘政办发(2017)65号文》一文中研究指出在"组组通"项目框架下以村组为考察对象,以湘政办发(2017) 65号文为例,考察了法治化治理视野中地方规范性文件对精准扶贫产生的效用及面临的困境,就地方规范性文件对覆盖村组和未覆盖村组的影响进行了比较。研究发现,地方规范性文件对精准扶贫有明显的治理效用,契合了保障人权的价值取向,节约了制度成本,规制了精准扶贫的识别和推进,为解决扶贫过程中的争议问题提供了行政裁决依据,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正当性事由。但地方规范性文件治理效果在覆盖村组和未覆盖村组之间具有明显拉大贫富差距的效应,对未纳入村组的影响尤甚,产生了所谓"争当贫困村组"现象,精准扶贫陷入教条主义倾向,扶贫的公平性、精准性与预期目的相悖,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扶贫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突出,亟需探索精准扶贫法治化治理难题的破解之道。(本文来源于《河北法学》期刊2019年02期)
陈胜蓝[10](2018)在《我国主要城市营商融资法律环境的实证分析——以33个主要城市的地方规范性文件为考察对象》一文中研究指出融资法律环境是评估一个国家和地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本文通过优化商业性金融配置方式、重视政策性金融配置方式以及调动民间性金融配置方式叁个方面共十项指标的评估体系进行考察,对中国33个主要城市融资法律环境进行实证研究,发现各城市之间的营商融资法律环境存在一定的差异性;总体而言,各城市对"重视政策性金融配置方式"的指标执行力度较高,对"调动民间性金融配置方式"的指标执行力度偏低;各城市融资法律政策的形式以行政规范性文件为主,地方融资立法滞后。未来地方政府应加快地方融资政策立法化的进程,使地方融资法律环境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和体系化。(本文来源于《法治论坛》期刊2018年04期)
地方规范性文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法律文本主要集中在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中。从备案审查的标准、方式和纠错机制叁个维度检视我国31个省级行政区划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立法状况,暴露出审查标准和审查方式不统一,以及纠错机制疲软等突出问题。备案审查制度作为监督法规范性文件的重要方式之一,应当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治化道路上发挥其应有的功能期许,明确审查标准,完善审查程序,落实纠错程序,做好与其他制度的有效衔接,努力打破依法行政"最后一公里"的阻碍。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地方规范性文件论文参考文献
[1].喻文莉.宅基地置换补偿的现实图景与制度回应——基于地方规范性文件的分析[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2].薛小蕙.地方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文本分析[J].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9
[3].曾庆辉,王永杰.完善地方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N].中国社会科学报.2019
[4].杨梅.我国地方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研究[D].河北大学.2019
[5].刘政.全面清理不符合政府投资条例的现行制度[N].中国改革报.2019
[6].成立文.地方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备机制的规范化研究[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9
[7].查云飞.国家保护义务视角下的顺风车规制——以35份地方规范性文件为分析对象[J].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2019
[8].陈雪艳,林菲菲.完善地方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微探[J].环渤海经济了望.2019
[9].王善平,张新文.法治化治理视野中精准扶贫地方规范性文件的效用、问题及对策——兼评湘政办发(2017)65号文[J].河北法学.2019
[10].陈胜蓝.我国主要城市营商融资法律环境的实证分析——以33个主要城市的地方规范性文件为考察对象[J].法治论坛.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