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形态论文-周嘉昕

滥用形态论文-周嘉昕

导读:本文包含了滥用形态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资本论》,价值形式,政治经济学批判

滥用形态论文文献综述

周嘉昕[1](2018)在《资本主义再生产与意识形态国家机器——阿尔都塞对于《资本论》的利用与滥用》一文中研究指出纵观当代西方激进哲学话语中的意识形态批判理论,阿尔都塞有关"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分析构成了一个重要的理论资源。长期以来,围绕阿尔都塞"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讨论主要集中在拉康精神分析的效应问题上。随着《论资本主义再生产》手稿的出版和翻译,"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理论的原初语境得以更为全面的呈现。基于该文献可知: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批判理论立足于他对以法国当代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为现实原型的资本主义再生产的批判性分析,但是在劳动的社会分工和资产阶级法权的讨论中却暴露了自身的理论短板,无法将意识形态问题以一种合理的方式在资本主义再生产过程中"叙述"出来。在这个意义上,价值形式理论在当代激进哲学语境中的复兴可以被看作是对阿尔都塞所遗留的这一理论难题的回答。更进一步,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构成了今天我们分析西方马克思主义逻辑演进以及当代西方激进哲学发展的重要理论标尺。(本文来源于《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8年02期)

张旭东[2](2018)在《滥用民事诉权侵权之责任形态辨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现在我国的法律当中还没有对滥用民事诉权侵权做出相关的规定,这使得人们在受到这方面的权利侵害时,权利无法得到很好的维护。为了完善我国的法律制度,更好的保护人们的合法权利,本文主要对滥用民事诉权责任进行探究。(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8年03期)

程轶寒[3](2014)在《浅析滥用职权型食品监管渎职罪的罪过形态》一文中研究指出根据同一罪名同一罪过的确定原则,食品监管渎职罪只能是过失犯罪。食品监管渎职罪的"滥用职权"与"玩忽职守"具有等责性,滥用职权本身的故意性,不影响该行为对犯罪后果的过失,改型犯罪方式属于责任过失。滥用职权型食品监管渎职罪作为过失犯罪可以与其他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进行竞合。(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经济(下旬)》期刊2014年05期)

陈金林[4](2013)在《从薄熙来案看滥用职权罪的特殊形态》一文中研究指出在特定的社会背景之下,滥用职权罪可能呈现出各种复杂的形态。薄熙来涉嫌滥用职权案,就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滥用职权罪的这一特征。对这些形态,需要结合社会现实、法律规定和法学理论,进行综合分析。 一、直接与间接的滥用职权。职权的享有者可以直接滥用自己的(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3-09-01)

潘牧天[5](2013)在《滥用民事诉权侵权之责任形态辨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滥用民事诉权侵权与民事侵权存在实质关联。从本质上看,滥用民事诉权不仅违法,而且侵权。我国现行侵权责任制度缺失滥用民事诉权侵权的责任立法,存在救济上的局限。明析滥用民事诉权的侵权责任形态及各种具体责任类型是构建救济滥用民事诉权侵权损害的民事实体法体系的前提与基础。前者必须从叁个层次加以认识,后者应该依据我国现行法律,坚持以引起责任的行为性质为标准加以考量。(本文来源于《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3年04期)

陈忠林[6](2011)在《滥用职权罪的罪过形态新论》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刑法理论的主流观点认为,滥用职权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但是,刑法总则的规定不支持滥用职权罪主观方面是故意的观点;主张滥用职权罪是故意犯罪可能破坏刑法规范统一性。只有适用刑法基本原则,才能解决刑法体系的统一性问题,坚持罪刑法定原则意味着应该适用其他刑法基本原则来解决仅用罪刑法定原则不能解决的问题。坚持罪刑法定原则,滥用职权罪的罪过形式只能是过失。(本文来源于《人民检察》期刊2011年23期)

马永平[7](2011)在《延期审理滥用形态之检视与厘正》一文中研究指出目次一、问题的提出二、延期审理的立法比较与目的探求叁、延期审理的滥用形态及原因分析四、延期审理的制度重构与价值回归一、问题的提出审理期限长、案件久拖不决是司法效率低下的最直接表现,而且也是最容易引起人民群众反感司法的一个诱因。法谚"迟来的公正不是公正",而在当下的(本文来源于《刑事司法论坛》期刊2011年00期)

马永平[8](2011)在《延期审理滥用形态之检视与厘正》一文中研究指出延期审理制度是与迅速审判原则相冲突的一项制度。由于审批简单、适用随意、次数规定不明确,当前刑事诉讼中的延期审理出现了诸多滥用形态。应适当延长审限,相应缩短延期审理的时间和次数,注意恢复审理后的庭审更新,规范延期审理的适用,以实现该制度发现真实、程序解压的价值。(本文来源于《中国刑事法杂志》期刊2011年04期)

张健[9](2011)在《专利救济权滥用的基本形态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专利权在受到侵害后,专利权人即享有专利救济权。专利救济权的行使应以合理的事实为依据,并且在合理的时间内及时进行。然而专利权人有时却滥用救济权而给公共利益造成损害。这些专利救济权滥用的行为具体包括滥发警告函、滥用诉前禁令和迟延起诉。(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经济(下旬)》期刊2011年02期)

谢小剑[10](2009)在《公诉权滥用形态的发展》一文中研究指出域外各国突破传统以实体作为判断公诉权滥用的标准,引入正当程序理念确立了多元的公诉权滥用形态,包括违反迅速审判的起诉、违反一事不再理的起诉、违法诱惑侦查的起诉、报复性起诉、歧视性起诉等等。我国应当借鉴其立法及实践经验,重新认识和界定我国的公诉权滥用形态,以更好地规范公诉权的运行。(本文来源于《中国刑事法杂志》期刊2009年11期)

滥用形态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现在我国的法律当中还没有对滥用民事诉权侵权做出相关的规定,这使得人们在受到这方面的权利侵害时,权利无法得到很好的维护。为了完善我国的法律制度,更好的保护人们的合法权利,本文主要对滥用民事诉权责任进行探究。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滥用形态论文参考文献

[1].周嘉昕.资本主义再生产与意识形态国家机器——阿尔都塞对于《资本论》的利用与滥用[J].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

[2].张旭东.滥用民事诉权侵权之责任形态辨析[J].法制博览.2018

[3].程轶寒.浅析滥用职权型食品监管渎职罪的罪过形态[J].法制与经济(下旬).2014

[4].陈金林.从薄熙来案看滥用职权罪的特殊形态[N].检察日报.2013

[5].潘牧天.滥用民事诉权侵权之责任形态辨析[J].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

[6].陈忠林.滥用职权罪的罪过形态新论[J].人民检察.2011

[7].马永平.延期审理滥用形态之检视与厘正[J].刑事司法论坛.2011

[8].马永平.延期审理滥用形态之检视与厘正[J].中国刑事法杂志.2011

[9].张健.专利救济权滥用的基本形态研究[J].法制与经济(下旬).2011

[10].谢小剑.公诉权滥用形态的发展[J].中国刑事法杂志.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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