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加快县级农行发展的几个理论与实践问题(论文文献综述)
钱雪莲[1](2021)在《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竞争力提升策略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目前,因为银行业掌握着金融机构的命脉,也影响着金融体系的稳定,所以银行之间的发展和竞争问题越来越突出。在这样的情况下,云南农行面临更多发展机会和挑战。目前云南农行的金融产品使用群体越来越广,也更能满足客户的多样化和个性化的需求,所以其发展状况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当前,因为各种因素的影响,行业的发展状况不容乐观,危机和风险因素也不容忽视,中国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以下简称云南农行)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人才资源少、市场份额不足等难题。在这种情况下,我重点分析了云南农业银行的竞争优势和劣势,对其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制定有效的战略和发展目标,改善其自身业务能力,推动其从诸多方面做出改变,从而发挥潜藏在银行本身的基础能力,要积极面对万变的市场竞争,在发展中也应寻求提升竞争力的机会,以便及时抓住发展机遇。基于此,本文以云南农行发展竞争力提升研究为研究切入点,分析国内外研究现状,查阅相关理论知识库,包括商业银行竞争力评价体系和PEST分析框架,首先,立足于云南农行的发展现状与发展规划,从政治环境、经济环境等四个环境入手,还结合社会环境等方面综合分析其竞争环境。同时,结合自身工作资料和实际调查总结云南农行经营状况,并依据商业银行竞争力评价体系,针对其实际状况进行了深入且细致的研究,以诸多指标作为参考指标。其次,根据以上分析归纳云南农行存在的问题及相应原因。最后,分别从如何带动负债业务在发展中实现快速增长、如何增强贷款的创收能力、以及如何拓宽中间业务的收入渠道以及如何通过提高市场竞争力实现扩户提质和加强客户建设。在控制不良货款方面、如何加快实施数字化转型战略方面、以及如何管理中从严治行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如何加快网点转型进度方面等提出适合该银行发展的战略和方向,为银行在战略转型阶段的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于海鹏[2](2021)在《河北农村合作金融研究(1996~2015)》文中研究说明古人云:民以食为天。过去、现在、将来均如此。农业自古以来就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我国作为农业大国,至今农村经济依然比较落后和三农问题仍然很严峻。资金缺乏是困扰新农村建设的最大难题,就目前中国的体制和小农经济形态来说,合作经济才是中国农业实现现代化的成功之路。发展好合作经济根源在于发展农村合作金融,中国农村拥有合作金融存在和发展的土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液”。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农村金融仍然是个老大难问题,解决这个问题关键是要在体制机制顶层设计上下功夫,鼓励开展农民合作金融试点,建立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金融体系”。农村合作金融道路现在已经成为世界很多国家普遍存在且发展很成功的选择。河北是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发祥地,建国以来河北地区乃至全中国一直为农村合作金融事业而探索,目的就是解决三农问题。但是,河北乃至全中国农村合作金融事业发展一直很缓慢,农村合作金融背离合作制发展方向,指导思想存在偏差,名不副实,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和新型农村合作金融都出现了异化,这并不能证明我国不需要合作金融和没有合作金融发展的条件,而是各种其他因素限制了其发展。河北省是农业大省,河北省三农问题关乎精准扶贫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农村合作金融问题已经成为河北乃至全中国解决三农问题的重点、难点、热点,发展农村合作金融势在必行。直到1996年,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与农业银行脱钩,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走向独立发展道路,也标志着河北农村合作金融进入了独立发展的新阶段。农村合作基金会曾作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重要补充、填补了农村金融空白。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不断进行改革深化,从名称中删除了“合作”二字,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兴起。到2015年,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初步完成了股份制改革,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逐步走向商业化和股份制,成为向农村商业银行和股份制联社方向发展的走向异化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农村金融体系中,商业性金融成为主体,政策性金融发展不足,合作性金融逐步消失。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兴起,非正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大量存在,形成了以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为主,多样化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共同发展的局面。首先对农村合作金融进行了概念的界定,把河北农村合作金融分为独立发展、探索发展和快速发展三个历史阶段,探讨了河北农村合作金融发展历程,进行了正面和负面分析,分析了存在问题及原因和发展特点等问题。
夏钰[3](2020)在《陕西省农业银行精准扶贫模式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一直以来,“三农”问题都是政府从上至下关注的焦点,也是影响陕西乃至中国发展的重要因素。农业发展是国民经济发展至关重要的环节,但与其他行业相比,农业产业还是相对较为薄弱,存在缺乏对农业支持的现象。各金融机构作为助力精准扶贫的重要社会力量,在扶贫工作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服务“三农”,是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以下简称陕西农行)一项长期、艰巨的历史任务。全文共分六章:第一章,导论。主要阐述了本文研究金融扶贫的时代背景、研究目的以及在研究金融扶贫中的具体思路办法,介绍了当前国内外学者关于经济金融精准扶贫的前沿理论,研究学习成果并进行评析,设计出了本文的研究解决方法及思路。第二章,理论基础,解释了“精准扶贫”“金融精准扶贫”“普惠金融”的概念,并阐述了金融扶贫相关理论。第三章,陕西省金融扶贫现状分析。详细描述了陕西省贫困经济情况及陕西农行金融扶贫的运作现状,对于农行目前采取的金融扶贫模式进行了介绍。第四章对陕西农行在开展精准扶贫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进行了分析。第五章,模式创新设计,主要提出了四种模式:政府增信扶贫模式、互联网金融扶贫模式、政府+银行+保险公司模式和“分贷统还”模式,旨在帮助改进陕西农行金融精准扶贫模式运作现状。第六章,提出对策建议,从政府、银行、社会发展等层面对陕西农行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模式以及实施管理分别提出以下建议:一、创新服务模式,有效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二、积极践行普惠金融,助力小微企业发展,三、加强农村支付环境建设,推进互联网金融服务,四、创新工作方式,全力做好金融扶贫工作,五、创新金融产品,满足农村多样化的金融需求,六、加快政府担保体系建设,七、强化多方合作,发挥扶贫协同效应。目前,贫困问题成为阻碍我国经济均衡发展的重要问题之一,国内外学者对扶贫脱贫问题作出了大量研究。本文对现有的国内外金融扶贫研究文献进行梳理、归纳、总结和评述,对陕西农行金融扶贫模式的研究,及金融扶贫工作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得出结论,为了使扶贫达到最优效果,应该加强联合企业、政府,充分利用互联网资源,建立新的运作模式,并从政府、银行、社会等三个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优化扶贫环境,降低扶贫风险,创新金融产品,强强联合,三管齐下,这样才能强化精准金融扶贫的效果,以防出现返贫现象。
张延雷[4](2020)在《DE农行金融扶贫问题与对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金融扶贫作为一种政府脱贫减贫的手段,在脱贫攻坚阶段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商业银行作为国家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金融扶贫中发挥着主力军的作用。现阶段各商业银行都充分发挥自身各项优势,积极参与到金融扶贫的实践工作中去,不仅取得了良好的扶贫效果,而且形成了多样化的扶贫模式,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政府及商业银行监管部门对促进和鼓励商业银行参与金融扶贫做出了相应的制度安排。对商业银行金融扶贫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探索商业银行金融扶贫的内在运行规律,对于我国现阶段金融扶贫工作的持续稳定开展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以DE农行作为研究对象,对金融扶贫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从商业银行金融扶贫作用机制和路径方面入手,梳理了具有代表性的致贫理论、农村金融市场理论、金融排斥理论和金融深化理论等相关理论基础,为商业银行金融扶贫问整理出理论框架,以此为基础本文首先对DE农行金融扶贫业务开展的背景、人员及组织框架、产品及业务发展现状进行分析,指出DE农行金融扶贫业务开展中面临的客户基础薄弱、业务发展方式较为传统、金融扶贫渠道建设能力较弱等问题。通过SWOT分析,结合DE农行业务经营的实际情况和DE县产业结构特点,提出金融扶贫业务提升的措施,确立了优化客户结构、风险缓释物的多元化、业务转型发展、推动金融创新、渠道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措施提升金融扶贫水平,并由此提出资源配置、政策制度、专业扶贫方案、专项考评与统计监测、业务流程优化等保障措施支持金融扶贫业务的提升。通过本文对DE农行金融扶贫问题研究,有助于农业银行DE县支行能够以更加高效、低成本的金融服务为DE县贫困人口的脱贫提供支持,推动DE县域内金融扶贫的可持续发展,也为其他县域地区商业银行金融扶贫业务开展提供有益借鉴。
陈凤[5](2020)在《民族乡村振兴的法制保障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乡村振兴战略作为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决策,为民族乡村统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的全面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健全乡村振兴制度供给是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的重要保障,也对民族乡村法制建设提出了新的发展要求。民族乡村建制目的和性质的特殊性,决定了其较一般乡村而言,对乡村振兴的制度保障具有特殊需求;因此在寻求民族乡村振兴的法制保障时,应从民族乡村振兴的一般制度需求和特殊制度需求两方面作出考虑。本文以民族乡村振兴的制度需求为基础,通过梳理民族乡村振兴法制保障的现状,指出供给现状与需求间的差距与不足。在为民族乡村振兴法制供给寻求理论逻辑基础之上,进而从进一步明确民族乡自主管理权限,构建民族乡村振兴法律制度与完善民族乡镇法制体系等方面,对完善民族乡村振兴的制度保障提出了建议。全文由绪论、结语及四章组成。第一章根据乡村振兴的目标对民族乡村振兴的要义暨内涵进行了释义,通过对民族乡的建制和性质的研究,分析出民族乡村振兴存在的特殊性,进而对民族乡村振兴的一般制度和特殊制度的需求进行了探讨。民族乡村因建制目的及民族性、自主性、文化性等特殊性质,以致民族乡村振兴的内涵更为丰富,需求更为独特。在为民族乡村振兴提供制度供给时,应重点将实现民族乡村的特殊性的实现作为重点内容。第二章通过规范分析对民族乡村现行法律制度、乡村振兴制度、民族乡村振兴专门制度的现状从多位阶、多角度、多层次进行了梳理,并指出了现有制度较民族乡村振兴的制度需求而言存在的不足之处。在现有法律体系中,《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及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仍是有关民族乡村工作的主要规范依据。在乡村振兴制度和民族乡村振兴专门制度层面,国家及各地区均进行了有益的制度尝试,但仍处于起步阶段。法律体系不健全,法制建设薄弱,立法特色不足是阻碍民族乡村振兴制度保障的瓶颈。第三章分别通过分析制度供给理论、民族平等理论、共建共治共享理论的含义,为民族乡村振兴的国家法保障寻求理论逻辑基础。第四章在进一步明确民族乡自主管理权限的基础上,提出应从完善民族乡村法律体系、完善乡村振兴制度及民族乡村振兴特殊制度、恢复民族镇建制、建立健全民族乡村村民自治制度等方面努力,为民族乡村振兴提供制度保障。
闵晗[6](2020)在《中国农业银行SY分行金融精准扶贫模式研究》文中提出金融精准扶贫是新时期党中央扶贫开发的重要制度安排,是脱贫攻坚的重点工程。农行SY分行作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行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金融扶贫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三农”工作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建制度、推产品、创模式,加大对SY市各县区的金融支持力度,突出抓好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并创造出了一套有特色、有品质、有亮点的金融精准扶贫模式,彰显其金融价值,展现其金融担当。本文在金融精准扶贫模式相关理论的指导下,分析了农行SY分行的五种金融精准扶贫模式,即政府增信银政共管模式、惠农担模式、互联网金融模式、驻村帮扶和其他金融精准扶贫模式。然后运用SWOT分析法,对农行SY分行金融精准扶贫模式的优势,劣势,以及面临的机遇和威胁进行了深入分析。最后针对其发展的劣势和面临的威胁,从完善金融管理模式、发展金融精准扶贫创新模式、推进互联网金融扶贫、健全扶贫人才队伍建设四个方面对后续农行SY分行金融精准扶贫模式的发展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论文对农行SY分行金融精准扶贫模式的研究,不仅有助于SY市扶贫工作的有效进行,而且对农行金融精准扶贫模式创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也是具有积极影响的。同时对于跟SY市具有类似情况的其他贫困地区的扶贫工作提供借鉴作用。
陈田[7](2020)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研究 ——从不平衡走向协调》文中指出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突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不仅存在于区域之间,还存在于区域内部。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新时代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广西壮族自治区位于我国东、中、西三个地带的交汇地和华南、西南、东盟三个经济圈的结合部,具有沿海、沿江、沿边的区位特点,虽然区位优越,但区域内情况复杂,区域经济发展极为不平衡。就经济总体水平而言,2018年北部湾经济区6市人均GDP为36639元,而桂西资源富集区仅为23939元;柳州市、防城港市人均GDP分别为75945、73601元,而河池市、贵港市分别仅为22302元、26635元。作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是促进整个广西经济加快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对推动西部地区经济跨越发展、实现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历史、地理、经济基础等因素致使广西经济发展总体滞后并且区域经济差距大,因此,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但是,从什么样的角度去划分广西的经济区域才能较全面的观测区域经济发展状况?这些区域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平衡程度是怎样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水平如何,影响因素是什么?未来如何促进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本文针对这些问题,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进行划分,剖析其区域经济发展现状,测度其区域经济发展差距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水平,探究其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影响因素,提出促进其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对策和建议。文章内容安排:第1章导论,提出问题、介绍研究意义、确定研究思路和研究内容;第2章文献述评与理论基础,对关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文献进行梳理,归纳前人成就、挖掘文献留白,借鉴基础理论、构建分析框架;第3章介绍广西的禀赋,动态分析新中国成立70年来广西总体的经济演进,静态解剖广西区域经济发展现状;第4章基于所划分的经济区域,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的内涵,采用Dagum基尼系数及其按子群分解法,以及基尼系数、泰尔指数、变异系数、赫芬达尔指数四种指数,探讨广西区域经济发展的多维差距;第5章在全面把握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内涵的基础上,构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评估广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水平;第6章探讨广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影响因素;第7章基于广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现状、制约因素与机遇,结合国家关于区域协调发展的相关文件,探寻广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提出推进广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具体措施;第8章研究结论与展望,对本文的基本结论进行归纳总结,并结合研究的不足对未来研究方向进行展望。主要观点和结论有:(1)新中国成立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发展取得较大成就,但横向比较依然落后。从广西内部的区域来看,桂南沿海经济区经济发展相对较快,而桂东经济区和桂西经济区则相对滞后。(2)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经济发展存在较大的不平衡,这种不平衡存在于经济板块间、城市间、县域间、城乡间,表现于经济总体水平、产业发展、人民生活、基本公共服务等多个层面,是多维的不平衡。因此,缩小区域经济发展差距,是促进广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3)经济总体水平在各等级的区域间呈现扩大的态势,主要表现为区域之间人均GDP差距,区域经济总体差距依次来源于区域间差距、区域内差距、超变密度;人民生活水平的区域差距有缩小的趋势,表现为收入差距的缩小,但差距依然明显;基本公共服务的区域差距也呈缩小的趋势,表现为小学教育差距和医疗卫生差距的缩小,但是,中学教育的差距还较大。因此,要缩小人民生活水平的差距、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4)广西的民族自治(待遇)县、陆地边境县、民族乡的经济发展较为滞后。民族自治(待遇)县之间、陆地边境县之间、民族乡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层次分明,不平衡性突出,但基本公共服务差距不明显。未来要加大力度支持民族自治(待遇)县、陆地边境县、民族乡经济的加快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并注重缩小地区间经济发展差距。(5)2010-201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水平逐步提高,从2010年的勉强协调或濒临失调逐渐向2018年的中等协调或初级协调转变,预计未来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水平会进一步提升。但是,面临边地和边缘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少数民族发展滞后,以及地理禀赋、科教水平、开放程度区域差距大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同时也拥有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一带一路”倡议推进、沿边金融综合改革等诸多有利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条件。(6)广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应采取“集中均衡”式发展模式,要积极打造以南宁为核心的北部湾经济高地,带动欠发达地区发展,推动区域之间融合、互动发展;要加大力度支持广西欠发达地区、民族自治(待遇)地区、沿边地区加快发展;要深化新时代广西经济对外开放,以大开放激发各区域的经济发展活力,提升区域间耦合协调发展水平;要注重经济与社会尤其是经济与人民生活、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的融合发展,不断提升区域经济与社会的耦合协调发展水平;要加大力度支持民族聚居区的教育事业发展,不断提升少数民族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在坚持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的前提下,加强普通话的推广力度,破除制约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语言障碍,力求缩小广西各民族之间的经济发展差距,促进少数民族与经济社会耦合协调发展。
常玉栋[8](2020)在《信贷减贫及对农户收入的影响研究》文中指出贫困和农村低收入人群在我国受到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城乡收入差距大,东西部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依然严峻。在制约广大农村地区发展和农户收入增长的因素中,信贷资金投入是一项重要的资源因素。我国农村地区普遍存在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农户金融需求被满足程度较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关注金融扶贫,信贷减贫的发展经验值得进行总结,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不断地调整和完善。信贷资源对农户收入是否带来影响,影响程度为多大,主要的影响因素有哪些,在地域、环境等有较大差别的不同农村地区,其信贷资源的投入差别和发展趋势如何,是需要进一步分析和讨论的问题。本文以农村金融发展理论、贫困与反贫困理论、要素分配理论、区域非均衡发展理论、信贷配给理论等作为理论基础,对国内外农村金融供给与需求、农户信用、农村金融与农户收入的关系、农村金融支持产业扶贫等进行了文献回顾。通过分析美国、韩国、孟加拉等国家的农村金融发展及促进农户增收方面的经验,发现发达国家更多关注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与合作社、农户的紧密联系,强调政策性金融作用和农村合作金融体系,推进合作社专业化并带动区域产业发展;发展中国家更多关注的是贫困群体,以提高贫困农户的自身发展能力为目标,从而提升金融支持农户的自我“造血”能力。这些经验给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带来的启示是,农村金融发展既要推动农村产业化发展水平,也需要关注贫困农户的各种金融需求,注重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本文从宏观和微观层面对于信贷支持农户减贫的减贫效应进行详细的分析。在宏观层面,以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为基础,对正规金融、非正规金融对农户收入差异的影响进行了比较分析。在微观层面,基于中国社会科学院2016年百村调查数据,实证分析了农户成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主要影响因素,并对于影响农户收入的影响因素和影响程度进行了量化的分析。在宏微观分析做出了分析判断后,结合地区发展实际案例,对分析结果进行验证和评价,从而更加准确的剖析信贷影响农户收入增长问题。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得出了以下的主要结论:第一,在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信贷的减贫上,扶贫贴息贷款的商业化运作方式难以使贫困农户获得贴息贷款的支持,小额信贷的广泛普及扩大了信贷在贫困农户中的覆盖范围,非正规金融在农村仍发挥。信贷资金的使用有偏向于工业和服务业发展的特点,信贷资金在农村的供给和需求存在规模、结构上的双重不均衡,农村仍存在资金外流的现象。信贷资金不能在农村地区找到有效的投向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正规金融在农村地区仍存在功能缺位。非正规金融是正规金融的重要补充,但对极度贫困农户的金融支持仍有许多不足。第二,信贷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关联程度低。信贷本身对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无法单独发挥作用,需要在与农户特征、地区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相结合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提升农村地区教育水平和保障农户身体健康是实现农户脱贫的重要因素。信贷对农业产业链条优化升级与创新的支持不足。第三,在信贷对农户收入的影响上,农户借款选择正规金融还是非正规金融并不关键,非贫困农户易于从正规金融获得贷款支持,贫困农户更易于从非正规金融获得贷款。贷款金额大小与农户能否脱贫关联度不高,而贷款用途和借款经历对于农户增收影响显着。农户借款用途用于生产的,对于农户增收的正向效应显着。农户对于贷款便利性的要求不高。农村地区工资性收入对于非农业经营收入有一定的替代效应,但工资性收入的增加可以有效抵消非农业经营收入的减少。这对信贷支持产业发展带动区域经济增长提供实证支撑。第四,信贷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的减贫的效果显着。信贷支持农业产业化扶贫成功实践在于由地方政府主导、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结合本地资源优势,按照市场经济逻辑发展农业产业。细化产业链条分工,让专业人干专业事,做好基层干部的激励引导,用好用活支持三农发展的金融政策。在分析结论的基础上,提出以下政策建议:第一,厘清信贷与政府的边界。加大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扩大农村正规金融规模,规范发展农村非正规金融。通过政府信用和银行信贷资金的支持和背书,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与农户形成有效的利益联合体,形成发展合力共同推动农村特色产业发展,从而弥补信贷资金单独发挥作用支持农村发展的诸多不足。政府政策的制定应关注改善产业发展相关的经济和制度环境,给市场稳定的预期,减少政府意志的补贴激励。第二,加强信贷对农业产业的支持深度。强化金融对农业产业的理解程度,重视对产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信息流、资金流的收集和数字化,建设基于完整产业链数字信息的供应链系统。建立和完善农村信用评价系统,通过互联网技术赋能农业产业链,为金融在农业产业中的应用建立完善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加强科技创新对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的支持。第三,加强农村组织与配套设施对信贷的支持。政府进行积极引导,强化农村合作社的功能与作用,逐步拓展以农村合作社为基础的产业发展闭环。金融机构要加强金融知识普及,与农户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渠道,提高农户对金融机构的信任度。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相关制度与配套措施,保障金融机构处置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权益。第四,以市场化为基础强化信贷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支持。大力扶持贴合市场发展规律的农业龙头企业,推动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创新政府、农户、农业企业、合作社、金融机构的利益联结机制,强化农户贷款与龙头企业的利益绑定,使信贷与农业生产经营周期匹配,提升贷款的支农效率。注重农产品的品牌打造,优化产品体验,加强龙头企业在农产品品牌打造中发挥的作用,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和信贷倾斜。
孙同全,冯兴元,张玉环,董翀[9](2019)在《中国农村金融体制变迁70年》文中研究表明建国70年来,中国农村金融体制发生了巨大变化。改革开放前,中国农村金融体制演变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农村金融体系初步建立,形成以国有银行为主、以信用合作和民间借贷为辅的农村金融体制;第二阶段是形成国家银行一体化的计划体制。改革开放后,中国农村金融体制按照农村金融机构市场化和农村金融市场开放两条主轴不断演化,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即农村金融市场初步形成、各类金融机构分工协作、现代农村金融市场初步形成和普惠金融体系建设,总体上朝着建立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这一目标不断发展,农村普惠金融体系也在逐步完善。但是,建设适合"三农"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和农村普惠金融体系的路还很长。
陈雷[10](2019)在《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法治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必须明确事权、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明确: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十二五规划也提出: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通过上述重大决议或文件可以看出,财税治理和民生保障已经上升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战略高度。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伴随着历次财税体制改革,民生保障在财税体制改革中的重要性越来越重要。正如十九大正式宣布:“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无论是“美好生活需要”还是“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本质上都与财税问题密切相关。从逻辑关系上看,财税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是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关键,而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又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核心和重点。因此本文将事权与支出责任作为研究对象,考虑到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中,地方积极性是难点和重点,也是研究较为薄弱的方面,因此最终将研究目标聚焦在地方政府间的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研究,即解决地方各级政府间在履行各类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之间涉及到的收入和支出等财政关系。财政事权作为政府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事权,其涉及到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多方面的领域,也是分税制以来长期遗留问题的汇总。但当前学界的研究更多是各自学科领域的研究,需要进行综合研究与平衡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经济学和管理学等更多考虑的是效率和便利,但财政事权表面解决的是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之供给,本质上是居民基本权利福祉之实现,具有强烈和浓厚的“权利保障”与“权力制约”的法治意蕴。不同类型和领域的公共产品,在法律层面其权利保障与权力制约的模式、手段、程度、标准等也均有差别,具体体现在,第一,与权利保障相关的基本权利福祉型财政事权一般多为共同事权,以强调多级政府的法定保障义务即强制性支出责任;第二,与权利保障相关的市场要素型财政事权要一分为二,例如与市场开放性要求相关的财政事权应当划为共同事权以避免地方保护主义的弊端,与市场封闭性要求相关的财政应当划分为一级政府的独立事权以避免多级干预影响到市场价值规律作用的发挥;第三,与权力制约相关的政府公权力层级分配及其与公共产品供给之间的逻辑关系,因为涉及到“权力制约”,故而与“权利保障”的规制思路不同,要求法无禁止既授权,各个层级的政府财政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且各个层级政府对应各自的财政事权范围与支出责任,各级财政支出不应当越位或缺位,以免伤害到基本权利福祉和市场自治规律的实现。且政府财政层级的分配本身就要遵循有利于权利保障实现的基本原则,即实现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供给的最优化。因此,现代财政制度的构建必须把握事权与支出的法律本质,从法理的根源探求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解决的路径,改变以往单纯考虑经济学或管理学的效率导向的解决方法,才是提高和实现财税法治的根本,即将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各个学科的研究优势相结合。当前关于地方财税治理尤其是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研究,虽然在法律文本规范层面,部分省份和直辖市政府已经出台了本地区划分改革的改革方案或试行意见等指导性文件,但更多停留在原则性概括和政策性的宣示,在划分清单、财力匹配、支出规制、争议解决等配套改革方面规定有限,个别省份甚至连最基本的事权清单都没有列举。而在实践层面,由于我国的自然条件,各个地区因为经济发展水平和法治程度差异较大,也给地方财税治理研究带来了困难,因此必须在跨学科综合研究的基础上规范与实践相结合,宏观与微观相补充。本论文的研究思路是,因为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问题关涉到各级政府关于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供给,是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的核心问题,也是财税体制改革成败的关键,因此本论文以“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法治化”作为研究的命题和对象;其次,本论文虽然聚焦的是地方财政问题,但同样离不开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这一大背景,地方问题的理顺有利于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理顺,因此本研究也涉及到部分财政事权领域是归属于中央与地方共同事权,在中央与地方共同事权的背景下研究地方政府部分的支出责任在地方各级之间的分配;再次,以宪法教义学的方法作为理论源头和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将宪法基本权利和公权力体系的类型化与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类型化相对接,并辅之以经济学的经济效率原则作为划分的补充;然后,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进行客观层面的类型化,包括单一事权、共同事权、委托事权、监管事权、新增事权等以及所对应的支出责任;最后,为完成履行事权所需的支出责任,需要对各级政府间的财力即收益权畸形必要分析和匹配,以保障地方政府具备履行事权的支出能力和支出责任,从收支相适应的角度探讨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最终制度目标。本研究需要完成的研究目标是:第一,构建省以下地方各级政府间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理论框架,以进一步完善各地区财政治理逻辑思路和指导思想;第二,规范省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路径选择,以不断提高地方财税治理的法治化水平。本研究重点关注的以下问题:第一,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制度意蕴与理念重构;第二,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界分的标准和程序问题;第三,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中利益平衡的制度设计,尤其是以地方财政收益权为核心展开探讨,即从“收”和“支”两个层面相结合以实现收支相适应,改变原有研究仅从某一方面进行研究,偏离了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前提,故而无法实现财税法治所要求的权责相一致;最后,通过政府间争议解决机制的优化作为事权与支出相适应的制度保障。本文的研究结构分为七个章节:第一章是问题的提出,其中第一节是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问题的由来,对由来进行逻辑和理论上的推导,论述央地财政关系的核心是地方财政与地方的自主性和积极性的问题。政府间财政关系的本质与财税体制改革的关键是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其制度目标是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因此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研究和规范在财税体制改革中的意义重大。第二节是探讨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包括:理论支撑是分税制下的财政分权与财政公平问题,即地方问题也是在分税制即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背景下进行分析和探讨;先决条件是对地方主要是省级财税立法权的再审视,应将省级立法权纳入到地方财税治理的核心地位;解决重点是省市县三级政府财政间的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因为乡级财政职能在当前财税体制下更多被弱化;解决必要性即现实紧迫性是当前地方政府财力不足尤其是近年来地方政府包括基层政府债务规模膨胀以及地方融资乱想等对地方公共产品供给和地方政府间财政治理的负面影响。第三节是在比较法的视域下展开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问题的探讨,包括对其他国家在地方财政治理中的问题和经验进行梳理,去粗取精以得出更为合适的制度借鉴,同时也对我国建国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历次财税体制的内容与利弊进行梳理和总结,寻求制度优化可资借鉴的本土资源和可资总结的经验教训。第二章是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理论分析,包括法理解读、经济学和行政管理学的界定,从多学科多角度对研究对象进行理论分析和理论铺垫,分析各个学科研究的现状以及存在的不足和改善的空间,在法理解读的过程中,尤其是重点分析法学视野包括宪法教义学思路对地方财税治理与财税改革所蕴含的重要的指导意义,为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法治化研究提出法理依据,地方财税治理必须进行法治的体系化建构,而不应当仅仅局限于部分领域的修补,进而得出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法治化的目标导向和路径导向。目标导向是解决政府财政支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问题,一方面政府规范性文件应当合法,另一方面政府的财政活动应当围绕本区域居民的基本福祉。路径导向首先是规范层面应当逐步推动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法定原则,其次在明确支出划分的基础上,进一步理清收入的划分,包括地方收益权体系的建构,最后应加强财政监督与法律责任的完善。当然,在进行路径设计的各个环节,都不应当忽视现实利益的关切,尤其是对地方各级政府应关注激励相容原则。第三章是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制度意蕴与障碍反思,制度意蕴探讨的是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法律属性和法律边界问题,尤其宪法的教义学中的国家机构体系与基本权利体系能够为地方财政问题的分析和认知提供能量巨大的方法论指导。障碍反思是理论层面、程序层面、纵向层面、横向层面等不同的维度梳理传统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理论中法治意蕴的匮乏,例如过于强调经济学意义上的划分,划分程序有待加强必要的制度供给、各级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失衡与错配以及政府、市场和社会之间在支出活动上的权责不明等。进而总结出两者不匹配的根源,包括规范层面的根源和实践层面的根源,为制度设计指明需要解决的问题。规范层面的根源主要是地方财税改革过程中立法的缺失,缺乏明确的立法指引和制度供给,实践层面的根源有分税制下地方政府的逐利性冲动,各个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收益分配机制的不够完善等等。第四章是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法治化的理念重构,第一节是明确划分的基本理念,以宪法基本权利和政府公权力体系的二元划分为基础,并兼顾效率原则。其解决的横向划分基础是政府与市场关系界限的规范化,纵向划分的基础是财政层级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层次性逻辑关系。第二节和第三节是在反思现有事权划分的理念误区的基础上行,分别从基本权利和公权力体系两个角度探讨财政事权划分的类型化,重点分析基本权利型与非基本权利型财政事权在规制思路上的区分,并在此基础上衍生出或导出不同层级的公权力与不同类型和领域的公共产品(包括基本权利型以及由此衍生出的市场要素型公共产品)供给的对接与实现,其中国家公权力体系的对接方面突出强调省级政府在公共产品供给中的区域统筹权和市县级等基层政府的微观管制权。以解决事权与支出相适应的划分基础和操作路径。第四节分析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逻辑关系,将财政事权划分与支出责任划分相对接,将各级政府的支出活动严格限定在本级财政事权领域,避免政府财政活动的缺位或越位。第五章对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实证分析,第一节是对地方财政事权进行类型化并给与类型化的价值定位和模式选择,明确财政事权划分的一般类型,以作为决定支出责任的基础。第二节是地方支出责任界定与划分的法治化标准,重点对共同事权、委托事权、监管事权和新增事权等主要类型的支出责任标准予以界定,并对省域和直辖市的支出责任情况进行实证考察和实践梳理。第三节是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动态调整机制,包括调整权力的均衡化配置、调整程序的法治化规范、调整权限的规范性划分,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不断需要。第四节是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问题的具体化例证。一方面是从普遍性和一般性的角度分析省、市、县三级的事权与支出划分,另一方面是对具有代表性的教育财政事权和社会保障财政事权的具体化分析。教育财政事权和社会保障财政事权是基本财政事权中的典型代表领域,通过将上述理论应用到教育和社保领域,实现理论应用于实践的具体化。第六章是对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利益平衡机制展开探讨。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问题是政府间财政关系的核心,政府间财政关系本身就伴随着各种财税利益的竞争。财政事权与支出的划分本身就是对政府间利益的再分配,因此需要必要的利益平衡机制。第一节是分析利益冲突的本源,论述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利益竞争与平衡。第二节是对利益平衡机制中的地方收益分析探讨,包括省以下收益分配的检视和地方税收收益分配机制的完善,包括构建可持续的地方税,以及规范共享税的收益分享机制。本节重点聚焦的是地方收益权的完善,包括地方政府各个地方税税种的可行性探讨,以及政府间的税收收益分配如何实现相对均等以保障本级事权的财政支出责任能力。第三节是在分析地方财源不均衡的基础上探讨利益平衡中的纵向财力补偿,主要是纵向财政转移支付。在财力转移不均衡的现状及根源梳理的基础上,对纵向转移支付进行类型化,包括基本权利保障型、产业与经济补偿型、环境补偿型、区域发展均衡型以及紧急状态型转移支付并与财政事权的划分相对接。明确宪法的禁止性边界,即对于超过财政事权范围和地方支出责任范围,且违反效率性原则的应当禁止。进而提出省以下纵向转移支付法律规制的目标、重点和标准,即应当以县市级的财力保障为基本目标、以基本权利型财政事权为支出重点、以横向上解和纵向下沉的方式并用、以经济学标准和法学标准并行的治理思路。第四节是分析横向财政转移支付,仍然是采用类型化的研究方法和域外借鉴的研究思路。将横向转移支付主要界定为跨区域财政事权,并类型化为资源导出区和人口导入区转移支付、产业限制区和产业转移区转移支付、区域产品供给型转移支付和财政平衡型转移支付。通过利益平衡机制将地方收益分配限定在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领域,以更好的有的放矢,避免以往研究的泛化。第七章是对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纠纷解决机制进行研究。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除了实体法上的界定之外,也需要程序法的保障,地方财政纠纷的解决机制在现代财政制度框架内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第一节是纠纷解决机制的前提:财政法律责任配置的规范化,没有明确的法律责任那么纠纷解决机制也无从谈起。实现财政法律责任配置的规范化,仍然需要通过预算约束的方式实现,同时对责任的配置必须具体化,以免遁入刑事法律责任和行政法律责任的范畴;第二节是在权责一致视角下监督体制的完善,监督机制有利于强化权利义务的落实。在地方财税治理中应当强调地方人大对财政事项监督权的实现和规范性,通过人大监督实现支出责任标准的绩效考量、预算绩效评价和财政监督制度的有效性和完善性。第三节是探讨纠纷解决机制权限的归属,即究竟归属于立法、司法抑或行政?同时对权限归属进行域外考察与借鉴,在域外考察和借鉴的基础上重新反思原有的立法、司法、行政在地方财政争议解决中的角色、地位和作用,包括行政解决机制的专门机构模式、司法解决机制的有限参与模式、立法解决机制的内涵与外延扩大模式,对三种模式的利弊给予相应评价;第四节是对纠纷解决机制的核心——地方立法权即立法解决机制的再审视,对以往地方财税立法权研究的不足进行梳理和评价,将立法解决机制重新进行法律定位、内涵与外延的明确,并对地方财税立法权的权属标的、权力边界以及替代性机制进行研究,以实现地方财政纠纷解决的机制构建。结论部分针对原有的理论分析和现状的问题梳理,对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法治化提出更为规范的制度对策。首先,在立法层面,强调地方财税治理的法定性,逐步将地方政府的规范性文件上升到地方立法层面,提高地方财税治理的立法水平;其次,从法律属性与经济属性相结合的角度逐步开展地方财政事权的科学划分;再次,根据财政事权的划分进而界定地方政府间的支出责任,尤其重点强调共同事权(包括横向共同事权)和委托事权项下的支出责任,这是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的重点;然后,对支出责任涉及的地方政府间的利益分配进行规范,既要考虑地方税体系的培育,也要考虑共享税在各级政府间的分享,以保障各级政府具备履行本级事权项下的支出责任能力,以最终实现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最后,优化地方政府间涉及到财政事权与支出划分的争议解决机制,平衡政府间的利益关系和财政关系,以保障两者在解决机制上相适应的目标,总结和反思立法、司法、行政等不同的解决机制的优劣和对当前实践的适应性,从法理与实证两个层面得出更为合理的解决方案和解决路径。尤其是对地方财税立法在地方财政治理过程中的定位、法律属性、法律必要性给予全面的审视和反思,对地方财税立法的界定和范围给予必要的扩充,除了传统意义上的地方立法形式之外,也应适当将与财税治理有关的地方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内容纳入到地方财税立法权的范畴,例如除了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之外,还应当包括财政事权的调整、地方举债权的规定、共同财政事权的联合立法、地方立法的替代性机制等等。除此之外,也应当关注地方预算治理在财税治理中的重要性,通过预算法定、预算绩效优化和预算监督等不断提高预算法治化的水平,尤其是将科学的预算绩效评价作为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重要评估标准。当前各个省份出台的改革方案或试行意见多是由省级政府制定出台,与财税法治的思路相悖,因此将以往的行政解决思路逐步优化为立法解决思路辅之以行政解决思路和司法解决思路,以法治化的解决机制作为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保障。
二、关于加快县级农行发展的几个理论与实践问题(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关于加快县级农行发展的几个理论与实践问题(论文提纲范文)
(1)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竞争力提升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内外对银行竞争力的研究 |
二、国内外对银行竞争力指标体系的研究 |
第三节 论文结构和研究内容 |
第四节 研究方法 |
一、文献研究法 |
二、调查研究法 |
三、案例研究法 |
第二章 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相关概念 |
一、商业银行竞争力的概念 |
二、商业银行发展竞争力的特征 |
三、商业银行竞争力的构成要素 |
第二节 相关理论 |
一、商业银行竞争力评价体系 |
二、PEST分析框架 |
三、资源基础理论 |
四、核心能力理论 |
五、比较分析理论 |
第三章 商业银行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第一节 商业银行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原则 |
一、全面性原则 |
二、系统性原则 |
三、有效性原则 |
第二节 商业银行竞争力评价指标的选择 |
一、盈利能力 |
二、风险控制的能力 |
三、规模实力 |
四、发展能力 |
第四章 云南农行竞争力现状分析和评价 |
第一节 云南农行概况 |
第二节 云南农行竞争环境分析(PEST模型) |
一、政治法律环境分析 |
二、经济环境分析 |
三、社会环境分析 |
四、技术环境分析 |
第三节 云南农行竞争力评价 |
一、盈利能力分析 |
二、风险承受的能力 |
三、规模实力 |
第四节 云南农行存在的问题分析 |
一、负债业务稳定性不足 |
二、资产业务拓展难 |
三、增收创效能力不强 |
四、客户建设质效不高 |
五、信用风险管控压力较大 |
六、数字化转型迫在眉睫 |
七、案防合规压力较大 |
八、网点转型与队伍建设亟待快速推进 |
第五章 云南农行竞争力现状存在的原因分析 |
第一节 开户企业经济效益差,农业银行经营基础脆弱 |
第二节 利率严重倒挂,严重影响农行经营效益 |
第三节 宏观调控抽走的资金多,限制了基层行自主营运资金 |
第四节 经营风险的政策补偿措施没有完全落实 |
第五节 金融秩序不顺 |
第六章 云南农行竞争力提升对策分析 |
第一节 多维度带动负债业务快速增长 |
一、借助机构改革带动机构存款 |
二、通过重点客户带动公司存款 |
三、利用产品组合带动个人存款 |
第二节 通过优化资产结构增强贷款创收能力 |
一、加大实体经济信贷支持力度 |
二、增强三农三牧信贷投放力度 |
三、提升议价能力加快贷款投放 |
第三节 拓宽中间业务收入渠道提升市场竞争力 |
一、巩固传统优势业务 |
二、加快发展新兴中间业务 |
第四节 扩户提质加强客户建设 |
一、拓广优质中高端客户 |
二、明确重点工作 |
三、完善机制保障 |
第五节 控新降旧压降不良贷款 |
一、做实不良贷款降旧工作 |
二、严控新增不良贷款风险 |
第六节 控加快实施数字化转型战略 |
一、加强掌银渠道建设 |
二、丰富消费场景搭建 |
三、加大三大线上产品拓展力度 |
四、强化互联网服务三农金融工作 |
第七节 从严治行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
一、加强员工基础管理与基层管理 |
二、通过网格化加强员工行为管理 |
三、提升科技案防水平 |
第八节 加快网点转型进度 |
一、加快机构改革 |
二、优化网点布局 |
三、充实营销队伍 |
第九节 云南农行竞争力提升对策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研究不足及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河北农村合作金融研究(1996~2015)(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绪论 |
一 选题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理论意义 |
二 学术史回顾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 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一)研究方法 |
(二)创新点 |
四 研究对象的基本说明 |
第一章 农村合作金融概念的界定 |
第一节 合作经济的产生与发展 |
一 现代合作思想的发展 |
二 现代合作经济的发展 |
第二节 合作金融概念的界定 |
第三节 现代中国的农村合作金融 |
第二章 河北农村合作金融独立发展阶段 |
第一节 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 |
一 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背景 |
二 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走向独立发展 |
三 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独立发展阶段分析 |
第二节 农村合作基金会 |
一 农村合作基金会产生背景 |
二 农村合作基金会发展历程 |
三 农村合作基金会发展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河北农村合作金融探索发展阶段 |
第一节 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全面深化改革 |
一 正面分析 |
二 发展问题分析 |
第二节 新型农村合作金融 |
一 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发展背景 |
二 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开展的资金互助 |
三 其他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河北农村合作金融快速发展阶段 |
第一节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改制 |
一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 |
二 河北省农村商业银行 |
三 石家庄汇融农村合作银行 |
四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正面分析 |
五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发展问题分析 |
第二节 新型农村合作金融 |
一 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快速发展 |
二 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整顿规范 |
第五章 河北农村合作金融发展分析 |
第一节 正面分析 |
一 肩负了三农的历史责任和支持三农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
二 推动了河北农村金融体制改革 |
三 推动了城市化和工业化,为河北省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
四 促进了农村金融市场的储蓄动员 |
五 做出了很大的社会贡献 |
第二节 发展问题分析 |
一 正规农村合作金融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
二 农村合作金融体系畸形发展 |
三 新型农村合作金融难以承担三农历史重任 |
四 农村合作金融历史问题复杂 |
五 农村合作金融供给不足 |
第三节 发展特点分析 |
一 具有明显的阶段性 |
二 政府在其中扮演着关键性角色 |
三 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占主要地位 |
四 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特点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3)陕西省农业银行精准扶贫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动态 |
1.3.1 国外研究动态 |
1.3.2 国内研究动态 |
1.3.3 国内外研究动态评析 |
1.4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精准扶贫 |
2.1.2 金融服务精准扶贫 |
2.1.3 普惠金融 |
2.2 相关理论 |
2.2.1 农业信贷补贴论 |
2.2.2 农村金融市场论 |
2.2.3 不完全竞争市场论 |
第三章 陕西省农行精准扶贫模式现状 |
3.1 陕西省贫困现状 |
3.1.1 陕西省贫困情况 |
3.1.2 陕西省金融机构概况 |
3.1.3 陕西农行助力金融扶贫概况 |
3.2 陕西省农业银行精准扶贫现状 |
3.2.1 存贷款余额差距过大 |
3.2.2 个人扶贫贷款构成单一 |
3.3 陕西省农业银行精准扶贫模式种类 |
3.3.1 扶贫小额信用贷款模式 |
3.3.2 信贷资金奖励模式 |
3.3.3 银企合作模式 |
3.3.4 陕西省农业银行服务“三农”三种典型模式比较 |
3.3.5 永寿县“温氏养殖”典型案例分析 |
3.4 陕西省农业银行精准扶贫模式的特点 |
3.4.1 贷款客户信用良好,放贷风险基本可控 |
3.4.2 提升品牌形象,巩固农行主流地位 |
3.4.3 结合当地特色,支持重点产业 |
3.4.4 不断完善服务渠道网络 |
第四章 陕西省农业银行精准扶贫模式存在问题与原因分析 |
4.1 陕西省农业银行服务“三农”模式存在问题 |
4.1.1 扶贫贷款发放效率低 |
4.1.2 农贷风险防控形势依然严峻 |
4.1.3 扶贫信贷风险大 |
4.1.4 信贷人员工作效率不高 |
4.2 陕西省农业银行精准扶贫模式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
4.2.1 辖区底子不清,摸底工作不到位 |
4.2.2 政府增信落地有欠账 |
4.2.3 信贷政策不灵活 |
4.2.4 贫困户信用意识薄弱 |
4.2.5 业务创新能力不强 |
4.2.6 贫困人口居住分散、贫困程度不一 |
4.2.7 信贷人员跟不上发展步伐 |
第五章 陕西省农业银行精准扶贫模式创新设计 |
5.1 政府增信扶贫 |
5.2 互联网金融扶贫模式 |
5.3 政府+银行+保险公司模式 |
5.4 “分贷统还”模式 |
第六章 陕西省农业银行金融精准扶贫模式实施对策建议 |
6.1 创新服务模式,有效提升金融服务质量 |
6.2 积极践行普惠金融,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
6.3 加强农村支付环境建设,推进互联网金融服务 |
6.4 创新工作方式,全力做好金融扶贫工作 |
6.5 创新金融产品,满足农村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
6.6 加快政府担保体系建设 |
6.7 强化多方合作,发挥扶贫协同效应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4)DE农行金融扶贫问题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主要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 |
1.5 论文框架 |
2 相关理论 |
2.1 金融扶贫的内涵和运行机制 |
2.1.1 精准扶贫与贫困人口认定 |
2.1.2 金融扶贫的内涵 |
2.1.3 金融扶贫的运行机制 |
2.1.4 金融扶贫的经济学含义 |
2.2 商业银行金融扶贫的理论基础 |
2.2.1 金融资本相关的致贫理论 |
2.2.2 农村金融市场相关理论 |
2.2.3 金融减贫相关理论 |
2.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2.3.1 国外研究综述 |
2.3.2 国内文献综述 |
2.3.3 国内外研究评述 |
3 DE农行金融扶贫状况分析 |
3.1 DE县及地方扶贫工作概况 |
3.1.1 DE县概况 |
3.1.2 DE县扶贫工作概况 |
3.2 DE农行的金融扶贫现状 |
3.2.1 DE农行概况 |
3.2.2 金融扶贫组织架构及扶贫方式 |
3.2.3 主要金融扶贫产品介绍 |
3.2.4 DE农行金融扶贫实效 |
3.3 DE农行金融扶贫中存在的问题 |
3.3.1 金融扶贫客户结构失衡 |
3.3.2 传统业务模式影响金融扶贫业务效率 |
3.3.3 金融扶贫的渠道建设有待加强 |
4 DE农行SWOT分析及金融扶贫提升目标和思路 |
4.1 DE农行SWOT分析 |
4.1.1 优势分析 |
4.1.2 劣势分析 |
4.1.3 机遇分析 |
4.1.4 威胁分析 |
4.2 金融扶贫工作提升目标和总体思路 |
4.2.1 总体目标 |
4.2.2 总体思路 |
4.2.3 支持重点 |
4.3 DE农行金融扶贫业务提升路径 |
4.3.1 优化金融扶贫客户结构 |
4.3.2 转型发展提高金融扶贫业务效率 |
4.3.3 渠道优化升级 |
5 DE农行金融扶贫业务提升保障措施 |
5.1 资源配置保障 |
5.1.1 加强信贷规模和费用资源保障 |
5.1.2 强化人力资源保障 |
5.2 政策制度保障 |
5.2.1 强化金融扶贫优惠政策落实 |
5.2.2 强化专项金融服务方案设计 |
5.3 风险控制保障 |
5.3.1 坚持商业可持续原则 |
5.3.2 坚持依法合规 |
5.4 专项考评与统计监测保障 |
5.4.1 设立金融扶贫专项业务指标 |
5.4.2 设立专职统计监测岗位 |
5.5 业务流程优化保障 |
6 结论 |
6.1 本文的主要工作 |
6.2 未来的研究方向 |
致谢 |
参考文献 |
(5)民族乡村振兴的法制保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民族乡村振兴的法制保障需求 |
第一节 民族乡村概述 |
一、民族乡的建制 |
二、民族乡的性质 |
第二节 民族乡村振兴概述 |
一、乡村振兴目标 |
二、民族乡村振兴的要义 |
三、民族乡村振兴的一般性和特殊性 |
第三节 民族乡村振兴的法制保障需求 |
一、与一般乡村的相同需求 |
二、民族乡村振兴对国家制度的特殊需求 |
第二章 民族乡村振兴的法制供给现状及不足 |
第一节 民族乡村振兴法制供给现状 |
一、民族乡村法制建设现状 |
二、民族乡村振兴的制度供给 |
(一)国家层面 |
(二)地方层面 |
三、民族乡村振兴特殊制度 |
(一)国家层面 |
(二)地方层面 |
第二节 民族乡村振兴法制保障的不足 |
一、乡村振兴国家法立法滞后 |
二、民族乡村法制建设薄弱 |
三、特殊制度需求供给不足 |
第三章 国家法保障民族乡村振兴的法理探究 |
第一节 制度供给理论 |
一、制度供给理论的要义 |
二、民族乡村振兴制度的供需平衡及实现 |
(一)乡村振兴制度的供需平衡 |
(二)民族乡村振兴制度的个体理性分析 |
第二节 民族平等理论 |
一、民族平等的价值内涵 |
二、民族乡村振兴与民族平等理论的契合 |
第三节 共建共治共享理论 |
一、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新格局 |
二、民族乡村共建共治共享体系的建构 |
第四章 民族乡村振兴的国家法保障路径 |
第一节 进一步明确民族乡自主管理权限 |
一、民族乡政权建制的需求 |
二、基于民族乡村振兴现实需求的考量 |
三、合理配置民族乡自主管理权限 |
第二节 完善民族乡村振兴法律体系 |
一、完善乡村振兴法律供给 |
二、完善涉农法律规范 |
三、完善民族乡村振兴专门制度 |
第三节 完善民族乡镇法律体系 |
一、恢复民族镇建制 |
二、出台《民族乡镇法》 |
三、建立健全民族乡村村民自治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参加学术会议及获奖 |
致谢 |
(6)中国农业银行SY分行金融精准扶贫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现状综述 |
1.3 研究方法 |
1.3.1 文献研究法 |
1.3.2 调查访谈法 |
1.3.3 案例分析法 |
1.3.4 SWOT分析法 |
1.4 研究内容 |
1.5 创新之处 |
2 金融精准扶贫模式的理论基础 |
2.1 小额贷款扶贫相关理论 |
2.1.1 金融抑制理论 |
2.1.2 金融排斥理论 |
2.1.3 金融约束理论 |
2.2 农村金融发展理论 |
2.2.1 农业信贷补贴理论 |
2.2.2 农村金融市场理论 |
2.2.3 不完全竞争市场论 |
2.3 金融创新理论 |
3 农行SY分行金融精准扶贫模式类型的分析 |
3.1 SY市和农行SY分行基本情况 |
3.1.1 SY市概况 |
3.1.2 农行SY分行概况 |
3.2 政府增信银政共管模式 |
3.2.1 概念 |
3.2.2 该模式下主要产品 |
3.3 惠农担模式 |
3.3.1 惠农担-粮食贷 |
3.3.2 惠农担-生猪贷 |
3.3.3 惠农担-柑橘贷 |
3.4 互联网金融模式 |
3.4.1 惠农e贷 |
3.4.2 惠农e付 |
3.4.3 惠农e商 |
3.5 驻村帮扶 |
3.6 其他金融精准扶贫模式 |
4 农行SY分行金融精准扶贫模式SWOT分析 |
4.1 优势 |
4.1.1 品牌效应强 |
4.1.2 扶贫贷款投放力强 |
4.1.3 对当地扶贫开发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大 |
4.1.4 敢于产品创新 |
4.2 劣势 |
4.2.1 金融服务覆盖不高 |
4.2.2 持续创新动力不足 |
4.2.3 扶贫队伍年龄偏大 |
4.2.4 逆向选择现象严重 |
4.3 机遇 |
4.3.1 政策扶持 |
4.3.2 当地市场发展动能强劲 |
4.3.3 农村金融需求增强 |
4.3.4 新技术的应用 |
4.4 威胁 |
4.4.1 金融同业竞争激烈 |
4.4.2 互联网金融的冲击 |
4.4.3 经济下行压力和疫情的影响 |
4.4.4 金融环境欠佳 |
4.5 SWOT分析结论 |
5 农行SY分行金融精准扶贫模式发展建议 |
5.1 完善金融管理模式 |
5.1.1 提高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瞄准精度 |
5.1.2 加大金融扶贫贷款投放力度 |
5.1.3 延伸金融服务网络 |
5.1.4 优化信贷政策 |
5.2 积极发展金融精准扶贫创新模式 |
5.2.1 土地流转贷款扶贫模式 |
5.2.2 两权抵押贷款扶贫模式 |
5.2.3 产业扶贫模式 |
5.2.4 旅游扶贫模式 |
5.3 深化推进互联网金融扶贫 |
5.3.1 打造更具特色和优势的互联网金融产品与服务 |
5.3.2 积极发挥线上扶贫商城作用 |
5.3.3 加强与电商企业合作 |
5.4 健全扶贫人才队伍和内部机制建设 |
5.4.1 建设高效扶贫团队 |
5.4.2 加强相关人员培训管理 |
5.4.3 完善正向激励机制 |
5.4.4 搭建容错纠错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研究 ——从不平衡走向协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意义 |
1.2 相关概念界定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1.4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之处 |
第2章 文献述评与理论基础 |
2.1 文献述评 |
2.2 理论基础 |
2.3 理论分析框架 |
第3章 广西禀赋、经济演进与区域经济发展特征 |
3.1 广西壮族自治区禀赋 |
3.2 广西的经济演进(1949-2019) |
3.3 广西经济区域划分及区域经济发展现状 |
3.4 小结 |
第4章 广西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多维差距 |
4.1 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测度方法 |
4.2 区域经济发展多维差距评价指标体系 |
4.3 区域板块间经济发展差距 |
4.4 城市间经济发展差距 |
4.5 县际经济发展差距 |
4.6 城乡经济发展差距 |
4.7 小结 |
第5章 广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水平评估 |
5.1 广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5.2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水平评价方法 |
5.3 广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状况分析 |
5.4 广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水平的空间特征 |
5.5 小结 |
第6章 广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制约因素与机遇 |
6.1 广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制约因素 |
6.2 广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面临的机遇 |
第7章 广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与保障措施 |
7.1 广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内涵、目标与格局 |
7.2 广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 |
7.3 广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保障措施 |
第8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8.1 基本结论 |
8.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8)信贷减贫及对农户收入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问题的提出 |
第三节 研究目标与研究思路 |
一、研究目标 |
二、研究思路 |
第四节 研究方法、结构与数据来源 |
一、研究方法 |
二、逻辑与结构 |
三、数据来源 |
第五节 创新与不足之处 |
一、研究创新 |
二、研究不足 |
第二章 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简要评述 |
三、国外研究现状 |
四、国外研究简要评述 |
第二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贫困 |
二、反贫困 |
三、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 |
四、金融扶贫与信贷减贫 |
五、龙头企业 |
六、兼业农户 |
第三节 理论基础 |
一、农村金融发展理论 |
二、贫困与反贫困理论 |
三、要素分配理论 |
四、区域非均衡发展理论 |
五、信贷配给理论 |
第三章 信贷减贫的国际经验与启示 |
第一节 发达国家信贷减贫经验 |
一、美国的减贫方式 |
二、韩国的减贫方式 |
第二节 发展中国家的信贷减贫经验 |
一、孟加拉的减贫经验 |
二、小额信贷2.0模式 |
第三节 其他国家信贷减贫经验 |
一、其他主要发达国家减贫经验 |
二、其他主要发展中国家减贫经验 |
第四节 经验总结与评价 |
第四章 我国信贷减贫的历史进程、成效及问题 |
第一节 我国信贷减贫的基础环境 |
一、信贷减贫的外部环境变迁 |
二、信贷减贫的政策环境变迁 |
第二节 我国信贷减贫的历史实践 |
一、扶贫贴息贷款的实施 |
二、扶贫小额贷款的实施 |
第三节 当前我国的信贷减贫实践 |
一、信贷减贫的政策体系 |
二、信贷减贫的资金支持体系 |
三、多样化的金融支持形式 |
第四节 当前信贷在农村地区的投入情况 |
一、涉农信贷资金分布 |
二、从农村存贷款余额分析资金流出 |
三、信贷资金在扶贫中的作用 |
第五节 新金融形式的补充 |
一、互联网金融在农村的布局 |
二、农村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必要性 |
三、金融科技的作用 |
四、农业供应链金融顺势发展 |
第六节 我国信贷减贫效应的总结与评价 |
第五章 信贷对农户收入的影响机制及弹性分析 |
第一节 信贷对农户收入的间接作用机制 |
一、模型构建 |
二、模型分析 |
三、农村经济增长与农户收入关系 |
第二节 信贷对农户收入的直接作用机制 |
一、正规金融直接作用分析 |
二、非正规金融直接作用分析 |
三、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作用机制的关系分析 |
四、信贷发挥作用的配合机制分析 |
第三节 信贷对农户收入的弹性分析 |
一、思路和方法 |
二、模型、变量和数据 |
三、实证结果分析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信贷对农户收入影响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数据基本情况 |
一、数据来源与概况 |
二、所使用的调查问卷说明 |
三、数据描述性分析 |
第二节 农户贫困的影响因素及信贷减贫方式分析 |
一、理论分析 |
二、变量选取 |
三、模型选择 |
四、模型估计结果与分析 |
第三节 农户收入与信贷的关联分析 |
一、概述 |
二、变量统计特征 |
三、模型选择 |
四、模型估计结果 |
第四节 主要结论 |
第七章 信贷支持产业化扶贫的典型案例 |
第一节 菏泽牡丹产业发展案例 |
一、菏泽牡丹产业介绍 |
二、信贷对菏泽牡丹产业的作用分析 |
三、信贷支持牡丹产业对农户收入的影响 |
第二节 龙头企业与贫困县携手并进的“镇平模式” |
一、合作背景 |
二、关于“产业+资本”项目运作模式 |
三、以信贷为纽带的收益模式 |
四、正在实施的“想念农场”模式 |
第三节 信贷支持产业化扶贫的评价 |
一、信贷支持产业化扶贫的不足 |
二、信贷支持产业化扶贫的成功经验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
第一节 结论 |
一、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信贷的减贫作用 |
二、信贷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关联程度低 |
三、信贷对农户收入的影响 |
四、信贷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的减贫效果 |
第二节 政策建议 |
一、厘清信贷与政府的边界 |
二、加强信贷对农业产业的支持深度 |
三、加强农村组织与配套设施对信贷的支持 |
四、以市场化为基础强化信贷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支持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学术成果情况 |
(9)中国农村金融体制变迁70年(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
农村金融体系初建与国家银行体制形成 |
(一)建设战略与目标 |
(二)建设与发展状况 |
1. 中国农业银行的建立与撤销 |
2. 农村信用合作组织的建立与发展 |
3. 农业保险业务的初步开展 |
(三)成效与不足 |
专业银行体制建立与农村金融市场初步形成 |
(一)改革战略与目标 |
(二)主要改革内容及其措施 |
1. 恢复与发展中国农业银行 |
2. 推动农村信用合作社自主经营 |
3. 允许发展农村合作基金会 |
4. 建立农业保险制度 |
(三)改革的成效与不足 |
1.成效 |
2.不足 |
不同性质金融机构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体系逐步形成 |
(一)改革战略与目标 |
(二)主要改革内容及其措施 |
1.中国农业银行商业化转制与从县域的部分撤离 |
(1)中国农业银行商业化转制 |
(2)中国农业银行收缩县以下机构 |
2.农村信用社的改制 |
(1)合作金融体制的恢复与规范 |
(2)形成自律的组织制度 |
(3)开展商业化改制 |
3.建立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
4.建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
5. 取缔农村合作基金会 |
6. 改革农业保险制度 |
(三)改革的成效与不足 |
1.成效 |
2.不足 |
农村金融市场进一步开放,现代农村金融体系框架逐步形成 |
(一)改革战略与目标 |
(二)主要改革内容及其措施 |
1.鼓励建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
2.引导发展小额贷款公司 |
3.推动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 |
4.规范农村互联网金融 |
5.开展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股份制改造 |
6.建立农信社系统金融机构的新管理体制与股份化 |
7. 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体制 |
(三)改革的成效与不足 |
1.成效 |
2.不足 |
农村普惠金融体系建设 |
(一)改革战略与目标 |
(二)主要改革内容及其措施 |
1.设立扶贫专项贷款与扶贫贴息贷款 |
(1)扶贫专项贷款政策 |
(2)扶贫贴息贷款 |
2.推动开展扶贫小额信贷 |
3.鼓励各类金融机构设立扶贫、三农和普惠金融事业部 |
4.出台期货和保险等金融机构的扶贫措施 |
5.加强农村民间金融监管 |
(三)改革的成效与不足 |
1.成效 |
2.不足 |
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与发展展望 |
(一)继续采取市场化和市场开放的原则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 |
(二)继续推进适合“三农”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建设 |
(三)进一步加强农村普惠金融体系建设 |
(四)加快农村金融立法 |
(10)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法治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问题的提出 |
第一节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问题的由来 |
一、央地财政关系的核心:地方财政治理与地方自主权问题 |
二、政府间财政关系的本质与财税体制改革的关键: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 |
三、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制度目标:国家治理现代化 |
第二节 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 |
一、解决问题的理论支撑:分税制体系下的财政分权理论与财政公平原则 |
二、解决问题的先决条件:地方立法权限的界定和法定性原则 |
三、解决问题的重点:省市县三级划分 |
四、解决问题的现实紧迫性: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的扩大 |
第三节 比较法视域下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共性解析 |
一、纵向比较:历史源流中的地方财政问题梳理 |
二、横向比较:域外地方财政治理的它山之石 |
第二章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理论分析 |
第一节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法理求索 |
一、概念界定 |
二、法理渊源 |
第二节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法律界定 |
一、央地财政分权的法律解析 |
二、地方各级政府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法理解构 |
第三节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经济学和行政管理学界定 |
第四节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法治化的导向 |
一、目标导向 |
二、路径导向 |
第三章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制度意蕴与障碍审思 |
第一节 制度意蕴: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法律释义 |
一、政府间财政关系的法律地位 |
二、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法律属性和法律边界 |
第二节 障碍审思:传统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理论中法治意蕴的匮乏 |
一、理论障碍:过于强调经济学意义上的划分 |
二、程序障碍:划分程序中程序供给的欠缺 |
三、纵向障碍:制度缺漏下央地以及上下级财政关系的失衡与错配 |
四、横向障碍:政府、市场与社会的权责不明和地方政府支出偏好 |
第三节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不匹配的根源 |
一、规范层面的根源 |
二、实践层面的根源 |
第四章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法治化的理念重构 |
第一节 目标导向:以居民基本权利体系和政府公权力体系的二元划分为统属,兼顾效率原则 |
一、横向划分的基础:规范视野下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界限 |
二、纵向划分的基础:财政层级与公共产品内在层次性关系 |
第二节 基本权利体系对于财政事权划分的制度意蕴 |
一、现有事权划分的理念误区 |
二、基本权利型财政事权的层次性和类型化价值 |
三、基本权利型与非基本权利型财政事权的目标定位 |
第三节 国家公权力部门体系对于地方财政事权划分的制度意蕴 |
一、地方国家权力部门体系的二元划分:省级政府的区域统筹权和市县级政府的微观管制权 |
二、国家机构体系的层次性与类型化同财政事权划分的内在联系 |
三、德国等欧洲大陆法系国家地方财政事权划分的制度借鉴 |
第四节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逻辑关系 |
一、财政事权是决定支出责任的基础 |
二、支出责任保障与实现财政事权的关系 |
三、支出责任划分的法治化思路 |
第五章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法治化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地方财政事权的类型化界分及其价值 |
一、类型化的价值定位:是决定支出责任的基础 |
二、类型化的责任主体:政府间财政关系在事权领域的集中反映 |
三、类型化的模式选择 |
第二节 地方支出责任界定与划分的法治化标准 |
一、地方支出责任法治化的价值判断 |
二、地方支出责任界定的法治化标准 |
三、省域支出责任的实证考察 |
四、直辖市支出责任的特殊性考察 |
第三节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动态调整机制 |
一、调整权力的均衡化配置 |
二、调整程序的法治化规范 |
三、调整权限的规范性划分 |
第四节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具体化例证 |
一、省、市、县三级财政事权与支出划分的实践选择 |
二、教育财政事权 |
三、社会保障财政事权 |
第六章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利益平衡机制 |
第一节 利益冲突的本源: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利益竞争与平衡 |
第二节 利益平衡机制中的地方收益划分 |
一、省以下收益分配的现状:税种归属与共享理论的检视 |
二、收益分配的核心:税收收益分配机制的完善 |
第三节 利益平衡机制中的纵向支出转移支付 |
一、财力转移不均衡的现状及根源探析 |
二、地方纵向转移支付类型化和法律禁止性边界 |
三、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的法律规制 |
第四节 利益平衡机制中的横向支出转移支付 |
一、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视角下横向转移支付的类型化 |
二、横向转移支付的域外借鉴:以德国横向财政平衡为例 |
第七章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纠纷解决机制 |
第一节 纠纷解决机制的前提:财政法律责任配置的规范化 |
第二节 权责一致视角下监督体制的完善 |
一、地方人大对财政事项监督权的规范性 |
二、支出责任标准的绩效考量 |
三、预算绩效评价和财政监督制度 |
第三节 纠纷解决机制权限的归属 |
一、权限归属的基本思路:立法、司法抑或行政? |
二、权限归属的域外考察与借鉴 |
第四节 纠纷解决机制的核心:地方立法权的再审视 |
一、地方立法权的权属标的:实践基准和纠纷解决归属 |
二、地方立法权的权力边界 |
三、替代性机制的可行性探讨:授权立法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四、关于加快县级农行发展的几个理论与实践问题(论文参考文献)
- [1]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竞争力提升策略研究[D]. 钱雪莲. 云南财经大学, 2021(09)
- [2]河北农村合作金融研究(1996~2015)[D]. 于海鹏. 河北师范大学, 2021(12)
- [3]陕西省农业银行精准扶贫模式研究[D]. 夏钰.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20(03)
- [4]DE农行金融扶贫问题与对策研究[D]. 张延雷. 西安理工大学, 2020(01)
- [5]民族乡村振兴的法制保障研究[D]. 陈凤. 湖北民族大学, 2020(10)
- [6]中国农业银行SY分行金融精准扶贫模式研究[D]. 闵晗. 湖南师范大学, 2020(01)
- [7]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研究 ——从不平衡走向协调[D]. 陈田. 西南民族大学, 2020(04)
- [8]信贷减贫及对农户收入的影响研究[D]. 常玉栋.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0(12)
- [9]中国农村金融体制变迁70年[J]. 孙同全,冯兴元,张玉环,董翀. 农村金融研究, 2019(10)
- [10]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法治化研究[D]. 陈雷.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