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城市建筑遗产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建筑遗产保护,建筑文化遗产,建筑伦理
城市建筑遗产论文文献综述
戴荣里[1](2018)在《探索当代城市建筑遗产保护的新视角——评《城迹:北京建筑遗产保护新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建筑伦理学者、北京建筑大学文法学院秦红岭教授,一直关注北京城市发展和文化遗产保护议题。近年来,围绕北京建筑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撰写了大量学术文章,而她对建筑伦理问题所作的深层次探讨不仅引起学界的关注,更为建筑遗产保护提供了理论指导。她最新专着《城迹——北京建筑遗产保护新视角》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是她以北京建筑遗产保护和传承为主题而撰写的一部力作(图1)。北京作为世界着名的历史古都,承接了政治文明和(本文来源于《中国名城》期刊2018年12期)
刘铭秋[2](2018)在《我国城市建筑遗产开发的市场化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城市聚集了各种权力,同时也是不同文化的复合体,文化与权力往往密切相关且相互影响。城市建筑遗产作为记载城市文化演变的文化资源,其稀缺性和重要性逐渐被人类社会认知,其文化价值、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日益凸显。城市建筑遗产的保护和再利用的质量和水平与当今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密切相关,建筑遗产于城市更新过程中被赋予了新的历史文化内涵,有利于丰富城市公共生活,激活公共空间活力。现阶段,我国城市建筑遗产在城市化过程中面临着多重危机,建筑遗产因为市场机制下的新旧空间竞争而大范围毁损灭失。摆在国内城市更新面前的重大难题是,夹在新旧城市空间之间的城市建筑遗产应当消失还是继续通过市场化的开发使之保存?一方面,居民家庭构架的更替和市民生活方式的演变使得建筑遗产的基础设施逐渐老化,人们对物质性的空间环境也提出更高要求,而这种要求极大地冲击着城市建筑遗产,导致其数量急速缩减、品质逐渐退化;另一方面,建筑遗产作为城市历史的见证与历史文化的积淀,凭借其文化内涵和艺术价值成为了城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及城市文化研究中不可回避的议题之一。首先,文章在导言部分围绕“城市建筑遗产为什么要市场化”这一问题,借助空间生产、空间竞争等理论分析了城市建筑遗产开发的市场化的必要性,指出在快速城市化背景下,城市建筑遗产的开发的市场化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互相利用,建筑遗产的再利用既有利于遗产自身的维护与更新,又使得文化反哺经济成为可能。本文认为,城市建筑遗产的市场化对于保存遗产自身的价值以及城市再生都至关重要。建筑遗产的活化与公共空间的构建是改善城市环境、延续历史文脉的关键,我们也可以根据建筑遗产的活化程度来衡量一个特定城市的活力。经典保护理论中的真实性原则已不再适应建筑遗产的可持续发展,发展变化是城市更新的必然主题,拓展城市空间、优化空间品质则是城市更新的必然需求。要想化解城市建筑遗产市场化过程中的冲突问题,首先要明确建筑遗产开发的市场化的基本内涵及路径演变。我国经济经历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体制改革,随之一系列经济、社会、法律乃至政治体制的变革过程被称为“市场化”。作为一个动态的过程,市场化主要包括市场化经济的运作形式、达到一定规模、获得盈利等要素。市场化视角下的城市建筑遗产开发是指将建筑遗产通过市场规律运作,将其进行、资源整合、产生利润的过程。城市建筑遗产开发的市场化工具可以分为叁种,分别是合同外包、特许经营和产权交易。建筑遗产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有关组织或个人可以通过契约的形式获得一定年限的使用权、经营权,取得使用权和经营权的组织或个人可以在保持建筑遗产基本风貌的基础上依法对其建筑物内部及周边的空间进行一系列商业运作。然而,建筑遗产的市场化也是一种空间的市场化,这就使得我国无期限的建筑遗产所有权与有期限的建筑遗产使用权、经营权形成了潜在的权利冲突。目前,我国正在经历高速的城市化,全新的消费功能和文化符号成为城市建筑遗产市场化的重大成果,但是随之而来的各种冲突也在不断升级。本文通过实证研究,对上海石库门建筑群开发的市场化进行个案分析,通过对步高里等非市场化模式、田子坊等半市场化模式以及新天地等全市场化模式的研究后发现,上海城市建筑遗产在开发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建筑环境衰败,公共服务缺失;过度商业化,社会公平缺失;租赁市场无序,各方矛盾加剧……建筑遗产作为城市旧区的一个特殊部分,它不仅是有形的文化遗存,还蕴藏着无形的文化价值以及由此产生的对居民的情感归属价值。当城市建筑遗产被开发过度或者以错误的市场化模式进行开发时,就会导致严重的现实冲突,本文运用新马克思主义城市理论重点研究了建筑遗产在市场化过程中出现的叁大冲突:一是社会转型期建筑遗产保护与发展的认知冲突。由于现实中遗产保护与城市建设往往背道而驰,一些遗产保护工作者们还依旧秉承着“经典保护理论”中“强化真实”的原则,否定建筑遗产的改变。“经典保护理论”只是始终在强调城市遗产必须要保护,却没有理解为何、为谁而保护,由于没有与现实发展相互磨合,这种理论已经不再适用于当今的城市遗产保护,相反地,我国建筑遗产开发的市场化应该秉承动态保护、整体性保护的理念。二是消费主义思潮下经济价值与文化价值的价值冲突,城市建筑遗产过度商业化开发会造成遗产的文化价值异化、公共性被消解等问题,使得建筑遗产逐渐失去了其独有的风貌特色,不再承载传统的生活文化记忆,城市公共空间和功能变得统一单调。叁是市场化过程中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的冲突问题。错误的建筑遗产市场化经营模式使得原住民被迫迁出,私人空间被挤压,私人权利被侵犯,同时,资本也会以公共的名义加速公共空间的碎片化,导致社会阶层进一步分化与隔离。对当下城市更新而言,为保障我国城市公共空间建设发展步入正轨,必须通过平衡权利和优化政策的方式来解决城市建筑遗产市场化过程中存在的现实冲突。文章运用实证研究、跨学科研究、比较研究等研究方法,以新马克思主义者的城市理论与遗产保护理论为理论导向,详细分析了美国国家公园建设、爱尔兰坦普尔街区改造等典型案例,试图为我国城市建筑遗产的市场化寻找可供借鉴的经验。本文认为,化解由我国建筑遗产市场化导致的现实冲突的可能路径在于:第一,在城市建筑遗产市场化过程中应该做到从经营城市到城市治理的转变,引入政府这一市场纠偏主体,加强政府对建筑遗产开发的市场化的责任监督及利益协调能力;第二,构建城市建筑遗产市场的监管体制,包括了建筑遗产产权的权属建构、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建立市场价格体系叁部分内容;第叁,为了重构建筑遗产空间,应该不断优化政策,重建空间改造的规划模式,重视建筑遗产空间协同发展的同时,也要建立完善的公众参与制度。我国当下城市建筑遗产开发的市场化正在遭遇瓶颈,这为我国优化城市公共空间、发展文化产业提供了经验参考。(本文来源于《华东政法大学》期刊2018-04-15)
李龙杰[3](2016)在《城市建筑遗产的管理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城市文化的重要性逐渐被人们所认可,建筑遗产中所蕴含的文化价值也被越来越多的人所关注。然而在城市的大开发大建设中,一些优秀的建筑遗产没能得到很好的保护,甚至因城市建设的原因,对部分建筑遗产造成了不可逆的破坏,这与建筑遗产保护中城市规划理念贯彻不强,执行不到位有关。这种违背城市规划原有意图,随意篡改城市规划的现象是当前建筑遗产保护面临的突出问题。建筑遗产是一个城市的底蕴,是一个城市的根与魂,没有建筑遗产的城市是没有竞争力的城市,是不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在城市的发展过程中,我们不应仅看重城市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面积的拓展,忽略城市的建筑遗产保护,应学会将城市建筑遗产和城市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探索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方式。而“城市规划”将是城市建筑遗产与城市发展融合的有效手段。现有的城市规划,对建筑遗产保护大多停留在控制层面,通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划定“保护范围”对建筑遗产进行保护,缺乏真正把建筑遗产视为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遗产也因此常常被束之高阁,与城市和公众之间没有形成良好的互动和沟通。这种孤立的建筑遗产保护理念与收藏传家古董的癖好并无不同。本文采用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案例研究法等研究方法梳理国内外建筑遗产保护管理的基本理论,并以温州城区为样本,分析温州城区建筑遗产的现状、问题及原因,从规划管理理念的转变、地方法律法规的建设、规划管理体系的梳理、规划管理方法的创新等方面为温州城区建筑遗产的保护工作提供对策,并为其他城市的保护工作提供参考。研究表明:温州市鹿城区建筑遗产保护已取得一定成绩,但尚存在建筑遗产保护意识不强、政策缺失、规划贯彻不强等问题。为此,研究提出了转变规划管理理念、建立地方法律法规、理顺规划管理体系、创新规划管理方法、扩宽多元参与渠道等相应对策。(本文来源于《江西农业大学》期刊2016-12-01)
翟峰[4](2016)在《省域范畴内城市建筑文化遗产保护之认知暨建言》一文中研究指出笔者在地方人大长期从事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多年来强烈地感受到建筑事业与文化遗产保护事业是紧密相关、休戚与共的。因为,建筑是社会生活之必需,也是人类文明之载体。社会发展要求我们不断扩大城市建筑规模,而这种发展必须建立在已有文明成果的基础之上,才能具有(本文来源于《中国建设报》期刊2016-05-31)
范智[5](2016)在《城市建筑文化遗产空间环境信息模型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城市建筑文化遗产空间环境,是城市建筑文化遗产中的核心建筑体能够完好的、健康的存在和发展的土壤,也是人文历史信息向大众展示的不可或缺的舞台。城市建筑文化遗产空间环境的保护对城市建筑文化遗产的生存与发展意义重大。科学技术的发展,城市文明的不断更新,往往带来新旧文化交替,传统文化与新生文化存灭的矛盾,而这个矛盾处理是否得当,往往影响社会文明的发展,怎样更好的处理这个矛盾,是当前研究中需要我们关注的重点。信息技术在不断的进步和发展,城市的发展与建设也逐步进入信息化的时代,充满了便捷与高效。有很多人认为信息技术在城市发展中的应用,是对建筑文化遗产的终结,使大量的历史空间变成了信息方式的存在,不再有现实的意义。但这是一种误区,是对信息化过程的错误理解。我认为,城市的信息化进程对于其中的建筑文化遗产并不是终结,而是延续,对地理空间的延续,同时也是对信息空间的延伸。只有我们通过对信息化和城市建筑文化遗产保护深入的探讨,才能找到两者的平衡点,在加大信息化的程度过程中,更加清晰精确的表达对建筑文化遗产空间环境的保护,从而形成具有自身特点的建筑信息技术。信息化技术的发展,给城市建筑文化遗产空间环境的保护带来了新的理念和保护方式。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越来越多的具有留存和保护价值的城市建筑文化遗产遭到毁灭性的破坏,对于那些已经保护的和正在修复的城市建筑文化遗产,人们期望更加精细化的保护。通过探索与总结我们不难发现,城市发展给建筑文化遗产空间环境保护带来了新的问题,首先是不可逆的破坏问题,其次是复杂的城市建设中需要精细化的遗产空间环境保护,最后是快速的城市更新对建筑文化遗产的冲击产生了巨大的历史信息的迭加。这叁个问题的解决过程也就是我们在本文中研究的城市建筑文化遗产空间环境信息模型建立的过程,针对第一个问题论文试图运用虚拟现实技术得以解决,针对第二个问题通过BIM平台对空间环境进行模拟分析从而得出精细化保护方案,针对最后一个问题通过一体化信息平台的探讨建立来达成保护目的。(本文来源于《兰州交通大学》期刊2016-04-01)
马小雨,高语杉[6](2016)在《基于行为学理论的城市建筑遗产规划设计要素初探》一文中研究指出建筑遗产作为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保护与利用逐渐被人所关注,同时,由于大规模的旅游开发已经干扰到遗产周边居民的正常休闲生活,城市建筑遗产周边规划服务于城市居民的需求日益强烈,因而保护城市建筑遗产并将其与新的城市生活相融合是我们面临的新问题。笔者尝试结合我国现行相关城市规划规范及环境行为学理论,提炼出建筑遗产周边保护规划的设计要素将其量化并最终转变为面积指标,以流程图的形式呈现,应用于建筑遗产周边规划中,为规划人员提供参考。(本文来源于《华中建筑》期刊2016年03期)
吴大泽[7](2015)在《精神跨度与文化多元的再体验——对我国城市建筑文化遗产保护的创新性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自建国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建筑文化遗产普遍面临着保护与发展的矛盾。面对如今的市场化浪潮,在延续以往遗产保护思路的前提下,还要不断探索新的保护方法。传承与转变是一种精神跨度,多元文化体验应在遗产保护中得到实现,将城市建筑文化遗产视为一个系统去思考,从而实现文化遗产利用与保护的最高境界。(本文来源于《四川建筑》期刊2015年06期)
刘敏,刘爱利,吴宁[8](2015)在《城市建筑遗产再利用中的商业业态选择研究——基于市场兴趣点的北京南锣鼓巷案例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建筑遗产是城市发展的印记,也是人类文明的生动体现与见证。随着时间与功能的变迁,城市建筑遗产脱离了当时的营造环境。只有符合现实背景的再利用行为,才能让建筑遗产重新发挥作用,也更易唤起人们对特定历史的集体记忆,从而保存其历史原真性,实现人类文化遗产的延续性。建筑遗产的再利用微观而言是建筑问题,宏观而言是城市发展与文化融合问题,因而受到学者的广泛关注。建筑遗产的再利用中,需要在宽泛的再利用与狭隘的保护之间,提供必要的认同感。这种认同感一方面基于建筑遗产本身属性,另一方面也基于当代城市文化与市场兴趣点。选取建筑遗产再利用较为成功的南锣鼓巷作为案例,通过实地调查与访谈,应用SPSS19.0工具进行统计分析,发现建筑遗产再利用中市场的主要兴趣点。其中外部形象、价格、商品的维度和价格合理、橱窗独特、店铺知名度口碑等具体兴趣点受到市场的认同。游客喜爱的业态类型依次为工艺品及文化创意店、餐饮店、咖啡馆、酒吧、特色服装店及其他,不同的业态类型,游客兴趣点表现不同。通过研究,以期为城市建筑遗产再利用的业态形成提供市场兴趣点的视角,进而为管理者与经营者提供决策参考。(本文来源于《中国名城》期刊2015年12期)
刘佳,过伟敏[9](2015)在《遗产经济学视野下城市建筑遗产的保护与再生》一文中研究指出从遗产经济学的角度切入,分析了建筑遗产的经济学特性,揭示了建筑遗产在保护和再生过程中的问题,探讨了保护与再生的途径等问题,指出遗产的管理与经营是当前建筑遗产保护、传承和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力求为其他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再生提供借鉴与参考。(本文来源于《生态经济》期刊2015年11期)
佐藤礼华,过伟敏[10](2015)在《日本城市建筑遗产的保护与利用》一文中研究指出调查分析日本城市建筑遗产的保存、活用与再生之手法,通过对日本始于高速经济成长时期的各种政策方针、应用事例等进行系统调查及分析,探求其成功的经验,可以为今后城市发展中的各种开发手法的应用提供参考依据。(本文来源于《日本问题研究》期刊2015年05期)
城市建筑遗产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城市聚集了各种权力,同时也是不同文化的复合体,文化与权力往往密切相关且相互影响。城市建筑遗产作为记载城市文化演变的文化资源,其稀缺性和重要性逐渐被人类社会认知,其文化价值、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日益凸显。城市建筑遗产的保护和再利用的质量和水平与当今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密切相关,建筑遗产于城市更新过程中被赋予了新的历史文化内涵,有利于丰富城市公共生活,激活公共空间活力。现阶段,我国城市建筑遗产在城市化过程中面临着多重危机,建筑遗产因为市场机制下的新旧空间竞争而大范围毁损灭失。摆在国内城市更新面前的重大难题是,夹在新旧城市空间之间的城市建筑遗产应当消失还是继续通过市场化的开发使之保存?一方面,居民家庭构架的更替和市民生活方式的演变使得建筑遗产的基础设施逐渐老化,人们对物质性的空间环境也提出更高要求,而这种要求极大地冲击着城市建筑遗产,导致其数量急速缩减、品质逐渐退化;另一方面,建筑遗产作为城市历史的见证与历史文化的积淀,凭借其文化内涵和艺术价值成为了城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及城市文化研究中不可回避的议题之一。首先,文章在导言部分围绕“城市建筑遗产为什么要市场化”这一问题,借助空间生产、空间竞争等理论分析了城市建筑遗产开发的市场化的必要性,指出在快速城市化背景下,城市建筑遗产的开发的市场化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互相利用,建筑遗产的再利用既有利于遗产自身的维护与更新,又使得文化反哺经济成为可能。本文认为,城市建筑遗产的市场化对于保存遗产自身的价值以及城市再生都至关重要。建筑遗产的活化与公共空间的构建是改善城市环境、延续历史文脉的关键,我们也可以根据建筑遗产的活化程度来衡量一个特定城市的活力。经典保护理论中的真实性原则已不再适应建筑遗产的可持续发展,发展变化是城市更新的必然主题,拓展城市空间、优化空间品质则是城市更新的必然需求。要想化解城市建筑遗产市场化过程中的冲突问题,首先要明确建筑遗产开发的市场化的基本内涵及路径演变。我国经济经历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体制改革,随之一系列经济、社会、法律乃至政治体制的变革过程被称为“市场化”。作为一个动态的过程,市场化主要包括市场化经济的运作形式、达到一定规模、获得盈利等要素。市场化视角下的城市建筑遗产开发是指将建筑遗产通过市场规律运作,将其进行、资源整合、产生利润的过程。城市建筑遗产开发的市场化工具可以分为叁种,分别是合同外包、特许经营和产权交易。建筑遗产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有关组织或个人可以通过契约的形式获得一定年限的使用权、经营权,取得使用权和经营权的组织或个人可以在保持建筑遗产基本风貌的基础上依法对其建筑物内部及周边的空间进行一系列商业运作。然而,建筑遗产的市场化也是一种空间的市场化,这就使得我国无期限的建筑遗产所有权与有期限的建筑遗产使用权、经营权形成了潜在的权利冲突。目前,我国正在经历高速的城市化,全新的消费功能和文化符号成为城市建筑遗产市场化的重大成果,但是随之而来的各种冲突也在不断升级。本文通过实证研究,对上海石库门建筑群开发的市场化进行个案分析,通过对步高里等非市场化模式、田子坊等半市场化模式以及新天地等全市场化模式的研究后发现,上海城市建筑遗产在开发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建筑环境衰败,公共服务缺失;过度商业化,社会公平缺失;租赁市场无序,各方矛盾加剧……建筑遗产作为城市旧区的一个特殊部分,它不仅是有形的文化遗存,还蕴藏着无形的文化价值以及由此产生的对居民的情感归属价值。当城市建筑遗产被开发过度或者以错误的市场化模式进行开发时,就会导致严重的现实冲突,本文运用新马克思主义城市理论重点研究了建筑遗产在市场化过程中出现的叁大冲突:一是社会转型期建筑遗产保护与发展的认知冲突。由于现实中遗产保护与城市建设往往背道而驰,一些遗产保护工作者们还依旧秉承着“经典保护理论”中“强化真实”的原则,否定建筑遗产的改变。“经典保护理论”只是始终在强调城市遗产必须要保护,却没有理解为何、为谁而保护,由于没有与现实发展相互磨合,这种理论已经不再适用于当今的城市遗产保护,相反地,我国建筑遗产开发的市场化应该秉承动态保护、整体性保护的理念。二是消费主义思潮下经济价值与文化价值的价值冲突,城市建筑遗产过度商业化开发会造成遗产的文化价值异化、公共性被消解等问题,使得建筑遗产逐渐失去了其独有的风貌特色,不再承载传统的生活文化记忆,城市公共空间和功能变得统一单调。叁是市场化过程中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的冲突问题。错误的建筑遗产市场化经营模式使得原住民被迫迁出,私人空间被挤压,私人权利被侵犯,同时,资本也会以公共的名义加速公共空间的碎片化,导致社会阶层进一步分化与隔离。对当下城市更新而言,为保障我国城市公共空间建设发展步入正轨,必须通过平衡权利和优化政策的方式来解决城市建筑遗产市场化过程中存在的现实冲突。文章运用实证研究、跨学科研究、比较研究等研究方法,以新马克思主义者的城市理论与遗产保护理论为理论导向,详细分析了美国国家公园建设、爱尔兰坦普尔街区改造等典型案例,试图为我国城市建筑遗产的市场化寻找可供借鉴的经验。本文认为,化解由我国建筑遗产市场化导致的现实冲突的可能路径在于:第一,在城市建筑遗产市场化过程中应该做到从经营城市到城市治理的转变,引入政府这一市场纠偏主体,加强政府对建筑遗产开发的市场化的责任监督及利益协调能力;第二,构建城市建筑遗产市场的监管体制,包括了建筑遗产产权的权属建构、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建立市场价格体系叁部分内容;第叁,为了重构建筑遗产空间,应该不断优化政策,重建空间改造的规划模式,重视建筑遗产空间协同发展的同时,也要建立完善的公众参与制度。我国当下城市建筑遗产开发的市场化正在遭遇瓶颈,这为我国优化城市公共空间、发展文化产业提供了经验参考。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城市建筑遗产论文参考文献
[1].戴荣里.探索当代城市建筑遗产保护的新视角——评《城迹:北京建筑遗产保护新视角》[J].中国名城.2018
[2].刘铭秋.我国城市建筑遗产开发的市场化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8
[3].李龙杰.城市建筑遗产的管理问题研究[D].江西农业大学.2016
[4].翟峰.省域范畴内城市建筑文化遗产保护之认知暨建言[N].中国建设报.2016
[5].范智.城市建筑文化遗产空间环境信息模型研究[D].兰州交通大学.2016
[6].马小雨,高语杉.基于行为学理论的城市建筑遗产规划设计要素初探[J].华中建筑.2016
[7].吴大泽.精神跨度与文化多元的再体验——对我国城市建筑文化遗产保护的创新性思考[J].四川建筑.2015
[8].刘敏,刘爱利,吴宁.城市建筑遗产再利用中的商业业态选择研究——基于市场兴趣点的北京南锣鼓巷案例研究[J].中国名城.2015
[9].刘佳,过伟敏.遗产经济学视野下城市建筑遗产的保护与再生[J].生态经济.2015
[10].佐藤礼华,过伟敏.日本城市建筑遗产的保护与利用[J].日本问题研究.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